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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街的除魔事务所-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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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情歌唱到地裂山崩的,我们还是第一个吧。好女孩,你一定要坚强!你听我说,你现在就带着爱琳到天上去!我知道现在的环境想要飞行很不容易,但是你一定要做。答应我,躲过雪崩活下来!”

“你呢?”女孩子的眼睛里分明写着这样的话,我摇摇头,豪迈地说:“老天爷妒忌我们在这人烟不至的地方还能唱出心里的话,要用雪崩来掩埋我们。我们就偏要好好的活下去,再唱出更动人的歌儿。去吧,不要犹豫,我们一定会再次见面!”我拥抱了伊莎贝拉,接着在熟睡的爱琳脸上印了一吻,让女孩子们离开了地面。

“现在,我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我转身跑出帐篷,思考起迫在眉睫的生存问题来。

面对生死危机,体内的魔力自然活性化了,而最强大的水之力凌驾于其他元素之上,汹涌澎湃起来。坚实的玄武之壁即使这样的雪崩也是无法摧毁,然而其后果却是我有可能被几十万吨的积雪深深地掩埋,耗尽魔力后窒息而死。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逃走。现在的我深刻体会到不能飞行的人类的无奈。

“嗯,把水系的灵气集中在脚下,变成个滑板,在雪崩中冲浪吧!”我吟唱起咒文,让玄武的防御阵出现在脚下,就像是在鞋底加上了一块冲浪板似的,飞快向下滑去。这是一幅怎样的画面!数十米高的移动雪墙前面,一个微不足道的红点逃逸着,闷雷的声音一直传出几十里,让群山震颤。我不时扭头看看身后的敌人,得意地冲着咆哮的波涛竖起中指:“想追上我,再等1000,000,000,000,000年吧!呵呵呵呵呵!”

一时的成功逃亡和险中求生的兴奋,正应了中国的古话:乐极生悲,就在我回头向穷追不舍的家伙再次挑衅时,我冲上了一处断崖,于是一场凌空飞翔的体育项目被迫出现,表演者在一阵手舞足蹈后不情愿地一头栽进厚厚的雪堆中,而紧接着狂涌而过的是在窃笑的雪浪。

在跌落地上同时,我看见不远处有洞穴,为了防止被活埋而让无数美女流泪的惨剧出现,我连滚带爬地冲了进去,霎时间雪崩轰然而至,改变了整个外界。我现在的处境也就比活埋好上一点,被判处监禁了。

刚才运动的时候还不觉得,整个人一静下来,才发现手脚隐隐有麻木的感觉。我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拼命活动四肢,又在自己身上释放些许魔力来保持体温。怎样逃出雪的集中营呢?我尝试着在洞口挖了几下,却只能让更多的雪显现。唉,爱琳要是在就好了,只需开个空间门,大家就溜之大吉了。不过烦恼不是我的性格,我转过身去,向洞窟的深处走去。

“讨厌的感觉,又累又饿呀!”我摸索着洞壁向里走。走道的拐弯处有红光透出,是火吗?快要冻僵的身体早于我的大脑发出命令,全员一致,向目标进发!一股生命潜能仿佛被激活似的,我竟然以五十米冲刺的速度狂奔进脑海中的诺亚方舟。

然而却没有预想中的温暖出现。洞窟的尽头只有一个十尺见方的小室,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而红光就在我进去的时候消失掉了。失去了动力的身体仿佛散了架,我颓丧地坐下来,想着以后的事……

“太饿了,脑筋都转不动。假如上天赐给我一顿丰盛的晚餐,不,我太贪心,一只鸡蛋就可以让我继续思考了!”我说着自己都不想信的鬼话,舒展身体躺了下来。在我的左手好像摸到了什么。我无意识地拿过来,什么嘛,一只蛋。一时没反应过来,我就随手放到了一边。

一只蛋!像恐龙般迟钝的神经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让将要进入冬眠的大脑获取了信息,十倍于平常的速度中,大脑下令先吃掉再说!我眼前又看到了神保佑我的事实。我真是上天宠爱之人呀!

“祈求上天之灵,降下火焰的五芒星,在大地上烙印出降妖除魔之阵!”我吟唱起所知道的最大火系封魔阵,要把这只蛋红烧。呀,不对,在这个密闭空间里释放大量的火焰,蛋没熟我自己就先闷死了。我连忙中止法术,改为用手掌的小范围火焰慢慢加温炙烤。宝贝,快熟吧,填饱了肚子我才可以回家呀。

火焰中,这个不知道是什么鸟类遗留的蛋由白转红,再现显出赤红的颜色,一阵爆裂后,我被气浪给掀出去好远。天,难道我一直烧烤的是一个炸弹!我忍不住咒骂起老天爷来。捉弄一个落难的人,还算是东西吗?!

