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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女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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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妮
声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

第一章

这世界有一种兴趣叫:收集。

有人喜欢收集邮票,有人偏好古玩、珍宝,甚至棒球卡、书签、芭比娃娃,连麦当劳哄小孩的小玩具都有人爱……而且人们尊称这些人为“收藏家”。

所以上官金迷就不懂了,为什么大家叫她:守财奴、拜金女郎、钱嫂、抢钱妖女?她该是最高档的“收藏家”才是,至少她本人是这样认为。唯一不同的是,她收藏的东西叫——钞票。

点收下这桩任务的前订四十万,手指抚着钞票那种触感……绝美!

人们用钱,却很少去欣赏钱,钞票的印制不论纸质、式样、水印,特别为盲胞所设计的突点……每一寸、每一分都是一种艺术。

啊!快感在体内流窜,她可以感觉到心脏的鼓动,全身的细胞都在为手上的钞票发出欢呼声。

“上官小姐……”前方,那位头顶秃了一半的胖律师看着她脸上突起的潮红,心底的饥渴愈加强烈。

“嗯?”娇憨的轻哼,金迷尚徜徉在钞票带来的绝佳快感里。发明塑料货币的人真该下地狱,减低了不少她数钱的乐趣;所以在“神风万能社”里,她坚持只收现金,什么信用卡、金卡……全是狗屁!

胖律师向金迷靠近一步。听说这女人很厉害,生肖属黑寡妇,吃人不吐骨头那一种;但现在她只是个娇媚诱人得教他流口水的女人。他真想碰碰那粉嫩水凝的俏脸,忍不住伸出手……金迷瞧见了胖律师的意图,她一动也不动,静待他的手伸近自己的脸庞,在差那么零点五公分的时候,她自动靠了过去,粉颊轻刷过那只油腻腻的猪蹄后,立刻离开,低头删改尾款的请款单。

“啊!”胖律师惊叫一声。“你干什么?为何在尾款上多加了一万?”

“谁让你摸我?”她眼皮子不撩一下。“记得任务完成后要立刻付现,听到没有?”他听到了,却更加气急败坏。“摸一下就要一万块,你镶黄金啊?”

整间会议室里只有他一个孤男、金迷一个寡女,胖律师便横起脸冲上前去,怎么也耍赖掉这一万块。

“不是黄金、是钻石!”她轻笑,一个闪身、踢腿,将他踹黏到墙壁上面壁思过。“威胁、恐吓、蓄意伤害他人身体、外加破坏公物,这个……”她二度修改请款单上的数字,想当然耳又加了不少。

“二十万——”好不容易把身子拔出墙壁的胖律师,瞪着请款单上的数字几乎晕厥。可是他还有勇气抗议吗?不敢了,被她踹中的腰杆子还痛彻心肺呢!

“太少吗?那么……”她拾起笔,靠近他,一脸的不怀好意。

“够多了。”胖律师着慌地往后退,没胆动手,只好耍耍嘴皮子地恐吓道:“上官小姐,这趟任务非比寻常,你最好别搞砸了,否则……”“万能社有过失败的纪录吗?”她瞪眼,气势凌厉。“你回去把钱准备好,等着我去拿吧,哼!”

金迷走出会议室。她实在无法理解有钱人的想法,怕自己死后子孙会争财产、搞垮半生基业,特地请个人扮成他假死,以观察子孙的反应?真是够变态了!

回到房间里,坐在化妆台前,架上是一长排照片,有关一个老人,前后、左右、远近等等各种姿势的照片。金迷今天的任务就是扮成这老人,到他家去死一趟。

来委托的人是老人的专属律师,听说这主意也是他出的;一只胆孝好色、又愚蠢的大胖猪,老人居然会信任他,由得他乱搞飞机,想来也是老糊涂一个。

金迷嗤笑,不过她只要有钱赚,基本上对于委托人的智商,她是没啥兴趣的。

要扮一具尸体并不难,但一具老朽的尸体,工程就浩大了,老人蜡黄的肤色要染,还有皮肤上的皱折和老人班都要仔细绘制上去。

老人的头发是灰白参半的,喷色的时候要小心,那张有点衰弱,却不失霸道专制的脸孔则有赖精致的橡皮面具来诠释了。

从上午十时到下午四时,历经六个钟头,终于大功告成。

望着化妆镜里鬼斧神工的变身技巧,金迷笑得是得意畅然。

“上官金迷,你果然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大天才。”当然她也绝不吝于夸赞自己。摸着前订、想若尾款,她的心情HIGH到最高点,不遇是扮具尸体就有数十万的进帐,呵!好舒爽。

