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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女山下的小娘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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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恶!”
  “……”
  “次数多了小心铁棒磨成针!”女人激动的压根儿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
  男人的身体一僵,阴森森的冷笑一声,霸道的翻过白小菊的身体,让她的背朝向他,一个猛刺,让女人的声音颤抖的变了调。哼!他倒要看看这铁棒究竟是否会磨成针。
  她收回刚才的话好不好?她承认他很勇猛,他战无不胜,他招招狠辣,她真不该挑衅这个状如牛的男人的。一夜激烈的缠绵,直至她几次求饶,甚至几乎要晕厥的时候,他才略显满意的鸣枪收兵。仅此一战,她方才明白前几夜的相公是多么的温柔,可惜追悔莫及啊……
                          


☆、镇上遇熟人

  这两日镇上并没有集市,施裕就进山打猎去了,而白小菊则在家里忙活着翻地,她在院子里来回的折腾,能用到的每一寸土地她都绝不放过。施老爹听到院子里叮叮咣咣的声音,轻摇着头,一遍一遍捋着胡须,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温馨的微笑。十年了,这久违的家的感觉真的回来了,若是她的夫人和小儿子还在,这该是一个多么幸福和谐的家啊,可惜,如今已是妻离子散,家不成家了!记得十三岁以前的裕儿笑声也是如此的爽朗,如此的欢快,调皮捣蛋起来还会肆无忌惮的捉弄他的副将,惹得人家青筋暴满又不敢随意处置。后来的变故是他们一生的痛,儿子年幼的孩子脸上从那一日起再无没有天真的笑容,他一直为此深深的责备自己。
  如今,裕儿想必是很欢喜的,听到他那开怀的笑声,他猜想着儿子脸上的表情。十年了,儿子一直听他的话,忍辱负重,他守在他的身边,从一个终日笑闹着要和自己比武的将军世子变成了身手敏捷的优秀猎人,他沉稳、睿智、善于隐藏真实的自己。
  他已经失去了夫人,遗失了一个孩子,他不想触手可及的大儿子背负太多的仇恨生活一辈子。而另外一个儿子算来今年也该满十岁了吧,他忆起夫人临死前的交代,确信小儿子此时一定在远方好好的活着,他不知道今生是否能有父子相聚的一天,若没有,他也希望孩子能一生安好,别无他求。
  他不是不恨那个人,不是不想手刃仇人,只是他要静待时机。他前半生多杀戮,杀伐果断他决不在话下,可若让他亲手将黎民百姓推上断头台,十年前他就知道了,他没有那样的狠戾。
  俗话说,以柔可以克刚,他当初决定选白小菊为儿媳妇的时候,也是看出,此女子的性格必定可以救赎这坠入痛苦深渊的儿子,若不是多年前的变故导致了儿子性子的转变,他们本该是颇为相似的两人。以他来看,儿子正在一步步的沦陷在浓情蜜意里,犹如当初的他们,他很了解爱上一个人能给他带来怎样的温暖。
  白小菊嘴里哼着歌,看着自己已然种好的黄瓜啊,丝瓜啊,茄子青菜啊等等等等的小菜,非常有成就感。她幻想着它们瓜熟落地的样子,有些兴奋的过了头,一个劲儿的拉着公爹说这块种的是什么菜,那块种的是什么菜,多吃青菜都有哪些好处。
  施老爹也是一个善于隐藏情绪的人,比施裕过犹不及,白小菊拉着他这个盲眼老人在院子走来走去的时候,他眨眼就将远在十年前的回忆收回,高高兴兴的点头赞许着儿媳妇的能干。
  别看老人家表面上笑的合不拢嘴,心里却在暗忖,那些青青绿绿的有什么好?老夫就爱吃红烧肉,香辣肠。小孩子家家的,喜欢就种着,反正有的是空地,闲着也是闲着,他无所谓。
  
