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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级恋人-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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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他还想反抗耶!”

“无所谓啦,快点包一包送出去,我想打电动了。”

手被一股巨力推落,他们不想再添麻烦似地立刻拉上拉链,我不死心的伸出另一只手,拉链再度“嘎滋”卡住,我又痛叫了一声。

“你真的很烦欸,大丈夫就该慷慨赴义,贪生怕死又有什么用?”一堆不认识的人中,某个声音不耐烦道。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心里明白。

该说什么?说什么能让他们产生反应?能打消他们的想法?作为极限运动社社员的他们,想听到的是什么?

最后一战,字字珠玑、字字千金,不成功便成仁。

我深吸口气,话语伴着二氧化碳高声啸道:“什……什么是极限?”

闹哄哄的社办,一下变得如太平间般。

成功了?还是……我说错话了?

围绕在旁的人一瞬间走光了般,人气散逸无踪。

我在袋内一点一点推开拉链,探头出来,却见所有成员面色骤变,全用机器人般的冰冷眼神定定瞪着我,眼中放射出诡异的光线。

“有种再说一次。”

我……我不敢。

“有种再说一次!”

“我……我……”

我终于了解到,被绑在床上等待外星人解剖是什么滋味,冲撞了他们的忌讳,这下生命奥义社不用去了,我会直接被拆解成六十四块。

“想知道什么是极限?”社员A一把掐住我的脖子,露出狞笑,“很好,那我就告诉你。”

第二集第三章何谓极限

什么是极限?

我想,极限就是指忍耐力吧!所以当社员A〈姑且这么称呼他吧!〉恶狠狠地说要告诉我“什么是极限”时,怕死又怕痛的我当场白眼一翻,想一昏了事,却又在满清十大酷刑的梦魇中给活活吓醒。

外头阳光正炙,热得操场像撒哈拉沙漠似地,但还是有不少祟尚运动的学生,毫不在意地挥洒青春与汗水。

“匡!”的一声,球又远又高射出,疾速消失在天际。

那瞬间,许多人不禁停下动作,视线追随着白球奔向自由的那条弧线,重叠在消失的那个点上,鸦雀无声。

然后是一阵欢呼。

“太厉害了!”

“满垒全垒打!”

“英雄!”

震撼人心的一击,让敌队皆瞪大了眼,尽管后面两个打击者被轻易的三振出局,但无所谓,比赛仍是落幕得风风光光。

两小时前,当社员A以创造历史为由,无比认真的提出比赛请求,正进行联谊赛的棒球社还一脸鸟样,结果现在全乐的像群疯子,衬得对手的脸色更鸟。

拜他所赐,计分板上刺眼的一五O比O高高挂着,我谨慎的躲在运动包里,用V8拍下这超越世界记录的精彩比数。

场边的田径社与足球社,看见这超现实的比数,竟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最佳败者的光环可以拱手让人了!

他们的计分板上一样挂着可耻的分数,全是A留下的豪迈痕迹。

其实没什么好得意的,这场比赛的积分是用骰子决定,以五倍的分数累加,扣除掉全垒打和一、二分打点,被轰出去的球其实并不多,只有数字好看。

这种灌水充气式的比赛结果,不过用来唬人,顺道膨胀自我信心而已。

说是创造历史,其实倒也不假,至少他做的事很符合历史的本质。

我盖着加强伪装用的“强者棒球入门指南”,叹了口气。

书并不是很厚,但懒得看的社员A从头到尾却只朗诵了三条铁则:

“一、棒球以得分为目的!”

〈其实不只棒球,似乎所有运动指南开宗明义都是这么一句,只是我高度怀疑书上是否真的这么写。〉

“二、全垒打以外的得分,只是蠕虫彰显自我价值的低等方式!”

〈噢,这我可以打包票,第二句绝对是捏造出来的英雄激励条文。〉

“三、球打击出去后,依序踩过一、二、三垒垒包再回本垒即得分。”

〈嗯,这才是应该会在指南上出现的规则。〉

虽然半激励半催眠的宣读方式很可笑,而且也让我队露出“我不认识他”的撇清神色,但A却真的以全垒打贯串全场,加上前三棒都是颇有实力的打击者,为他半数以上的全垒打前添上光荣的“满垒”称号。

一个初学者能有这样出色的表现,不得不说棒球真是个简单易上手的运动,是不?

