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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僵尸爱上你-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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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承均拿起金身上穿的黑色朝服,沉甸甸的料子极好。他当初也注意到圆形补服,但却没多想,认为反正要埋葬起来的人就算穿龙袍也不会有人知道,因为不少人总爱给自己安个什么公或什么王的刻在墓上。
  
  「我生前的确被封了个亲王,只不过那时老爹已被囚禁在瀛台,这命令当然也不作数。」金脸色暗淡地说,「老爹怕他死了之后,亲爷爷她……亲爷爷就是老佛爷,她都让我这么叫。」
  
  听到了金对于那些历史课本才见得到的人物叫得这么亲昵,于承均摇了摇头,有种时空混乱的错觉。
  
  「老爹只想说给我册封了个亲王,亲爷爷她就无法下手,但连老爹都被关起来了,其它人在亲爷爷手里也不过蝼蚁一般。我算是幸运的,事先逃到上海租界,因为我拥有英国籍,所以得到了英国领事的庇护,而其它兄弟姊妹却全死了。」
  
  鬼老头问道:「如果你是皇子,怎么历史没记载?」
  
  金耸肩道:「我娘连名号也没有,身分和婢侍一样,历史怎么会记载?虽然受宠,但身为外国人的她不可能被承认。尤其当时老佛爷仇外,我娘在宫中可说是相当凄惨。幸好后来老爹将她送出宫,她便回英国去了,在船上时她才知道已经怀上了我。」
  
  于承均胡乱地想,若是清廷王室在这之前没和洋人混血过,黑发和金发父母生出的小孩是金发的机率应该很低……说起来,金的五官比起一般洋人的确要柔和许多,这应该是体内东方血统的功劳。
  
  「那块血玉便是出宫时老爹给她的。老爹说这东西只给心爱的人,然后再传给两人的儿子。老娘死前给了我,让我送给心爱的人。」
  
  鬼老头惊叹:「那应该就是野史说的松赞干布送给文成公主的那块血玉。松赞干布翘辫子将近五十年后,吐蕃与大唐发生战争,战败之后将血玉做为进贡送了回来,后来这块玉就一直在王室之间辗转流传,竟传到你身上了。」
  
  于承均默默掏出玉珏,玉面上的龙凤栩栩如生,衬着红得快滴出血来的色泽,在灯光下显得妖异非常。
  
  金竟然给了他一块千年古玉,这块玉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金钱所能衡量的了。它对金的意义、对金的娘亲的意义、对于所有持有过它的人的意义……
  
  「所以,你们猜对了。」金苦笑道:「我的确是前朝余孽。现下要将我就地正法或是通报官府都无所谓,反正我本就不该是活着的人……」
  
  「报官?」于承均挑眉道。
  
  「就是条子……还是市长或议员?」金垂头丧气道:「我也知道纸包不住火,迟早有一天会发现的,只是不晓得会这么快……」
  
  鬼老头一脸不解。
  
  于承均则是思考了会儿才明白了金的意思,问道:「金,你为什么要隐瞒这些事?」
  
  金哀怨地看了他们一眼,彷佛责怪他们明知故问。
  
  「我也清楚,执政者对于前朝余孽向来不会手下留情,我在史书上读到咱们对于明朝余党是多么残酷,甚至后来的文字狱,只要和反清复明扯上点关系都不会有好下场……」
  
  鬼老头摇头大叹,责怪于承均道:「你怎么没让他多吸收点现代常识?他该担心的身分不是前朝余孽,而是死后复活的殭尸。」
  
  于承均心中暗骂,谁晓得金整天看电视连这也不清楚?
  
  他转向金失笑道:「金,如果你害怕的是这档事,只能说你多虑了。现在……并不流行诛杀前朝人,或者应该说只要奉公守法,不管你是什么人,都受法律保护,没有人能够因为你的身分而对你做出伤害的行为。」
  
