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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瞳-第8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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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科技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很多蒙古族人也早已告别了放牧的生涯,甚至绝大多数蒙古人连蒙古的文字都已经不认识了。

    一个民族崇拜自己的祖先,那是因为祖先曾经立下的丰功伟绩,但是现在他们的民族形态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是以对众多科考队前来寻找祖宗的陵墓,也不是那么的反感了。

    而且如果真的能找到成吉思汗陵的话,那对于草原经济而言,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推动,最起码旅游业一定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行了,这个事情先不谈,庄兄弟,我今儿是输彩头给你来了,走吧,去我的牧场,到时候除了赤血,别的马随你挑……”

    和别人谈论如何发掘祖宗墓葬的事情,总归是不让人那么开心的,巴特尔拍了拍庄睿的肩膀,把话题给岔开了。

    “好,咱们一起去看看,不过巴特尔大哥,您之前可说的是要送我一匹和赤血一样的宝马啊……”

    庄睿闻言也笑了起来,在大草原上纵马驰骋,这是每一个男人心中的梦想,这几天庄睿一直“忙”着喝酒了,都没顾得上这事,现在听到巴特尔谈起,顿时忍不住了。

    站在旁边的帖木儿听到两人的对话后,忍不住说道:“庄睿安答,巴特尔大哥在忽悠你呢,他的牧场里只有一匹马王,那就是赤血,别的马根本就无法与之相比的……”

    “帖木儿,这凡事就怕有内奸啊,怎么,认了庄兄弟做安答,就出卖我这大哥啦?”

    巴特尔也没生气,笑着说道:“我巴特尔说话算数,一定会帮你找一匹不逊于赤血的好马的,走,先去马场……”

    听到有马儿骑,任博士也不纠结考古不考古了,屁颠屁颠的也跟在了后面,另外还有闻讯赶来的彭飞,加上乌云琪琪格这个小丫头,一行五六人出了聚集地,向马场走去。

    巴特尔的马场距离聚集地并不是很远,走路也就是十多分钟的时间,在走到距离马场还有一两百米的地方,就能听到马儿的嘶鸣声了。

    巴特尔忽然停住了脚步,将右手拇指和食指勾成圈状,伸到嘴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

    随着巴特尔的呼哨声,一个高昂的马嘶声响起,原本沸腾吵杂的马场,忽然变得寂静一片,一匹火云般的红色骏马从马场栏杆上跳了出来,四蹄飞扬,转瞬之间就来到了众人面前。

    这匹马和一般的蒙古马有很大的不同,普通蒙古马体格不大,平均体高只有120~142厘米,而这匹马站立的高度足足有一米七以上,浑身呈金黄色,倒是有点像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一般。

    在200年的时候,土库曼斯坦总统作为中土和平友好的象征,曾经赠送给国内一匹叫做阿赫达什的汗血宝马,在中国百姓视野中消失了千年之后,汗血马又重新回到了大草原上。

    不过巴特尔的这匹显然不是那匹被赠送的汗血宝马,估计这匹马儿的父母是有汗血马的基因,这才在概率极低的情况下,生出这么一匹像极了汗血宝马的马儿来。

    “好一匹马王”

    庄睿忍不住赞了一声,这匹赤血就像是白狮一样,都是各自种族里的强者,一声嘶鸣就能让万马沉寂,可见其威风。

    听到庄睿赞扬赤血,巴特尔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来,他还以为庄睿就是看中了自己的这个疙瘩宝贝了呢,不由喃喃的说道:“庄兄弟,其实你想要赤血也行,不过这马儿性子暴躁,除了我之外,还没让别人骑过,所以……”

    庄睿听到巴特尔的话后,知道他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连忙摆手说道:“别,巴特尔大哥,我没这个意思,君子不夺人所好,而且赤血更应该在大草原上奔驰,而不是跟我回去北京……”

    “呵呵,庄兄弟,你放心,我要送你的那匹马,保证不比赤血差的……”

    巴特尔闻言将心放回到了肚子里,要是庄睿认定了要这匹赤血,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帖木儿显然对巴特尔的话有些不以为然,撇了撇嘴说道:“不比赤血差?巴特尔大哥,在咱们大草原上,还有那样的马儿吗?”