叮铃、叮铃……某种类似银币碰撞的清脆声音在小房间里响起,是金迷特制的闹钟在通知她出任务的时问到了。

轻咳两声,她闭上眼给自己催眠三分钟。“我是个行将就木的七旬老人。”

时间到,再睁眼,镜里出现一张衰弱、老朽的面孔。除非是神仙下凡,一般凡人绝认不出她的化妆,上官金迷拥有百分之百的自信。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金迷一向相信这句话,尤其又正亲身经历着,想铁齿都不行了。

开车从基地下出来,行到半路,车子抛锚。她同大多数女性同胞一样,很会开车,至于修车……别傻了!

招了辆出租车,又被堵在忠孝东路口。唉,没办法,人家在示威游行嘛!他们比较大,她只得下车步行。幸好雇主家就在两条街后,走个十分钟也就到了。

可是十分钟也是会发生很多事情的,此如眼前正朝她走过来的爱心募款人员。

怎么办呢?

看着男人背后整排的女童军,长长的一列把整条巷子都给站满了。她如果没捐钱就硬闯过去,不晓得会不会被撕成碎片?

可是“钱”耶!她可爱的小宝贝们,就这样白白遣送出门……不!怎么可以?

她舍不得。

回头看看刚走过的地方……算了,绕点路走吧!虽然得多花半个小时,但只要保得住她可爱的小宝贝们,一切都值得。准备,向后转,跑蔼—“小姐!”男人在她背后喊了声。金迷手煞、脚煞、全身都踩了煞车——他叫她什么?小姐!在她花了六个小时变妆后的现在,他叫她小姐……不对!他一定不是在叫她,一定是她听错了。金迷当下迈开步伐继续跑,可是——“小姐。”他捉住了她的手。

见鬼了,她的耳朵没并没痛,真的听见他喊她“小姐”?!天啊,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完美无瑕的化妆街头一次被识破了!

“小姐,你误会了。”瞧她一脸的惊骇,男人以为她吓坏了,慌忙解释。“我不是坏人,敝姓金,金少炜,我是A基金会的义工;我追你绝无恶意,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们正在为独居老人募款。相信你在新闻媒体上也看到了,很多独居老人乏人照料,生活相当凄苦,尤其现在冬天又快到了,日子更是难过。我们希望可以启发社会‘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精神,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这些独居老人建一所完善的疗养院,让他们能够安然地颐养天年。小姐,请你帮助我们。”

金迷死死地瞪着他。这个男人是同业派来搅局的吗?不像,瞧他一张“一元槌槌”的蠢脸,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模样,说好听点儿是憨厚,其实根本是呆滞,怎么可能看得出她堪称绝技的变妆?

“你叫我什么?”

“咦?”金少炜抓抓头,这女孩当真被他吓坏了吗?他是知道这年头XX之狼盛行,治安坏到妇女同胞们个个杯弓蛇影的,真可怜!靶〗悖惚鹋拢艺娴牟皇腔等耍矣谢鸹岬囊骞ぶぜ梢灾っ鳎肽阆嘈盼摇!彼缸判厣系拿疲肿煲恍Γ刮氯岬嘏呐乃耐贰?

绝望好象一片乌云霎时笼罩她全身,她一向最自傲的化妆术真的被识破了!

看见金迷好象还很害怕、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少炜的头上浮起一圈黄澄澄的光圈,怜惜地用力抱了抱她的肩。

“别怕!这世上不全是坏人,还是有很多好人的,你应该相信‘人性本善’这句话,只要我们有信心,世界终究会是一片祥和、光明的。”这人是牧师吗?金迷翻翻白眼,使劲推开他。“用这招吃女孩子豆腐,很别出心裁嘛!”

