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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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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旁经过,沙堆还是没有一点动静,丝龙也没有发起攻击。这些最出色的猎手知道何时才是动手的最佳时机。

阿尔丰斯仔细数了一下,总共有十三个食人魔。手上都提着四尺长的粗头大木棒,要被砸上一记不死也得躺上一两个月。

在食人魔背后几十码远的沙堆突然无声无息的塌陷下去。两个筛子大小的头颅从下面冒出来。两头丝龙!怪不得弄出的堆如此之大。

阿尔丰斯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活着的丝龙,它们的后肢着地,屁股后面拖着一条笨重的尾巴,前肢缩在身体两侧,又小又短有点不成比例,三根半圆形、长达四寸的爪子散发着黑黝黝的光芒。爪子可以轻而易举的剖开巨蜥背上的坚甲,这是丝龙身上唯一的装备。作为装饰,这种爪在城里可以卖到十个魔法币。拾荒者虽然没办法直接杀死它们,但还是有机会在沙中挖掘到它们的遗骸,市面上流通的丝龙爪并没有因为岁月的腐蚀而失去锋利的特色。

两头丝龙突然破土而出,在沙上慢慢小跑起来。粗壮的后肢可以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在短短几秒内就可以让它们达到马匹全力冲刺时的速度。身躯长达十五尺的丝龙在沙上并没有造成多大的响声,阿尔丰斯趴着的地方刚好可以看清楚这个秘密——丝龙的后脚掌有一块厚厚的肉垫,当脚落下时肉垫会自动突出少许,和沙面最先接触,落地后也只是扬起少许细沙,一点也没有大型动物行走时的轰然巨响。

食人魔对背后的袭击懵然不觉。丝龙的速度在瞬间提升,一左一右绕向食人魔两侧。速度加快后的丝龙无法继续潜行,也没了这个必要。走在后面的四个食人魔终于发现情况有异,它一回头马上向同伴嚎叫示警。

两头丝龙在十码的距离上纵身跃起,短短的脖子缩进肩胛骨里,砰的一声撞入人群。两个食人魔刚提起大棒,还来不及舞动就被丝龙的尾巴扫中,口中鲜血狂喷,身体直挺挺的飞出战斗的圈子。

阿尔丰斯看得目瞪口呆,仅凭身体就能有这样的力量,即使是精锐骑兵,单打独斗的情况下也要来回几次攻击才能使这些绿皮生物负伤。它们的尾要是扫在人的身上,恐怕就不是飞出去那么简单了。

食人魔被同伴的死激起了斗志。几个绿皮生物狂吼着,手中的大棒挥舞,裸露的身上泛起一层淡淡的血色。这是食人魔最拿手也是唯一的魔法——嗜血术。加持了这种魔法后,受术者暂时性变得狂暴好战,只要嗅到血腥味,受术者都会不顾一切的展开攻击。和狂战士明显不同的是,狂化后的狂战士会进行敌我不分的亡命攻击,嗜血术则可以让受术者保持一定的清醒度,但攻击力远远比不上狂战士。

一个食人魔低头避开丝龙的扫击。旁边的丝龙看到有机可乘,利爪迅速挥出,将食人魔的臂膀切水果般齐肩削下,急喷而出的血水化作一层薄薄的红雾。他根本不知道痛苦,剩下的一条手臂继续挥动着大木棒,重重砸在丝龙的头上。丝龙低吼几声,含愤的一棒也让它感觉到了痛苦的味道。利爪疾伸,插入让它蒙羞的食人魔的胸口。垂危的绿皮生物不退反进,让丝龙的前肢整条穿过自己的胸膛,双手抱住它的身体,一口咬在丝龙的肋下。丝龙嗷的一声怪叫起来,它也顶不住食人魔的一口利齿。

扫击落空的丝龙刚好转回身,帮同伴挡住了来自背后三个食人魔的袭击。两头丝龙在配合上丝丝入扣,合作捕猎应该不是第一次了。它低鸣两声,好像在叫同伴快点解决手边的问题过来帮忙。被咬的丝龙终于从惊怒中反应过来,也张口朝食人魔的头上咬去。丝龙的嘴要比食人魔大上好几倍,上下颌都布满了匕首般的牙齿。食人魔的牙功远远逊于丝龙,除了咬破一层皮之后也没能咬下丝龙的半块肉。丝龙牙齿一错,却他的脑袋整个切下。

十三个食人魔还剩下十个,两头丝龙几乎是毫发无损,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食人魔从一开始就没任何胜算。且不说实力上的差距光是战术上他们就已经输上一筹。光明正大的对战,十个食人魔也对付不了一头丝龙,何况现在还被丝龙算计了一着。

