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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小情人-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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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怕我的名字太过响亮,会吓着妳。”他担心要是贝多芬知道他就是凌鹰的董事长,那么她对他的态度是否还会像现在一样?老实说他实在怕极了女孩子在知道他的名字前后反应的差距了。

“难不成你叫陈进兴?”这名字在前年可是大大的出名,几乎每个人一提到这三个字莫不闻名色变。“要是叫柯林顿的话,也是挺响亮的。”他的“绯闻”可是弄得全球皆知。

“妳知道凌鹰集团的董事长叫什么名字吗?”聂封云试探性的问。

“当然知道,他叫聂封云。”就是那辆骚包车的主人嘛,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毕竟她和连玉苓打算毁的车就是他的。

“如果我说,我刚好也叫聂封云呢?”依她的表情看来,她是只闻其人,未见其人,所以压根不晓得站在她面前的他,就是她口中的聂封云。

“那还真是很凑巧。”第一,贝多芬根本不信他就是聂封云;第二,她不认为商界闻人聂封云,会无聊到早上不好好睡觉,跟在她身后。“得了吧你,你快点把你的名字报出来!”要是他再不说,那她可没时间陪他继续耗下去。“不要再跟我哈啦一些有的没有的。”

“我真的叫聂封云。”他状极无辜地说:“妳要不信我也没法子。”

或许是因为有外国血统的关系,他们聂家不论是男是女,几乎个个都超过一百七十五公分,而聂封云不晓得是小时候牛奶喝得多还是怎么的,他是聂家最高、同时也是最壮的一个。而这么大个儿的一个人,脸上露出无辜的表情,说有多不协调,就有多不协调!

“你真的叫聂封云?”贝多芬怀疑地问。“没诓我?”

要是他真的是凌鹰的董事长聂封云,那么依照小说里的情节,是不是她或连玉苓其中一个会和他坠入爱河,从此双宿双飞?

如果依照她看的小说的惯例,玉苓才是比较有希望的那一个。首先,差点被车子撞到的不是她;再来,她长得太高了,没办法产生小鸟依人的感觉,而连玉苓才是那个脾气比较好、长得比较美的人,当起女主角也比较适合。

“妳觉得我开这个玩笑,对我有什么好处?”通常都是别人认出他,很少有他要向别人证明他真的是聂封云的事发生──这回,他还真是遇上了!

“泡妹妹比较容易啊!”贝多芬刚才只忙着注意到底是谁在跟踪她,倒没发现跟踪她的车子居然是辆宾士车。嗯,就算他不是聂封云,他的身价至少也有这辆宾士的价钱,当然,前提得是,这宾士是他的。“一天换一个大概也没问题。”她记得学校里有一些纨□败家子,常常三天两头就换女友,那速度简直比换衣服还要快上许多。

“妳太看得起我了!”聂封云怎么也没想到她会想到这点。自从他接掌凌鹰后,除了公事上必须的应酬外,他几乎已经把办公室当成自己的家了,像这会儿,他才刚从办公室“下班”,突然想起这个差点将他去势的泼辣女,所以将车子顺道绕到这边,没想到竟然发现她正沿着人行道在做晨间运动。“我可能没有妳想的那么有能耐,能在处理完公事后,还可以优游在女人堆里。”这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奢侈事。

“哦,真的?”贝多芬瞧他不像在说谎的样子。“喂,你该不会现在才下班吧?”会在清晨六点不到还清醒的人,除了像她这种迫于无奈,生理时钟总是准时在五点整叫醒她的人,和七老八十的老先生、老太太,其他人搞不好是才刚要上床睡觉。她想,聂封云应该是属于后者──还没睡的那种人。

“妳还真了解我。”聂封云这时虽不显疲态,不过事实的确是如此。

“嗯,你还真是辛苦。”贝多芬很是佩服且同情这种努力工作的人。突然间,她又想到什么似的,冒出了一句和先前的话题完全没有连接的话。“你有行动电话吧?”不要说他这种生意人了,像她这类没什么大事业要忙的学生,几乎已经快达到人手一机的地步了,而她算是比较远古一点的人类。

“当然,妳想要我的号码?”聂封云随身携带的行动电话号码只有林瑞方知道,不过贝多芬要是开口向他要的话,他想他会很乐意让她知道的。

“不是,我只是要借来用用。”奇了,她和他又不认识,要他的电话号码做什么?“你会借吧?”