    “帖木儿,你忘了前段时间在山坳里发现的那群野马?”巴特尔笑了起来。

    帖木儿听到巴特尔的话后,顿时瞪圆了眼睛,大声说道:“什么?你是说那匹头马吗?可是巴特尔大哥,咱们想了那么多的办法,都无法捕捉到它,你要是用什么手段的话,就算抓住它,也是无法驯服的……”

    “我说两位大哥,你们在说什么呢?”

    庄睿听的有些迷糊,似乎是有一匹和赤血不相上下的马儿,但是好像现在还不属于巴特尔,也不知道这大个子怎么就将其送给自己了。

    “没什么,庄兄弟,你就放心吧,一会大家各自挑选一匹好马,咱们可能要出去几天了……”

    巴特尔没有直接回答庄睿的话,而是摆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其实在他内心里,也是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收服那匹头马送给庄睿的。

    “出去几天?要几天啊?”

    庄睿闻言顿时愣住了,刚才他还奇怪呢,巴特尔来马场为何背了那么大的一个包裹还有几个水囊,敢情是早就做好了准备的。

    但是庄睿的草原考古计划,现在只剩下十二三天的时间了,他可没那么多时间和一匹马儿较劲。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章 野马群(上) 

    “少了两三天,多则四五天吧……”

    巴特尔将手中装着食物和饮水的包裹,放到了赤血的背上,对于他们这些在草原上生活的人,就是外出半个月不回家,那也是经常的事情。

    要知道,随着荒漠化的日益加重和城市的扩建,大草原上的生活空间也变得越来越小,原本很多水草肥美的地方,现在却是荒芜一片了。

    所以草原上的牧民们为了牛羊马儿能吃到肥美的青草,就不得不扩大的自己放牧的领地,露宿在草原上,却是每个牧民都习以为常的事情。

    “要这么久啊?”

    庄睿闻言倒是有点犹豫了,他憋着劲想在这大草原上发现一座帝王陵墓呢,为了一匹马儿就要去掉这好几天的时间,庄睿感觉有点不值。

    “庄睿,既然来了,就领略一下大草原的风情吧,反正我看你小子对于考古的事情也不怎么上心……”开始是任博士催促庄睿快点开展工作,现在情况倒是反过来了。

    任春强算是想开了,反正这次草原之行也不可能有什么收获,还不如跟着巴特尔等人好好的玩耍一番,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任哥,我……谁说我不上心了……”

    庄睿苦笑着摇了摇头,哥们那叫“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这不知不觉中就把事情给办了的。

    一旁的帖木儿见到庄睿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当下出言劝道:“庄睿安答,一起去吧,这草原上的野马群是越来越少了,这群野马早晚也会被人给收服,到时候就是想见都见不到了……”

    “帖木儿大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兄弟说下吧……”

    庄睿刚才听帖木儿和巴特尔的对话,现在还感觉到没头没尾的,他想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再下决断。

    巴特尔抢过话头,说道:“我来说吧,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在放牧的时候,在一处山坳发现了一个野马群,虽然规模不算很大,但是也有一百多匹马,只是那野马群的头马十分厉害,我没能收服,而惊扰了那个野马群之后,它们离开了山坳,所以咱们要出去寻找下它们的踪迹……”

    看得出来,巴特尔对于没能收服那个野马群一直有点耿耿于怀,对于草原牧民们而言,收服野马群那是一种无上的荣耀,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虽然到了现代社会,汽车的广泛运用,将马匹的作用降到了最低点,再也无复冷兵器时代跑马圈地纵横无敌的景象,但是一匹马仍然是价格不菲。

    最普通的国产马,现在的市场价格大概是4000至8000元RMB,蒙古马是5000左右,伊犁马大概是6000上下,而略微带有一些汗血马血统的半血马,则是要四五万块钱一匹了。

    至于像土国总统赠给中国的那匹血统纯正的汗血宝马,更是有价无市,国际上曾经有喜爱养马的富豪出到上千万美元,都没能购得一匹。

    所以巴特尔如果能收服那群野马,即使马的品种一般,一百多匹野马也能卖出个几十万RMB来,这已经相当于他现在的全部身家了。

    庄睿等人来到草原的那一天,巴特尔就是带着他的兄弟们外出找寻那些野马的,只是去到山坳才发现,野马群已经消失无影踪了。

    现在草原野马几乎快要绝迹了,这样的机会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要是先被别人收服,那巴特尔可就后悔莫及了。

