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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捡个军嫂来当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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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样的做派,让她猛然间大声反驳,和人激辩根本就不会,想到这里,脑海里猛然跳出自己妹妹指着自己说的话,“宋浅语,你他妈就是会装,不就是想让爸爸喜欢你吗,什么狗屁大家闺秀的仪态,不过是个木头美人罢了,无趣的紧!”
  翻个身子,直挺挺的躺在床上,眼睛望向屋顶,破旧报纸糊的顶棚,眼里闪着坚定的光,她一定要回到B市去。
  宋浅语起身,走到放在屋子窗户前的书桌边,是一张长方形的四角木桌,上面整齐的摆放着各科的书目,还有一面塑料的折叠镜子,撑开,镜面大小适中,可以照到全脸,这张脸的主人年纪比自己小,可是整张脸却暗淡无光泽,下巴尖尖的,头发扎成马尾,刘海垂在眼睛上盖住了大半张脸,她用手掀起那稀黄的刘海,露出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眼睛很长,眼尾略弯,黑黝黝的,泛着光,像可以把人吸进去一样。
  这双眼睛很漂亮,即使以前对自己样貌很满意的宋浅语也不得不承认。她对着镜子露出笑容,轻轻的扯起嘴角。
  “咚咚咚,堂姐,开下门!”外面有人敲门。
  宋浅语将镜子合起来放在了桌子上,她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了,应该是叔叔家的儿子,宋耀祖。这孩子比她小三岁,现在才读初三,倒是对自己这个堂姐挺好的。
  将暗锁抽掉,打开门,“怎么呢,耀祖?”今天是星期天,大家都不用去上学,所以都在家。
  宋耀祖手里拿着个梨子进来,“给你,吃吧,奶说你没吃饭!”一个雪梨递了过来。
  宋浅语也没有推辞,记忆中这个堂弟有东西都会给这个堂姐点的,推辞他反倒会生气,所以宋浅语就接了过来,而且天气热,没有吃饭的胃口,吃个梨子倒是不错的。
  宋耀祖走到书桌边随手翻了翻宋浅语放在桌子上的书,“堂姐,我妈说话就那样,你也别往心里去!”可能又觉得说得有些不够,嘿嘿一笑,“你就像我一样,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两只手形象的一摊,小脑袋歪着。
  宋浅语笑不漏齿,习惯性的用手掩住了唇角,就这么不淡不浓的站在逆光处,从窗户缝隙里透过的一丝光洒在她的身上。
  宋耀祖眨了眨眼,调皮的说:“堂姐,其实你长的不丑,以后走路记得抬头挺胸,有点气势,比我姐那副孔雀样顺眼多了!”宋耀祖和宋招娣老是吵吵嚷嚷的,互看不顺眼。
  正说着呢,宋招娣就晃了个脑袋在门口瞄了一眼,又哼的一下就走了,完了就听到院子里想起她的声音,“妈,你都不管管你家宋耀祖,他把我姥姥送来的梨拿给宋浅语吃了,那可是我们家的!”不依的摇着自己妈妈的胳膊。
  宋浅语婶婶听到,马上扯着嗓子吼道:“宋耀祖你这个兔崽子,给我滚回来,喂不熟的白眼狼,留给你吃的送给别人,就那丑丫头,对得起那梨吗,除了会哭连活都干不了!”手里的活也不做了,立马站了起来。
  这阵势,宋耀祖知道自己再不出去,还得没完没了,朝着宋浅语做了个鬼脸,“我先出去了,堂姐!”就跳着跑了出去。
  宋浅语这次是真心的笑了,不管外面任何,她坐在椅子上,舀过梨用手擦了擦,直接放到嘴边,轻轻咬下,甘甜的滋味霎时间从舌尖到喉咙,最后流到了心里。眼睛里亮亮的,这种感觉要比被佣人削皮,切成小块,放在精致的盘子里端上来的更好吃。
  坐在窗前被照的晕乎乎的,有点小惬意,看了看身后的床,宋浅语起身准备去睡会,原主是一个很爱干净女孩子,这点倒和宋浅语挺像的。她走过去刚要关门,就听到那极品婶婶喊道:“睡会起来搓玉米!”音量那个大,应该只是说给自己听的。