关掉V8电源,我心里暗暗希望这是最后一站。

为了让我彻底了解“什么是极限”,期中考一结束,A就背起他的浪迹天涯运动包,带着我逐一向各运动社团踢馆。

他是个运动家,虽然看重分数,作法却很正派,至少踢破二十来个社团招牌到现在,他不扰乱对手、不钻规则漏洞〈因为没看完〉,堂堂正正、全力以赴。

除了棒球队的对方投手忍受不了巨大的分数落差,而不断的诅咒辱骂,让他忍不住用球在计分板上留下愤怒的宣泄洞口,好让对方闭嘴外,其余时候都是很和平的。

而我呢,则被迫担任拍摄员,负责制作英雄的辉煌记录片,以流传后世。

赛后,棒球社社长也同之前那些社团领导人一样,热情的邀请他入社,答桉当然是“NO”,因为英雄是不会在同一个地方长久伫足的〈极限运动社大概例外〉,而且他还得赶到下个地方去创造另一个奇蹟。

但我却快吃不消了,摇来晃去外加扛着重物工作好几小时,让我只想早早收兵结束征途。

我决定先举牌投降。

“够了……我已经知道极限的真义,我们可以回去了没?”

“还早呢!”A酷酷道,“要濒临肉体的临界点,极限才会显现,在此之前你所看见的都是假象,追寻之路还漫长的很!”他拨了拨湿漉漉的短发,抬头对着夕阳热血道:“热死了!好,就决定下一个地点是保龄球社了!”

“……”

又来了,不管我用什么方式示弱,他的视神经总会适时罢工,放任举起的白旗空自挥舞,嘲笑我的痴心妄想。

我悲叹。

用V8没电这个理由的话,不知他会不会放弃?

……

“要不要吃?”相对于A那个蛮牛般横冲直撞的勐男〈顺道一提,他的小名是阿威〉,社员B温柔的递给我一罐牛肉块。

“谢……谢,我……不饿。”我缩紧身体,脸上挂着串结冰的鼻涕,抖得快成冰棒。

对我而言吃饭是非必要的行为,事实上,B带的粮食也只够他一个人吃,额外的耗用只会造成沉重的负担。

火光映红了社员B的脸,他开了三个马口铁罐头,一匙匙挖着牛肉块与鱼酱吃,完全没有食欲不振的样子。

“进食是很重要的。”十分钟解决晚餐,配上一杯五百C。C。的饮水,他说。

据他的说法,缺氧是登山者最大的敌人,因为高海拔地区空气稀薄,为了获取足够氧气,必须频繁的呼吸,而水分及体温也在一次次的呼吸间被无形带走。

可怕的是,大脑因为缺氧弱化,对基本需求的敏感度降低,让登山者毫不觉得饥渴,于是慢慢失温脱水。

逐渐失去水分的血会变得浓稠,堵塞血管,破坏身体各部分机能,直到登山者懊悔莫及的倒在雪地里,再也走不动。

“就快到了。”他望着洞外呼呼刮着的暴风雪,轻轻说道。

我也这么希望。

喜马拉雅山上的营火就像冰库里的火柴,怎么也烤不暖。

和A不同,他所认为的极限是征服险恶的大自然,也是我被绑架到这荒山野岭的最大恶源。

在攻顶之前,我压根不巴望他会送我回去。

“K2〈注〉,是我的梦想。也是我到不了的地方。”他苍白着脸,眼神虚无飘淼,“我的极限,在这里。”

苍凉的让人想掬一把同情之泪。

我想也是。

都怪某人坚持不从最易攀登的南坡上来,结果花了整整七天才抵达这半山腰上的小雪洞,虽然就一般人来说已经是不可能的神速,但我仍感觉好似莫名其妙遇难一般。

“只要往上爬,总有一天会攻顶的。”这是他的口头禅,也很符合一般法则,可惜在特殊场所里,宣言就显得唬烂。

今天已经是风雪里度过的第七天了,前途一片茫茫,不分东南西北,除了上下。冰天雪地里除了他跟我,没半只会跑会跳的蛋白质来源。

值得欣慰的是,虽然没半个登山者经过,至少峰顶已近在眼前了。

“再半天,顶多一天。”他用两指大约测量了距离。

“太好了。”庆祝远离物质文明生活的苦难终于可告一段落,也为了避免惹毛他,我很捧场的表现出一脸期待。

“今晚就安心休息吧。”他和煦笑道,但在这绝世独立的银白世界里,一点功效也没有。

拍松尚储有六、七个罐头食物的蓝黑背包,他拉紧暖和的羽毛衣,惬意躺下,没多久就发出呼噜的声音。

我默默脱下披风,走出洞外,接受严寒的洗礼。

如果我不是按摩棒,可能早就感冒发烧转肺炎了,但此刻,我也只能咬着牙,变身成更脆弱的人类。

冷!冷毙了!

