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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烟年少轻狂的时候,可以因为对方不在了,而生下他们的共同结晶,这样的人生在社会上其实也存在很多。
到底是什么?让我们可以为之勇敢?又为之放弃?那就是爱情。走到我们义无反顾的时候,才发现,站在面前的风景如果没有那个人陪伴,总会是一种遗憾,可是当我们转身后,却只看到自己的影子时,那种孤单和失望,陪着一路抵达,只是我们能否转身而己。
高级的餐厅,摇曳的灯光,辉煌的设计。
美味的点心,浓郁的咖啡香,面前的夏吻雨。
夏吻雨问她:“不怕将来某一天,会后悔?”
“怕,怎么不怕。”她抬起头,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所以,我必须要这样做。因为我不能让自己允许那天到来。就像你,如果你真的放弃了,你不会后悔吗?”
坐对面的夏吻雨璨然一笑:“当然怕,可是,放弃,哪里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宁可一个人忍受着,痛着,哪怕到了极至也不愿意忘记。”
“还好,”她云淡风轻的回答:“你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她抓着她的手,笑道:“小烟,你也会的。我们都会的。”
她迎上夏吻雨,回应她一个微笑。守得云开见月明,大概所有的人都以为,她不顾一切的生下孩子,都只是为了获得一个筹码吧?
毕竟,那个人已经在恢复的阶段,看在孩子的份上,她应该会有一线机会,等到他的回归。
不可否认,她一直在等待着。
可是,谁也不能否认她,一直在痛着。
有人说,痛到了极至,伤口就会痊愈的更快。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并不是走着正常的路线,在爱情的游戏里,它已经没有走正式的规则。所以它比别的感情多了一份伤痛弥散,伴随着伤口,经常发炎溃烂。
所以,余烟不知道,当这极至的痛到来的时候,她是否还能承受得住。
她还年轻,与程逸枫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并不算长。有人说她勇敢,也有人会说她愚蠢,毕竟生活是现实的,将来能否有好的归宿,还是未知数。她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已经七个月了,怀孕的过程很辛苦,这个宝宝很乖巧,像是知道只有妈妈,所以一直没有别人害喜、呕吐的现象,甚至连吃都不挑,几乎什么都吃。
七个月,晚上睡觉的时候翻身已经有些困难了,而且半夜时分经常会抽筋把她痛醒。那时候被痛楚折磨的经常含着眼泪,等待痛楚过去。 在网上查资料的时候,上许多的宝贝资料,和年轻的妈妈交流心得,尽管那时候有人告诉她不必检查羊水穿刺和糖尿病,她还是去了。
她不讳疾忌医,她只是想,她现在只有这个宝宝,是唯一可以证明什么,她要他好好的,他们相依为命。在别人的眼里,她应该是刚刚大学毕业出来的女孩子,青春朝气,飞扬灿烂,还在长大。
她依旧还在成长,同时也将带着她的宝宝一起成长。父母并不赞同她生下这个孩子,因为她还太年轻,未来还有无数的可能,将来还会再遇到爱的人,也会找个合适的人过下去。
可是她知道,她可以像很多人一样,找个适合自己的人过下去。或许那个人不是很喜欢,也许日子久了、也许门当户对、彼此之间也可以培养出来一些感情。又或者很轻易的说分手,任性的再重新寻找。
怎样都可以,但是,不能拿掉这个孩子。
她也想做个最干脆、最实际、最现实残忍的人。她被他最后的抛弃后,她可选择最全新的生活,比如努力忘记,比如开始另一段感情,比如完成学业,或者出国散心,然后归来的时候,是一个成长了的余烟。
毕竟,生活不是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一个孩子的到来,必须要承提多少?
