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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她正式去公关部上班,这才发现戴安已经怀孕,之前面试的时候还不明显,此时肚子隆起来,总有三四个月的样子了。她猜到陈效的意图,他是在替她铺路。看戴安的状态,很快要去休长假,产假之后有可能不会再出来做事了。而她的职级仅次于戴安,到时候只要她有能力接手,这个部门经理的位子就名正言顺是她的了。虽然公关部只是个不起眼的小部门,可也是一条捷径,至少她可以以秘书以外的身份,出席公司的管理会议了。
然而,CEO秘书的位子却一直空缺着,人事部始终没找到合适的人,林薇手上的工作也就一直没能交接出去。在公关部做事的同时,她还兼着替陈效打杂卖命的活儿,费力却又不讨好。两人接触的多了,公司上下难免有些人看出他们之间的端倪,说些闲话,而且她本来就是个名声不大好的人,那些传闻也就越加离奇,有人说她私生活混乱,几天换一个男人,有人看到她被陈效的前妻追打,又有人说她半夜站在他住的地方楼下哭。
对这些流言,林薇一概采取熟视无睹的态度,她漠然处之,听任它们出现,甚嚣尘上,再被人忘记。她只是偶尔觉得奇怪,在所有关乎男女的丑闻里,人们似乎总是对男人要仁慈一些,却对女人更加残酷,也正是因为这个,女人们总是更加看重自己的名誉,为人处事也更谨慎。而她,偏偏不信这个邪,所谓名声,她是最无所谓的,反正她是光棍,没有人会为她高兴,也没有人会为她担心难过。她天时地利,她要做一个像男人那样的女人。
她希望能将这个准则充分体现在她和陈效的关系当中,一直觉得自己并不介意陈效跟别人在一起,而她也不是非他不可。之所以暂时只有他一个男人,完全是因为两人在床上还算默契。她对自己说,我只是喜欢他的身体。可这话一说出口,却又觉得不对。她也喜欢他这个人,或者说她是崇拜他的。但如果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身与心,是不是就是爱了呢?似乎又不是,她并不觉得自己爱陈效,这不是爱的感觉。她是爱过一次的,短暂而惨烈,以后再也不能了。
那一年,似乎就是这样过去了,表面平静,而又暗流涌动。
次年三月,公司年报出来,业绩喜人。那时,戴安已经休产假去了,公关部变成林薇一个人做主,对外公布财报,发媒体通稿的事情都是她在负责。于是,外面又有了新的传言,说她是一个如何如何吹毛求疵的上司,刚刚上位,就对下属和供应商多么多么的苛刻。
她是那个小小部门里的暴君,再小的宣传计划也以最高标准要求,要好,要快,要出人意表,而且不允许有一丁点的瑕疵。每一句话,每一个标点,每一次语气转折,都反复推敲,力求做到无可挑剔。她又成了公司里的名人,不仅仅因为她坏到极致的名声,还因为她奇迹般的工作效率,以及无可指摘的成绩。
面对这些,陈效好像从来就没夸过她,把她做的所有事情都当作是理所当然的。林薇对此没有丝毫的意见,她知道自己只是在跟随、模仿、重复着他做事的方式。而且,他也没亏待过她,至少是在金钱上没让她吃过亏,她拿着那个职级最高的薪水,年终有丰厚的花红。
这些钱,每一分都是她挣的。她完全可以开始存一笔首期,而后买房子,或者投资,为未来打算。但她挥霍,她得过且过,仿佛要把二十几年未曾有过的奢侈和任性都补回来。于是,便有了这么一个矛盾的集合体——穿着最时髦的衣服,带着两圈钻的萧邦手表,加班到深夜,累的像条狗。见过她的人都不觉得她像一个刚从大学毕业,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倒不是因为她见老,而是她有种沧桑感,他们看得到,却又不知出处。
四月份,陈效终于决定休假了。
那是他进入华善堂之后的第一个假期,为的是送陈千羽去英国上学。林薇依稀还记得,几年前在淮安,他曾对她说起过自己的英国情节,一点不意外他会让自己的女儿到那里去接受中学教育。
对她来说,真正意外的是,他要她一起去。
第十一章 (3)
千羽去英国上学的事情,林薇从一开头就在经手了。