  关好门,走到床边,在准备解扣子脱掉上身的衬衣时,宋浅语摸到胸前挂着一个东西,刚刚因为领子高,她没有看到,忙低下头一看,这不是自己和父亲去X自治区旅游时,那个藏族喇嘛送给自己的那块奇形怪状的小石头吗,怎么会在这里?仔细搜索了一圈,原主是没有这块石头的,那就是说这块石头跟着自己来到了这里,不,确切的是跟着自己的灵魂来到了这里。
  脱掉衬衣,只穿着吊带躺在床上,宋浅语在下半身盖上了薄毛毯,手在石头上摸着,到底是为什么呢?不知不觉就将石子握在了手心里,一阵钻心的疼痛袭上来,等她回过神来时,她躺在了白茫茫的雪地里。
  四处望去,天幕下的银峰雪色莹蓝,天际屹立着皑皑的雪山冰峰,在阳光下十分耀眼,没有任何响声,宁静的有些吓人。宋浅语爬起来,心口剧烈的跳动着,难道出现了什么意外,她忙摸向脖颈处的小石子,还在,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脑海里,她屏气凝神用手心慢慢握紧那块石子,又是那阵钻心的疼痛袭上来,再次回神时,她已经躺在了屋子里的床上。
  心绪慢慢平静了下来,有庆幸,又有些莫名的失落,夹杂在撞大运的喜悦之中,刚刚握紧石子的那一刻,她想过万一一睁眼回到的不是小山村,而是B市跳窗那一刻该怎么办?幸好没有,这一刻宋浅语才意识到她是抵触回去的,那个自己已经没有可留恋的了;这个身子虽然不幸福,可是起码不会再孤寂了,17岁,花骨朵般的年纪,还有希望,她要好好的重新开始,回到B市,不让伤害过父亲的人好过。
  想到这里,她就对石头里的那个白雪皑皑的世界产生了好奇,手将石子握在手心里,慢慢合上,疼痛袭来,再次睁眼,她又躺在了雪地里。

☆、3搓玉米

  这是一个雪白的世界,天际是如淡蓝色的玻璃干净而透亮,置身于茫茫雪海中,宋浅语并不感觉到冷,远处的雪山脚下,是一座黑色的帐篷,宋浅语踩着咯吱咯吱的雪,朝帐篷走去,看着距离很远,可是几步就跨到了跟前,她仔细观察了下,这是一顶用牦牛毛纺捻成细线后将毛线用织缀制成毛布,将毛布根据帐篷大小缝制成的牦牛帐篷。里面应该使用木头之类的做梁给支撑着,周围用几条牦牛毛做成的绳索固定在打入土中的木橛上。其顶角和周围立起各种写有咒语的经幡和经旗。
  看到这些经幡和经旗,她想到了那次和父亲去的藏族雪山下那个仅仅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落,在那里,父亲并没有告诉自己带自己去干什么,只是在村子里住了几天,她也没有嫌弃环境的恶劣,而是陪着父亲。他们没有像游客那样游玩拍照,每天快要日落时,父亲都会带着自己去雪山下的玛尼堆旁,朝着雪山跪好久,在他们决定要回B市那天傍晚,父亲等来了红衣喇嘛,两个人说了什么,她是不知道的,只是在走时,那个喇嘛拿出了这块石头,叮嘱自己一定要戴在脖颈上。
  回来后她就想要收起来,因为这是一块有些奇怪却不很好看的石头,吸引不了她的注意,可是父亲却很激动的让她发誓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下来,看到父亲认真的眼神,她做不出违背,只能答应了。现在想来,也许这就是机缘,一切在冥冥之中就已经有了定论。
  掀开帐门,进入里面,竟然很亮,不是想象中的土灶木桌,正中是一张白色虎皮制成的塌子,塌子中央摆放着一张炕几,整个帐篷的左半边都是一排排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古籍。
  宋家在澳洲的居所里,有一箱子古籍孤本,那是老太太从国内走时带出去的,后来成了宋家的珍藏,她有幸翻阅过。现在置身于这些书架之中,看着《续貂集》,《越绝书》《资治通鉴》等古籍,宋浅语不由自主的就用手摸了上去,喜悦的像个孩子一样。
  走到右边,竟然是一扇木门,她弹了弹门环上的灰尘,轻轻推开了木门,一阵刺目的光亮照射在眼睛上,宋浅语马上用手遮挡住了眼睛,等了好一会,才一点一点放开,怪不得刺眼呢,一屋子的玉石翡翠,能不刺眼吗?
