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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乖-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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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对方长相人品如何,只要拥有了这样声音的人,她就会先入为主地投注予三分好感,没有半分出自于理智的思量。没办法,她就是忍不住对这样的音色着迷。

她对男人相貌的美丑没有太大的感应——上辈子她的夫婿江明绍被媒体封为“当代富豪世家第一美男子”,而且这个封号从他二十五岁时,相片第一次被登上媒体之后,直到四十岁时都没被超愈过;而四十岁之后,他则被改称为“最有魅力之富蒙名仕NO。1”。到她亡故时,也依旧稳稳拿着这个名头——即使他在上流社会的名声如此狼籍。

可见江明绍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美男子。然而,身为他的妻子,章令敏就是从来也没有觉得他有多么美貌。在她眼中,他就是长相特别端正顺眼,没别的了。嗯,当然,这是她的问题,她对相貌的感受度是极度迟钝的。

如果现在的她,正在活着第二次生命的话,那么,或许许多事情都在改变中,而唯一不变的,恐怕就是她这个“音控”的病症是没法医治的了。她依然毫无抵抗能力的,轻易被这样的声音给吸引,不管对方是谁,都能引发她强烈的好奇心。

所以她停住了步伐,只为了想多听听那声音。倒不特别想见到声音主人的长相,她向来不容易记住人的相貌,见了也大多是白见啊。

上辈子……她的儿子也是这样的嗓音呢!好怀念啊……

“林大哥,你别这样嘛!不会是害羞了吧?你真的很有才华,我对你的崇拜欣赏也是真的,你就尽情地演奏吧,你的双簧管真的很棒!如果不是你已经跳级保送到T大,我真想建议你朝音乐的路上走去,你一定可以成为了不起的演奏家的!”

那清冷的声音并没有回应女声的热情吹捧,好一会后,才有人接话,是原先那个显得活泼轻浮些的声音:

“白梅可大小姐,老实跟你说吧,你就是把他捧成莫札特二世,他也不会任由你点歌的。别说他不近人情啊,刚才给你磨去了一首曲子,就已经很给面子了,再要求那些额外的,也就太过分了,强人所难也不是这样。”

“我只是太喜欢林大哥而已,才不是强人所难。再说这有什么难的?任何曲子对他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吧!”

“梅可,好了好了,我们开始练唱吧。”另一个一直在打圆场的女声连忙说道。

“好吧,不吹其它曲子给我们欣赏也可以,不过,我希望下星期三歌唱比赛时,是林大哥来帮我们伴奏。如果林大哥答应的话,那我们现在就可以练唱了!”

“梅可!”一男一女的声音同时发出,都是不赞同的语调。

“你们别开口,我只要听林大哥的答案。”那名叫白梅可的女生带着点不耐烦阻止旁人开口,很强势地对上那个始终极少开口,声音却是最为好听的那人。

墙角阴影处,章令敏抬头看着天空。小心翼翼地呼吸,就为了能够听仔细,生怕错过那一直惜字如金的清冷声音。

“你已经有伴奏了。今天只是因学长所托,所以我过来代为伴奏练唱,仅此而已。”很明确的拒绝,而那声音除了清冷依然外,并没有带着任何情绪。任谁也分析不出他对于白梅可的胡搅蛮缠,有何个人想法。

“我不管,你比我表哥厉害多了,我就是要你来帮我伴奏!下周三那天的下午你又不必上课,一定有空的,你就答应我吧!”

那清冷的声音没有回应,习惯性地创造冷场。于是四人组合、理应很热闹的氛围,仍然断送在这个言简意赅的男孩子身上。

这男孩,简直像个强效灭火器……

呵……章令敏脑中突然这样想着,于是忍不住微笑起来,又意识到自己不应该笑出声来,于是很快抬起一手,小心捣着嘴。

“林森大哥!”白梅可娇嫩的音色再也不掩饰她压制已久的怒火,“我这样求你,还求了你这么久,你怎么这样铁石心肠?你那天有事吗?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让你这样脱不开身?”