无论在哪儿,好的中学都不容易进,英国更是这样,学校建的有如古堡,动辄两三百年的历史,每个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都是个不菲的数字,申请入学起码得提前一年半,还有面试、笔试,参加者如云,搞得像皇帝选秀一样。而千羽从小就对念书不太上心,学习成绩也只是平平,最后还是要靠何家人的关系。
世家到底是世家,翻腾翻腾总能找出个把校友来,林薇通过赖Sir引荐过去,甚至还发现有人在布莱顿的一所女校做家委会理事。那位太太夫家姓杨,态度很倨傲,并不买林薇的账。林薇大约也猜得到,在杨太太的眼睛里,陈效只是穷人乍富,商场上或许还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念书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她面子上没表现出什么,心里却替陈效鸣不平,何家人之所以有钱有闲,还不是靠他在挣钱,反过来却又嫌他市侩,多么讽刺。
那场遗产官司之后,陈效始终跟何家的人保持距离,这回为了千羽,才算是第一次破例。趁着一次去香港出差,他亲自拜访那位杨太太,那一次会面,林薇恰好也在场,亲眼目睹陈效的表演,她佩服他的口才,同时又觉得他表现得就像是一个舌灿莲花的流氓,就连杨太太这样见惯了大场面的淑女,也被惊得目瞪口呆。
离开杨府之前,林薇根本不敢抱任何希望,一直在想说不定什么时候他们就会被人家当场赶出去,谁知杨太太竟对他们很客气,满口答应帮忙,陈效一战告捷。不久,学校的复信就来了,开给千羽的条件十分优厚——先进低一年级插班,半年之后参加考试,再正式入学。
过后,林薇这样曾问陈效:“你许了人家什么好处了吧?”
“你指哪方面?”他只是笑。
“不正当的那种。”她补充。
“你介意?”他笑意更浓。
当时觉得神奇,过后细一想又觉得没什么了,原因只是一个字——钱,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钱,那时,年报已经出来,陈效做了些什么,挣了多少钱,有目共睹。他在董事会呼声很高,很有机会继续升迁,如若事成,不仅是中国,东南亚的生意都会交到他手上。
回到上海之后,仅仅是出于好奇,林薇滥用职权,用陈效的密码登陆财务系统,查了一下何氏那些股东每年分走多少钱,她看到那些惊人的数字,也看到那个熟悉的名字——何齐。从数字上看,他还是那个含着银匙的男孩,旁人都在为生计奔波,而他什么都不必做,已是锦衣玉食。而他却选了一条最辛苦寂寞的路,自他进入医学院,四年过去了,如果他真的坚持下来了,两年理论,两年轮岗结束,现在应该已经离开学校,正式开始在医院实习了。他的同学们大多背着几十万美金的助学贷款,当着廉价劳动力,与此同时又做着扬名立万、高薪厚禄的梦。而这一切,于他都毫无意义,他还在坚持着吗?会是怎样一种状态?林薇猜不到。
又过了不久,陈效就提出一同去英国。林薇本来是不想去的,人家孩子去上学,她一个外人跟着,算什么事儿啊?而且,那段日子,她总觉得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似乎有些太近了,超出了她原本的心理预期。
她检讨了一下自己,最后得出结论,主要责任还是在陈效身上。自从她调去公关部之后,两人工作时离得比从前远了,特别是戴安马还在的时候,她并不直接向陈效报告,华善堂不是个小公司,要不是存心要见,非得等到开会的时候才能看到真人。可是下了班,陈效却有种不管上哪儿干什么都得带上她的趋势,吃饭,买东西,当然,还包括夜里睡觉,每隔几天总要联络一下感情。
刚开始时,林薇有点后知后觉,等她反应过来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她知道他内衣裤的精确尺码,他也知道她每个月几号好朋友报到,就他们那种关系而言,这也太近了。而且,他还是个做事很有计划,又喜欢大包大揽的人,跟着他出去,林薇就不必,也不能带着脑子了,否则一定得吵架。所以,这次他放长假出去旅行,她觉得还是不参与为好。
去英国的事情,陈效跟她提过一次,她没正面回答,他也就没再提,林薇以为就这么过去了,可没过几天就接到千羽的电话,求她务必一起去。
千羽对她说:“先去伦敦,再到布赖顿,这一去路上至少得两天吧,就我跟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你叫我怎么熬过去?”
