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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花时节误逢君-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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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无伦是瞧得出她有些没精神,经常就只是跟在他身后看他抓人,偶尔帮个手。

“小叶子,我们还没去过漠北吧,我哥在那边从军,恰好可以过去看看他,”季无伦给她夹了菜,怕她不信,又加了句,“我和大哥也五六年没见了吧?”

叶予心瞟他一眼,这家伙意图也太明显了吧,大漠风光是容易让人心旷神怡,休整心情也算是好去处了。或许对别人并非如此,但对叶予心,季无伦觉得这法子再好没有过了。

季无伦的哥哥在漠北边疆任职,职位是副将,算是辅佐主将的军官,经常都是主将身边最亲近的人。

大漠风光的确与中原有异,还未出关外,已经看得到黄沙漫天,辽阔无边的旷野。夜间独栖一隅,燃着的火光从远处看来,是那么渺小,好像人也都微小了下去。伤痛和不可知的恐惧,也似乎轻了去。

叶予心和季无伦到漠北的一路上也路过不少城镇,因而两人走得不快,约是在三月多到的军营,就住在了营帐里。军队里说是不接受亲属探看,女子不得入伍,但其实远在边关,很多规矩就淡了下去。

虽说事关边疆大业,国土安定,可漠北已经很多年没有进犯过,现在又是国富民强的时候,因而军队里难免有些散漫了。叶予心还就此事和季无伦说过不满,军队就是该有纪律的地方,季无伦当时皱了眉,其实是赞同的,可也还是笑着带过了,“若是如此,我们住哪里?”

她是可以随处躺下睡觉时修习内功,他可没有那种自我折磨的爱好。

叶予心想想也是,就撇嘴没说什么了。

但后来战事起的时候,叶予心却没有再提过军纪不整的事,毕竟那是将领的失职,而副将肯定是被牵连的对象。

见到季有余是在到的当晚,男人有些严肃,不苟言笑地看了她一会就说,“我未来的弟妹?”叶予心瞪大了眼,他还真是随便,那可意味着就是季家未来的女主人,她没那么大志向。

季无伦当时憋着笑给哥哥鞠躬行了礼,“哥哥觉得怎么样?”

季有余像是考量了一会,盯着叶予心又打量了一会,“家世背景清白的话,你努力弄进门做小吧,以后别让她这个鬼样子了。”

叶予心哭笑不得,季无伦却是哈哈大笑起来。

“劳季大哥操心了,让我嫁给这个百无一用,下辈子还需要再修炼。”叶予心气也不是,臊也不是,最后就这么没礼节地顶了回去。

“哦。”季有余点个头,脸上神情仍是不变的老成,若不是季无伦和她说过他哥哥只比他大两岁,叶予心都要怀疑他已经七老八十了。“可是一个女人这么跟着你,是什么意思?”季副官转向自己弟弟。

季无伦笑得极累了,揉着肚子抹了抹眼角的泪,“没事,就当是我跟着她也没事的,江湖儿女不讲究这些的。”

季有余默了片刻,看了看弟弟笑颜,又看看女子惊讶望他的面容,不知想了些什么,竟轻笑了下,“也是,礼法有时候也太不合情理了些。”

这话让季无伦思索良久,在他哥哥走后,他托着下巴一个劲地想,直到叶予心确定他不是在逗她玩,开口问他,他才回答,“不太对劲,哥哥一向不笑的,而且哥哥最重礼法了,居然会说这种话,真是奇怪。”

哥哥在家时他自然是见识够了,那些年难得回家,每年寄回家的书信,转给他的部分仍旧是食古不化的楷模。也就这么三年离家不见的时间,哥哥哪里来得这么大的转变?

“是人都会变化的,你哥在这里呆了这么久,沾染一点关外人的豪爽大气,也没什么不好的,睡吧。”

营帐里打着地铺,他们睡一间,恐怕季副将也是因此才怀疑他们的关系的吧。其实他们俩不过是习惯了而已,哪怕明知道这里没有危险,也习惯了在一间房里。

在边疆当差难免会到交界地去查岗,也会巡查,而当地居民也有和关外异国的百姓交换物品买卖的时间。军营里操练轮班都没太大意思,因而两天后,叶予心和季无伦去赶集,那日恰好季有余也当值。

副将是可以自由行动的,季有余也没有特别关注自己弟弟和不是弟妹的女人。

集市很热闹,关外的女子长相轮廓较深,面上有的蒙着轻纱,可能是有点家底的人家的小姐。边关的纱巾衣帛还有锦服都呈鲜艳的颜色,大红、深绿、暗蓝、墨紫……街上一眼望去惊人的艳丽,添了几分难得的性感。

