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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着警察师傅办鬼案-第3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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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它们也笑,甚至笑得比它们还开心,因为,我已经用油灯将那挂大麻雷子的捻儿点着了。
    我奋力一甩,将那挂烧得“嗤嗤”的大麻雷子甩到那个倒霉的瘦高骷髅的右肩上,那具骷髅扭过脑壳看了看大麻雷子,很是不屑一顾,以至于都懒得将那挂鞭炮拂到地上。
    你会后悔地,呵呵。我看着那个玩儿酷的瘦高骷髅,忍不住手捏着下巴很猥琐地笑了。
    大麻雷子接二连三地响了,电闪雷鸣见,一团团红雾腾空而起,并将红色粉末洒落到那些骷髅的骨架上。
    那些骷髅一沾上红色粉末,立即就像被泼了硫酸的人一样,开始满地打滚,将那一身的白骨滚得满地都是,怎么看怎么象高速公路上的车祸现场。


第113章 起死人 肉白骨(下)
    小样的,以为你们死过一回就可以跟小哥我装不死鸟啊,怎么样,小哥这独门暗器朱砂狗血电光炮的威力不好受吧?
    说起这朱砂狗血电光炮,我还真得谢谢不着调都死胖子。在前一阶段习练《阴符藏经》的时候,我和胖子练得腻味了的时候,就开始挖空心思的高搞怪整蛊,就琢磨着怎么能开发出一些新奇有趣的降妖除鬼的法器。
    于是,我们俩受了掌心雷的启示,就想啊,掌心雷不外乎就是调动体内的元阳之气来激发符纸上蕴藏的能量,就像用氧气来帮助燃烧一个道理。既然这样,我们干嘛不想一个可以节省体内元阳之气的法子呢。
    那么,什么才是可以代替刚猛的元阳之气的替代品呢?没错,当然就是我们一直引以为傲的四大发明之一:火药。
    说起火药,还真就和道教颇有渊源。
    火药发明于唐朝,是道士们炼丹的过程中无意发明的,当然,估计那个最早发明火药的道士哥们做梦都不会想到,在几千年以后,他的伟大发明不仅被用于进行人类与人类之间的批量屠杀,而且还被两个后生晚辈开发成了法器,希望他能以我们为自豪。
    话题又跑偏了,我和胖子都属于敢想敢干没头脑那伙儿的,所以,我们俩就画好了五雷油池火符纸,再用符纸去卷混合了朱砂、晒干的黑狗血沫和黑火药的炮仗药,最后做成了独家经营、别无分店的毛南道教混元派大麻雷子,专司斩妖除魔之职。
    这次赴秘密基地之前,我和胖子就决定带上这一款秘密武器,准备找个合适的机会试验一下新式武器的性能。不过,说真的,对这玩意儿是否真的管用,我心里也没底儿,所以要不是被逼到份儿上、五雷油池火符咒没了,我还真就想不起来用它。
    可眼下我已是弹尽粮绝,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姑且试一试了(毕竟老咬舌尖吐血那也是很疼地,能不咬还是不咬的好)。
    结果其功效出奇的好,这些骷髅被细碎的符纸、朱砂、黑狗血击中后,瞬间就失去了战斗力,被打得满地乱滚,看样子很痛苦。
    不过,即便是这样了,那些骷髅一看到地上的油灯,还是拼了命地往油灯哪里爬,就好像那油灯里有什么宝贝似的。
    我看着那些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的骷髅,心里突然感到了一些不忍,看来这个油灯对于它们真的很重要。而它们,也只是想拿到这个油灯而已,我却带着一种倚强凌弱的快感去恣意屠戮它们,这种感觉,真的很恶心。
    黎叔儿生前不止一次说过我的心太软,很容易被别人利用,但我还是改不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吧。
    眼下,看着那些艰难地爬向油灯的骷髅,我本可以轻而易举地消灭它们,但我竟然下不去手,而且,还主动将油灯挪到了它们跟前儿。
    那五具骷髅围着油灯开始跪拜,那诡异的一幕,看得我是毛骨悚然。以前倒是听说过狐狸拜月,为的是吸取日月之灵气,修道成仙。可是,这骷髅拜灯到底所为何来呀?