“妳尽管用吧。”聂封云从外套的暗袋里取出一支算是轻巧型的大哥大,心里还有些尴尬的想,看来他是高估了自己对女人的影响力,要不然眼前这个女人怎么对他的主动示好完全没有反应?

“谢了,我只打一分钟就好。”

贝多芬接过电话后,马上拨了她在考试期间几乎天天都会打的电话。约莫三十秒,对方终于接了电话。

“玉苓吗?”贝多芬在听到连玉苓睡意仍浓的声音后,为了要节省昂贵的通话费,马上连珠炮似的说:“妳快点刷牙、洗脸、换衣服,我半个小时后去找妳。”连让连玉苓问明原因的机会都没有,她便已经挂断电话。

“聂先生,不知道可不可以借用您一个小时的时间?”

“没问题。”聂封云不明白她的态度为什么落差如此之大,瞧瞧现在居然还加了“敬称”──使用“您”这个字来了。“不过,妳不介意我问原因吧?”

“哦,原因啊……”她总不能说她要替他牵红线,带他去见他的最佳女主角吧?“是这样的,我一向最欣赏认真、辛苦工作的人,而像你这种为了公事夙夜匪懈、辛勤付出的人,我最、最、最欣赏了。所以,为了表达我的敬佩之意,今天早餐我作东。虽然比不上五星级大厨的手艺,不过味道也是挺特别的哦!”

※※※

一般来说,早餐是外食族三餐中最省钱的一餐──一杯十五元的豆浆、一份二十五元的烧饼油条也就差奇Qisuu。сom书不多了,一个食量大一点的男人,了不起再多叫几个包子、馒头的,就算他再能吃,一百元也差不多能让他吃个七、八分饱了。

而对一个经济不太宽裕的人来说,请人吃早餐该是最省钱的方法了,而且付帐时也能付的脸不红、气不喘的。

这就是贝多芬打的主意。

就在她说出要请聂封云吃早餐后,她要聂封云在原地等一会儿,她一个人便先行冲回家,回自己的房间拿了钱包,同时留了张纸条告诉母亲今天不必准备她的早餐。

等她再出家门时,却发现聂封云已经将车子停在她家正门口前,幸好是清晨六点左右,没有多少人瞧见聂封云,当然也没人瞧见她坐进他的车子里,要是让人瞧见了……天啊,她不敢去想后果。

而后,她要聂封云将车子开到连玉苓的住处,将睡眼迷蒙的连玉苓也一并接到车子里,然后三人一起去吃早餐──于是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儿。

“你们两个尽量点、尽量吃,这顿我请客!”贝多芬很是大方地说:“我先去前面柜台拿些饮料,你们两个决定吃什么我再去买。”说完这话,她一个人跑到柜台前和老板买了三杯热豆浆。

“呃……聂先生,你先坐着,我去帮小芬端饮料。”连玉苓不习惯和陌生男人面对面,因此她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不,妳坐就好,我去帮她端。”不待连玉苓同意,聂封云迳自站了起来,走到贝多芬身旁,将她手上的端盘接到自己手上。

“咦,你怎么不坐着,我来端就成啦。”贝多芬看着他手中的端盘。“你是客人耶,怎么可以让你端。”既然她已经开口说要做东道主,怎么有让客人服务的道理?再说,她就是故意走开,让他们两个有独处的机会的。

“没人说客人不能帮主人的忙吧?”聂封云现在大概已经能猜出她的用意为何。老实说,他第一次见识到居然会有女人把他这个人称“年度最有价值单身汉”,这么急着介绍给另一个女人认识。“而且男人帮淑女服务,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既然这样的话……那好吧。”贝多芬决定在这种小事上让步,反正他爱端就让他去端,她乐得清闲。

当她坐回座位上时,连玉苓连忙靠近她耳旁小声地问:

“小芬,你怎么把这个聂封云给找来了?”她其实应该要佩服贝多芬,居然能约到这种大人物出来,可是,她记得她们的计画里明明只有破坏车子而已,并没有车主人现身的空间啊。

“玉苓,妳想想如果我们只毁了车子,他要是再买另一辆车子,那我们的辛苦不就白搭?做事不能治标不治本嘛。再说,要是妳能感化他,让他从今以后对交通规则遵行不悖,不是更好吗?”贝多芬的原意当然不是如此,不过她想也只有这个“原因”能令连玉苓接受。