我一边颤抖,一边神精病似的狂做体操。

为了不被发现变身这回事,每每趁他睡下之际,我都得跑到洞外挨冷风吹,这几天都是这么熬过来的。

机械人般僵硬的手舞足蹈,一面跳,X线宝宝等级的背景乐,也过分好心地主动在我脑里伴奏……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来──手举高!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来──画个圈。

左边三步,拍一下;右边三步,拍一下!

双手叉腰,腿微弯,扭扭屁股摆摆臀。

扭扭扭……扭扭扭……

可恶,脸丢到喜马拉雅山来了!为什么这时候记得的不是流行舞步,偏偏是幼稚园时每天早上七点例行的晨间白痴体操?

幼年的荼毒,竟在我心里留下如此深刻的阴影,还是因为脑袋东西变少,模煳的记忆也变得清晰了?

总之这并不重要,只要这一小时快点过去,让这首老是放不完的幼稚配乐早点喊卡,我就阿弥陀佛了!

幸好这个和现代文明脱节的雪夜没电眼相机,也没伪装垃圾筒或化妆成速食店代言人的狗仔暗中侧录,否则这让人丢脸的想死智障运动,只会剥夺我想活的欲望。

只一个人的时候,自卑感较没那么强烈,跳完一轮,咬咬牙再来一遍。在苦冷的雪山上裸体蹩脚跳舞的疯狂人士,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跳着跳着,身体也稍稍舒服了些。称不上暖和,但总比筋骨一直僵着好得多。

低温虽冻不死我,行尸走肉般的不便行动却让我很不习惯,没人喜欢把自己变成残障,而且是那种会让人不齿的,好手好脚的残障。

“窸窣。”

回过头,惊觉B正认真的盯着我瞧,背包半陷在雪地上,手里只握着条垂软的背带,半天吱不出一个声。

时间没有稍停,世界依旧唯我独尊的运转,只有我俩休止符般,守着宁静的条规,不喧不吵,像奉守生命的律义。

我高举双手,呈Y字定住了身形,任狂放不羁的冰风吹得股间啪啪作响,让四周回响着错乱失序的节拍。

而这离经叛道的骤吼,也勾住了他涣散的视线。

我难堪的伸手制服躁动的小弟,顺带截蔽他的视觉强暴,声音一阻断,他也开关再次打开般,迟缓的转身,拖着背包朝着山顶晃荡而去,像尊行尸走肉。

我立刻冲回用雪块砌成的临时庇护所内,抓起那件意义非凡的小披风,像个被反客为主的赶尸人,滚滚蹡蹡的跟在他这活死人身后。

算了,偶尔的失误是难免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拔起深陷雪地的脚,我亦步亦趋的追随着。

哎,今天也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还是太过兴奋,他竟然这么早就“醒了”,要是平常,溷完变身时间,就能惬意钻进他背袋里搭个便车,虽然那也需要相当的勇气。

没错,他就是这样的人,也难怪登山的速度比一般人快,脑袋休息的时候,身体还叛逆的不肯臣服,硬是要当家作主,掌权独行,结果便是出现梦游这两全其美皆大欢喜的毛病。

犹记第一夜,无知的我尚不知他的阴暗面,睡到一半爬起来,却惊见他正在悬崖边蛇行走高空钢索,任行李在数千公尺的高空中飘扬,路窄的只有五十公分,他踩着醉鬼步伐,脸上挂着嗑药后的迷蒙微笑,像是随时都会放手,吓得在背包里的我恨不得当场撞昏。

为此,我发誓自立自强,不再贪恋他的提携,但没隔一天这誓言就破功了──因为登山实在很累。

虽然呕,不过这也让我更进一步了解自己:懒惰、背信、不坚持,这三个缺点我全蒐集完毕了。

综合失忆至今的自我认知,我认清自己真是个糟糕的人,功课不行、品行又差、连死因都那么白烂,唉!符合一切祸害的条件。

没让我晋升为社会败类的主因,恐怕就只因为我还保有一颗良善的心吧!

自叹间,他摇摇摆摆的跨过三公尺深的裂缝,雪风不断阻碍他的平衡,使得画面惊险万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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