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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神 苍天白鹤-第1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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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那位中年男子正有些无聊的半躺在地上。但是,他的那双眼睛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蝠穴。
  赢乘风对于这位男子没有任何印象,他的面容相当的陌生,但是,他身上的服饰赢乘风却并不陌生。
  这是林家门下弟子所特有的装扮,不问可知,这肯定是林家的安排了。
  眼中闪过了一丝寒光,嬴乘风的心中颇有些不满了。
  虽然他并不知道林家为何如此在意自己,但是这种被人打扰到的感觉却十分的不爽。
  只是,他虽然不高兴,但却也不至于找这些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去发泄。
  身形一闪,再度消失在原地,而那位中年男子从头到脚都没有发现过嬴乘风的踪迹。
  嬴乘风脚步不停,快速的离开了蝠穴,他心中暗自冷笑。林家虽然推算出了自己的目的地是龙头岩的蝠穴,但他们却并不知道,自己想要提升真气,可不仅仅只有屠杀蝙蝠一途。
  在龙头岩之内,还有着两种群居生物。
  狼群和夺命蜂。
  其中夺命蜂的数量之多,凶名之威,更是还在九曲十八弯内的血蝠之上。
  不过,赢乘风可不打算和那些狠毒的蜂群结仇。
  其实以他如今的实力,纵然是闯入蜂群之内也未必就会玩完。但是,在蜂群内却有着一位来历神秘莫测的黑衣男子。
  这位男子既然能够操控夺命蜂群,自然不会是平凡之辈。而蜂群在有了人类的指挥之后,所发挥出来的威力必将数倍提升。
  如果没有必要的话,嬴乘风可不愿意自找麻烦。
  所以他将目标对准了龙头岩内的狼谷。
  来到了狼谷之外,赢乘风侧耳细听,在那巨大的山谷深处,时而可以听到头狼们那孤寂凄厉的长啸声。
  这里虽然是狼群的天下,但其中也生活着无数其它的生物。这些生物基本上等于是狼群圈养的猎物,哪怕是同样强大的一些山中霸王,也无法抵挡那无数狼群的围攻。
  如果是一般的武者,哪怕是武师级别的高手,也不太愿意进入狼谷。
  因为狼群的数量极多,而且价值不大,就算是斩杀了再多的野狼,也得不到多少有用的东西。
  这种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的做法,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做。
  而赢乘风可不一样,他微微一笑,取出了空间袋。
  精神力量释放了出去,那小小的仅有拳头大小的袋子口陡然间扩张了开来,在短短的瞬间就已经变成了一个水缸口。
  赢乘风伸手一招,从中飞出了一个长匣子。
  将手中寒冰长剑放入空间袋,将长匣子中的三截圆棍取出拼装成霸王枪,最后将长匣子扔了进去。
  在精神力量的作用下,空间袋口迅速缩小,恢复成拳头大小模样。
  赢乘风的心中啧啧称奇,虽然并不是第一次使用这东西,但是每一次使用之时,都会让他有着一种惊叹的感觉。
  灵道世界中的生物果然拥有着神秘莫测的能力,千年血蝠王竟然拥有如此强悍的身躯。真不知道当血蝠王活过万年之后,又会诞生出什么神奇的力量。
  掂了掂霸王枪,那种血肉相连的感觉再度弥漫于胸。
  瞬间,强大的自信从赢乘风的身上扩散了出去,并且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凶煞之威。
  这股气息立即被狼谷外围的群狼们感应到了。
  “呜……”
  数道呜鸣声响起,那些凶悍成性的野狼们纷纷夹着尾巴向着内谷逃窜而去。
  赢乘风膛目结舌的看着,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些狼群的反应竟然是如此之大。
  狠狠的一跺脚,他的身形化作了一道风,朝着内谷飘了过去。


