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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神枪-第2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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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泛起一丝得意,换气之际,回首一看,想要查视金玄白到了哪里,却在回眸之际,见到金玄白就在身边不远。

金玄白看到她回头顾盼,笑了笑道:“楚姑娘,祢的轻功练得真好,放眼武林,也真没有几个人能有祢这种成就。”

楚花铃脚尖一点瓦面,跨步急掠,施展出所有的功力,向前飞掠而去,想要把双方的距离拉开,可是发现眼角蓝影浮现,金玄白依然配合她的速度,跟她并行飞掠。

别的不说,仅是这种随心所欲的控制进行的速度,丝毫不落于她的身后,楚花铃便自认难以做到,更何况金玄白在奔行之际,还能开口说话,更说明他是游刃有余,根本没有尽到全力。

楚花铃心底稍稍有一丝沮丧,吐出一口浊气,放缓了奔掠的速度,调匀呼吸之后,侧首问道:“大哥,你的轻功身法不是我爷爷传授的吧?”

金玄白道:“我只学了他老人家的枪法,轻功身法是和尚师父和道士师父传授给我的。



楚花铃道:“据我所知,少林的轻功身法和武当不同,运气的诀要也不相同,你如何能够同时学习?”

金玄白笑了笑道:“据说张三丰老祖师,一身的武功是奠基于少林,凭着易筋经的心法,再参考玄门功法,以数十年的努力,才创出武当一派,由此可见这两派系出同源,并不冲突……”

他说到此处,笑容一敛,道:“那五个魔门的女子,好像已经遁入地下秘室之中,我竟然无法感应到她们的行踪了。”

楚花铃吓了一跳,也不知金玄白如何能在奔行之际,还可以察觉出这种事情,骇然道:

“大哥,你好像神仙一样,竟然可以察觉这种事,真是太神奇了!”

金玄白道:“这没什么,她们仅在二里之外,绕着巷弄之间打转而已,这回突然消失,定是进入地下秘道或者秘室中。”

他来到苏州城里,第一次住进听雨轩时,便发现了忍者们辟建的地下秘室,后来更听到服部玉子提起,从天香楼算起,连同左右两座园林大宅,地底之下,不仅辟有秘室,并且还挖了十几条地道。

这些地道能往各种不同的地方,有长有短,完全是方便忍者们执行任务时出入,目的是隐匿行踪,不致让人察觉。

故此,当他的神识不再感应到那五个魔门女子的存在时,他立刻便觉察出她们已藏匿在地下秘室。

楚花铃虽是把他尊为神人,却对于他说的这些话,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因为以她的见闻来说,这种事太过玄奇,已超过她能接受的范围。

她还想开口说话,却发现金玄白突然伸手拉住了自己的右手,道:“我们就在这里下去吧。前面是个闹市,人太多了,让他们看见了,难免大惊小怪。”

楚花铃的柔荑被握在他那粗糙的大手里,觉得仿佛有一股电流从他手中传来,瞬间流遍全身。

这种奇异的感觉,是她十八年的岁月里,从未发生过的,一时之间,只觉半身酥麻,几乎站立不住,差点没摔下屋去。

这一带的住宅,大都是一些升斗小民的住屋,普遍的都是平房,少数加盖阁楼而已,一眼望去,高低参差不齐,显然并无规划。

金玄白拉着楚花铃跃下之处,是一条静谧的小巷,整条巷子又长又狭,看不到一条人影。

金玄白落地之后,发现巷中脏乱,除了堆积的一些垃圾之外,每一户的小门外面还放着一两个馊水桶,因此巷弄里诸味杂陈,扑鼻而来,极为难闻。

他皱了下眉,才发现自己到了人家后门的弄堂里,难怪会如此脏乱,和园林大宅的清洁整齐,赏心悦目相较,仿佛一个是地狱,一个是天堂。

可是楚花铃浑然不觉,她似乎陷入一种恍神的状况中,完全不知自己置身于何处,满心喜悦的睁着一双迷蒙的星眸,不时盯着身边高大的金玄白脸庞,任由他牵着自己的小手,舍不得放开。

此刻,别说金玄白只是把她带在这种脏乱的小巷弄里,就算带着她毕直的走进地狱里,她也是甘心乐意,毫无怨言。

金玄白屏住了气息,道:“这是人家的后巷,里面堆了太多的杂物,脏得很,我们快点走吧。”

楚花铃应了一声,神智一清,果真发现异味扑鼻,难以忍受,她皱了下鼻子,道:“好臭啊!你怎么会找这么个地方……”

