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回古代做弃妇-第2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剑,自然无男女,然有阴阳之分,鹤斩属阳,无论它的剑魂,还是剑魂化成的实体,当然也是男子形态,而且,苏炜说,“它”是个好看的男子。 
   
  他拉着它站到镜子前,那日是鹤斩第一次照镜子,原来,自己是这个样子…… 
   
  鹤斩不知道自己的模样,不在乎,知道了,还是不在乎。 
   
  苏炜被他满不在乎的模样气坏了,连连恨声骂他暴殄天物,一边摸着下巴望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贼贼笑。 
   
  “我当你是我的好兄弟,这等好事,当然也要教给你!顺便试试你这张脸,如何?” 
   
  鹤斩不觉得自己是兄弟,也不觉得“试脸”有什么好玩的。但是既然有好事,尝试一下也不错。于是这样大摇大摆,跟着苏炜进了妓院,被一群红粉缠住,而显然,缠他的胭脂女子,比缠苏炜的多得多。 
   
  苏炜笑着说他一副好皮囊果然不同凡响,鹤斩并不以为意,学着苏炜的样子,搂起身边的姑娘。 
   
  “还有很多事要慢慢学呢——” 
   
  ——————————————————————————————————————— 
  时间过得太快,鹤斩还沉浸在前所未有的快乐之中。 
   
  当年拥有过它的人,早已尘归尘土归土,他们觊觎的,窥视的,或是明目张胆想要的,光明正大抢夺的天下,却早已一代一代有条不紊的更换着主人,而此刻问鼎天下的人,谁又能保证他就能坐得稳这个位置? 
   
  还是它鹤斩快乐,苏炜告诉他一句话,大意是:给自己留条底线,坚持原则,享受生活——太TM精辟了,他想。 
   
  这样过了十数年,数十年。 
   
  直到苏炜年轻的脸庞出现皱纹,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头发开始花白,鹤斩眼中,他仍是从前的苏炜,乐观,豪爽,真诚——还有忠实。 
   
  在忠诚的问题上,他以身作则,给鹤斩作了最好的榜样。 
   
  鹤斩的存在,是它和苏炜秘密。 
   
  它和苏炜一同被捧上天堂,快乐不自知。 
   
  直到有一天,被摔得粉身碎骨。 
   
  “国舅苏炜,久蓄异志、欺藐上主、企图起兵造反,幸被父皇识破,苏炜凌迟,其亲族满十四岁者,皆诛——包括皇后苏瀞,满门抄斩。” 
   
  三王爷说得没错,苏炜被压罪名,惨遭凌迟而死,满门抄斩。 
   
  而他居然叫它不要插手。 
   
  忘不了那日,苏炜摸着手中长剑对他说:“昔日国乱,我十八岁起,纵横沙场数十载,立身立国,自认忠君爱主,丹心一片,这剑以鹤为名,也不算自视甚高。后来国家安定,我用它斩奸除佞,下手甚是痛快,而今……被奸妃所害,冠上反贼之名,满门抄斩,一代忠臣,居然也落得这般田地。” 
   
  鹤斩探视着苏炜的心,没有背叛,他看不到背叛。那么,皇帝是吃错什么药了?!鹤斩烦躁的想。 
   
  “我去杀了他!” 
   
  苏炜老泪纵横,抚剑喃喃而叹,“不许去!你不懂得……你不懂得……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啊……罢了,罢了——若能换君主清明,我这一家的命又算什么?死不足惜啊。” 
   
  他说死不足惜。当真死不足惜?鹤斩知道生命对于人来说有多么可贵,苏炜不过想以死尽忠罢了。 
   
  那么,成全他么?放他去死么?那是他的命令不得违抗——鹤斩头一次对“忠”这个字产生了怀疑。 
  这就是尽忠的下场?这就是以主为天的下场?! 
   
