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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藏--夺宝人传奇-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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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马德狂笑道:“既然你是阿里巴巴,那么我便是四十大盗之一了。哈哈,弟兄们,快出来吧!”
话音方落,魔鬼谷的山地中传出一阵阵恐怖的吆喝,像是魔鬼的尖叫,又似野兽的狞笑,转眼间一个个黑色人影如鬼魅一样地冒出来,把阿里巴[ …wWw。QiSuu。cOm]巴团团围住。他们手中或者拿着锋利了阿拉伯弯刀,或者拿着现代化的武器,对着阿里巴巴。哈马德狞笑道:“阿里,乖乖地把神灯交出来,我可以考虑赐你不流血地死去,不然,我便用阿拉伯最残忍的刑法将你弄死,哈哈哈!”
阿里巴巴在那些鬼魅冒出来的时候,先是脸色一沉,但是很快便露出了狡黠的笑靥,说道:“哈马德,似乎你忘了《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结尾吧!”
哈马德一呆,反问道:“你说什么?”
阿里巴巴仰天大笑,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既然你可以用权势逼迫这些人为你服务——但是现在你连落魄的狗都不如,所以我也可以用金钱收买他们。是吗?诸位!”
那些人纷纷露出了嘿嘿的笑声,听到哈马德的耳朵里,犹如魔鬼的诅咒。然后,这些人反将哈马德包围住。哈马德为人睚眦必报,对待部下又甚为残酷,眼见他落魄,这些人便面目凶光,随时会杀死他。
哈马德眼见大势已去,居然扑通一下,跪在阿里巴巴的脚下,拼命吻着他脏兮兮的靴子,苦苦哀求:“阿里巴巴,看在我们一同冒险的份上,这次就饶了我一命吧!”
阿里巴巴一愣,他知道眼前这位老人,以前是权势通天的人物,但是落魄之后,为了乞命如此无耻,顿时升起不屑的心思,连杀掉都懒得。他只是冷冷地对那些人命令道:“把这个地洞的台阶和里面的通道炸掉,然后将哈马德扔下去。”
说完,阿里巴巴一脚将哈马德踢开,远远地离开了魔鬼谷,背后传来轰隆的一声响,随之就是众人的狞笑和哈马德鬼哭一般的嚎叫,不过这些都与他无关了。
阿里巴巴走出魔鬼谷,来到炸毁的坦克旁边,解开心爱的骆驼缰绳,飞身骑在上面。之后他拉开了衣领,露出一张东亚人英俊的面庞,遥遥凝视着东方,拿起神灯,自言自语说道:“希望泉州明教历史博物馆,会喜欢这件礼物的。”
说罢,他收拾好神灯,拉起缰绳,驾地一声,驱使骆驼前往巴格达方向。一人一驼,逐渐消失在月朗星稀的沙漠夜空之下。
不过还有一个倒霉的家伙,一直苦苦煎熬着。哈马德自从被那帮鬼魅黑衣人扔到地洞里以后,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灵。原本这里是拜火教教堂的地下通道,但是那帮龟孙子不仅炸掉了台阶,甚至通往教堂方向的甬道也全部毁掉,因此哈马德就落在一个大坑里面,躲避着沙漠的夜里的寒气。他知道,在没有吃没有喝的情况下,他撑不了几天,偏偏魔鬼谷又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寻常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有人过来,所以恐怕哈马德再次让人看见的时候,已经是一具沙漠里面的干尸了。
“有人吗?”哈马德徒劳地叫了几声,除了自己的回音,不会有任何其他人的响声。
哈马德坐在砂石上,抱成一团,浑身瑟瑟发抖,他又累又渴,意识逐渐开始米迷迷糊糊,突然一道亮光射了进来,哈马德倏然惊醒,抬头看上去,不是白天的日光到来,而是有个人拿着手电筒在照明,打量地洞里的状况。
哈马德大喜,天无绝人之路,自己始终是安拉的宠儿,他马上站起来,跃跃欲试,仰头对着上面的人喊道:“快救救我!”
那人的手电筒移开了,借着上头四根喷火的石柱,哈马德稍稍能够看清对方的面颊,却是一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装饰。随之他听到那人招呼别人过来,很快五六根手电筒往下照,哈马德眼睛一花,一个震耳欲聋的欢快叫声响彻地洞:
“我逮到他了,我逮到了萨达姆。侯赛!伊拉克的独裁者!”

前传:莫须有

不是我不想更新,而是这几天没有电脑。不过很快我自己的电脑就会来了。到时候基本上每天都可以更新了。在此附上前传。关于柳亦文的故事,也是最初的故事。
引子
……
东窗下,秦桧瘦削的肩膀微微颤动,几十年来历经的磨难和艰辛将他的神经锻炼如锁链一般坚韧,除了那次——面对着兀术那狼一样饥饿的的眼睛!