话未说完,不远处一扇小门被推开,一个体形粗壮、身穿布衣粗裤的汉子闪身而出,他一眼看见金玄白拉着楚花铃站在巷里,立刻发出一声惊呼。

金玄白只见这人长得一脸麻子,相貌丑陋,也没加以理会,拉着楚花铃的手,坦然从他身边走过,走了大约丈许,找到另一条横巷,往左边拐去。

那个麻面大汉看到金玄白身躯魁伟,一身锦袍,气度非凡,楚花铃更是美得如同仙女一般,看得他目瞪口呆,还以为是眼睛花了。

他一直望着这两人从视线中消失,才敲了下脑袋,自言自语道:“我是怎么啦?大白天看到了鬼?奇怪了,在这条破巷子里怎会有这种美女出现?呀!莫不是遇上狐仙了!”

狐仙之说,在江南一带,流传得极为盛行,据说狐狸修行到了五百年的道行,便可以幻化成人,而且多半变化成美丽的少女,蛊惑一些年轻学子。

这种狐仙精擅变化,神通广大,绝对不能得罪,否则便会遭到不测,故而江南一带供奉狐仙的人家颇多。

这个麻面大汉认定看到了狐仙,赶忙大步奔行,朝着金玄白和楚花铃消失的方向追去。

他拐进横巷,已看不到金玄白,喘了口大气,又加快速度朝巷口而去,一口气跑了二丈多远,这才出了横巷,来到一条小街之前。

那条小街上店铺林立,形形色色的,各种生意都有,巷口左边一家香烛店,店门口还摆着一个门摊,摊位上卖着一些蜜饯、糖果、糕饼等等零食。

而巷口右边则是一家杂货铺,里面各种货色都有,门口也摆着摊,摊子上挂着些草鞋,布袜、鸡毛掸子,火煤蜡烛等等杂货,全都是一些小民的生活所需。

这个麻子站在巷口左右顾盼了一下,只见街上来往的人群,全都是穿着布衣灰裤的寻常百姓,根本看不到一个穿着锦衣华服的贵人,更看不到身穿绫罗绸衣的美丽女子。

他往右边一拐,到了杂货铺门前,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伙计站在门口,痴痴地仰首往东望去,手里抓了根扫帚,动都不动一下。

这个麻面汉子吃了一惊,忖道:“莫非大牛中了狐仙的定身法,全身给定住了,完全不能动?”

瞬间,他的额头冒起了冷汗,想要开口,却觉得喉咙里不知堵了个什么东西,竟然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时,杂货店里走出一个瘦小的布衣汉子,骂道:“大牛,你站在门口发什么呆?

还不快点把地扫好!”

那个被唤作大牛的店伙计全身一震,手里的竹扫帚都吓得掉落地上,应了一声,赶紧弯腰捡起地上的扫帚。

麻面汉子松了口气,趋前问道:“大牛,你是不是看到狐仙了?”

大牛刚把竹扫帚拾起,被麻面汉子一句话,又吓得脱手掉在地上,这时,店里走出的那个瘦小汉子也颠呀颠的走到了店门口,一眼看见麻面汉子,笑道:“陈麻子,你又到陆寡妇那里快活去了?呵呵!是不是快活过了头,有点晕头转向?”

陈麻子两眼一翻,道:“刘瘸子,你别鬼扯了,乱嚼舌根,坏了陆寡妇的名节,小心会遭到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那个瘦小汉子生来便是一脚长、一脚短,生平最恨人家叫自己瘸子,偏偏他跟做屠夫的陈麻子不对盘,看了就讨厌,所以见面之际,便冷嘲热讽,揭人之短。

他被陈屠夫一骂,气得满脸发青,看到对方那粗壮的体形,却是不敢发作,咬了咬牙,道:“你这死麻子,做买卖偷斤扣两的,早晚会死在陆寡妇的肚皮上……”

陈屠夫一把抓住刘瘸子的衣襟,握着斗大的拳头,一张麻脸胀得通红,骂道:“刘瘸子,你再敢骂我,小心我哪一天把你当畜牲,一刀割断你的喉咙,剖开你的肚子,拉开花花绿绿的肠子……”

刘瘸子吓得魂都几乎飞了,喊道:“大牛,你还不帮我一下,陈麻子疯了,快叫官差去!”

大牛有些手足无措,哀求道:“陈老板,请你放过我们东家,不然闹出人命来,可就麻烦了。”

陈屠夫龇了龇牙,把刘瘸子放了开来,笑道:“大牛,我只是吓唬他而已,你以为我真的要宰了他?哼!要宰他还不容易?就跟杀只鸡没有两样。”

大牛不住点头道:“是,是!陈老板,你大人有大量,不会跟我们东家计较,只是开开玩笑而已。”

陈屠夫问道:“大牛,别说这些了,我问你,你刚刚站在门口发呆,是不是看到狐仙了?”