阿尔丰斯真想让其他大陆那些以骑士职业为荣的理想主义份子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战斗。即使面对比自己弱的对手,都要在战术上争取主动权,集中力量攻其不备。同为骑士,月之心的人就没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但在别的大陆骑士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荣誉即吾命”,到了月之心,变成了“权力即吾命”。

食人魔开始边打边撤。他们开始意识到丝龙的真正目的不过是填饱肚皮。三个食人魔尸体,差不多六百磅,勉强能让丝龙吃个肚饱了。两头丝龙面对着食人魔的背影大声吼叫了几声,也无意前去追赶。

战斗在食人魔快速向南撤退的尾声中结束。丝龙则留在原地大口嚼食自己的战利品,尸体的碎块混合着花花绿绿的内脏不断从巨嘴里溢出。那种饕餮般的狼吞虎咽让阿尔丰斯看的毛骨悚然。

这是场活生生的弱肉强食。沙漠里这样的事情每天、每时、每刻都在重复上演,没有任何生物对此有半句怨言。

阿尔丰斯一直等到丝龙扬长而去后才从沙坑里爬起来。这里也不能久留,血腥味会吸引很多较弱的生物来啃食残渣。很显然,像他这种孤身上路的旅行者将是嗜肉的中型动物们最好的攻击目标。

第二卷 陵墓 第一章 石室

第二天下午,阿尔丰斯到达地图上标记的地区。这是个大致方位,放眼望去四周全是沙也看不出和其它地方有什么差别。光是搜索完这片地区估计得花上两三天时间,再加上两天归程,只有一两天时间让他探索古墓,不然他将会渴死在沙漠里。阿尔丰斯并不想跑回头路,能一次过办成的事他很少会去重复第二次。

沙将所有的痕迹都掩盖得密密实实。搜索是件很辛苦的事,不过对拾荒者来说这算不上什么,他们本身就是靠搜索来维持生计。

想要进行挖掘先要知道目标是什么,这样才可以做出准确的判断。阿尔丰斯现在要找的是一个古墓,有陪葬品,有假穴,这是上层人的标志。他或她的后继者自然会打好地基以便下葬,换句话说,墓地所在的地点一定是比其它地方特别,这就是突破口。

阿尔丰斯拿出支撑帐篷的四条铁杆,这些铁杆内部中空,除了减轻重量外还有其它用途——探索地底。铁杆头可以带出少量泥土,通过判断泥土的颜色和质量来确定墓穴的大致方位。每根杆都有一个榫头,两杆对准位置转动即可驳成一根较长的铁杆。四条铁杆合在一起足有十六尺。他估算这个长度应该可以插到被沙子覆盖的土层里。

事实上,阿尔丰斯有点过虑了,两个魔法时的探索结果是这片沙漠并没有想象中的深。其中一块比较坚硬的地方离地面只有三尺,这块地占地很小,长宽不到十尺,铁杆碰到的时候感觉是一块大石块,但它并不是天然形成,平整得很,没有天然石头凹凸不平的棱角。

阿尔丰斯拉开一把折叠的平头小铲,这是拾荒者的必备工具。挖泥地它的功用不大,挖沙那可是没得说的,一铲下去,大堆的沙应手而起。挖掘的工作比搜索更辛苦,因为沙漠没有剖面,只能不停的向下挖掘。直到月亮挂上天边,才看见石块一角。它像是一个盒子,露出来的三个面平整异常,明显有人为加工过的痕迹。阿尔丰斯动作非常轻,生怕一不小心就弄塌旁边的沙堆,他不敢停止手里的动作,在沙漠里挖掘非常讲究,一定要快过流沙的速度才可以看清楚下边的情况。一旦停止动作,流动的沙不消几分钟就能把刚挖出来的线索再度掩盖起来。

石块的大部分已经显露出来,这是一个平台,下面应该就是索拉德所指的古墓。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阿尔丰斯想到另一半酬金,一百个魔法币,这一趟的钱赚的真是容易。但是想归想,他一点也不敢大意,谁知道下面会等着的会是什么。

平台剩余的部分斜入地下,如果古墓是一间房,这块平台就是房檐的小角。阿尔丰斯估计单靠自己的力量发掘,恐怕花上几年时间也未必能看到古墓的全貌。他的任务只是拿到戒指,没人付钱让他出卖苦力,不过依现在的情况也进不去,羊皮卷上并没有写明进入古墓的方法,但他心里很清楚这样的古墓肯定会有入口。