可是,只要想想这个孩子从她的体内剥离,她就痛得不可抑生,那种想想都会觉得痛苦的极至,她不能活活的去体会。
哪怕她的孩子将来没有父亲,哪怕现在的他,与她已成陌路。哪怕某一天他回来,身边站的是那个美丽的纪腾腾。哪怕今后的每个午夜醒来,只剩下加倍的空虚与寂寞。
可是她也不得不走下去,不得不等下去。
这样的等待里,有许多是不愿意的,因为除了心甘情愿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现实问题存在,包括,不得不等下去。因为她清楚明了,即使身边站着如同程语言如此般优秀的人,她也不会再遇到第二个程逸枫了。
因为她是那样喜欢他,这辈子能让她这样喜欢着的人,只有程逸枫了。
消息传来的时候,她握着手中的筷子,正在吃牛肉面。夏吻雨说:“余烟?你听到了吗?”她的声音都带着颤抖:“我,原本是不想告诉你的。可是,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必须得告诉你……他们已经结婚了……程语言的邮件里,纪腾腾亲自发过来的图片,千真万确,他离开J市时登记的。”
“他既然决定结婚,就是想把以前的事情都不再提起了。他现在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以后也会专心过日子的。做到这一步,当然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了,小雨,你别为我担心了……其实你不知道,不管我和他有没有结局,只要他活着……就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她摸了摸肚子:“我还有孩子,他的孩子……有这个孩子陪着我,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更何况这中间还牵涉到纪腾腾,她对逸枫的爱不会比我少,不会比余曼少,算起来,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结了婚,做了选择,也好过他在这些女人中间摇摆不定,无从选择,最爱的那个人已经变成了一把灰,再怎样也只是喜欢,当然也要选择最适合的那一个,如果我是他,我也会选纪腾腾。”
“小烟,你变了,你不再如从前那样较真,也不像从前那样一味的往前走不回头了。果然是真的,以前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在时间的消磨下变成另一种样子。我曾经以为你是不会变的,因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有的一切都会过去,你还是快乐的,勇敢的,激昂的。”夏吻雨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唇上的唇冻闪着光。
“是啊,时间才是最伟大的。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来自于程逸枫和这个孩子……”余烟感慨的同时也不忘记让自己的情绪恢复。
她明白,时间过去的同时,她也在慢慢的向前走,也许很多年以后再回忆起今年的种种,那时候心里或许已经有了别人。
或许还在等,可是再总结起来时,已经不知道为了什么而等下去。
又或者,多年后的某一天,程逸枫又回到她身边。
她们一起看着窗外,路上的车来车往,街道上的来人来往,每个人都行色匆匆,程语言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街角,他白衣黑裤,西装革履,一步步的向着餐厅的方向而来,夏吻雨就那样看着他,嘴角带着微微的、甜甜的笑。
多年以前,他们也只是陌生的人,即使是遇见了也只是淡漠的看上一眼,谁也不知道谁身上的故事,谁也不知道谁的心里,曾经住着一个什么样的人。
离开的时候,他们坚持要送她。
她淡淡的笑,界限又疏离:“转角过去就到家了,我想一个人走一走,放心吧,没事的。”
说完就转身,挺着大大的肚子慢慢的向前,程语言和夏吻雨餐厅门口,就那样看着她的背影缓缓的离开,她的步伐很慢却很平稳,剪短头发后露出了光洁的颈项,拎着一个小小的零钱包,一如最普通的路人,走出了他们的视线,消失在转角。
“走吧。”夏吻雨握住他的手,扯回了他的思绪。
程语言转过脸来,看着夏吻雨,努力的寻找一丝曾经期盼过的面孔,却发现这是自己完全熟悉的另一番面孔,微微笑了一下,道:“在这里等我,我去开车。”