正在我发泄愤恨的同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妈妈!”

妈妈?!我向周围环视了一圈,没有其他人。难道是死于雪崩的女孩子魂灵不散,滞留在这个洞穴里?我警觉地靠到了洞壁,观察着黑暗中可能出现的危险。

“妈妈!”那声音再次响起,我才发现来自我的脚边。一只毛茸茸的小鸡正亲热地蹭着我的裤脚,声音的主人好像就是它。

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吃掉它。我弯下身躯,一只手提起小鸡放在面前,另一只手则拿出火焰符,包裹住这美味的食物。一阵高温过后,符烧得不见踪影,而小鸡却完好无损,甚至是,更见精力充沛。小鸡欢喜地飞上我的肩头,紧靠着我的脸,不停叫着:“我还要,妈妈再给我一点。”这家伙是吃火的?我将信将疑地又拿出张火符,刚一点燃,小鸡就深吸一口气,完完全全地吃了进去。

“妈妈最好了!”小鸡撒娇似的磨蹭了几下,自顾自地钻进了我上衣口袋中,进入睡眠去了。天啊,在这个倒霉的地方被一只吃火的鸡认为是妈妈,我大概是发疯了。我随手释放了个火球,来减轻脑中的压力。“砰”的一声,原本应该在洞壁上消散的火焰,竟然在坚硬的石壁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我体内的火元素莫名其妙地加强,是刚才那只鸡做的吗?小东西被爆炸声吵醒了,睡眼惺忪的飞到我的头上,晃晃悠悠地趴下了。在这个冰元素作用极强的地方,我再次感到了火元素的温暖。我走到洞口,亮出火焰长枪,想要融化积雪出去。小鸡立刻兴奋起来,跳到了我的手上,一口将长达数米的长枪给吞了下去。

……

“喂,这不是你的食物,你明白吗?”我十分头痛,对这个心满意足的家伙说道。小鸡点点头,依恋地摩擦着我的手,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明白。可是我左手中的火焰枪陡然增强,几米外雪开始融化,露出被深埋的洞口来。于是我就举着小鸡,有惊无险地走到了久违的外界。被寒风一吹,小鸡立刻缩成了一团毛球,又躲回我羽绒服的口袋了。

真是有趣的家伙。我饶有兴趣地把手伸进口袋中轻轻抚摸了小鸡。小东西发出满意的“咕咕”声,进入了睡眠。

下一步,是要找到失散的女孩子们。我拢紧外套,向被雪崩分开的地方走去。

第十二章 异邦

熟睡的小鸡被爱琳轻轻地拎出,放在手心仔细地把玩。”好可爱!”这个词几乎是女孩子不假思索就下定的结论。爱琳一张俏脸几乎要贴到小鸡的绒毛上,眼里全是喜爱的柔和光芒,伊莎贝拉也忍不住凑了上去,满怀爱意地看着小鸡。至于我这个临危不乱,舍己让人的大英雄倒被冷落到了一边,呆呆地望着本应属于自己的亲昵被一只无名的鸟给抢占去。

“喂,两位美女,你们没忘记谁吧?”我想要提醒一下她们,却被一句“没事就好”给轻易打发。呜呜呜,这是什么世道,人命不如鸡呀!望着我沮丧的表情,女孩们交换了一下眼色,走上前来在我的两颊同时送上香吻,让我从冰冷的地狱一下飞到热情的天堂。

小鸡在女孩们的叽叽喳喳声中终于醒了过来,第一个反应却是吓坏了。可怜的小东西全身发抖,四处张望着,一发现我的存在,立刻飞过来落在我的肩上,嘴里叫着:“妈妈!”

女孩子们惊讶地瞪大了漂亮的眼睛,像是在看一件从未见过的奇怪事物。

爱琳首先爆发,大声对我说道:“原来你是帆姐姐呀,哈哈,我怎么一直没看出来?”连眼泪都涌出来的精灵女孩笑得直打跌,还不停地学着小鸡的声音,弄得我很难堪。

伊莎贝拉扶着爱琳,强自保持面容的平静,轻轻地说道:“好啦,别闹了,听帆说说事情的经过吧。”听了雪洞中的故事,爱琳若有所思地说道:“通常鸟类会把第一眼看到的动物认作是生母,我现在明白了这个‘妈妈’的来历了,呵呵!”女孩子说到“妈妈”一词时忍不住又笑了起来,所以我决定对小鸡进行初期教育,最起码得给她起个名字。第一次群众大会开始,我的一票“绯雀”惨遭淘汰不说,还被爱琳批评为“毫无新意的老土”,真是一点情面也不讲。

“不如叫‘毕罗斯费得克斯’吧!”爱琳想出来的名字总这么长,一点也不好记,我当即否决,于是最后的希望集中在伊莎贝拉身上。

魔族女孩沉默了一阵,慢慢地说道:“我也不知道这个是否合适,你们看小家伙的羽毛色彩这么鲜艳,将来一定是个漂亮的孩子,就送她一个高贵的名字‘贝琳’吧,魔族语的意思是‘遥远的绚丽’,这样好吗?”

