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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情-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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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的,我在与你说正经事呢。”李晨澜捶他一拳,也顺便把他的酒人夺了过来,道:“我一直想让以晴怀我的孩子,那这样,我就可以夫凭子贵押她去礼堂了,偏偏这女人把我肚子里的坏水全都看透了,让我无从下手,只好在保险套里下手。没想到,我第一次偷偷地背着她做坏事就出了报应了,唉……”

盛晰嗤笑:“一物降一物,此话果真不假。”那么恶质透顶早已惹得天怒人怨的家伙,居然也被人收拾的时候,真是爽呆了。他虽然不太喜欢泼妇般的向以晴,不过,看在她收服这个恶霸的份上,暂时对她友好了。

李晨澜双眼一眯,危险地透出冷光,脸上却仍是笑容可掬,他笑眯眯地说:“你带你的女人回家后,是不是向阿月要过套子?”

盛晰愕然,脑海里想了会,确实,他带苏晓晓回家后,发现家里没有套子,实际上,他从未把女人带回家,所以,家里也没有准备过套子。所以,他就去向阿月要套子。因为,整个慕容家,只有阿月有了老婆,并且还生了孩子。

“怎么,阿月的套子有问题?”

“呵呵,不是阿月的套子有问题,而是,他拿错了套子。”

“嗯?”盛晰不解。

李晨澜叹口气:“全部给你说实话吧。你也知道我很少在呆在家里,但我的屋子一直有那个玩意的,那是以靖强烈要求的。你那天向阿万要套子时,阿月正巧没有了,就来我的房间拿来给你。不巧的是,我的套子全被我作了手脚,如此而已。想必聪明如你,应该猜得到,你的女人并没有心机深沉到在套子上做文章。”盛晰愣住了,呆呆地接过话:“这么说来,是我误会她了?”

“你还不笨。”李晨澜丢给他一个白眼。

盛晰张大了嘴,脑袋一片糊乱,怎么会这样,他误会她了,可,她为什么不解释?她为什么还要承认?

可是,他也知道,那种情况下,她解释也是无劳的。

老天,他该怎么办?他做了那么多错……

他把苏晓晓做过他情妇的事告知给了媒体。

他还把她说成了居心叵测心怀主诡,妄想母凭子贵嫁入豪门的恶质拜金女……

他让柔弱的她独自面对如狼似虎的狗仔队。

这些狗仔队不从她身上挖掘出新闻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苏晓晓现在怀有身孕,她能对付这些穷凶恶极的狗仔队吗?

“混帐,李晨澜,你这个罪魁祸首。”盛晰越想越恐惧,越想越气,挥拳朝李晨澜揍去。

李晨澜没有防备,被打得结结实实,身子踉跄,他捂着被俊脸,痛苦低叫:“你发疯啦。”

“对,我是发疯了,你这个害人精,都是你,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误会她了。你这个该死的混帐……”说着,他又抡起拳头朝他揍去。

李晨澜机灵地躲过,边躲边叫:“现在不是揍我的时候,而是去保护你的女人。”

盛晰拳头僵在空中。

李晨澜赶紧奔到客厅里,打开电视,只见里面刚好播到了记者采访苏晓晓时的画面。

盛晰脸色一变,冲到电视旁,看到苏晓晓被记者围在中间,记者们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一个比一个恶毒,她脸色苍白憔悴,双眼又红又肿,显眼是哭过了。她对着记者们的话筒愕愣的,一个字也说不出,眼里有着令人心惊的空洞,以及……

盛晰惨叫一声,飞也似地冲出了客厅,李晨澜还未回过神来,只听见外边传来一阵汽车轮胎刮在地上发出的尖锐声,以及汽车咆哮如雷的引擎声。

李晨澜摇摇头,看着电视里的画面,叹息一声:“晚啦,晚啦,你这小子,也该是为你的荒唐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盛晰赶到时,已经晚了一步。

苏晓晓已经被路人送去了医院。因为发现得迟了,孩子没能保住,大人身体也受到牵累,要好生休养一段时间,不然,很难恢复元气。

医生说,苏烧晓是因为刺激过度,再加上伤心过度,导致流产,再加上做手术时,因位置不当,这辈子怀孕的机会微乎其微。

医生还说,她现在情绪极不稳定,千万不要打扰她,让她好生休息。

盛晰坐在病床前,看着她苍白的面孔,心里一阵纠结的绞痛。

是他害了她,他是罪魁祸首。他很痛恨她的威逼,他痛恨她以孩子来危胁地,所以,他出了一个贱招,他利用媒体的八卦力量来报复她,成功地让她成人众矢之的,可是没想到,她却失去了孩子。

