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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第8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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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作战是汉军最擅长最能发挥火力优势的,和蒙古骑兵作战张弘范、伯颜等名将往往指挥部队从两翼侧面发动攻击以抑制这种优势,而傻不拉唧的欧洲军队就算几十年前被蒙古人揍得头破血流,也始终没学会这招,只会顶着炮火硬着头皮往前冲,狼奔豕突。

这不,第一军军属重炮团加上两个重装师的炮兵部队,汉军炮火的密度达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落下的炮弹不是接二连三不是一道火墙,而是把神圣同盟军前进的相当大一片区域炸成了火海。

最先出现问题的不是承受主要打击的第一二阵列,倒是第四阵列,那儿很快就发生了一些混乱。

原来战马第一次听到剧烈爆炸就会受惊乱跑,蒙古西征之后火药西传,欧洲各国都知道这种中国人发明的大杀器了,他们偶尔也制造火药,同时和阿拉伯人打仗也遇到木制管状火药武器“马达发”,就有了些对付的经验,正规军要训练马匹不怕爆炸,能够在巨响和火光中继续冲锋。

而第四阵列是些自由民十字军和落魄骑士,实质上就是群武装平民和“江湖人士”,并没有经历过硝烟弥漫火光闪烁的战场,人还好点,早就听说了异教徒的邪恶武器,惊恐之下倒也不至于闹什么乱子,倒是战马受不得惊吓,好些惊马乱跑。

可怜马背上的落魄骑士,满心想来参加十字军捞一把,却不料乘骑的战马不给力,乱蹦乱跳,他们还没有和汉军交手,就被自己的马儿颠下背来,摔得七荤八素,运气不好的还被马腿踹了几脚,落得个出师未捷先内伤。

幸好落魄骑士既然落魄,有马的就不多,混乱造成的影响还不致命,可看见这一幕的神圣同盟军士兵,无形间士气就低落了不少。

炮火给神圣同盟军的杀伤是极大的,可他们的人数实在太多了;本来中世纪的军队在死亡十分之一后就面临崩溃的局面,可他们的宗教热情刚刚被煽动到了顶峰,变得悍不畏死。

“我操,这群黄毛西夷真不要命,老子把炮筒子都快打冒烟了”于小四悻悻的令士兵往十二斤重炮上浇水,哧的一声响,水蒸气腾空而起。

虽然发射药包是装在牛皮纸里面的,但炮筒子温度太高也有发生炸膛的危险,到一定温度就得浇水降温,并不是可以无限制连续射击的。

恐怖的十二斤重炮一个短暂的停顿,神圣同盟的士兵就受到了极大的鼓舞,随军牧师们大声鼓励着士兵:“冲啊,上帝让异教徒的邪恶武器失去作用了”

狂信徒们像打了鸡血一样猛冲猛打,就算六斤炮的实心弹把身边的伙伴打死一串,就算三斤炮的霰弹像龙旋风一样收割着生命,他们也悍不畏死的冲向前面——教皇本尼迪克特在战前的胜利弥撒上做出的许诺,对这个时代的普通士兵还是很有诱惑力的,和各怀鬼胎的领主不同,他们倒真的相信死后能上天堂。

就在这种人海战术的冲刺之下,神圣同盟的军队付出惨重代价之后,终于进入了能够和汉军交手的距离。

不是冲在前面的重骑兵,也不是双手剑士,反而是哈布斯堡的十字弓兵们发出了第一波攻击。

比长弓发射的箭矢要短许多,十字弓弹以极快的速度离弦而去,沿着平直的弹道射向汉军。

“叮叮叮叮……”不断响起的碰撞声,十字弓弹撞上汉军板甲纷纷坠下,当然间或也有几声压抑的叫喊,那是不幸被命中四肢和头颈的汉军战士发出的。

第874章 转折点,出现!

 神圣同盟与双子帝国联军,这两支欧洲大陆数百年来最强大的军队,在维也纳的郊外猛烈碰撞,绽出了眩目的火花。

而位于全军最前沿的金刚军老尖刀部队攻坚英雄连,就顶在了血与火交织的缝隙中,与狂热的基督十字军作不计生死的惨烈搏杀。

“预备——瞄准-射击”李世贵不间歇的喊着口令,士兵们把排枪子弹朝着敌人倾泻,枪口喷发的焰光接连不断的闪烁,左右横排相连成为了一条晦明变换的火线。

配属的两门三斤炮交替鸣响,他们的射界安排在连队两侧。

炮班士兵把药包和一号霰弹塞进炮膛,飞快粗略瞄准之后就用绳子扯动了炮尾火门上的击锤,暴燥的雷汞底火在撞击下变成了一道热流,从引火孔里钻进去,发现炮膛里的发射药包之后兴高采烈的扑了上去。