第三卷 传承塔 第030章 生命力量的妙用
  手腕轻轻一抖之际,眼前顿时绽放出了一片红色的枪影。
  仿佛是一只巨无霸的红色扇子一般,朝着前方挥洒而下。正在前面逃窜的二只恶狼早就是夹紧了尾巴,尽可能的奔跑。但是,它们的努力却在这一片红影之下化为虚无。
  当那红色光芒漫过了它们的身躯之时,它们的口中发出了悲戚之极的惨叫声。随后,它们的身上多了两道恐怖而致命的伤痕,大量的鲜血从中狂涌而出,连带着将它们那旺盛的生命力量也同时带走了。
  嬴乘风长长的吸着气,他能够清晰的感应到从枪身中所传来的那种特殊感觉。
  这是一种热流,从枪身而至经脉,随即扩散到了全身各处。
  与以往单纯的吸收真气不同的是,这股热流变得滚烫了许多,它沿着经脉而行,达到了身体的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每一个细胞都沉溺其中。
  它们散发出了滚烫滚烫的热量,让嬴乘风生生的有着一种正在浸泡温泉的舒适感觉。
  他的眼眸隐隐的亮了起来,生命力量,这就是霸王枪在融合了生灵之石后所拥有的新的力量。
  这种力量能够从敌人的尸身血肉之中汲取庞大的生命力回馈于霸王枪的主人。
  当那雄厚的生命力量进入嬴乘风体内的时候,顿时让他凭空多出了无限的自信。
  他甚至于有着这样的一种感觉,哪怕是身受重伤,即将垂死之时得到了这种生命力量的补充,也可以被生生的救回来。
  武老给予他的生命之液极其珍贵,只要不被人当场击杀,那么吞服一滴之后,也能够以极快的速度恢复正常。
  而他此刻所做的事情,竟然与吞服生命之液有着类似的作用。
  “嗷呜……”
  豁然,一连串的狼啸声将他的思绪从感慨中惊醒了过来。
  对于此刻的嬴乘风而言,区区狼群已经不再被他放在眼中了。狼群的数量越多,就代表他能够晋升的速度越快。
  所以,他根本就懒得去注意四周的情况。
  而此时,当他环目一圈之后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竟然陷入了群狼的包围之中。
  前后左右看过去都是凶悍的狼群,它们张着血盆大口,那红色的舌头吞吐不定,眼眸中更是流露出了贪恋的到了极点的光芒。
  微微一笑,赢乘风的心中颇为得意。
  他在山谷之外的时候,将凶煞气息尽情释放,结果吓得谷升狼群四处逃窜。在吸取了这个教训之后,他立即改变了策略,将气息内敛。
  如此一来,除了最初的那几只野狼在嗅到了他的气味之后依旧会拼命逃窜之外,其余的野狼就绝对想不到在这个并不算太肥硕的人类身体内究竟蕴含着如何强大的能量。
  果然,当他进入山谷之后,立即就遭到了狼群的围堵。
  不过,这些野狼的眼眸中,却都带着凶残而又有些戏谑的眼神,它们似乎并不想立即将这个有胆子深入狼谷的人类吃掉。
  “嗷呜……”
  一道狼啸声响了起来,周围的几只野狼开始敏捷的跑动了起来。
  它们并没有正面冲击,而是由侧面的几只野狼率先发动攻击。
  单个野狼的实力其实并不出色,在深山中有着许多野兽能够轻易的将它们击败甚至击杀。
  但是,当狼群的数量达到某一个数值之时,它们的可怕程度就会百倍增加了。
  而且,它们明显有着与人类武者交锋的经验,所以在遇到嬴乘风之时,绝对不会从正面强攻,而是凭借数量的优势,从背后和两侧出手。
  冷哼一声,赢乘风手腕一抖,枪尖上释放出一片红色光泽。
  在他刻意的控制之下,这些红光的威能并不是很大,与先前那气势无双的横扫千军有着天攘之别。
  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些狼群十分聪明。
  若是一开始就施展全部威能,让它们知道根本就无法战胜自己,那它们十有八九会就此逃离。
  嬴乘风深入狼谷,为的就是猎杀更多的生灵,他可不想一个一个的慢慢的搜寻。
  所以,他将霸王枪的威力控制的恰到好处。
  “轰……”
  接连几道巨响,那翻腾如飞的枪身将几只巨狼生生的砸了出去。
  不过,它们仅仅是在地上翻滚了一圈之后,就再度站了起来,而且,看它们奔跑如飞的模样,似乎根本就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
  顿时,所有的狼群都变得胆大了起来,它们龇牙咧嘴的向着赢乘风示威,那腥臭的味道距离如此之远都能够让人嗅到。
  嬴乘风身上的气息愈发的收敛了,似乎被群狼的表现吓倒了似的。