    且不说我在一旁暗自狐疑,就见那五具骷髅围着油灯虔诚地跪拜,似乎在进行什么神秘的祈祷仪式。
    不一会儿,就见三缕白色的淡淡烟雾从油灯里飘了出来,并如同有人引导一样,飘进了其中三具骷髅的鼻孔里。
    那三具吸进了白色烟雾的骷髅开始剧烈地抖动,以至于我在一旁看着都担心它们会把自己抖碎了。
    可是,令我至今记忆犹新的一幕发生了:就好像看科幻电影一样,从那三具骷髅的脚部开始,慢慢地生出了血管、肌肉、表皮,并且那些新生的肌肉就像树藤一样,顺着脚踝旋转着向上生长,先是腿部,然后是腰,再次是上身……大概两根烟的工夫,我真正见识了一回什么叫起死人、肉白骨。
    因为,三具在10多分钟前还是骷髅的白骨现在已经变成了三个有血有肉、但气色看起来很差的男子。
    那三名男子齐刷刷地冲我跪下磕头,嘴里还乱糟糟地说着“多谢恩公超度之恩”之类的话。
    我此时已经是目瞪口呆,嘴巴张得塞进三个汤圆还得加两勺汤,都快脱臼了,额的个神啊,这他妈简直都突破一个资深精神病患者的想象空间了,我要疯啊我。
    呆了片刻,我才战战兢兢地一指那三个人,问道:“那啥,你们到底是啥东西,麻溜的说,要不我还用炮崩、崩你们。”
    那三个人热泪盈眶地看着我:“恩公再造之恩,我等永生难报,请受我等一拜。”
    见他们三人那股感激涕零的劲儿不像是装出来的,我心里踏实多了,清清嗓子,而后有点儿装逼地问道:“啊,谢不谢的以后再说,都是为人民服务嘛。”我一琢磨,自己这说什么呢,驴唇不对马嘴的,赶紧换下一话题,“你们到底是人是鬼啊,撒愣地说,要不我、我晕车。”
    那三个男子对视了一下,还是瘦高的男子先开口了:“恩公,说来一言难尽啊。”
    我就着油灯点上根儿烟,又给那赤身裸体的哥仨一人发了一根儿。可那三老爷们拿着烟卷直发愣,好像不认识手里这根圆咕隆咚的小棍子是干嘛使的。
    我还以为他们是客气,就说道:“别外道,抽吧,压压惊。”
    那哥仨看来是真拿我当恩公了,见我发了话,学着我的样儿,硬着头皮把带过滤嘴儿的那头咬在嘴里?,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
    我靠,这个几个是吓糊涂了还是卖萌呢,我这个乐啊,赶紧告诉他们叼反了,又拿着油灯挨个给他们点着,然后就一起蹲在地上边抽烟边听那瘦高的男子痛说血泪家史。
    “恩公,要说起俺们的遭遇,那可真真是……您老能再给俺、呃,那个东西么?”那瘦高的男子看样子烟瘾奇大,一根烟他一口就能吸进去半截。
    瘦高的男子接过我递给他的烟,依旧学着我的样、但还是掩饰不住一脸惊奇的将有过滤嘴儿的那头叼在嘴里,用手里的烟头点着,然后才拉开了生锈的话匣子。
    那瘦高的男子看样子是有年头没说过话了,一嘴儿的河北唐山口音不说,夹扎着半文半白的语言也不说,最要命的是,他描述的事儿总是东一句、西一句,而且吭哧半天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
    这把我听了,恨不得找把剪子把他肚子豁开,直接把里面憋着的话掏出来自己剪辑排版,太JB折磨人了。
    不过,在忍受了半个多小时的折磨后,我总算理清了这哥几个的身世,我靠,闹了归齐,敢情这哥几个还是打同治年间来的。
    同治?我数了数年头,一嘬牙花子,我操,按着年头算,就他们那身五花三层肉,也能算是古董了。
    这哥几个的故事并不出奇。听瘦高的男子讲,他们原本都是顺天府小山(唐山在清朝为小山)军屯村的村民,自打生下来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土里刨食儿,对于自己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很是满足。
    可是,自打道光爷年间洋人来了以后,这一切就变了,这倒不是说什么洋人以来就烧杀抢掠、奸淫掳掠之类的,其实,在他们这些草民眼里,洋人们干活给工钱,反倒比那些拎着鞭子见人就抽、见鸡就抓的下乡催粮的差役更受人欢迎。
    所谓改变,是经常有洋人来村里雇佣一些身体健壮、大字不识的男子跟随他们外出去当力工。因为洋人给工钱爽利,而且一算细账,还比在家里种地实惠,所以,村里的青壮年大都选择给洋人当农民工。
    据说,村里的农民工好像最远的还曾到过玉门关,连来带去的,溜溜走了一年。不过,当那汉子回来后,从褡裢里摸出数十块叮当乱响的墨西哥鹰洋扔给小脚的婆娘,全村人的眼睛顿时都被晃瞎了,也就更加坚定了信洋人、得鹰洋的信念。
    因而,在当时的大清朝,出现了很奇怪的一种现象:在广东、福建等南方地区的子民们大都选择下南洋谋生发财,去挣外国人的银子;在北方,草民们则大都选择给洋人当马仔,跟着洋人满中国的乱转,挣得也是外国人的银子。
    可是,这洋人吃饱了撑的,漂洋过海地来到大清帝国,图的就是领着一群衣衫褴褛、面有菜色的中国人可着大清国的国土瞎转,您当他们是那近亲繁殖的哈巴狗的智商呢,自个追着自个尾巴尖儿咬还玩得很嗨?