  胡思乱想间,又听苏炜道:“只可怜我幺儿年幼,幸她命不该绝……但罪臣之女为奴,必定被折磨至死啊……” 
   
  鹤斩突然想到能为他做点什么。 
   
  苏炜搂着年幼幺女,泪滴剑身,折射一片微光,倒映两个少女的身影,同样清俊而模糊的白色身影。 
   
  苏炜抬头。 
   
  “你是谁?”怀中女儿吓得惊叫。 
   
  “鹤斩……你……”苏炜惊愕,随即明白过来,怆然笑道:“好……好,那么……就……委屈你了。” 
   
  委屈?一点也不委屈。 
   
  只不过是以一个女子的形态,做些粗活罢了,只不过是以十三岁的身躯,每日连轴转罢了,只不过是每顿馊食罢了,只不过隔几日一次毒打罢了,只不过不打面上,身上都是新伤旧痕罢了,只不过偶尔做错事要被打得皮开肉绽罢了。 
   
  只不过是这些。 
   
  苏珍一定是受不了的,对他来说,却没什么。 
   
  剑身不坏,他便无所谓,反正自己只是剑魂一缕,皮鞭针刺又能奈何得了他? 
   
  苏炜把真正的苏珍托付给一位云游归来的老友学武,代替苏珍受煎熬的是他。鹤斩庆幸自己代替苏珍来到这里,让苏珍拣回一条命。 
   
  否则以一个稚嫩小女的身板,如何抵挡? 
   
  他只要安安心心的,做一个顺从的奴隶,一个人人口中的贱婢——苏珍,这样就好了。 
   
  本可以找个机会,“暴病而死”,溜之大吉,偏偏剑身被献给三王爷,三王爷又将他转赠王妃——那剑身还束缚着他,让他没办法走开。 
   
  忍耐。 
   
  卑躬屈膝,柔顺温驯,开始时,鹤斩以他最低的姿态迎接着每一天的到来,无聊得打哈欠,一把夺天下的名剑,居然被当作礼物收藏进女人闺房,还真是…… 
   
  可笑。 
   
  他等待着那个日子的到来——鹤斩与苏炜约好,待苏珍学成,她会来取剑,估计在那之前,他都得懒洋洋呆在女人身边了—— 
   
  直到那夜,他居然察觉剑身动弹。 
   
  顺着那股悸动,他跟着过去,握剑的是一个无论如何也看不出她会使剑的角色——王妃?!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 
   
  每次她悄悄出府,他都跟在她身后。 
   
  惊讶于她的身手敏捷,几乎次次一剑毙命,那速度快得惊人。 
   
  她永远是决然赴死一般,仿佛每一次拔剑都是最后一次。根本不像一个王妃,而像——像他曾经的一个主人。 
   
  一个女杀手,鸾凤。 
   
  他的主人中,女子并不多,所以他才会记得清楚,而那个鸾凤给他的印象更为深刻,他记得她的表情。 
   
  鸾凤是他的主人,而鸾凤的主人是一个暴君,鸾凤是她的宠妾中的一个。 
   
  每次杀人后,她总要流泪,喃喃自语,他得听出,她是为了她悲惨的命运流泪,为她所爱的人流泪,那人不是暴君,而是暴君的宿敌。 
   
  某夜她杀人,将自己放在棉帛之中,没有哭泣,静静的躺着,然后,坐起身,扶剑,平静的划过自己的喉咙。 
   
  血无声的溅出。 
   
  次日太阳照常升起,侍女尖叫,一阵慌乱,然后尸体被抬出,连同染血的锦帛一同深埋。不留一丝痕迹。 
   
  他被送回暴君身边,看他兴高采烈的大宴群臣,庆祝他的宿敌终于被铲除干净。 
   
  所有人都面上喜色,没有人为一个叫鸾凤的女子而表现得稍稍难过,没有人记得鸾凤,包括那个曾经宠爱过她的暴君。 
   
  啊,鹤斩想起来了。 
   
  在王妃的脸上看到的表情,跟鸾凤自尽时一样。 
   
  每次都那样决然,然而,平静,赴死一般。 
   
  她的爱人死了么?她明明爱的是三王爷。愿意为王爷做任何事—— 
  可是为什么她的表情看起来,她爱的人已经死了?心已经死了? 
   
  时间越久,他越是不懂得。 
   
  王妃杀人后也会哭,夜里一个人哭泣,但是早晨醒来,她又是端庄得体的王妃,王府上下,亲力亲为,克恭克顺,婉婉有仪。 
   
  他越来越觉得她神秘,不由自主的想一探究竟,越是靠近,越是被她吸引。 
   
  这个女人,有三头六臂吗?不会累吗? 
   
  他为她折服,转而成深深尊敬——他可没有过一个主人,可以在杀人之后还能把它丢在一边做自己的事的! 
   