……又是好几秒的沉默。

然后——

“啊,那个,林森……”惊讶语气里带着一点笑意的男声。

“林、林大哥,你你你怎么在收拾乐器?”结结巴巴的女声。

“林森大哥!你这是在做什么?”惊慌低叫。

“如果你不想练习了,那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一阵收拾东西的悉悉索索声之后,随着一声落扣的声音,脚步声起,向章令敏这边的方向传来……

当章令敏想到那人是往自己这个方向走来,而自己肯定会被撞见“旁听”的事实时,想要毫无痕迹地退走已然来不及,才心慌意乱了一秒,便撞入一双深咖啡色的瞳眸里……

慌乱的黑眸与微微惊讶的深咖啡色眼眸,在这一刻,毫无心理准备地、牢牢地,被对方攫住。

那一刻,可能短暂得只有一秒,但那留下的印象,却像把尖刀,干净俐落的一扎就将心口穿透。于是,一秒,便定格成永久。

不知道从哪个方向吹过来的风,将她的长发掠起,飘向他,拂扫过他的衣领,这一点微小的动静,终于将两人从四目相对的错愕里给解放出来。

那拥有一双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发。

几乎是同时地发现两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会近到四目相对会如此错愕;才会近到她的发,可以拂上他的衣领——于是两人同时向后退了一步距离。

因为这个充满默契的动作,两人的目光又对上了。眼中意味难明,分明是因为彼此不识,却又像是能理解对方心思到透澈,于是一时心绪有些凌乱了。

只是,陌生人啊。两人都微微蹙眉。

也没有相识的必要。两人心底理所当然地想道。

然后,男孩身后终于追过来的人,打破了这奇异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当三人转过墙角,追上男孩时,章令敏再无留恋地转身即走,没再给那男孩一记眼神。毕竟不认识,也就没有点头打招呼的必要。

她的脑袋还一片混沌,为着自己是一只梦游蝶还是一锅正在蒸煮的黄粱还头大着呢,再无心思去理会其它,包括去认识一些她“命中”从来不曾认识过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还是让命运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这个因为声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听”坏事的男孩,既已满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挂怀了吧。

这个叫林森的男孩,有着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过是一张见过之后,转头就要忘掉的脸谱,不会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迹。

章令敏很快走开,没有注意身后那些人因为看到她而抓着男孩追问着“啊!是章令敏!她怎么会在这里?”、“那个乖乖女怎么会来这边?”、“林森大哥,你认识那个大小姐吗?”之类的谈话。

章令敏没听到别人在谈论着她,她只是转头就走,一直走,朝记忆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边准备遗忘这些不须记忆的名字与脸谱。

那张脸,忘了……其实根本没看清他长怎样,只记得有一双好看的眼。

那声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铭记也难吧。

那名字,忘了……她总是不太记得住人名,就如同记不住脸一般。

所以这个叫林森的男孩,她会很快忘掉……吧?

不过,这个名字,为什么愈来愈觉得……有点耳熟?

【第二章】

我相信三百篇诗

反覆述说着的也就只是

年少时没能说出的

那一个字

   席慕蓉·节选

是林森哪……

章令敏在深更半夜突然醒来,明明已经熟睡,然而睁开眼时、坐起身时,却没有一点恍惚,像是之前四个小时的沉睡,不过是闭眼养神一瞬间的事罢了,所以才能睁眼得那般清醒。

她记起来了这个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时。

这个林森……

不就是周又铃用了半辈子青春苦追到手,又亲手抛弃的那个男子?

那个,被所有认识周又铃的人都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虽然乍看之下,周又铃的情路无比坎坷,才会苦追了一个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绕了好几圈了,也没让那人动心半点。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绝非因为终于爱上周又铃,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缠烂打下,终于举白旗投降……

忍不住捣着额头,轻叹了口气。

怎么会,这么早就遇见他了呢?