他并没有要恶意报复她,他只是想让她受一点教训而已。身为拜金女,可是要受大众鞭挞的。

可是,当他发现这一切并不是她的错时,已为时已晚。

当地被记者们围攻时,他看着她吃惊恐又慌乱的神情时,他的心里只有无尽的懊悔和心痛。

他看到她绝望倒地时的模样,他的心被紧紧揪着,然后,他火一般地开着车子奔去,但晚了,路人已把她送到就近的医院就医。

可惜,他依然没能拢救她肚子里的小生命。他是杀人凶手,是他害了自己的孩子。

是他害了她,他的自以为是,和高傲的自尊让他痛不欲生,也害惨了她,更害了自己的孩子。他真是罪该万死。

他守在地床前,紧紧握着她冰凉的手,他发誓,等地醒来后,他一定向她道歉,然后他会娶她,不是为了孩子,而是为了她。

可是,她在晕迷不醒的时候,那句“慕容凌威,我恨你”的话,让他掉入十八层地狱中,全身冷得发颤。

他错了,他错得离谱。原来,伤害自己所爱的女人,真会让人痛不欲生。

其实,他并不是真的厌恶她,他只是一时接受不了自己会爱上地而已。



苏晓晓醒来时,地眼里的颜色尽是一片白,苍白了无生气的白。白得刺眼,白得让人心惊。

“你醒了?”一个沙哑的声音在身旁响起。

熟悉的声音让她竖直了毫毛,她虚弱地转头,眼里看到一个面容憔悴眼里即欣喜又心痛的男子。

她望着他,心底升起一阵绝望的恨意,“你来做什么,我不想见到你,请你离开。”

盛晰痛苦地抿着唇,紧紧握着她的手,放在嘴边亲吻着,声音沙哑地说:“对不起,对不起。”

苏晓晓别过头,抽回手,眼角一片湿意,她看着天花板,声音冰冷:“你走吧,你与我之间再无任何瓜葛。”

“晓晓!”盛晰惊恐地望着她,急切地握着她的手,哀求道:“对不起,是我的错,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

摇摇头,泪水止不住的油过苍白的面容,泪湿了雪白的枕头。

“没有机会了,请你走吧,算我求你。”她累了,真的好累。她不想再与他有任何纠缠了。她逞受不起他的无情和冷酷。

姐姐,对不起,是她不自量力,没有听你的话,这是报应,她不该坚他的,明知他是冷血无情的花花公子,却偏要不自量力地招惹他,弄得遍体鳞伤,是地活该。

还是姐姐有先见之明,在爱上他后,能极时抽身,然后自己选走他乡来治疗情伤。

而她,她的自以为是,和高佶让她重重搏入地狱,再也爬不起来。

这是报应,谁叫她不自量力。

看着地绝然冷冽的面乳,盛晰心头一阵揪心的痛,想开口道歉,可是,到了嘴边的话当看到她绝然的面孔后,化作深深的叹息,他起身,深深地望着他,“你先静一静,我晚点再来看你。”他要去找那些狗仔队算帐。

苏晓晓面无表情,一滴泪水不受控制地往下落。

盛晰再度看地一眼,黯淡一叹。“我先走一步,你要保重。”

她闭上双眼,没有说话。

他又道:“我已经替你请了看护,你先养壮身子后,我再风光娶你进门。”

苏晓晓身形一颤,睫毛剧烈颤动。

他又道:“其实……”我也是爱你的。可是,在这种时候,她绝不会接受的。

她没有开口,紧闭的双眼上,浓密的睫毛一片湿意,颤微微地抖动着,她的喉间滑过一阵哽咽声,他的喉间也跟着一紧。他转身,踩着沉重的步伐离开病房。

苏晓晓蓦地睁开眼,杏眼里,终于淌下一滴晶莹的泪水。

第三十四章 上

   威晰走后,病床的门又打开,进来的是一个身穿黑色西服,身形修长的俊美男子。

 他看着苏晓晓,眼底一片怜惜,“你真的想好了?”

 苏晓晓候间滚动,她沙声道:“已经走到这种地步了,你还想让我怎么选择?”