  “嗷呜……”
  愈发凶戾的一声狼啸之后,数头野狼凶狠的扑了上来。
  这一次,那几只扑上来的野狼露出了雪白的獠牙,浑身上下都透着强悍的血性味道。
  在第一次攻击之时,狼群只不过是试探而已。但此刻,那些野狼以为它们已经摸透了赢乘风的底细,所以才会如此肆无忌惮的蜂拥而上。
  赢乘风暴喝一声,他身形扭动,真气运转,长枪上爆发出了强大的威势,那红色的光芒扩大了数倍,将他的整个身体都笼罩了进去。
  扑上来的群狼似乎是吃了一惊,它们四散退开,与赢乘风僵持了片刻之后,终于有一头野狼按捺不住,咆哮着冲进了那一片红色的枪影之内。
  赢乘风的手腕一抖,长枪砸在了野狼的身上,但是这一枪有气无力,竟然没有将野狼砸开,而是让狼爪子在身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顿时,他身上的衣衫破裂,手臂上多了一条鲜血淋漓的长痕。
  嬴乘风痛哼一声,长枪陡然一转,如同灵蛇般的转了个圈,笔直的刺入了那头野狼的嘴巴之内。
  这一枪气势凶狠,似乎是因为受伤而爆发,竟然一枪就将那头野狼给击杀了。
  只是,流淌在虚空中的鲜血扩散开来,顿时引起了狼群中的一片骚乱。数头野狼咆哮着冲了上来,它们想要将嬴乘风扑倒,然后就可以得享美味了。
  但是,嬴乘风在受伤之后,似乎是被激发了血性。
  他手中长枪翻舞,威力竟然比先前大了数倍之多,任凭那几只野狼如何的上蹿下跳,也无法再咬到赢乘风了。
  片刻之后,长枪一收一震一刺,再度穿透了一只野狼的脑袋。
  这一枪从野狼右眼刺入,枪中力量爆发开来,将整个狼头都摧毁了。
  “轰……”
  半空中陡然下了一场血雨,空气中的血腥味愈发的浓郁了。
  后方的群狼几乎同时发出了凄厉的叫声,它们的声音中充满了暴躁和难以压抑的狠厉。
  在嗅到了鲜血的味道之后,这些野狼们都被激发了潜藏着的血性,一个个变得凶狠了起来
  赢乘风挥舞着手中长枪,默默的感应着手臂上的伤势。
  以他的实力,自然不可能被野狼轻易划伤。
  他之所以这样做,那是因为他想要亲身体验一下,那强大的生命之力是否真的如同传说中的那样神效无双。
  手臂上的伤势并不严重,也就是划出了一道长达数分的口子罢了。
  这个伤口看似有些怕人,但实际上浅的要命,就是被狼爪子轻轻的挨碰一下罢了。
  如果赢乘风穿着皮甲套装,或者是将真气运行至手臂之处,那么根本就没有破皮流血的可能。
  但他既然打定主意要试验一下生命之力的作用,自然要先受伤才是。
  而在随后击杀了面前的野狼之后,那霸王枪上果然又传来了一股滚烫滚烫的热流。
  这股热流与以前不同的是,它们并不是流向全身,而是主动地流淌到赢乘风的手臂之上。
  那浅浅的伤口就像是威开的鲜花,散发出了美妙的花香,吸引着热流。
  仅仅是片刻间,赢乘风手臂上的那条伤痕周围就传来了一种十分奇妙的麻痒感。
  这种感觉相当的微妙,在麻痒之后,就是些微的痛楚,然后那开裂的伤口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了。
  赢乘风手中长枪挥舞如风,心中却是充满了狂喜。
  他已经感觉到了,在手臂的那片血污之下,不但伤口已经痊愈,而且就连他失去的鲜血似乎也得到了弥补。
  除了表皮上的血迹有些刺眼之外,他就像是根本未曾受过伤害一般。
  生命力量,这就是霸王枪汲取的生命力量所发挥的奇效。
  赢乘风的眼眸中精芒闪烁,若是霸王枪早就有了这种神奇的功效,那么昔日在九曲十八弯内,他根本就无需蝠群的帮忙,也可以将张家众人尽数斩杀了。
  “嗷呜……”
  或许是因为拿不下赢乘风的缘故,头狼不耐烦的声音骤然响了起来。
  于是,更多的野狼加入了战团,它们奋不顾身的冲向了嬴乘风,想要依靠绝对的数量将这个可恶的人类生生堆死。
  嬴乘风不惊反喜,他朗声长笑。
  此时,他已经成功的激发了狼群的血性,哪怕是有着头狼的指挥,这些野狼也未必肯轻易罢休了。
  长枪一抖,那一片红色的血影顿时扩散了出去,将更多的野狼笼罩其中。
  没有强大的杀意,没有强悍的招式,赢乘风就是这样一枪枪的横扫敲打,将一头头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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