    说实在的,那时候的西洋各国跟咱大清朝的比,就是一穷横穷横的流氓。很多来大清国淘金的洋人,都是一些在本国不招人待见、混得很落魄的主儿,估计到大清国来的船票钱,不是从情人那里连蒙带骗来的,就是明抢暗偷来的。
    那么,他们费劲巴力、不远万里地非要到大清国来,为的是什么呀?难不成都是白求恩大夫家的亲戚,都是为了一种国际主义精神而来?


第114章 魔鬼的契约
    别扯淡了,千里来做官,为的吃和穿,官员如此,洋人亦如此。这些所谓的冒险家哭着喊着地来大清国,为的就是发财二字,别的都完蛋去。
    当然,这些冒险家要是正正经经地和大清国做生意,一是他们没那资格,二是没那本钱。可是,他们自有他们的生财之道。
    牛逼一点儿的,直接和天平天国做军火生意,充当武器走私的掮客,并且将天平天国军队武装的毫不逊色于任何一支近代化的外国军队。
    怎奈这天平天国的军人实在是太不给劲儿,拿着AK47他愣当月牙铲用,结果被曾国藩用老土的抬枪就给打得屁滚尿流。
    要不后来毛爷爷针对这一情况,精辟地总结为:战争不能唯武器论,人的因素第一。
    嗨,又扯远了,咱接着说那些很盲流的洋人。
    除了胆大不怕死、敢于做武器走私这种刀头舔血买卖的洋人外,另有一部分洋人很不要脸,借贩卖华工大发不义之才,将大批华工骗至美利坚等国充当劳工,最后客死异乡,结局悲惨。
    而其中一部分有着一些文化的洋人们,既无贩卖武器的胆量,又瞧不起贩奴那种低技术含量、生孩子没**的损贼路子,他们,将同样放射着贪婪目光的眼珠子盯上了大清国那浩如烟海的地下文物。说白了,就是通过窃取中国的地上地下文物并运回本国牟取暴利!
    一言以蔽之,就是一群具有国际背景的文物强盗。
    盗墓是个技术活,也是个力气活儿,所以他们才会大批地雇佣当地的华人来做其力工,帮助这些国际强盗来偷窃自己母亲家的不世珍宝。
    当然,这只是后人的看法,而在当时,在这些村民看来,国是爱新觉罗家的,跟我有个毛的关系,能挣到洋人的银子,让老婆孩子吃饱肚皮才跟自己有直接关系。
    所以,只要不刨我的祖坟,爱他妈刨谁的就刨谁的,而且在洋人的鹰洋的刺激下,那刨得才叫一个狠,真的是往别人祖坟上刨啊。
    这哥几个就是干这活儿的。他们是受雇于一个叫麦里奇的西班牙人,说是让这些村民随他们去蒙古草原做一次科学考察。
    看着那洋人一本正经的在那儿扯犊子编瞎话,村民们心里暗暗哂笑:考察你奶奶个腿儿啊,还不又是去干挖坟掘墓的勾当?
    可是,瞎话归瞎话,毕竟那贼亮贼亮的鹰洋是真的,于是,12个被挑中的村民喜气洋洋的、就跟考上了公务员似的,一路憧憬着发财梦就跟着麦里奇的驼队来到了呼伦贝尔大草原。
    不过,村民们很快就发现,这个麦里奇跟别的盗墓的洋人不一样,这厮不仅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话,而且对中国的一些历史掌故信手拈来,简直就跟村里那个教私塾的老学究有一比。
    更有意思的是,麦里奇还经常和他们唠一些鬼啊神啊的事儿。这些村民别看大字不识一个,可要唠起鬼啊神啊的,谁肚子里不是一堆一堆的干货啊。
    长路漫漫,闲着也是闲着,就扯呗。所以这一路上,麦里奇从村民们嘴里听到了比《但丁神曲》不知要过瘾几百倍的《中国神侃》。
    只是时不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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