  对于这些身外之物宋浅语倒是没有刚刚看到古书籍般的欣喜,她走进去站在中间,放在正上方的是已经用盒子装好的玉器成品,有手镯,挂坠等小件,也有玉观音,玉石莲花等大件玉雕制品;放在左右两边的都是些和普通石头没有区别的翡翠原石。上翡翠鉴别课时老师就讲过,最精美的翡翠往往出自最丑陋的石头。
  在古代,玉乃是国之重器,祭天的玉壁、祀地的玉琮、礼天地四方的圭、璋、琥、璜都有严格的规定。玉玺则是国家和王权之象征,从秦朝开始,皇帝采用以玉为玺的制度,一直沿袭到清朝。发展到现在,好的玉器已经越来越少了。宋浅语拿着一朵墨黑色的牡丹花在手里,这是用墨翠雕刻而成的,初看黑得发亮,很容易使人误认为是独山玉中的墨玉或其他的黑色宝玉石,但在透射光下观察,则是呈半透明状,且黑中透绿,特别是薄片状的墨翠,在透射光下颜色喜人。缅甸人用“情人的影子”来形容黑色的硬玉,中国人为其取名为“墨翠”。
  老坑种翡翠的观音,冰种翡翠耳坠,色泽明丽的红翡项链,一件件珍品摆在眼前,宋浅语只是一一打量过,就关上木门,走了出去。凭她现在的身份,这些东西根本就不能动,动不得,世人的贪婪她很清楚,怀璧其罪,宋浅语不会浅薄到利用这些去达到什么目的。
  她坐着看了会书,就出了帐篷,毕竟在这里的时间不能太久,进到这里,手腕上那块破旧的电子表也停止了走动,她猜不准时间,出了帐篷,听到哗哗的水流声,她绕到后面一看,在帐篷的后面竟然是一池泉水,池子里并不是常见的那种清澈的泉水或是温泉,而是流动着乳白色的液体,她找了半天,才在泉旁边看到一块黑色的石头上写着“绿髓池”,下面的小字写着“补充血气,美容养颜,纤体塑形,缓解焦虑、愤怒、紧张,能够激发浸泡者的潜能,增强肝脏的解毒功能”。
  虽然心里有跃跃欲试的想法,可是如果一会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出去,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咽了下口水,这么好的东西,还是等到晚上再偷偷的试用吧。宋浅语走到帐篷前,将脖子上的石子握在手心里,疼痛感一会就袭来,睁开眼,她躺在床上,眼睛看看放在书桌上的塑料闹钟,距离刚刚才过去了五分钟,只是里面没有计时的工具,她倒是不清楚外面和里面的时间比例,到了里面手表是不管用的,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里面时间是外面时间的好几倍,闭上眼睛,开始睡午觉。
  “咚咚咚,快起床!”婶婶那讨人厌的声音又想起了,宋浅语在睡梦中被惊醒,梦里的她一直在不停的跑着,可是却找不到方向,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宋浅语掀开薄毛毯起身,走过去将窗户打开,一阵热风迎面扑来。
  宋小强的老婆正在敲宋浅语的窗户呢,这么一打开,她伸出去的手就打在了半空,倒是吓了一跳,瞪了眼宋浅语,骂骂咧咧的说:“死丫头,越来越本事了啊,开窗户不知道说一声吗?快出来干活!”就又去叫了宋招娣起来。
  其实这个婶婶就是有些自私,在做活这件事上,偏疼儿子,可是对于宋招娣和宋浅语是一样的,毕竟在这么大的村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来来往往的人看到她单独只让宋浅语干活的话肯定会说不好听的,尽管他的名声已经不好了,可是一些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每次想让宋浅语干活时,自己的女儿也叫,只不过干活时就一个劲的指使宋浅语,对自己女儿的偷懒耍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洗了把脸,宋浅语就搬了张小凳子坐到了洋灰院子里,面前已经摆着晒好的玉米棒子,“搓棒子”……顾名思义就是把棒子上的粒子搓下来,也就是把玉米上的玉米粒剥下来。这个活可是小女孩最讨厌干的活了,因为搓棒子的确很累手的,要想自己的手变得粗糙,那你可以搓几个棒子,绝对可以练就一双粗糙的双手。可是没有办法,农村人,几亩地的玉米收割下来,要想剥好可费大力气了,这时候全家人都得出动搓玉米,搓完才能将玉米拿去县城卖掉换钱,算是家里的一项很重要的收入。
  宋招娣翻着白眼也搬了小凳子过来在地上重重的摔下,发出很大的声响,宋浅语连眼皮子都没有抬,她可不是原主,这家人发出一点声音就吓的心颤。
  看宋浅语不像以前那样缩个脑袋,而是坐的端端正正的,腰板挺的老直,宋招娣觉得无趣,哼了一声,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叔叔用螺丝刀在玉米棒子的大头开始向细头打通几个通道,这样他们就开始戴着手套来搓了,这时候就搓起来容易的多了。一家人除了宋耀祖因为是初三要好好准备中考完,都坐在一起搓玉米。
  宋浅语第一次做这个活,即使有原主的记忆,可是还是感觉很不习惯,玉米棒子即使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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