剧烈的喷发,圆柱形的一号霰弹被爆燃的火药推动着,在炮膛内飞速前进。

在离开炮口的一刹那,炮膛内还是由火药爆燃形成的高温高压,炮口之外却是标准大气压,霰弹的铁皮外壳承受不了巨大的内外压力差,瞬间破碎。

内装的四十枚一两重铅弹,欢呼雀跃着从铁皮筒的约束下飞射而出,在炮口处就呈小角度的扇面朝着正前方横扫而去。

无论德意志双手剑士穿的锁子甲,轻步兵装备的木盾,骑兵的三角盾和鳞甲,都无法抵挡以四百米每秒的速度飞行的一两重弹丸,因为它携带的动能达到了可怕的三千焦耳。

根据这个位面的基本法则,不管东瀛忍术、中华气功、印度瑜伽、阿尔卑斯雪山苦修都无法抵抗它的打击,对基督、佛祖、真主安拉或者光明神的信仰再虔诚,也完全改变不了这条基本事实。

所以在接触到弹丸的一瞬间,锁子甲和三角盾就失去了防护能力,弹丸肆无忌惮的侵入人体,软铅的质地使它飞快的变形膨大,在肌肉、骨骼和内脏上充分释放动能,翻滚、切割,把一切都搅得稀巴烂。

那些家世优渥的贵族骑士,身穿双层甚至三层甲胄,他们内穿皮革或者丝绸制造的软甲,外穿鳞甲,还加套一副锁子甲,自以为可以在战场上高枕无忧,孰料在霰弹的打击下盔甲纷纷崩解,人也被射出了碗口大的血洞,极快的失去了生命。

不要说人,就算是强壮的战马被霰弹命中躯干,也只能长声哀鸣着软软趴下,在几分钟里死去;正在快速奔跑的,则被弹丸的停止作用打得一个趔趄,连人带马摔个七荤八素。

可这样的战斗场面,李世贵似乎还不大满意,他一边指挥步兵射击,一边大声叫着炮班长的名字:“牛得草,你怎么搞的?”

牛得草一愣,倒是副连长许麻子吼道:“十字弓都射到咱们身上了,你还不换二号霰弹?”

炮班的士兵恍然大悟,刚才他们打得汗水直冒,只管着朝炮筒子里面塞炮弹了,却忘了这一茬。

牛得草很快的换用了二号霰弹,这是在更近距离上使用的。

它内装的弹丸比一号霰弹更细小,但数量更多,一百枚四钱重的铅弹以超音速飞出炮口,在空中织就了一张细密的火网。

一号霰弹射中人体之后发出类似啪啪的声音,汉军士兵开玩笑说听起来像一大坨鸟粪砸到地上似的,较小的二号霰弹却是噗噗的一阵轻响。

它的射击扇面角度更宽,但射击距离近加上数量更多,被它盯上的敌军往往同时挨了两三枚。

没有一号霰弹那样巨大的停止作用,也就没有盔甲崩碎的华丽场景,外表看起来,那些不幸被射中的敌人只是身体上多了几个筷子粗细的小眼,流着无伤大雅的血。

然而就在神圣同盟士兵惊骇的目光下,强壮的骑士竟软软的倒下,再也站不起来,而生命的光彩也同时溜走。

的确入射处只有筷子粗细的小眼儿,可超音速飞行的弹丸早就破坏了祭品的内脏、撕裂了血管、切断了神经中枢,把他们送上了死神的祭坛。

“手榴弹,准备”

李世贵下达命令的同时,自己也取下了一枚挂在腰间的手榴弹,手心握着冰冷的弹体,因战斗而变得火热的头脑,慢慢镇定下来——对老兵来说,步枪、刺刀、盔甲、手榴弹,都能带来极大的安全感。

手榴弹的铸铁外壳上带着纵横交错的沟槽,这是铸造时特意做成的,爆炸时火药燃气沿着沟槽把铁壳崩开,就形成了数不清的边角锐利的预制破片。

“投弹”李世贵把手榴弹尾盖旋开,用一根手指头钩进了拉环内,不紧不慢的一拉。

哧~拉环套着的磨毛铜圈与弹体内信管装着的磷、硫磺和玻璃渣子剧烈摩擦,使它们燃烧起来。

李世贵一个前跨步,右手高高扬起,将手榴弹远远扔了出去。

因为没有T。N。T为代表的高爆炸药,大汉帝国的手榴弹还在使用粒状精制黑火药,为了取得相当的爆炸威力,手榴弹就重达六百克,超过后世大部分手榴弹,不过也没有太过分,只相当于一瓶矿泉水的重量。