“多买点零食路上吃,吃着吃着就到了。”明知道没用,林薇还是给她出主意。
千羽却答:“我已经开始焦虑了,一天一板巧克力,再吃会胖到两百斤。”
后来,林薇总是对自己说,改变她最终决定的就是千羽的这通电话,其实却不是,她自己也知道的。
那天夜里,陈效在她那里过夜,他们在一条薄被下面j□j,默契的像是多年的情侣。被子和床单都是她熟悉的触感,其间的味道只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床头的台灯开着,灯光朦胧的照下来,让她觉得舒适,又有种相依为命似的感觉。
待到激情退去,他从身后抱住她,在她耳畔低语:“有时候真想把你变小,小到可以装在口袋里,去哪儿都带着。”
每一个字,她都听到了,却装作已经睡去,一声都没吭,只怕他听出来她的声音不对。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被这么一句话弄得快要落泪,整整一夜都睡得不安稳,半夜里醒过来却有种不知来由的快乐。
第二天一早,她起床的时候,他正在淋浴。
她知道自己已经决定了,走进浴室,仿佛不经意的随口提起,说:“千羽一定要我跟着一起去英国,我只好答应了。”
他隔着一片水雾对她笑了笑,事情似乎就这么定下了。
他们的第一站是伦敦,而后再开车去布莱顿。沿途是大片的绿色,时时见到牧场和森林。目的地只是一个很小的城市,按照中国人的眼光来看,就如同一个小镇。
他们先陪千羽去学校注册,那所女校外在古典,内里却很现代化,该有的都有,宿舍两个人一间,室友十分友善,女舍监也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恐怖。千羽本来就是个很独立的孩子,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适应。
而后三个人又在镇上游览,从小小的集市到小小的游乐场。那天天气不错,阳光柔淡,他们一路走到海边,看各种各样的海鸟停在栈桥上,在游乐场坐一种叫火箭推进器的游艺机,对着海面放声大叫,天和海都是一片沉静的灰蓝,海滩上没有细沙,只有大大小小的砾石,到处都是被潮水冲上来的海藻,带着浓烈的腥咸。
傍晚回到学校,临别在即,千羽很随便的跟他们说再见。林薇看出她的胆怯,也看出陈效的不舍得,要这两个人开口怕是不可能,只能朝他们伸出手,跳着脚说:“来,千羽,给我一个拥抱,给我一个拥抱!”
于是,他们抱在一起。她感觉到陈效埋头在她肩上,忽然也有些动容,却只是紧咬着上唇,在他背上拍了拍。
离开布莱顿,就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你打算带我去哪儿?”她在车上这样问陈效。
他笑而不答,她很满意,不知道要去往何处的感觉更好。
天黑下来,他们才到了目的地,一座老房子,像是一个改作酒店的庄园,四下寂静,除了天上的星星什么都看不到。夜里,他睡得很沉,她却认床了,怎么都睡不着。
来英国之前,他发了一封特别牛逼的信,大意是有事启奏,无事退朝,凡是在他休假期间,没有发信来麻烦他的人都可以得到一瓶好酒作为礼物,所有的酒钱由写信最多的那个人买单。
窗帘只拉了一层纱,月光模模糊糊的照进来,她侧身看着他,想着那封信就想笑,心里又觉得,他是太累了,一直以来都累。她很心疼他。
第二天,她才看清楚那个庄园的全貌,大片的树林和草地,到处都是静静的,那么静,像是时光倒流。
吃过早饭,他对她说:“出去走走吧。”
于是他们就出去散步,她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着,周围的景色让她想起某些小说里场景。她记起他说过,小姑娘应该读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