依照他本来的意愿,为了完成兀术的任务,促使宋金两国和解,岳飞必须被罢免。他提议岳飞流放到崖州,永世不得回临安。自宋一朝,有不擅杀大臣的规矩,纵然现在他权顷一时,难保某天他也会遭到罢免,为了留下一条后路,他必须作出典范。
但是这个秘密实在太惊人了!倘若外泄出去,一切的一切都将天翻地覆!难怪,皇上非得杀他!但是一旦杀了岳飞,纵然毁灭了秘密,这个天大的黑锅,却得由他秦桧来承担!
更可怕的是,一旦他掌握了这个秘密,他会不会同岳飞一样的下场呢?
“秘密不可以公开,但是必须永远流传下去,作为我秦氏一脉的命运护身符!”
秦桧紧紧握住秘密的关键性证据。
然后他铺开宣纸,沾满浓墨,为岳飞的罪名定下:
“莫须有!”
莫须有,便是也许有的意思。一个状元,怎么会写下如此含糊的理由呢?中国数千年历史上,能够与之一比的就是明代的“意欲”,然而下这个罪名的家伙仅仅是个读书不多的太监。
只因为这个秘密的缘故!
秦桧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历史的罪名在落笔的一瞬间就决定了。
……
我手中握着一份残缺的小说书稿,细细品味文字,细密中透出严谨,由历史切入文学,寻觅出作者是一位知性的学者文人。然而此刻他却伏在地板上,背脊深深插了一把匕首,临死前的痛苦使得他整个身躯犹如龙虾一样奇怪地扭曲。他右手向前伸出,食指蘸了自己流出的鲜血,写下触目惊心的三个字:
滿江紅
一、满江红
“请!”
“请!”
杭州中文大学的武道馆里,两位身穿白色武装的比武者先行礼貌地讨教,然后不约而同猝然后退一步,摆好起步招式,动起手来。
跆拳道源于空手道,充分吸收了空手道灵性的特点,发挥朝鲜人刚猛的性格,十足以进攻为主,防守招式几乎全无,搏击极为凶狠快捷。不出片刻,两位比武者就决出胜负,其中一位高个的男子,倏然飞身一弹,扫出一腿,击中对方的胸脯护具。后者踉跄几步,退出比武场,按规则却是输了。
武道馆里为这次精彩的比武响起热烈的掌声,两位比武者于场中一起向观众行了礼,四散而去。那位获胜者脱下护具,向我们走来,微笑说道:“宋学姐,难得有空过来瞧瞧我们。”
宋之秋为人含蓄,点头称是,却扭头问我道:“柳先生不是一流的格斗专家吗?那么对他们的比武,你有何评价?”
那获胜者一怔,喜道:“想不到这里还有一位高手啊!见面有礼!不知对我们的身手,做何看法?”
我与宋之秋以文化方面结缘,此次过来,陪伴她重游母校,拜访老师同学,因时间宽裕,先行观看中文大学最出名社团的表演。我回头见那获胜者一脸诚恳,便毫不客气地批评道:“你们所练的跆拳道,招式好看,即快又凶,却全是花架子,真正打斗起来,不堪一击,还不如街头流氓的死缠滥打。”
宋之秋微微一愕,想不到我说出如此不中听的话语,本以为就是客套几句。那获胜者脸色垮下来,大怒道:“你说说倒是容易,不如我们比试一场,看看究竟是否如此!”
“甚好,我正要此意!”
我脱下西装,交给宋之秋。这小子到底是年轻人,以为学了几点三脚猫的功夫,即狂妄不已。
我们来到比赛场上,我说道:“我便让你几手,我不用手,不带护具。”
获胜者冷冷地说道:“那么打伤了可别怪我!”
“请!”
“请!”
获胜者呼啦飞起一腿,先下手为强。
我轻蔑地一笑,双手背在后面,脚步踏动,轻易地移开了他的攻击。
跆拳道以腿功为主,不外乎劈、扫、踢、飞几种方式。不论采用任何一种,必然是根据一腿为轴心,一腿画圆。只要保持在一腿划的半径圆球之外,既是安然无恙。获胜者连续袭击了几下都是无功而返,不免急躁起来。猛然大喝一声,飞身踢过来!