  他们爱不停的摩挲鹤斩的剑身,看着最得力的助手般看着它,为它剑柄挂上熏过香的流苏,连苏炜也不例外——他身上的熏香味便是苏炜特地命人调配,六年了,不想至今仍未散尽—— 
   
  而在她眼中,仿佛他的剑身只是一块废铁,除了必要的擦拭,大多数时间鹤斩剑都呆在床头机关中,她碰也不碰,又仿佛是它鹤斩是什么不洁之物。 
   
  不对,他已经被更名为鹤舞了。 
   
  籍借着苏珍的身份,他默默的看着。 
   
  他很少有机会以一个“男人”的目光去看一个女人——虽然他现在也是“女人”,苏珍。 
   
  他跟在苏炜身边,是一个秘密,在苏炜上梁不正的情况下,很难保证他这根下梁没跟女人有过接触,他确实有,不过都是欢场女子,露水情缘,一夜之后,谁也不认识谁。 
   
  也许是因无聊,他第一次花六年的时间观察一个女人,看着她不得夫心,看着她失子,看着她承受锥心之痛,还强迫自己又一次站起的模样。 
   
  慢慢的,好奇之心变了味道,至于变成什么味道,他说不出来。 
   
  好像有点酸涩,有点怜惜,好像是想靠近,有些胆怯,一切都是朦朦胧胧。然而他清楚,她和他只有主仆情分,无论苏珍或是鹤舞的身份,他都是她的仆人,从属于她,却不能拥有她。 
   
  所以,收起想要更加了解她的心思,他默默的在她身边,苏珍伺候她,鹤舞为她斩杀,他只做这些他理应为她做的,不逾越。 
   
  ——至少,直到他被易主罢? 
         第十九章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啊,这几天生病,医院来回跑,所以更新得少了,请大家见谅…… 
不过绝对不会坑的,至少现在还有点存货……对手指……不许说不见谅! 
还有,怒!说我凑字数的,要是这次我发的不是3千多,而是像从前一样一章发7,8千字,估计也不会这么说了吧。心理描写很重要,我相信我要是不详细这段女主的心理,那后面他们手拉手开开心心离开王府根本全是扯谈,是吧? 
我现在精简一下,本章节全部内容就是:女主在犹豫中做了决定要抓住男主的心,跟他在一起。 
没了!怕看到凑字数的文,看完这句话可以直接关闭页面。  故事说完了。   
   
  她本来以为自己知道真正的答案后会惊愕,无法接受,哇哇大叫“我爱的不是人”!! 
   
  但是,听完鹤舞所言之后,看着他惶然落寞的神情,木筠发觉自己内心更多的是内疚无比,那些天雷地雷的念头生生压回脑中。 
  比起她给鹤舞带来的打击,她受的这点雷,其实是小意思吧? 
   
  毕竟她爱得清明,知道是他,才放心的爱上,可是他呢…… 
   
  关于那剑不剑的,其实她也很不想相信,不过不得不信——这种感觉,怎么说呢?说得文雅些,是有种“哦,朦朦胧胧说不出来”的感觉,说得直白些——老实说,她完全没有感觉,倒很像在听一个自己完全沾不上边的离奇的故事——拜托,鹤舞干什么一脸严肃的看着她? 
   
  这是很严肃的事,她知道。 
  他和她正在面临着很严峻的问题,她也知道。 
  她让他苦恼和不知所措,但是他也没必要说完以后一脸马上要入党宣誓的凝重呀!她本人就是头脑稀昏完全严肃不起来! 
   
  她该怎么做? 
  一般穿越女会怎么做? 
  咬紧下唇,扑到情郎身上去大哭一场,然后擦干眼泪离开?默默的不带走一片云彩,留一个销魂而淡定的背影,接着男主拉住女主纤细的手腕,一个用力将她扯回怀中“哦不,我喜欢的是你~我不让你走~~”接着再来一出热情火辣的戏码? 
   
  太扯了,怎么可能?你以为穿越是穿到穷摇电视连续剧里的么? 
   
  现实情况是,现在,面对面站着的两个人,都不是好鸟,这是一场精仿与A货的对决,双方俱是惴惴不安,小心翼翼揣摩对方心思,唯恐先一步动作便要吃亏。 
   
  而这场对决,她似乎一开始就输了,因为她喜欢的人是他,而他喜欢的,也许是海珠,也许是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