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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生莲-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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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浩对这些场所的出现,并不逆天地试图去改变,只是竭力把它们纳入规范,各种酒馆饭店赌场妓寮均须在衙门登记按章经营纳税,知府衙门的府库迅速地鼓了起来。

开封府的那位赵官家事先是绝对不会想到一无所有寸瓦皆无的芦岭州会这么快财源滚滚的,按他的估计,芦岭州如果真能站稳脚跟,苦心经营十年才能勉强做到自给自足,这还是最好的打算,实际上每年朝廷上从那些已经存在上百年的边境重镇收上来的税赋,还不够补贴的支出呢,所以当初大笔一挥,免了芦岭州十年赋税。

他又考虑到芦岭州的设置必然受到麟州和府州的排挤,杨浩这个可怜知府既无钱又无人,只送了他一顶便宜的知府官帽,还附赠一个拖后腿的程判官,觉得自己确实有点不厚道,心中有愧,所以还拨付了大批的物资和钱款给他。这一来杨浩手头更宽裕了,于是一座巍峨雄伟的官衙便在谷中建造起来。

“这笔钱,是一定要花的。把它建好、建的越大、越气派越好!要让到我芦岭州来的各地商贾和党项羌人一看到这座府衙,就晓得我芦岭州的实力和威严!”这是杨浩亲口对李玉昌说的。

李玉昌上次在芦岭州赚了一大笔钱,如今眼见芦岭州生意的红火,也不禁为之眼热,他正有心在芦岭州设一家皮货商号,既承揽了知府衙门的建造任务,自然竭尽所能。

官衙建造,犹如小皇宫,其规模比例虽大有不如,但是布局上基本类似。衙前广场,府衙大门,进门之后是仪门和角门,再往前去是庭院,两侧是警卫和僚属的小户间。然后是大堂,用来举行各种仪式和办署重大事件。大堂就是电影中常见的“明镜高悬、碧海红日”堂了。

再往后去是二堂,照例也先是庭院,庭院既要美观,也要有官衙的那种大气和郑重。二堂才是知府大人处理日常事务的主要所在,二堂左右是会客室和签押房。二堂也有一块匾,比大堂小一些,上书“天理国法人情”六个大字。

二堂左右的院落是他的亲信幕僚办公所在。杨浩已聘请了那晚所见的书呆子范思棋做他的主簿师爷,这人刚正不阿,甚至有些愚腐,但是这样的人用着放心。可是幕僚如果全是范思棋这样的人,那这个知府做起来就要头疼了。

幕僚师爷,各有所长,属于为知府大人出谋画策的人物,谋划于密室,幕僚是少不了的人物;行权于上下,幕僚更要从中调度策应;令行于乡里,更要靠幕僚们的神来之笔。由于幕僚的特殊地位,杨浩才可以利用他们做许多自己不便做不好做的事情;同时由于这些幕僚有权而非官,乃是推脱责任、转嫁危机之类的不二人选,有了他们,权力运用才能得心应手,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如果这幕僚都是范思棋一样的呆子,那如何使得。

所以杨浩便把林朋羽那四个老家伙都请了来,此外又招募了一些读书人,有这四头成了精的老狐狸坐镇,这幕僚班子很快搭建起来。芦岭州如今百业待业,日常事务十分繁杂,全赖这套得力的幕僚班子,诸事才做的得心应手,杨浩只需拍板决定一些大方向上的事,具体事务全甩给了他们,结果芦岭州越来越忙,他反倒越来越轻松,不必事事亲为了。

二堂之后是三堂,这是官员日常起居之所,有些涉秘和不宜公开的案件也在这里审理,官员可以在这里品茶、更衣和读书。三堂没有匾额,只有一副楹联,为杨浩口述,由如今兼着学府教授的主簿师爷范思棋所写:“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倒是一笔好字。三堂东西两边院落是知府大人家人的住处,现在当然全部空置。

汉人文化,很重视一个“中”字。立中国而抚四夷,宇宙洪荒,以我为中。是以不管皇宫还是官衙,主要建筑都建在一个中轴线上。李玉昌这一番真是大手笔,打开芦岭州的城门,正中间便是笔直一条康庄大道,足可供二十匹马并排驰骋。

大道尽头,依山而建,便是芦岭州知府衙门,居高临下,俯瞰着谷两侧的民居,一种不凡的气概扑面而来……

※   ※   ※

三堂后面的后花园,此刻正有一个三绺长髯的青袍秀士仗剑独舞,此人正是吕洞宾。吕洞宾的剑法轻灵翔动,与当初程世雄当堂舞起“裴将军势”时满堂电光飒飒,霹雳雷霆的感觉简直不可同日而语,看在外行人眼中,那“裴将军势”是纵横沙场所向无敌的杀人剑法,而吕洞宾这套剑法,飘逸潇洒,不沾一丝人间烟火气,这才是不蕴丝毫杀气的剑舞。