这中了我的计策,我在不知不觉中,把他引到了场边,以自己为诱饵吸引,待到他猝然发动,却轻轻地避开。那获胜者来不及收腿,顿时摔到场外,跌个灰头土脸。
我哼哼冷笑一下,借眼角瞥了一眼,宋之秋方才紧张地站立起来,现在才安然坐下。待我过去之后,把西装递给我说道:“我真是担心死了,你这么大一个人了,怎么还象小孩子一样争强好胜。”
穿上西装的同时我们已经步出武道馆,秋夜的校园分外迷人。杭州中文大学是所八十多年的老校,始建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前身是一所教会学校。发展到现在集文法史经管教一体的综合性文科院校,其中历史学、法律学等科目( …。。)全国一流。该校位于杭州风景最优美的西溪,与诸多历史文化设施错落有致。电线杆上淡淡的灯光映衬了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建造的古老红砖墙,布满森绿的爬山虎,有种独特的幽静味道。
我问道:“之秋,这件事情我觉得很奇怪。这是你回到母校拜访老师朋友……为什么非得拉我过来?”
我尚且有自知之明,虽然我和她的关系密切,可是宋之秋总是若隐若离,远远达不到那种亲密无间的程度。
“怎么,你不乐意?”
宋之秋听起来稍稍不开心,她说道:“我在与我大学导师通信时候,不时提起你。我的导师对你颇是感兴趣,所以,特地嘱咐我带你过来,见识见识。”
宋之秋大学时候就读的是历史专业,而我无论本科还是研究生都是中文系出身,她的导师哪方面会对我产生兴趣呢?然而此刻重要的并非这点,我的愚蠢问题在两人之间断裂了一条沟渠——宁静的校园,优雅的环境,本该是培养气氛的好机会。一直踱步到教师宿舍楼,我们都没有再次对话。
这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时候建造的苏联式工字楼,只有低矮的一层,前面种植了一排半人高的灌木。倏然之间,一个人影从暗处蹿出来,钻过灌木,极快地逃开!
“什么人!”
我高声叫道。
宋之秋心中害怕,不知不觉地靠近了我,两人对视一眼。
“小偷?”
我们都摇摇头。虽说这是教师宿舍楼,但是仅仅供夜晚不能回家的教师临时住宿之用,或兼为办公室,里面不可能存有值钱的物品,小偷应该亦是明白这点。不过我很高兴因为某个意外的家伙,使得宋之秋再次靠近了我。
宋之秋走到一间房间门前,轻轻敲了敲,然后大门自动吱啊地移开一条缝,透出混暗的台灯桔红色光芒。她秀眉微蹙,似乎觉得有些不正常,迟疑了片刻才推门进去,同时呼喊道:“秦老师,啊!”
宋之秋低低地一身惨呼,仰身几乎翻到。我快步赶上前,接住宋之秋娇小的身躯,双目疑惑地望向里面,这样,我看到了可怕的一幕!
上世纪五十年代建造的苏联式房子,秉承了俄国人一贯简约粗糙的风格,类似集体宿舍狭小的空间,里面堆满了书、书、书,可怜的床被挤在一边,同样的难兄难弟写字台上也全是书,当然还有一把简陋的台灯。但是主人呢?我的目光下移,然后接着昏暗的灯光,瞧见了主人。
他是个瘦削的男子,趴在地上,脑袋侧向一面,可以瞧见他秃秃的脑壳。触目惊心的是他的背脊,白色的衬衫上,插了一把匕首,鲜血涌了出来,在白色衬托下,染成近乎黑色的红,一直淌到地上,沿尸体围成一个死亡之圈。
宋之秋这个女人,虽然聪明无比,但是胆量不同智慧成正比,她怕见血,一见到红就会晕。
我放下她的身子,亲身在耳边细语:“你站在外面,我进去看看。”
出乎意料,她倔强地摆摆手,咬咬嘴唇坚定地说:“不!我也去。”
我知道原因,因为这是她的导师。
我们进入房间,尽量避免破坏现场。走近方才发觉,死者的右手向前伸出,指尖颤血写了三个字:滿江紅。
我打量起来觉得这些字很古怪,稍许恍然大悟,这些字都是繁体字,缺胳膊断腿。汉字是种象形文字,部分的短缺可以通过想象弥补,整体仍然依稀辨认。
很明显,死者是遭到谋杀。可是他为什么不写凶手的名字,却写下了奇怪的“滿江紅”,我顿时想到推理小说里面常有的情节:死者写下了暗示凶手的文字,但是凶手发觉了,于是又添上几笔,变成另外的文字。
“他的左手……”
宋之秋终究无法克服怕血的毛病,头昏眼花地坐在床沿,视线的降低,正好看到了我无法看到——死者部分藏在躯干下的左手,捏着几张纸。
我把他的手拉出来,尸体刚死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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