 “可是,他已经知道误会你了。”

 冷笑一声,她睁开眼,眼底一片冷意:“那又怎样?我不需要误会后因愧疚得来的爱情。”她也是有骄傲的人。

 “他其实早已爱上你了。”本来只是想对那小子略施薄惩而已,没想到却弄到这个地步,他也脱不了责任。

 苏晓晓冷笑一声:“我情缘相信母猪也能上树。”如果他会爱人的话。

 “你并没有在这场爱情游戏里输,至少,他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你其实一直都爱着他。”在爱情的世界里,尤其苏晓晓威晰这两个在爱情的国度里同样骄傲的二人,谁先说出爱,谁就是输的一方。威晰之所以不愿承认爱她,也是怕自己输的面子里子不剩。苏晓晓依然一样,他理解她把对威晰的爱深埋内心,在他们二人的爱情世界里,她本就是弱势的一方,如若再度先爱上他,她更是没有胜算。 可是,她早就爱上他了,又何必要弄成这种地步呢?

 “其实,阿晰对你是没有安全感。”爱上苏晓晓这种冷淡得可以的女人,再自信再强悍的男人恐怕也不敢轻易说出爱字。这女人就算爱上对方了,依然可以冷静得近乎无情。

 他实在佩服这个女人,爱上男人后,居然还能如此不动声色。真是太厉害了。

 “有差别吗?”爱与不爱,已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在这场爱情游戏里输了。但至少,她还有最后一丝尊严被她完美地保住。

 对方叹息一声:“是没什么差别。不过,你是我见到过的最能冷血的女人。”

 “你错了,威晰也是我见到过的最为冷血的男人。”

 “呵呵,两个同样冷血的人,绝配嘛。”一个死不认输,一个死不承认,真是自找罪受。

 苏晓晓转头,盯着他,“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对方摸摸鼻子,“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我要离开这里。”

 五年后!

 新加坡!

 任何一个接触了解苏晓晓的人都对她印象深刻。

 二十七岁,新加坡圣英大学学院里的舞蹈教练,因长期跳舞而保持着完美的身材以及天使一般的面孔,在三年前进入学院就引起了轰动。她年轻,貌美,身材好,气质绝佳,却偏偏是个带着四岁的女儿的单亲妈妈。

 想追求她的社会菁英,名师们,无不捶胸顿足。

 她的丈夫早逝,留下一个拖油瓶似的女儿,而她,则带着女儿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所套房里,她经济独立,人又长得漂亮,再加上她的女儿也是小美人一个,追求他们母女的男人依然多不胜数。

 可是,苏晓晓并不打算再混。

 她因舞蹈出色,又因舞蹈课很受学生们的欢迎,每天忙的团团转,还要带女儿,她哪来的美国时间去交男友或是发展自己的第二春。

 目前,她拿着所有教师中少有的高薪,住着不算差的房子,并且有自己的私家车,以及家里一名保姆。她的日子就算少了男主人也会过得有滋有味。

 所以她不缺男友或是丈夫。

 可是,这们依然没能阻止男人对她的追求。

 在现代大都市,美人多了,也就不新鲜了。但长得美,又有气质的美人则是上品了。再加上苏晓晓虽美但却谦和的温润,绝对比任何恃美而骄的美人还要吃香。

 尽管她还有一个四岁大的拖油瓶又如何?

 她之所以会离开香港来到新加坡,而是当初拜李晨澜所赐,是他把她介绍在圣英学院的。

 圣英学院很有名,在新加坡是数一数二的贵族学院。当然,在这里当教师,薪水是很诱人的,但这些贵族子弟们的脾气可大了。这里当教师,丝毫没有得到教师应有的尊重。相反,学生比教师还要大牌,不过,幸好她有应付这些学生们的办法。她在圣英学院,学生们对她还算尊重。

 连带的,让校长大人对她也挺巴结的。

 可能是因为介绍人李晨澜的关系吧。

 只是,整个圣英学院,上至校长教师,下至学生都对她很尊重,但却有一个人却不把她放在眼里。

 那就是学院里的最大指挥理事长。

 圣英学院是贵族学校,想当然是有豪门家族投资,所以,来个理事长,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只是,这个理事长,不知为何,就是讨要她。

 上完一堂课下来,苏晓晓换下因汗湿的舞衣,穿上灰白色的套装,再戴上一副金框眼睛,再把头发馆起,这是她在圣英一惯的着装。

 刚才助理对她说,理事长正在找她。

 苏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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