“对哦,说得也是。”

连玉苓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看得贝多芬直想笑,不过她还是很严肃的点了点头。

当聂封云回到桌前时,他的手上除了三杯豆浆外,还多了一堆煎饺、肉包、烧饼……满满一盘的食物。

“来吧,我想妳们都饿了。”他很体贴的将豆浆送到两人面前,就连吸管也替她们插好了。然后他将装满食物的盘子放在离她们两个较近的地方。“我不晓得妳们喜欢吃什么,所以每样都叫了一点,如果妳们还想吃的话,告诉我就可以了。”他这说法,仿佛他才是今天请客作东的人。

“聂封云,我不是说过今天我请客吗?”她记得这地方一定得先付帐,才能将食物给带走的;也就是说,她们面前的这一大盘食物,聂封云已经先付过帐了。

“是啊,我不是已经让妳请了吗?”聂封云拿起面前的豆浆晃了晃。“我已经接受了,所以,其它的妳就让我来吧。”

“这……这怎么可以?”虽然她贝多芬比不上聂封云有钱,但是她凭着这六、七年下来到处征战,光是国家给的奖金累积下来也是笔小财富了,更别提她大姊还帮她将这些奖金拿去做投资,往后的日子,要是她不要太败家、太会挥霍的话,她的后半辈子就算不工作,也能衣食无虞。“我虽然没你有钱,可是几顿饭我还请得起的。”

要是在平常,有人愿意充当冤大头,她高兴都来不及,怎么还会笨得和人抢着付帐,可今天不同,她已经事先声明要请客了。

“妳的心意我已经接受了,那么,我也不能无功受禄,应该回报点什么吧。”这就是受人点滴恩惠,当涌泉以报。这话是古人说的,可不是他聂封云自个儿发明的。

“讲到回报──”连玉苓终于找到最适合提起有关“交通规则”的时机。“聂先生,如果真要回报,我能不能代小芬向你请求一件事?”真想不到这杯小小的豆浆,它的边际效用真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高。

“妳说说看。”听到连玉苓这么一讲,他的脸色不自觉的沉了下来──原来贝多芬今天的行为是别有目的,聂封云失望地想。

“能不能请你以后开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连玉苓在讲这事时,可是格外的严肃加正经,以致于聂封云无法将她这话与“开玩笑”这三字联想起来。他想绝对不可能是因为贝多芬关心他的安危,才让连玉苓有此要求。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知道原因。”以前他一直认为女人只有一个类型,那么今天,他已经一口气认识了两个其它类型的女人,而且全是年纪轻轻的Y世代人类。

“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今年五月二十五号发生的事?”她就是那天──也就是期末考前的两个礼拜──差点被他撞上的倒楣人。这次的意外,让她跛到期末考结束。

聂封云经她这么一问,马上打开脑子里的资料库……五月二十五日,也就是五月底,如果他没有分身术的话,那时他人应该还在欧洲开会。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那时人在欧洲。”

“欧洲?”他的答案大出连玉苓的意料之外。“怎么可能!那天我就是差点被你那辆蓝宝坚尼给撞上的。”而且还是一大清早──不过,没今天那么早就是。

聂封云一听到连玉苓的说法,立即皱起眉头。

“妳确定那辆车子是我的?”他知道在台湾,蓝宝坚尼相当少见,但是他那辆车子他根本连开都没开过,就算是每天例行的热车,也是交给别人来做……而这个别人,就是他那个爱车成痴的弟弟聂青云。

“我有登记车牌号码!”连玉苓那时虽然印象最深刻的只有那只公牛,但经过她事后努力回想,她终于记起了车牌号码。“而且小芬告诉我,全台湾那种车子连你的算进去,也不过三台。”就算她记错其中一个数字,只要其它的大致吻合,她就不信另两辆车子也和他那辆刚好有类似的车牌号码。

“妳说,那辆车子差点撞上妳?”这浑帐东西,平常不好好的上班就算了,居然在马路上飙车,竟然还差点撞到人!

“没错,那时玉苓可是整整裹了一个月的石膏。”贝多芬故意夸大连玉苓的伤势。“要不是她年轻,细胞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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