大牛眼睛一亮,问道:“陈老板,莫非你也看到了?”

陈屠夫点头道:“我不只看到了狐仙,还看到一个身高八尺的金刚,他抓住了那个狐仙,从我身边闪过,像是飞样的,一下子就不见了。”

大牛兴奋地道:“对呀!对呀!他们走起路来就像脚下不着地的飞行着,一转眼就消失在人群里。”

他喘了口气,道:“那个狐仙真是美极了,比起画上的仙女还要漂亮,上回,我碰到在玉清宫前面摆摊子卖香烛纸钱的小六子,他说有天晚上,看到了五位仙女从天而降,进到玉清宫里,个个美丽无比,依我看,刚才那个狐仙才算是长得美,美得我不知要怎样形容才好。”

这时,刘瘸子才喘过气来,他看到大牛一手拿着竹扫帚,一手比划着,满脸憧憬、兴奋之色,禁不住问道:“大牛,你真的看到了狐仙?她到底长的什么样子?”

大牛把楚花铃的衣着打扮叙述了一遍,可是对于她的美貌却无法形容,不过尽管如此,却也把个刘瘸子听呆了,悔恨莫及的道:“唉!我怎么不到门口站着?说不定也可以看见狐仙,真是可惜……”

陈屠夫撇了下嘴,道:“哼!凭你刘瘸子一生没做好事,别说想看到狐仙,没生出个没屁眼的儿子,就算你祖上积德了!”

他看到刘瘸子气得脸孔铁青,心中觉得舒服多了,问道:“大牛,你的确看到狐仙被金刚押着往玉清宫那边去的?”

大牛点了点头,指了指右边,道:“他们就是消失在那个方向。”

陈屠夫见他所指的方向是东方,又问了一句:“他们往东边去,是不是朝玉清宫那里?



大牛还没开口,就听得有人插嘴道:“老陈,大牛说得不错,他们的确是朝玉清宫那边去了。”

陈屠夫抬头一看,只见说话的那人头戴四方巾,身上穿的一件洗成灰白的布衣,下面一条裤子已有两个补丁,认出正是经营碗盘器皿的盛世财。

这个盛世财是个地道的苏州人,祖宗三代都没离开过苏州,祖上是鱼牙子出身,到了盛世财父亲那一辈,便开始经营陶瓷器用具,留下了好几间店铺,不过几个儿子一分,身为老二的盛世财也只得了这间位于中下阶层聚集区的店铺。

他为人吝啬,极为节俭,一套衣服穿了十年,都舍不得丢掉,打上几个补丁还得再穿三年,脚下的一双布鞋,非得穿到鞋底磨穿,鞋面开口,他才舍得再买一双新的来换。

他店里的生意不错,用了两个伙计,平常忙于出外送货,谁都知道盛世财攒了不少钱,在市场一带放印子钱生利息,不过他口里总是喊穷。

他的店铺位于刘瘸子的杂货铺隔壁,两人相处一向不错,而他本着生意人和气生财的祖训,也和在菜场卖肉的陈屠夫极为友好。

刚才陈屠夫和刘瘸子吵架的事,他在店里全都看见,只因两人都是熟识,他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所以不愿出来劝架,以免落得两面不是人。

这下听到他们提起狐仙之事,又见到他们已经停住了争吵,才忍不住走了出来。

陈屠夫听他这么一说,眼前一亮,问道:“怎么?盛老板也看到狐仙了?”

盛世财不住地点头,道:“我不但看见狐仙,还看到了抓狐仙的金刚,喏!他们就从店门口经过,当时太阳照在那位金刚身上,全身泛光……”

他见到陈屠夫、刘瘸子、大牛三人都凑了过来,于是压低声音道:“你们没看见,那真是宝相庄严,让人不敢逼视,完全跟庙里的韦陀大金刚没有两样,就差没穿金甲,没带兵器。”

陈屠夫听了不住点头,大牛目瞪口呆,刘瘸子瞠目结舌,显然他们都被盛世财说的这番煞有其事的说词,感到惊叹,而为之信服。

盛世财又道:“依我看,那个狐仙可能只是个狐狸精,还没得道成仙,不然韦陀大金刚又怎会化身出来拿住她?”

刘瘸子啊了一声,道:“盛老兄说得不错,前几天我那老婆到玉清宫去进香,就听见宫里的仙长道人说在近日要派出天兵天将捉拿在市集里出没的狐狸精,看来这位韦陀大金刚就是仙长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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