  集市的日子是初一,初八,十一,十八,二十一,二十八,也就是每个月逢一、逢八都会有集会,人特别多,比上一次逛镇子的时候多上三倍不止,做各种各样小生意的,哪家姑娘要出嫁了在镇上置办嫁妆的,少爷小姐没事出来瞎溜达的,人山人海。
  施家小两口外加王维汉王大哥走了十几里山路来到了镇上。由于他们都是赶早来的,且家里距离镇子并不算远,此时的街上也只有三三两两来回走动的人。他们寻了一个好位置,施裕将挑着的三五十斤吃食放在地上,白小菊忙拿出帕子,踮起脚给他家男人擦了把汗,一旁的王大哥看着有些尴尬,忙着别开脸,任汗水如豆子般往下落。白小菊羞得想缩回手,施裕一把拉住小娘子的手,继续擦拭,完全一副不以为意的幸福样儿。
  三人蹲坐在街边,眼看着人和物都静默了半晌了,还是无人问津的样子,王大哥虽也吃了一碗羊奶绿豆沙,感觉味道甚好,但这个东西太稀奇,没做过生意的人即使手上的货是山珍海味也很难卖出去。施裕倒是一脸平静,看着人群若有所思的样子。
  白小菊心里七上八下。从没做过生意的她此刻才知道所有的想法在没有实践验证之前都是空想,银子不是随便每个人都能挣的。
  “菊儿先在这照看着,为夫带王大哥到街那头的书铺瞅瞅,先将大宝的书买了的好!”施裕看了眼王大哥,轻声说道。
  白小菊一听,故作轻松的笑道:“好,相公尽管放心的去!我一个人看着就好!”
  施裕恩了一声,转身欲走,忽然脚步一顿,不放心的说:“菊儿,镇上不比家里,若有人买吃食,盛与他便好,若是遇到不怀好意的人,大可不必理会,待为夫回来再与你讨回公道!”
  白小菊笑着点头,安抚了他有些不安的心。
  两人走了约莫半个时辰。街上的行人、小贩们人山人海来的,临街的商铺也个个堆满了贵客,白小菊赞叹:集市啊就是集了所有人来逛街市的,为何在如此多的人群当中就没一个是她的客户。
  白小菊一直紧张兮兮的守着自己的摊子,却死活连个上前搭讪的坏人也没捞着。
  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白小菊都没做过商人,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过去,白小菊心里开始发慌,这可如何是好?需想个办法揽着些人才好啊。她想大声吆喝,可每次话到嘴边都会生生咽下,小女子脸皮太薄啊,硬着头皮上吧,却是几度扯了扯嗓子发不出声音!
  “咦?您不是前几日到我们店里买布的姐姐吗?”一个十岁左右身穿灰白布长衫的小伙子住脚在白小菊的摊子前。
  “你是那绸缎铺的小伙计?”白小菊本就挺喜欢这个秀气斯文、不乏精明干练的小男孩儿。这一眼看上去,可不就像是大街上偶遇了熟人,欢喜的不得了了。
  “姐姐这是在做什么?”小伙计见白小菊面前摆了两个大木桶,也不见外的直接就打开了,白小菊笑的百媚横生,眼中迸发出的光芒闪了又闪,说道:“来,姐姐给你盛一碗尝尝!”
  




☆、小伙计的“毒目”