  金瞪大眼睛:「你们……不介意我的身分?可、可我是夺了你们江山的满人……」
  
  鬼老头呵呵笑道:「现在可是地球村,所有人都混在一起啦,谁还管你是满人还美国人?大概只有外星人能引起一些骚动。你这小殭尸当真无知的紧。」
  
  「你们的意思是说,如果我到外面大喊『我是满人』……都不会有人在意?」
  
  「顶多把你当疯外国人罢了。」于承均平静地阐述。
  
  金愣了好一阵子,才吶吶道:「没想到过了一百年,连观念都变了这么多。」
  
  于承均只觉得啼笑皆非,金就为了这个理由隐瞒这么久,害他绞尽脑汁不断思考找出金身分的方法,结果当事人根本什么都记得……
  
  「那么泰山大人,您不杀我了?」金迟疑地问。
  
  鬼老头摊手道:「我杀你做啥?本来想说你藏着的秘密要嘛是身世之谜,要不就是预谋吸干我徒儿的血之类的。虽然还不能完全证明你并未存着害人心思,不过怕我那胳臂往外弯的徒儿跟我拼命,所以还是作罢。」
  
  于承均神色冷冽地说:「我都答应您这个逼金说出实话的计划了……」
  
  「好好,我知道!」鬼老头举起双手,「我投降,我可不想听你说教到天亮。这样说起来,你们上次遇到的那些黑衣人,难道知道那里葬的人是谁?」
  
  「极有可能。」于承均凝重道。
  
  鬼老头搔了搔肚皮,含糊道:「这事就让你去烦恼。我也该睡啰,老了身子骨还真是不行了,熬了两天一夜就浑身不对劲。」
  
  金马上巴结地说:「泰山大人,请您快就寝吧。待明早起床,不管您要做什么,小婿必定奉陪。」
  
  「喔,很好,很好……」鬼老头走回房,口齿不清地应着。
  
  鬼老头一走,客厅只剩下两人。
  
  金抬头看了看于承均,讪讪地说:「均,很抱歉我骗了你这么久。我以为说出真相之后,你就会抛弃我。我不怕死,毕竟我已经死过一次,但让我害怕的是──」
  
  「我明白。」于承均缓缓伸出手摸了摸金的头,像在安抚宠物那样。「我不怪你,你也有你的苦衷。只不过我想知道,要是我没逼你,是否就打算永远缄口不说?」
  
  「对。」金毫不犹豫道:「为了能够待在这里,我宁愿将这些事一辈子藏在心里。更何况,那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一再提起回味的事。」
  
  「你不信任我?」于承均睥睨着金道。
  
  「……我没想过信任不信任的问题。」金羞愧地说。
  
  于承均微微抬眼。「你还有什么事没说的,就趁现在多说一些吧,金……还是你希望我叫你奕庆?」
  
  金正经八百回答:「如果你叫我一声『亲爱的』,我会更开心。」
  
  于承均捏了捏手指关节,捏得喀喀作响。
  
  「我不喜欢下流的玩笑。」
  
  金不满地咕哝道:「人家连岳父也拜了……不过真要选一个的话,亲爱的均,我想听你叫我的本名,毕竟这才是我真的名字。」
  
  「奕庆。」于承均从善如流道。
  
  金眉开眼笑,一把抱住于承均道:「大概是许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听起来真奇怪!不过我喜欢你说这个名字时的语气,你以后就这样叫我嘛。我也喜欢你叫我金,其实『金』这个名字是来自……」
  
  于承均道:「是你们在清朝灭亡之后改的姓吧?『爱新』在满州话是『金』的意思。毕竟当时的情势不明,隐姓埋名较安全。」
  
  金惊诧问道:「你知道?」
  
  「现在仍有爱新觉罗的后裔,他们一直沿用『金』或『赵』等姓氏。」于承均温声道。
  
  金看起来有些羞涩地笑道:「没想到现在这么开化,我这个做祖宗的还整天疑神疑鬼,真是丢了祖宗十八代和子孙的脸了。」
  
  于承均看着金,回想起他刚来时发生的插曲,忍俊不住道:「看来你会将叶离误认为太监并非没有原因。」
  
  金拉着于承均在客厅坐下,边道:「我搬出皇宫之后,府里的仆役也是老爹吩咐内务府派来的太监,我一直认为民间一般人家的仆役也是太监……不过小叶子生气的样子当真有趣极了。」
  
  于承均拿起鬼老头留在桌上的啤酒一饮而尽,今晚发生太多事情,还真需要一些酒精来帮助思考。「你应该是在英国出生?你母亲怎么会远渡重洋到这里来?」
  
  金正襟危坐,表情肃穆,缓缓开口道:「我娘……她是英格兰普兹茅斯人,那里是个海港,海军都从那出航,但并不是个容易讨生活的地方。她十七岁时便到伦敦工作,成为当时正准备派驻海外的英国领事的女佣。
  