中原一切都从低调内敛,人人喜谦逊,着衣偏素色,还当真是难得看到那样景象,既颜色丰富,又不显得花花绿绿晃得人眼花,反而有些春日风光好,百花争妍的美妙感。

“喂,你说我穿深蓝色会不会好看?”叶予心盯着那块颜色极深的蓝布,其实她很难想象,为何处处可见黄沙绿草的地方,却偏偏爱做大海颜色的布料。

季少研究了下那个颜色,抬头四顾,恰看到一位穿水蓝色的番邦姑娘,“嗯……不会比那位姑娘穿着好看。”

叶予心抬头去看,只看到一抹蓝色影子,但反而看清了姑娘身后的人,“那不是你哥么?”

季无伦略为吃惊,仔细看去,果然是。可是哥哥怎么会跟着一位看来就是外邦的女子?是查出什么了吗,可有危险?

还是……

两人暗中跟上去,而那位姑娘和季有余就沿着往关外的路,慢慢进入了番邦领地。叶予心和季无伦对视一眼,两人脸色都有些沉寂了,最后还是决定跟上去。

私通外敌是重罪,但,那是他哥哥,有些事必须自己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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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塞外风光正如诗里所写,不亲眼所见,是无法感受其辽阔壮观的。直烟与落日,也多数沾染了豪情壮志。

“喝!”此时的叶女侠,正和一头畜牲较劲,束起的发式散乱了些,好在剪短过头发,现在也不长,没办法成女鬼的样子。

季少蹲草地上望过去,啧啧有声之后终于开口,“小叶子你到底行不行啊?”

另一边站了位大汉,说大汉也只是身形比较魁梧,年纪看着颇长的样子,但塞外男儿多数都较中原男子粗犷,他实际倒也并不大。男子紧张的看着马上穿淡青色衣衫的人,就怕她被颠下马来。

叶予心在江南更南的山间长大,别说骑马,连牛也没骑过。

此次出门尚未用到过这个交通工具,因而也就没有彰显她这个弱点。季少虽则生在杭州长在水乡,但家里丰厚,骑马这项公子哥必学的技艺,倒也没落下。

“啊……”眼看要歪下去了,番邦汉子急得脸色发白,就要赶过去做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帮手。

季无伦反应就快多了,本来离得远,但点地以轻功靠近,很快就扶住马上的人一起坐回了马背上。塞外的马匹很少装马鞍,对初学者来说难度是大了点。不过这位叶女侠生来就是个爱挑战高难度的怪物,又偏好对不安全的事产生奇特兴趣。

牵住缰绳,季少很快控制住跳脱不停的马儿,两人离得近,他就在她耳侧问,“怎么样,有意思么?”那语气带了七分的嘲笑,三分的嘲讽。

“哼,当然有意思。”叶予心靠在他怀里毫不客气地回答。

季无伦笑笑倒也不说了,指导她重新握好缰绳,给她讲解夹马肚子和走马的技巧。两人倒是相处自然融洽,马下的人可吃了惊。

男子是记得他们来时的介绍的,说是兄妹,但多半不是亲兄妹,又不同姓。这般亲密相处,可又否认有婚约一类的说法,只说是好友。可看他们相待,季少自然拥女子入怀,小叶子也无丝毫介意的样子……

“羊奶好了,来吃晚饭吧。”帐篷那边传来女子清脆悦耳的声音,声音极大,听着就带了几许爽朗大气。

帐篷边的女子扫一眼自家哥哥站在那里傻望着马上俪人的样子,微微摇了摇头。

“终于可以吃饭了,我都饿死了。”叶予心从马背上凌空跳下,看一眼呆着的男子,“哈三哥,一起走吧。”

其实他不姓哈,他姓哈达图,只不过她说太长了不好记,就这么叫了。哈达图点头笑着把刚才的事丢到一边,随着她往帐篷走。季无伦端坐在马上看他们进去了,才从马背上慢慢翻身下来,唇边勾着一抹笑。