想到后世球迷们在出离愤怒的情况下把矿泉水瓶子扔到了中场砸人,李世贵苦练之后把手榴弹砸到四十多米远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是一堆哇哇怪叫着蜂拥而来的轻步兵,李世贵投出的手榴弹落到了他们中间,这个铁疙瘩内部的信管燃到了头,一点火星就让内装的炸药暴跳如雷,在粉身碎骨的同时,也把铁外壳崩碎,预制破片向四面八方飞射。

铸铁外壳崩碎时形成的预制破片,边缘都极为锋利,在高速运动的加持下就像一把把锋利无比的利刃,如小刀切黄油那样切割人体。

距离最近的轻步兵在打击下遍体鳞伤,可怜的轻皮甲被割得体无完肤,人体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伤口,几乎变成了一只破烂不堪的烂布娃娃。

李世贵投出的手榴弹并不孤独,攻坚英雄连的士兵们在连长指挥下一次投出了上百枚,这些手榴弹在敌军阵型中炸开,加上左右友军投出的,将神圣同盟军的前锋炸成了一片火海,硬生生把蜂拥而来的攻击大潮压下去三尺。

若是在其他任何一个战场上,神圣同盟的军队受到如此严重的损失,多半已经开始溃散奔逃了,可在维也纳郊外,有教皇本尼迪克特十一世的胜利弥撒在背后催动,这些狂信徒们还悍不畏死的扑向汉军。

现在不必李世贵下令,士兵们就已经把刺刀装到了枪管上,较长的刺刀加上枪管,和人差不多高,就像一支短矛。

如果单论肉搏,它绝不会是大关刀、红樱枪或者勾镰枪的对手,但在此之前能够发射带着死神嚣叫的子弹,就让它的实战效能超越了一切冷兵器,从通用性的角度出发,汉军也就没必要装备专门针对敌军肉搏的兵种。

重骑兵的威力在于冲锋,但没有任何重骑兵能够在枪炮手榴弹的联合打击下保持一往无前的速度;

重步兵的实力在于严密的战阵,马其顿方阵和罗马军团都是个中翘楚,但没有任何战阵能够在火力覆盖下依然保持严整;

轻骑兵的骑射功夫,长弓手的精确点射,都是他们称雄一时的本钱,可十三世纪末这个世界上还有能在和身穿板甲、手持步枪的汉军对射中占据上风的军队吗?

硝烟弥漫、炮火横飞,神圣同盟军重骑兵的阵列已经被打乱,速度也不可能提到全力冲刺的情况,在撞上汉军步兵之前,骑士们自己也觉得以这种速度进攻有所勉强。

密密麻麻的刺刀仿佛钢铁丛林,一头撞上去的骑士们最初还能撞翻几名汉军士兵,可接下来他们自己就被四面八方伸来的刺刀捅了个透心凉,像口麻袋似的坠落马下。

再看那些被撞飞的汉军士兵,由于盔甲的保护只有极少数折断了四肢,不得不退下治疗,而大多数拍拍屁股又站了起来,重新回到了战位上,补上了刺刀阵的空缺。

骑士们也想用骑士剑或者骑枪来对付汉军,但这些兵器击在汉军锃光瓦亮的盔甲上,只是绽起一溜绚烂的火花,可恶的板式甲上留下道深浅不一的刻痕,却始终无法击破。

如果重骑兵列成阵势如墙而进,单单冲撞和踩踏的力量就足以令步兵心胆俱寒,汉军的盔甲虽然坚固也难以抵挡。

但是,天底下有什么骑兵能够在猛烈火力打击下从容结阵,然后以密集队形冲锋?

恐怕那样做的话,还没有冲到肉搏距离就伤亡殆尽了吧

德意志双手剑士给汉军造成伤亡,反而比重骑兵来得大,这些日耳曼人挥舞着沉重的双手剑却是动作相当灵活,远比笨拙的重骑兵更难对付。

汉军的伤亡开始增加了。



一柄双手剑从左侧劈砍而下,差一点就削到了李世贵的肩膀,他及时退避才躲开了这致命的一击。

对方是个有着淡黄色头发的家伙,在李世贵看来,他的西夷对手眼睛深陷仿佛鹞子,那眼珠中闪烁的光芒使他想起了临安动物园的某种老鹰。

“以基督之名”双手剑士脚尖蹬地,借助腰力把沉重的巨剑荡了起来,一溜寒芒闪过,冲着李世贵咽喉奔去。

李世贵向侧面闪避,刺刀则同时斜斜向对方胸口插去。

不料那双手剑看似笨拙,实际上因为剑柄较长、剑柄尾端还带着配重铁球的缘故,在力矩上达到了平衡,变招极快,双手剑士嘴角狞笑,双掌一拧巨剑,剑身就挡开了李世贵的刺刀,而剑锋依旧奔他咽喉而去。

双手剑士有着绝对的自信,他这一招在战场上还从来没有失手过,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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