    这几天要不是陪着庄睿等人,巴特尔早就出外寻找野马群了,只是出于礼节不好丢下客人,这才决定带着庄睿和彭飞几人一起前往的。

    “原来是这样……”

    虽然巴特尔没有明说,庄睿也听出来了,敢情是自己等人的到来,影响了巴特尔他们的驯马大计,这对草原人来说可是很重要的事情。

    “成,巴特尔大哥,咱们就一起去寻找这些野马……”

    庄睿最终点了点头,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执意不肯去的话,恐怕巴特尔和帖木儿也不会去找寻野马群,而是留下来陪着自己去寻找墓葬了。

    果然,巴特尔听到庄睿的话后,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好嘞,庄兄弟,我给你挑匹性格温顺点又跑的快的马……”

    说话间,几人已经来到了巴特尔的马场,说是马场,其实就是用木栏杆在草原上圈起来的一块草地,六七十匹马儿在里面悠闲的吃着草,不过见到庄睿等人的到来,稍稍有些骚动。

    “咴咴……”

    一直老老实实跟在巴特尔身后的赤血,突然打了个喷嚏,昂头嘶鸣了一声,马场内顿时安静了下来,有几匹明显是雌性的母马,更是凑到栏杆边,伸出舌头舔着赤血高高昂起的脖子。

    “巴特尔,有客人来啦?”

    在马场的大门旁,有一个简易的小木屋,屋里的人听到外面的动静后,从里面走了出来。

    “乌日更达阿爹,拿六幅马鞍出来吧,我们要出去几天……”

    巴特尔笑着回了一句,老人点了点头,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回到了屋子里。

    很多国内的游客来到大草原,都是为了能骑着马儿在草原上驰骋,感受一下这种原始而又奔放的运动,所以在马场里都会备有成套的马具,当然,这些都是要收费的。

    “庄兄弟,这匹马叫做黄点儿,是匹母马,刚刚四岁的牙口,很温顺,跑起来也不慢,你就骑它吧……”巴特尔打开马场的大门,走进去牵了两匹马儿出来。

    走在前面的是一匹高约一米四,浑身带有黄色斑点的母马,只不过那匹母马似乎不大给巴特尔面子,一出来就黏糊到赤血旁边去了。

    “帖木儿,琪琪格,你们自己去挑马吧……”

    帖木儿和琪琪格对自家的马场都很熟悉,不用巴特尔帮着选马,交代完之后,巴特尔又看向彭飞,问道:“怎么着,是你自己选,还是我来?”

    彭飞的马术就是巴特尔教的,虽然比不上自己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人,但也是不凡,是以巴特尔也没给彭飞做主。

    “我自己来吧,骑母马多没劲……”

    彭飞闻言很是“嚣张”的看了庄睿和任博士一眼,这趟从北京出来后,在这些知识分子面前,彭飞总是没有存在感,现在终于有个扬眉吐气的机会了。

    “臭小子,等会摔下来有的你难堪的……”

    庄睿笑骂了彭飞一句,从乌日更达老爹手上接过马鞍,在巴特尔的帮助下,配在了黄点儿的身上。

    这些马儿都是驯服的了,带上马鞍之后,也没什么不适,庄睿轻轻一拉缰绳,黄点儿就跟在了他的身后。

    “庄哥,看我的这匹马怎么样?咱像不像白马王子?”

    过了大概十多分钟,帖木儿等人也挑好了马,彭飞挑的是一匹白马,不过在四蹄和腹下的位置,稍微有点黄色的杂毛,但是看上去也颇为神骏,远非庄睿的黄点儿能比的。

    还别说,彭飞长的本来就很秀气,坐在这匹马上,还真有点白马王子的味道。

    “还白马王子?回去我给张倩念叨念叨?别得瑟,小心被颠下来了……”

    庄睿嘴上虽然说的不屑,但是心里却是有点羡慕,自己胯下的这匹马,实在有点过于普通了。

    “走吧,庄兄弟,任博士,你们跟在后面,慢慢的熟悉下,手要抓紧缰绳,两腿夹紧,千万不要跑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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