夏吻雨摇头,笑得顾盼生辉:“我们一起去。”
三个月后的八月十五中秋节,余烟顺产,母子平安,取名程墨,小名希子。
醒来后第一次抱着她的希望之子,这个小小的生命带来了她对新生的渴望与满足,如果说之前的等待换来他在怀里安静的沉睡,她的笑弥漫在脸上,得那样的从容与幸福。
程语言在任何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手机拍下来,传到了海外的那一头。程逸枫在电脑前,看着显示屏里那熟悉的人影,她的脸上带着幸福甜蜜的笑,即使不在他的身边,她也会露出这样的笑容。
他缓缓的伸出手,触摸着余烟嘴角的笑意,一颗泪水缓缓的滑落。
有朋友曾经说,那些美好的爱情,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我不可否认的点过头,但仍然解释:“也许我们不曾遇到过,但不代表生活中就没有。”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也许你从未遇到过,但不代表你的爱情就不美好,只是没有将细小的我们放大而己。
但如果现在的你已经遇到爱情,那么,请你一定要好好珍惜。
请不要像纪腾腾一样,一失足成千古恨。
也不要像余曼那样,失去了安全感就再也不敢去寻找。
更不要像程逸枫那般,撞了南墙也不肯回头。
《最后一支烟》讲述的是一个‘伤痛’的故事。
故事里的人,有爱有恨,有血有肉,有悲有喜,有相聚也有别离。
故事的开始,有现实与回忆共同交织,鲜血与眼泪面目狰狞,天使与魔鬼倾情演绎。
故事的最后,有程语言和夏吻雨的珍惜眼前人,也有余烟永无止境的等待。
最后的最后,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但已经是最好的结局,那个人还活着,那个人只是没有回归……
红尘里的我们,遇到的那个,无论是对或错的时间,无论是对或错的人,无论是悲与喜的结局,那个人都教会了我们一些东西,带领着我们成长过,不管那个人是逝去了,还是相见无期,或者是面临无止境的等待……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了,接下来是番外。
你们想看什么番外的提出来,不提的就不写了。
特别感谢所有陪着天涯一路抵达的这一步,正因为你的鼓励,无论有声还是无声,都是我支持下去的动力。
鞠躬,谢谢。
接下来天涯要更新的文,大家继续支持我吧。
79
79、番外:生命舞士(一) 。。。
你是否给自己规划过人生?
或者,每一次的规划,你是否当作一场华丽的舞蹈表演去设计舞台?
我一直认为,生命是一场舞蹈,每个人都是一名优秀的舞蹈家。
我是纪腾腾,那个十六岁跻身于J市名门榜秀丽榜首的纪腾腾。
是的,我是纪家的长公主,纪腾腾。
十八岁,悉尼歌剧院,我成功的个人演出里期待的万众瞩目,成年礼的舞蹈台上,我笑着谢幕。
十九岁,《让青春精彩纷呈》华丽转身为‘作家’行列的纪腾腾,在最顶峰的时刻宣布了封笔。
二十岁,J大二年级的纪腾腾,是这个校园里一道明亮的风景线,也是别人仰望羡慕的高度。
这一年,我的表妹林沫沫,举行一场个人小提琴演奏,我被邀是她背后的舞蹈员。于是,我拾起了阔别两年舞台的舞蹈,拾起了从小练到大的圆舞曲。
排练很辛苦,但是我却不在乎,在纪腾腾的世界里,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没有到不了的高度。
直到,这个下雨的傍晚,我遇到第一个,比纪腾腾还高高在上的人。
雷声过后,细雨一场。
下课铃声响起,有的同学甚至比老师还先迈出教室,陆陆续续里,校园上的人越来越多的离开,花花绿绿的伞成了一个美丽的世界,如同河里的河灯一样,缓缓移动。
走廊里站了不少的同学,抱着书的,埋怨着的,打电话的,发短信的,听音乐的……直到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看着手表上的时间,想着要给沫沫一个电话,今天的排练我得迟到了。
信号不是很好,走了几步站在走廊下最接近台阶的地方,再两步就要淋到雨了。
手机刚刚开始拨,就听到了身后的人声,突然一阵小声的喧哗,然后又寂静了。电话无人接听,沫沫应该在独自排练,我一转身就看到了面前的程逸枫。
原来,我是无比熟悉这喧哗的,也是无比熟悉这寂静的。
他和我一样,低调的出现在这个校园里,在别人的眼中是富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