  小伙计忙推辞道:“不了,姐姐,我就是瞅瞅!”
  再聪明伶俐的孩子他毕竟是孩子,只要是见了好吃的,脸上的表情绝对不会有两样,准是大大的写了一个“馋”字。
  白小菊哪里容他拒绝,手脚麻利的给他盛了一大碗羊奶绿豆沙,“喏,快尝尝,保准好吃!”
  小伙计捧着一大碗白白绿绿的类似于粥的东西,香甜气味扑鼻。他今日因家中有事特意向掌柜的告假了一天,忙活大半天,一粒米未进,胃里空空如也。此刻,闻到了如此美味,全身的感官都被调动了起来,他重重的咽了下口水,低着头毫无顾忌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如何?好吃吗?”白小菊强忍着眼里的笑意,自信的问道。
  碗中的食物已然见底,小伙计意犹未尽的舔了下唇边的汁液。不住的赞叹,“姐姐,这是什么吃食啊,以前我从未见过,入口滑腻,香甜有度,凉凉的感觉让人心里舒坦。”
  白小菊嗤笑,接过石碗,“那再给你来一碗?看你瘦的,最应该喝些这个补一补!”
  小伙计这次果断拒绝,一副小大人的口气道:“姐姐一大热天来到镇上,想必是要做些吃食的买卖,我已吃了姐姐一碗解了馋了,怎好任性的再让姐姐破费?”
  白小菊故意露出黯然的苦笑,哀声连连,一副人见人怜的模样尽显眼前,“哎,小弟弟有所不知,姐姐我这也是第一次做生意,不懂得其中道理,你看,我和相公爬了几十里的夜路,一大早的就在这摆上摊子,可你瞧,都要到晌午了都过去了,竟是连一个询问的影子都没有。怕是白白糟蹋了这些粮食。”
  “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会遭如此光景呢?”
  小伙计先是眨巴眨巴眼睛,真不敢相信这么好的吃食竟连个问的人都没有,他环顾街道两旁的商铺,哪家不是鎏金大字的匾额高高挂起,想做生意,首先就得让人知道你是要做什么生意,这也是店东家第一日收他做学徒的时候告诫他的话。
  小伙计年纪虽小,可他是土生土长镇里人啊,又跟着东家做了两年的学徒,眼光还是有些独到的。他一眼看穿漂亮姐姐生意不兴的原因,俊秀的脸上不经意的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可惜没能逃过白小菊的眼底,呵!真像是得了奖励的孩子!
  “姐姐,为了答谢你的吃食,小弟我就帮帮你,不知这吃食叫什么名字?”
  白小菊一听,心里乐开了花,姐姐要的可就是这样的结果啊,不用自己费嘴皮子,还免得得了个宣传喇叭,喜滋滋的说道:“叫羊奶绿豆沙,不过你叫他绿豆沙好了,我怕不晓得这吃食味道的人,听到羊奶再给吓跑了!”
  小伙计噗嗤一笑,挺了挺胸膛,摸样似乎在说“瞧我的”,他磕了两声,清了清嗓音,对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大喊:“绿豆沙,绿豆沙喽,解暑的绿豆沙,香甜可口!”
  “哟,这位大哥,来碗绿豆沙吧,包你好吃!”小伙计眼尖的一把拉住其中一位行人,那人身着粗布马褂,矮个儿,粗腰,皮肤黝黑,大汗淋漓的样子,显然不是刚干完活儿就是才走过几十里山路。
  白小菊满眼道不尽的流光溢彩,若不是要顾及自己已为人妇的形象,真想给小伙计拍手叫好,那眼睛一瞄,顺手就能抓住个准客户啊。
  小伙计扯着那位行人的衣服来到摊子前,用惯用的小伙计语气说道:“大哥您闻闻,此物清爽可口,是能解暑的好东西啊!”
  白小菊本就是因自己脸皮薄不好意思叫卖,才转了个弯儿让小伙计帮忙的,现下客人都到眼前了,哪儿还能站在一旁当甩手掌柜。笑嘻嘻的迎上客人道:“大哥,您真是好运气,今日我们第一天做生意,前十碗绿豆沙都是送于客人的,您先尝尝,日后我们每碗可是要卖十五文钱的!”
  那行路的汉子和小伙计一听,均是一愣,这小小的一碗绿豆沙便要十五文钱,都赶上客栈里一盘带肉的菜贵了。白小菊察觉到了两人微变的表情,又是一笑:“来,您不妨先喝着!”
  那过路行人暗道:“反正这碗不要钱,我倒要尝尝如此贵的东西喝着是个什么味儿?”
  白小菊见此人将碗中的绿豆沙一口气吃完,最后也是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和小伙计吃完时的动作一模一样,脸上满意的笑容更深了。
  “这位大哥觉得味道如何?”
  那汉子被白小菊一问,舌头差点打结,尴尬的笑道“好吃!真是好吃!此物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了!敢问小娘子,这碗中白色的东西是什么,喝到嘴里极为爽口啊!”
  白小菊看了眼壮汉,对着人群大声的说道:“此物是去了膻腥味的羊奶,比那草原上奶牛产的奶益处更多,性微温,益胃润燥,消渴口干,疗治虚损瘦弱,最主要是老人吃了能够延年益寿,小孩儿吃了助长增智!”
  来来往往的人群不知在何时已停止了涌动,他们闻着银铃般的清脆声看向街边的女子,女子芳龄不过十三四岁,娇俏可人,却已着妇人装。
  围观的人中有个高亢的声音喊起,“听说前十碗是不要钱的,小娘子,给我来上一碗尝尝!”
  “也给我来上一碗!”
  “我也要一碗!”
  人群中不论男女老少,喝了白小菊的羊奶绿豆沙都是赞不绝口,但免费的毕竟只有十碗,未抢到前十碗的人听到前十人说起绿豆沙的香甜,更是懊恼悔恨,怎的就晚上一步了呢?拿得出钱的或是饿极了的就干脆咬咬牙花上十五文买来喝,其他人因相信小娘子的手艺选择买比较便宜的蒜汁凉粉儿吃,同样是得到了赞誉。
                          
作者有话要说:来点鲜花鼓励一下啦。。。。。。




☆、原来他叫沈慕嘉

  施裕和王维汉回来的时候,看见木桶周围里里外外围了一群的人,脸色立即变得阴沉起来,似要狂风大作。他大手一挥,几个眼巴巴等着买绿豆沙的汉子便疼痛的滚倒在地,王大哥干笑着给人赔了不是,眼神不断示意施裕赶紧行礼道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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