  「到上海两三年后,光绪九年清法战争爆发,领事似乎想从中捞到好处,便送了些东西到宫里去讨好老佛爷,其中也包括我娘。」
  
  于承均默默颔首。那时候会进宫的外国女子多半是舞伎,或是地位低微却美貌的奴仆。
  
  「当时老爹在宫中势单力薄,老佛爷还是对他有所忌讳,便安排我娘去服侍老爹,因为她连汉文都不会,完全不构成威胁。所以唯一能和老爹谈心的,就是跟宫中风暴沾不到一点边儿的娘。」
  
  于承均能想象,当时慈禧太后独揽政权,光绪皇帝只是有名无实的傀儡,想必日子一定相当苦闷。
  
  「我娘一开始只是觉得这个年轻小皇帝很可怜,便努力学汉文以便于和他沟通。岂知后来日久生情,我娘甚至接受了她最诟病的一夫多妻制,默默地看着老爹大婚,而她却碍于是洋人,就算老爹亲政之后也无法给她名分。」金有些忿忿不平道。
  
  于承均点头道:「我不会说一些『你要体谅你爹的处境』那种安慰的话。身为男人却无法保护自己喜欢的女人,实在太窝囊了。」
  
  金抓了抓蓬乱的金发,露出种像小孩子赌气般的神情。
  
  「就是嘛……我老爹他就是心肠软又优柔寡断。我在宫中时好几次都偷听到大臣上谏,干脆趁半夜直接派兵团团围住储秀宫〈注二〉、一举擒下老佛爷,但总是被老爹拒绝。」
  
  「既然你母亲是慈禧送去的,那么应该就是认为她不会造成威胁,不过听起来你娘的处境似乎……?」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久了,自然就引起老佛爷的注意。」金仰头思索着,「说实在的,老爹对娘不错,发现老佛爷将矛头指过来时便将她送出宫,还私下联络领事送她回英国。那时是光绪十七年,刚过了元宵,我娘已经入宫八年了。当时还叫她回家乡后找人再嫁,别回来宫中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
  
  于承均喝了口酒,舒气道:「这倒是真的。」
  
  金摇摇头。「我娘很生气,本来以为只是出宫避避风头,没想到竟是要将她赶回国去,她一气之下就离开了,生下我之后也没打算让老爹知道我的存在。她说,反正做皇帝的都子孙满堂,在外面偷生的更多,根本不差我一个。」
  
  于承均笑了出来,开怀道:「我还没听过光绪皇帝有私生子,你是第一个。不过这种事情还是要问问罗教授,他一定很清楚。」
  
  「我讨厌他。」金斩钉截铁道。
  
  「我突然想起,那时我说可以让罗教授比对他的基因数据库找出你的血统,你说你身上的血跟我一样……那是骗人的吧?怕我知道你的身分?」于承均斜眼道。
  
  「我、我也不确定……」金心虚地说,「不过我真的这么认为,是你的血让我获得重生。」
  
  于承均并无追究意思,转移话题道:「你在英国过得如何?你的中文很流利,应该不是短短几年学的吧?」
  
  「当然。」金得意地说,「我娘其实是嘴硬,她从小就教我汉文,我的汉名也是她取的。只是她教得不太好,我是到了这里后才真正开始学的。」
  
  于承均想起金变幻自如的腔调,至少可以确定京腔是在这里学的。「对了,你的父执辈是光绪皇帝,那么你的字辈应当是『溥』,怎么会用你祖父那辈的字辈『奕』来取?」
  
  金严肃地看着于承均道:「她记错了。」
  
  「……嗯?」
  
  「娘只记得老爹是『载』字辈,前后是『溥』还是『奕』她忘记了,所以就照自己的喜好帮我取名。」
  
  ……还真是个强而有力的理由。于承均问道:「后来,你母亲还是带你回来认祖归宗了?」
  
  金往后躺,整个人瘫在沙发上,似乎在琢磨着该如何开口。
  
  于承均见他的表情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妈的,自己还真蠢,在那里住得好好的,有谁会把孩子带回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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