他在平台各个地方全都搜索一遍也没有发现可疑痕迹,这些石板的接合面很紧凑,外边看起来只有一条细缝,但却连最薄的纸张都插不进去。

两个魔法时之后,阿尔丰斯仍然一无所获,这让他很失望。他拿出干粮,倚着石板想着解决的办法。

一片朦胧的黑影在西边出现。他叹了口气,好运气终于过去了。沙暴!沙漠里最可怕的自然瘟疫,没有生物能和它那堪与死神相媲美的力量相抗衡。他以前尝过它的滋味,除了第一次被满口鼻的沙弄得差点窒息之外其余几次都安然无恙的躲了过去。

阿尔丰斯手脚麻利的从包裹里取出厚毯,准备在沙暴到来之前盖在身上。挖出来的坑能有效防止厚毯被大风吹走,人在里面应该尽量让身体弓起保持面朝下的蜷曲姿势,这样就可以保持住少许的空气,避免被埋在沙下窒息死亡。沙暴来得快,去得也快,至多半个魔法时就会变得风平沙静。千万别想搭帐篷,任何在沙层表面上的东西都会被刮上半空。四处乱奔试图避开沙暴更是愚蠢的举动,只有从来没有经过沙暴的人才会干得出来,任他们跑得再快也比不上狂风卷来的速度。

他刚把随身携带着的所有物品收拾好,身体刚直起一半,屁股不小心撞在对着的石板上。也不知道触到了哪块地方,本来密合得丝丝入扣的厚石板突然往内倒下,露出一个黝黑的洞口。事情来得太突然,他一点防备都没有,背部朝下就直往洞内跌落。

急速的下坠速度让阿尔丰斯的脑子一片空白,双手下意识的死死揽住怀里的东西。有少量沙也一起落下来,他哇哇的大叫几声后乖乖的闭上嘴巴,最后索性连眼睛也一齐闭上,心几乎顶到嗓子眼上了,除了两耳呼呼的声音什么也感觉不到。“砰”一声,屁股最后接触到地面,幸好着地处也是片柔软的沙粒,要是坚硬的石板二十多尺高的距离恐怕连腰都给摔断了。

阿尔丰斯仰高头,那个透入月光的洞口那么遥远。“叽叽叽”,一阵机簧转动声中,洞口的石板向上翻起把洞口重新封死。眼前一团漆黑。完了!彻底完了!沙暴并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被困在这样的古墓里,活生生渴死,成为墓主的殉葬品。

这几天的经历阿尔丰斯想起来就感到沮丧,也不知道命运之神和他开了什么玩笑,总是让他和死亡打交道,先是皮尔斯,末日神判,还有那个波格斯……,每次都么惊险,噢,对了!好像也不全是这样,那个健美的胴体,漂亮的金发,柔润的红唇…… 他尽量去想这些美好的回忆,否则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阿尔丰斯自嘲的笑了笑,不能在这里干等,否则只有死路一条。他摸了摸疼痛的屁股刚想站起来,这才发现手上还提着装物品的皮囊。火!他心里燃起了活命的希望,摸索着从皮囊里面拿出火刀火石,燃起一段纸媒。但在昏暗的火光中希望马上又破灭了。

这是一间长约二十尺宽约十尺的方形石室,四周都是光滑的石墙,没有可以借力攀登的地方。这里根本就是一条死路。从来路出去那是不可能的了,室顶不像通常卧室那样是平直,一侧略为倾斜用来减轻顶部的负重。即使侥幸爬到洞口也打不开那块石板。

他在石室内来回走了几遍也找不到任何出口。这有点毫无道理,如果没有出口,何必建造这间石室?他记熟了室内的各处位置,顺手掐灭纸媒,这是唯一能持续照明的光源,一下子用完太浪费了,说不定还会用得着。还有七日份的干粮和食水,如果省着点用,可以坚持十天。要是在外面,他还能用凌晨的湿沙解决几天的水源问题,可在这里,温度再低也找不到一个湿润的地方。必须在十天内从墓穴里出去,否则只会变成一具干尸!想到这个,他不由自主打了个冷战。听说渴死的人死前会受很多折磨,血液因为缺少水份而慢慢变稠,全身燥热难耐,像是被火烧一样。他见过很多因缺水而死亡的尸体,无一例外的遗骸全都极度扭曲变形,这是临死时因为痛苦作出的无谓挣扎。

阿尔丰斯摇摇头,把这些恐怖的记忆抛在一边,十天时间,应该可以闯出条活路。

他在黑暗中摸索起来,凭记忆把石室的各个角落又都一一摸了个遍,还是没有任何线索。他突然灵机一动,刚才是撞到石板才触发机关,室内的机关会不会也是用撞击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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