“咦?”少炜送出两道迷茫眼神。“小姐,你好了吗?”她恢复神采的样子真是耀眼动人。

这家伙到底有没有用心听人说话?金迷再丢过去两颗白果子。“我告诉你,这……”“小姐,你要过马路是不是?”他有满腔满腹的善心正等着倾倒给她。“我送你过去吧!前面正在游行,又是丢石头、又是扔鸡蛋的,你这样走过去很危险。来,我带你走小巷避开游行队伍。”无视于她的挣扎,他径自拉着她拐进小路里。

“喂,你——”金迷都还来不及说完,一个尖锐的女声插了进来。

“金大哥,你要去哪里?”一名手里捧着同式募款箱的女孩跑了过来。

“小琼,我送这位小姐过马路,你们继续在这里避一下,等游行队伍通过后再出去。”少炜交代了声,使领着金迷继续往前走。

“明明是位老先生,金大哥怎么说是小姐?”许琼茹满怀着不解。不过她这位金大哥真是个大好人,温文儒雅、善良慈悲,待谁都客客气气的,又乐心助人,是这世上绝无仅有的善心人士了,她衷心地仰慕他。

“喂!”金迷用力甩开他的牵持,这男人霸道的关怀令她腹里的胃酸直冒泡泡。“我问你,你为什么叫我小姐?”

少炜盯着金迷的双眸。他可迷糊了,明摆着一个漂亮的大女孩,不叫小姐,奇*书*电&子^书难道叫欧巴桑?

“因为你是小姐啊!”

“你那只眼看我像小姐?”她停住脚步,双手插腰。

“小心!”少炜忽然又将她拉进怀里。金迷前一秒站立处,如今多了一摊蛋渍;标准的台湾游行文化——扔鸡蛋。

“好险。”她轻咋舌,拍着胸脯。若让那颗鸡蛋在她头上开花,这费了几个小时喷染出来的灰发可有得整理了。

少炜急拉着她通过马路后,才关心问道:“小姐,你没事吧?”

都来到雇主家后门了,他还叫她小姐?!金迷心底的火苗儿不期然被点燃。

“我警告你,不准再叫我‘小姐’!”他想砸了她这趟任务吗?该死!可恶、王八蛋、臭鸡蛋……少炜天生对怒火的接收度少了半根筋,见她生气盎然、不似有所损伤的样子,他一脸温和的微笑未曾减少分毫。

“我知道了,不能称呼你‘小姐’,那么叫你‘妹妹’吧;我想你应该比我年轻才对。妹妹,这是我们基金会的简介,你现在如果不方便捐款也没关系,这份资料请你带回家看,当你有空的时候,不妨到老人院走走,我们的人生会因为帮助更多的人而丰富。”

这家伙摆明了在污辱她,在她扮成一名七旬老翁的时候,他居然叫她妹妹!

“你到底想怎么样?”

“咦?”他不会生气,但不代表他看不懂别人的拒绝之意,尤其她双眼都冒出火花了。“对不起,妹妹,我打扰到你了吗?”

“你一直都在打扰我。”她冰冷、凶狠地瞪他。

“真是抱歉,也许我是过头了,只是我们这个社会确实需要更多人的帮助,冒犯小姐……”见到她的白眼,他急忙改口。“妹妹,这份资料还是请你带回去看吧!不管你是出钱出力,我们都由衷感激你。”

金迷已经无力与他生气了,这家伙若不是天才,一眼看穿她的弱点;就是白痴,听不懂别人的拒绝。

但不论如何,总之他赢了,为了尽快打发他走,好执行任务去,她破天荒、打出生以来第一次捐了钱。

“喏!”她好心疼、好心疼地抽出了一千块,塞进他怀里的募款箱里。“我捐钱了,拜托你、求求你,赶快离开,别再缠着我,也别再出现在我面前。”

少炜向来就不是个多疑猜忌的男子,他热情善良,笃信人性光明,因此对于她的不耐烦,只当是一般女性习惯性地厌恶搭讪,一点也不放在心里,依然笑开了一脸灿烂。

“谢谢你,妹妹,我再说完一句话,马上就走。待会儿你回程时,也要避开忠孝东路,我听说这场游行要持续到晚上八点,刚刚听广播,镇暴警察已经出动了,你小心,千万别搅进去,很危险的。”

“谢谢!”这时候还要对拐走她可爱小宝贝们的男人微笑,真是难为她僵硬的面皮了。

“不客气。”少炜朝她挥挥手。四周虽依然充斥着一片紊乱,但他身上却有股温馨、祥和的气氛,不停、不停往外发散着,涤净周围每一颗纷扰的心。

不知不觉中金迷也消了火气,无力地长叹一声。“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但他却看穿了她的变妆,心底有种莫名的感觉,羞恼、着慌、空虚……说不上来,总之,她的视线离不开他离去的背影。

少炜突然又回过头来,温暖的微笑挂在脸上,金迷一拍额头,忍不住无奈地喟笑。真是被他打败了!怎么有这么爱笑的男人?

风江也很温柔,但他的笑是斯文、隔着一些距离的,不像他,好似随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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