可是经吕洞宾调教多日的杨浩却已依稀看出了他今日所展示的这套剑法的厉害,虽无满室剑光雷霆,可是剑招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剑势轻灵翔动如同不可捉磨的一缕轻风,无孔不入,无从抵挡。但是剑上偏无半分威压,劲力全部内敛,不曾稍懈半分。

吕洞宾一剑舞罢,亦如程世雄那日一般剑如飞龙,夭矫腾空,也不知是不是唐人武士都好这样的收剑势。只不过他收剑比程世雄更加吓人,程世雄是手执剑鞘,他的剑鞘却是背在背上的,那利剑笔直自空中落下,吕洞宾手捏剑诀,摆个POSE,那剑“铿”的一声便插入鞘去,若偏了一分,这位喜欢耍宝的活神仙吕字上面插了一竖,就要变成串串烧了。

“呵呵,杨浩吾徒,你看为师这套剑法如何?”

杨浩赞道:“师傅这套剑法犀利无比,剑势一展,令人顿生无从抵挡之意,端地厉害。尤其难得之处,是这套剑法施展开来,大袖长剑,飘逸如飞,不沾一丝尘埃,如同天上神仙,令人望而倾慕。”

吕洞宾一听大喜,抚须长笑道:“徒儿好眼力,世人赞我可于千里之外飞剑取人头,乃剑仙中人物,凡夫之见,令人哂笑。为师实有三剑,一断无明烦恼,二断无明嗔怒,三断无明贪欲。你说这套剑法飘逸潇洒,不染尘埃,那正是这套天遁剑法的精髓之所在。

徒儿呀,为师这套天遁剑法学自火龙道人,当初方学时,这套剑法亦不免沾惹了一丝火气,施展开来,满堂飒飒,声势着实惊人。为师穷十年时光潜心研究,对这套剑法进行了改进,方有今日这般飘逸轻灵,呵呵……只是威力比起原来要小一些了……”

杨浩听了他的话两颊肌肉不由自主地抽搐了几下,吕洞宾斜眼瞄他,抚须问道:“徒儿,你想说啥?”

杨浩摸摸鼻子,吃吃地道:“师傅穷十年心力苦心琢磨,将这剑法改得……改得威力小了,只为显得飘逸轻灵,潇洒不俗?”

吕洞宾洋洋得意地道:“那是自然,昔日长安市上,为师舞罢这套经过改进的剑法,那真是风流倜傥,不可一世。美人争相惊呼,满楼红袖频招哇,呵呵呵……”

杨浩干笑不语,心中自忖:“大唐人物,风流气象果然大胜本朝。所思所想,与常人大不相同。说起来,这吕洞宾与古龙笔下的夜帝倒是十分相似,武功高绝,风流倜傥,处处留情,情人满天下,几乎所有女子都为之倾倒,而且才华横溢,琴,棋,书,画样样俱佳。既能随时不忘享受,又能恪守为人之道,这样多姿多彩的人生,凡世中的神仙,也不过如此了。”

吕洞宾见他表情,睨了他一眼,一本正经地问道:“杨浩爱徒,你可是觉得为师忒不正经?”

“没有啦……”,杨浩言不由衷地恭维道:“徒儿只是觉得师父坦率可爱,风流自赏,实乃性情中人。”

吕洞宾大悦,眉飞色舞地道:“浩儿真吾爱徒,颇知为师风范。为师当年就凭这无双剑法,打动了长安市上第一名妓白牡丹的芳心,那一番温柔滋味,真个销魂儿。”

他又瞟一眼杨浩,晒笑道:“你就呆了一些,为师瞧那女子端庄于外,媚骨于生,实是一个尤物,可惜、可惜呀,那晚大好机会被你白白错过。你这性儿得改改,才能继承为师的衣钵。”

杨浩揪着一张包子脸苦笑道:“徒儿要继承的,就是师傅这种衣钵么?”