“呀,伊莎贝拉姐姐真厉害,随便一句话都有典故,更好的是名字里有我的‘琳’和姐姐的‘贝’,这小家伙长大后一定不会忘记我们的。”爱琳很高兴地抱住伊莎贝拉。

只有我板着脸说道:“是啊,她长大后就会想,怎么我的名字会这么难听呢?唉,原来当初有两个丑八怪想出来的……”

“帆哥哥!”爱琳竖起耳朵,一副生气的模样,叉着腰瞪着我,“不许你胡说八道!”“爱琳别理他,那是在吃醋呢!”伊莎贝拉轻轻走过来,搂住我说道:“再带上你的名字‘帆’,我们的好孩子就叫‘贝琳·帆’吧。”

“嗯,这样还差不多!”我抱起小鸡,认真地对她说:“以后你就叫‘贝琳·帆’了,还有,不许再叫我‘妈妈’,叫我‘帆’……”

“或者‘爸爸’!”爱琳急忙补充道,小鸡立刻改变了称呼,于是我就坐上了“父亲大人”的宝座。为了报复,我对贝琳说道:“这两个女孩子,你可要叫她们‘妈妈’哟!”

爱琳和伊莎贝拉同时羞红了脸,女孩们粉拳齐出,雨点般落在事件的扩大者身上……

日后我才发现那时上了两个女孩子的大当,小鸡最后的大名被敬称做“女皇贝琳”,而作为我代表的“帆”字早就被嫌麻烦的人们给遗忘了。

虽然雪崩中没有人受伤,可是行李和帐篷都被埋藏在几十米深的雪下,凭我们现在的体力大概是无能为力了。爱琳费了老大劲,才勉强把魔卵的毕斯(马)叫出来,开通了离开雪原的空间门,至于通向哪里,已经不是爱琳疲劳的身体所能控制。暂时告别了雪山的寻宝活动,我背起爱琳,跟在伊莎贝拉后面向不知名的地方走去。

出了空间门,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派异国风情。

这里的气候与寒冷的喜马拉雅山可谓是天壤之别,炎热的风吹拂着我们的面庞,刺眼的阳光遍洒大地,似乎在嘲笑我们身上厚厚的外套。大街两旁的建筑带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而神像和宗教法器四处可见。街上行走的深色皮肤的女人们,无不身披巨大的围巾,全身遍布的各式首饰,更为这异邦文化增添了几分风情。

“这里不会是印度吧!”从电视媒体得上所接受到的信息,能与当地风俗吻合的,恐怕只有这里了。我想要从身旁的女孩子身上获取共鸣来证实这一想法,可明显表现出来的是,生于人间界以外的伊莎贝拉和爱琳在这方面比我更加的不如,可谓是“问道于盲”了。我叹口气,接着完成的是脱掉笨重的羽绒服。

英国佬当年虽然没干什么好事,不过我今天蹩脚的英语能够与当地人沟通,不能不说有他们的几份功劳。从雪山下来以后,爱琳的情况一直就不太好,在这个不知名的小地方逗留也就成了没有办法的事了。我们自称“外国游客”,在一家不错的旅馆里住下,现实的问题立刻提到了日程表:想要在爱琳恢复前在这里生活,必要的费用是少不了的,而匆忙跑去寻宝的我们根本没有这个打算。于是谋生的重担自然就落在了我这个惟一的男人身上。我安置好女孩子们,想要一个人上街转转。

“帆哥哥,可别犯了老毛病呀!”虚弱的精灵依然不忘打趣我。对于一个知道事情轻重缓急的男人来说,这句话显然多余。我捏捏精灵的长耳朵,一溜烟跑掉了。

小城里像过节一样热闹,成群结队的民众簇拥着一尊模样怪异的佛像,嘴里唱着整齐划一的喜庆歌谣,载歌载舞地在古老的街道上游行。不少同我一样的外国人夹杂在其中,手里的照相机频频发出闪光。好奇心立刻凌驾于本人的任务之上,借着路边一个警察的解释,我总算明白了是怎样一回事。

“拥有十个化身的救世主所遗留的宝物将在今天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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