她方才是故意的吧,因为他笑话她不会骑马,所以丢下他先走了。

季无伦掀帐篷帘子进去,人都齐了,大哥看他一眼说了句,“关好帘门,再过会起风沙了。”季无伦应声说好,认真系好了带子。

每晚到晚饭时候,风沙起时,人在对面都难辨,若是吃饭时风吹进来,那真是什么都废了。

哈三哥和他们一起用饭,自己坐一边,季有余和刚才喊他们的女子坐一边,当然,季无伦和叶予心挨着坐。

席间季有余和身边的女子互相帮忙倒羊奶和夹菜,季无伦闲极无聊也就帮叶予心夹菜,叶女侠眼珠子转了转就讨好地帮哈三哥夹菜,总而言之气氛很好。

吃饱喝足差不多就该是回去的时间了,就算他们可以不走,季有余也是要回军营报道的。而知道实情之后,季无伦和叶予心都害怕事情穿帮,因而基本上也都是随行回去的。

说来,哥哥会喜欢上一位塞外女子,季无伦是觉得很神奇的,但想到哥哥那晚说的,有时候礼法不合理那话,就知道哥哥是认真的了。

那天他们看到的那位穿深蓝色衣裳的姑娘叫哈达图向蓝,寓意似蓝天宽广,似大海深碧的意思。季大哥把她叫秦苏,因为起初相识时,女子是这般自我介绍,季大哥也因此以为她是中原女子。

知晓真相时两人已经情根深种,向蓝让季大哥自己选择,若是他放弃这段感情,她二话不说决不再见他;若是他愿意继续走下去,就不能介意她是番邦之人。

中原男儿和番邦女子并非不能通婚,但很少有成功的,中原人歧视外邦,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容不下外来低级人种。而若是要成功,多数是男子入住番外,或是女子嫁入番邦。

只是在季有余这里,还多了一个军衔官职的约束。军中是明文规定不得与番外女子来往的,以防泄露军机。这条规定说不上不对,甚至防微杜渐得很合理,只是并不适用于每个人。

季无伦相信哥哥不会透漏什么军机,向蓝嫂子也无意了解什么军机。

但那并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方法。

若是事情败露,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你说人怎么总把自己弄得那么复杂,你是这样,你哥哥也是这样。”叶予心看着渐渐黑下来的天色,摸着下巴思考很深刻的问题。

季无伦知道她指的是微倌,微皱眉想了下,坦然笑道,“等你身处其中,就会明白了。”

人岂有自己困住自己的道理,但往往情不由己。

25

25、第二十五章 。。。

转眼又是一年初夏,池里的荷叶绿了,荷花冒了花苞。

新绿褪去,浓翠遮蔽了天地,放眼望去一片葱葱生气。

季微倌靠在亭子里廊边望水发呆,水面上清风徐徐,吹起层层涟漪,她心里的人儿却似泛在水中——好看的眉,冰蓝色的眼,抿着自制的唇,想要触及的脸型。

那是心中念着的人。

可他总是不爱亲近自己,喜欢疏远自己。

实在亭子里石桌边落了座,看女子慢慢回头,凝了好一会心神,才浅笑着走过来给他倒茶。实没有喝,不论是在哪里,不论是谁,他从没有被人毒死的打算。

“主子自幼并非在滇西长大,而是在江南。”实等了一会看女子只是望着他,就自己从这里开了头。

霄凛是上一任寨主的私生子,庶出。

霄凛小时候从母姓,自小在母亲家中生活,但每日有人不远千里遣人至江南肖家下毒,第一个被毒死的就是霄凛的母亲。陆续死了两三人,肖家不甚其怖,终于将他送出家门,送到一处寺里养大。

实是从小就跟着霄凛的,是上任寨主最信任的护法的儿子。

因而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少年就开始了青灯古佛的日子。

寺里依然日日有人死去,霄凛的眼睛开始变成奇怪的颜色。吃下去的毒药有很多种,而且防不慎防,但多少次发烧多少次呕吐多少次生死边缘的徘徊,霄凛不知是憋着一口气还是命大,就是不肯死。

方丈大师宽厚为怀,一直以各种方式相救,但寺僧难免诸多怨怼,他们主仆二人过得一直很凄凉。没什么人关爱,没什么人接近,没什么人宽容。错并不在霄凛,但他不死似乎已经成为一种罪过。

霄凛十七岁那年,凤仙寨内讧,上任寨主离奇死亡,长老暂时控制住了局面,然而开始还只是暗中下毒的局面,变成明里派人来刺杀。从那年开始,他们开始逃亡。

终于也有长老寻了来,说是上任寨主遗命,寨主之位是要留给霄凛的。

这无疑把他推入一个更危险的坑里,看得出是一个陷阱,有人想要借无数人的手先弄死他,然后再继续自己的内斗。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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