“这是自然。”吕洞宾一本正经地道:“为师少年时,宝马轻裘,任性游侠,便立下今生志向,要酒色财气,率性而为,当时……当时正是少年轻狂时啊……”

他脸上露出回忆的神色,微笑道:“当时,为师还曾赋诗一首,自抒一生志向,赠予淮南名妓杜秋娘,诗曰:‘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后来,秋娘以此诗博了镇海节度使李锜的欢心,就此从良,做了他的侍妾。唉,很多很多年啦……”

杨浩一对眼珠子都快突了出来,这首诗太有名了,都说是淮南名妓杜秋娘想做,没想到……竟是她抄自吕祖啊。吕祖可是我师傅,不成,不成,这事没完,我将来一定得把这段故事写下来,让后人都知道,我师傅才是这首诗的原作者啊。”

吕洞宾叹道:“如今想来,那样想来,旧日时光恍若一梦。转眼间,翩翩美少年就成了沧桑中年,中年又至老年,如果……时光能够倒流,那该多好……”

就在这时,一头苍鹰遥遥飞来,在空中盘旋一周,忽地一敛翅膀,箭一般俯射下来。吕洞宾一抬眼角,就觉劲风扑面,胸前胡须飞扬而起,那头雄鹰挟着一天劲风疾射而下,已稳稳地站在杨浩肩头,歪着头睇着他看。

这是叶之璇训练好的第一头雄鹰,因为自府谷到芦岭州这段路还没有修好,行路比较困难,所以这头鹰便专用做这一段路的通讯。车船店脚牙,是当时消息最为灵通的行当,杨浩把叶家车行掌握在自己手中,所得远不止于经济利益,通过叶家车行,他能掌握社会各个层面许多方面的消息。

杨浩看罢秘信,对吕洞宾道:“师傅,这几日,我想去府谷一趟,你要不要同去?”

“怎么?为师正要把天遁剑法传授于你,有此神技在手,将来不知我徒要倾倒多少妙龄少女,方才不堕为师声名,你不好好学武,急着去府谷做甚么?”

杨浩道:“党项七氏已与夏州李氏、府州折氏‘乞降’议和,折大将军率兵回返府谷,芦岭州如今虽风风火火,可是要在这里站住脚,还离不开府州和麟州的支持和配合。麟州杨藩一向唯府州折藩马首是瞻,我这个芦岭知府怎么都得去拜会一下这位折大将军,只要能得到折大将军承喏,那麟州方面也就不成问题了。”

“嗯,那倒是应该去走一遭的,不过为师就不去了,”吕洞宾笑道:“那晚那位姑娘,着实可爱的很,连师傅我看了都起了凡心。偏生你那温吞模样儿,看着叫人着急。为师我丰姿美仪,翩跹若仙,若是与你同行,万一那位姑娘看上了为师,那为师岂不是有些对不住爱徒?”

说到这里,他的兴致忽起,欣欣然一抚美髯道:“近十年来,为师都在紫薇山上潜修,久不曾浪迹风尘,也不知宝刀老否。徒儿啊,你看为师如今这般风范,还能打动少女芳心么?”

杨浩没理这老不正经,一转身就去喂鹰了。吕洞宾一手抚须,一手捏着剑诀,独立树下,孤芳自赏。秋风至,落叶飘零,吕祖自我陶醉,飘然若仙……

※   ※   ※

契丹都城上京,如今更是一片萧杀。

草原上,原本绿油油的青草已经变成了斑斓的黄色,大片大片的野草被辛勤的牧人们割倒,堆成一个个大草堆等待运走,这是他们为牲畜准备的今冬粮食。

牧人自己要下地割草,更要看顾那些奴隶。这些奴隶有的是被人贩子自幼贩卖过来的,他们就相对自由一些,而且还要负起看管其他奴隶的责任。更多的奴隶则是“打草谷”时从汉境掳来的,还有战场上抓获的俘虏。

这些人中,除非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几年的熟奴,而且表现一向驯服,才会被主人打开牢牢钉在他们双腿上的细铁镣,给他们相形较大的自由。眼前这几个奴隶,明显还是生奴,他们脚上都带着铁镣,脸上也没有熟奴历尽岁月养成的木讷和驯服。

远处,一骑红马飞驰而来,绣凤的红披风在风中飞扬,熟捻的人都晓得这是萧后到了。皇帝体弱多病,已下旨萧后可代为秉政,下诏亦可称朕,等同于契丹的女皇帝,这些牧人见了谁不敬畏,方才还对奴隶呼喝鞭笞的牧人们纷纷丢下马鞭,惶恐地匍匐在地,向他们的女皇顶礼膜拜。

萧后带着一队女兵疾驰而过,头都未回。一箭地外,还有后续人马陆续赶来。但是萧后已经过去,牧人们便站起身来,不需再向随同狩猎的部族大人们顶礼膜拜。

被迫下跪的那些奴隶们也都站了起来,拿起镰刀继续割草。一个脸上生着短髯、腮上有道刀疤的精瘦汉子慢慢抬起脸来,向萧后离去的背影深深凝视了一眼。

“啪!”他的肩上突在挨了一鞭,那牧人的鞭子甩得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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