这个男子,应该是在她上大学之后,才第一次见面的。

他大她一岁,可是,她上大一时,他已经是大三了。因为他高中只读了两年,就跳级上大学,以着各项优异的成绩,被保送到全国最顶尖的大学,他本身获得了太多国际级竞赛的荣誉,以至于,就算他生来寡言少语,仍然是校园内人人皆忍不住要谈上一谈的大人物。一举一动,备受关注。

说来,她,算是林森与周又铃相识的桥梁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铃就不会跑来T大参加新生舞会,然后遇见了林森,从此对林森一见钟情,没几天便向全天下宣告——

这个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然后,她退学,奔进补习班读高四,补习班还特地选离T大最近的一间,就为了天天能见到林森一面。

一边读书,一边追求,一边想尽办法撵走所有对林森有粉红色企图的女人。

那时,章令敏就在想,这林森,怕是逃不过周又铃的手掌心了。周又铃是个超级自我又强势的人,她还没见过周又铃所执念的事物,不能弄到手的。

所以章令敏相信周又铃会考上T大,会顺利赶走林森身边的女人,然后,如果她兴趣当真能维持得久一点,她也一定会成为林太太。

事实证明,章令敏的预言没有出差错,周又铃确实终于得到林森——即使结局并不美好。

所愿得偿,却是不一定快乐的。

章令敏记忆中,不曾见过林森那张清冷如一泓山泉的脸孔,有过快乐得意的表情,即使他总是获得一个又一个寻常人想都不敢想的荣耀;也不曾见过,恣意张扬的周又铃,每每走在林森身边时,畅怀大笑过。

虽然大学毕业之后,章令敏再也没有办法得到这两人的第一手消息——谁教她单方面被断交了呢?但从辗转传来的一点讯息也就知道了,他们两人谁也没有因为这场爱情追逐而快乐一点。

不过……这些人、这些事,虽然曾是她前世的好奇,然而,却也无须关注太多,因为比起好奇别人的爱情八卦更重要的事是,要怎么面对如今的自己,以及未来的人生?

如果前些日子,她还为着自己是做了场黄粱梦还是重生了这问题而纠结、觉得天塌下来不过如此时,现在,她知道了,她的麻烦还不算完,因为当她已经习惯于一切事物照着“记忆”中来进行,而她可以悠闲而冷静地在每一个叉路的路口加以选择向左走或向右走时,却发现生命的轨迹,在重来一次时,竟是充满了变数,不是如她所想的那样一成不变,而她需要做的只是选择……

那林森,出现得太早了……啊,当然,其实错不在于他,而是她。她不该因为听到双簧管的声音而好奇,放纵自己的好奇而走过去,于是遇见了不该这么早遇见的人。

奇~!不过,即使如此,对她的生命而言,又能产生什么变动呢?

书~!应该是没有吧?可是,为何却能因此教她在深夜时分突然清醒过来,就因为想起了这个在上辈子时她生命中的过客?

网~!这个教周又铃追求了十二年,铭记在生命中一辈子的男人,与她何干呢?

为什么,她竟会……这般地,在意?

“唉……”不由自主叹出一口气,屈起双腿,以双手环抱着。竟是再也等待不到睡意,只好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天空,没有半颗星星的寂夜,有一种空洞的失落感,悄悄在心口蔓延……

刘家位于山上的度假别墅,占据着好山好水好风景,别墅里的设施非常齐全,游泳池、网球场、高尔夫练习场、健身房什么的,应有尽有,难得的是地点够隐密,来这里度假,绝对可以获得完完全全的清静;不用担心会被不速之客打扰,这里是连狗仔队也渗透不了的地方,可以说方圆五公里内都是私人土地;四周全是密林,全部天生天长,没有任何破坏的大自然景致,只从山下开辟出一条小小的私人道路,设有电子感应门锁。从下头往上看去,绝对看不到这幢隐在密林间外表朴素、内里豪华的别墅。

刘家人偶尔会将这里当成招待所,用以招待最重要的商场贵客。而大多时候,则是自己家人使用来休假,招待一些好友之类的。

这是个抢手的地方,所以但凡刘家人想使用时,尤其是用以待客,必须在前一个月登记,以免撞在一起;大人有大人的交友圈,小孩有小孩的玩乐,不可能玩在一块,若是刚好都同时来度假,彼此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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