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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修真者-第2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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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显得有些惊讶,没想到古玄喝酒这么快。要知道,在沙漠中,粮食和水都是相当珍贵的,能将二者揉在一起,酿制出酒,更是难以想象。因此,就算那些有地位的人,喝酒的时候无比浅尝慢饮,一副享受的样子,从未见过古玄这么豪爽的。

不过,各人有各人的爱好,小二也管不着对方怎么“享受”,只道:“客官,三两金子。”

五两金子?古玄不由怀自己的耳朵。就这样的一壶烂酒,也要五两金子?不过,周边的酒客都没有什么反应,显然不认为它很高价,而是这壶酒的价格就是这么多。

古玄拿出五两黄金,递给小二,然后大踏步走了出去。他要去探查一下,这里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聚集。

而且,刚才那些食客白皙如粉,不像在沙漠中求生的样子。实在难以想象,不在沙漠求生,难道是来享受的不成?

村落建在这里很正常,因为此地是一个小绿洲,村里村外的景色完全不一样。如果一开始就传送到村子里,古玄绝对想象不到,外面是黄沙一片。

很快,古玄就找到了原因。

原来,有人发现,这块沙漠中富含黄金。这些人都是翻山越岭,从横断山脉南方过来的淘金者。

至于横断山脉,就是古玄从高空中,看到了那条山脉,它横跨整个陆地,将这块大陆一分为二。而且,这个星球也只有这一块陆地。

如果运气好,甚至能在沙子中找到一大块金子。只可惜,这样的运气不是每个人都有。大多数情况,淘金者一天只能从沙粒中掏出十几粒金沙,不过数钱至一两金子而已。

至于这个小村落,是淘金者多了之后,一个大家族建立起来的。而在酒馆中喝酒的佩刀者,则是这个村落的管理人员。

来这里淘金的,很多都是大家族派来的。当然,更多的则是自发前来的贫苦人们。

本来,来往南北大陆最快的方法,是乘坐巨型船,来往两地。

只可惜,这些大船造价昂贵,不是普通人能够拥有的。而且这颗行星的大海非常危险,风暴很多,还时常听到有巨兽出没。加之海盗猖獗,需要大量的护行人员,代价非常昂贵。因此对贫民来说,还不如直接横跨横断山脉来得方便。

由于沙漠中食物稀少、水源宝贵,因此大家基本上都是自己谋生,不会外出买吃的。至于酒,更是远涉重洋,从大陆另一头泊运过来,价钱这么贵,也是理所当然。

要知道,从南大陆来到此处,要翻越一坐大山,越过一千里的广袤平原和数百里的沙漠,其中的危险可想而知。

因此,来到沙漠淘金,绝对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只要稍微能活得下去的,就不会选择这条路。

不过,如果有幸能够回去,绝对是赚翻了。搞得好,只要一两次,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当然,幸运的人只是很少数的,大部分人都会死在路上。

巴老汉是受命运之神眷顾的人,他来往沙漠和自己的家乡,已经两次了。而近日,他将再次揣着二十斤的金砖,第三次走回家乡。

乘船?没有十斤黄金,连船舷都别想摸。

而且,天知道这些家族会不会起歹心,在半途中杀人夺金?因此,自愿前来淘金的,都宁愿自己走回去。

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通常,这些人也会联合起来,组成一支小队伍,共同回去。

这支队伍中的人员,大多非常相熟,才不至于快要到目的地时,发生谋害同伴的事件。

巴老汉站在一个草棚前,在他身后,站着两个年轻人。

巴老汉其实只有四十岁,在地球上,这样年纪的人,通常已经有所成就,开始享受美满的生活。只不过,巴老汉皮肤粗糙,看起来如同七老八十一般。微微弯曲的脊梁,显示着他背负的生活重担。

而那两位年轻人,一位有二十二岁,是巴老汉收养的孤儿,看起来憨憨的,与巴老汉性格相似。另一位更年轻些,刚满二十的样子,是他邻居家的孩子,由于家庭困窘,便跟着巴老汉过来淘金。

很幸运,他们俩都活着。

因为只要成功的从家乡到达沙漠,就会有着丰富的求生经验,再回去的时候,就容易多了。

古玄的打算,就是跟着这三人,走到大陆的另一端。

第370章 黑衣

玄之所以要跟着巴老汉离开,当然不是为了好玩,而一下凡人的生活。

通常在处境越艰难的时候,人的力量就会变得很大,求生的欲望也会越强。那时,人会超越极限,打破生死桎梏,演绎一场惊心动魄的求生故事。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之间的感情,将会向两个极端发展。其一是脆弱,为了自己不择手段,甚至落井下石。另外一个,便是紧密,为了求同伴,不惜牺牲自己。

修真者力量强悍,有飞天遁地的神通,当然不会遇到这样的险境。要想领悟它,提升人的境界,就要置身其中,好好的感悟一番,这也是修真者喜欢去人类社会历练的缘故。

当然,在历练的过程中,他们会尽量少的使用神通,尽量不暴露自己身为修真者的事实。而且,他们也尽量不去干预凡人世界。

巴老汉只有三个人,力量还很薄弱,因此他们想再招两个志同道合的人,穿越横断山脉。

在极限的环境中,人数太多、太少都不好。太多容易出事,而且不容易调节矛盾。太少力量不足,遇到困境难以解决。因此,四、五个人是最佳的队伍组合。

巴老汉的义子名叫巴义,他邻居的孩子名叫巴实。

两人都躲在阴荫处,喊道:“组队回乡!组队回乡!还差两人。”

古玄走了过去,躬身行礼道:“我愿与三位组成一队。”

巴老汉打量了古玄一眼。问道:“公子佩剑。想来有武艺在身。可以再等数月。搭乘大船回乡。何必冒险?”

古玄苦笑道:“我本想来此淘金。没想到淘金并不容易。劳顿数月还不够船钱。只得冒险回去。再说。乘大船就不一定安全。”

古玄所说地不安全。当然另有所指。巴老汉是明白地。

“好吧。小老儿姓巴。公子唤我巴老汉就是。”巴老汉道。“这位是我义子巴义。这位是巴实。是邻居地遗子。”

“在下古玄。”古玄向两人点头道。

巴义看起来老老实实地。拘谨地向古玄回礼。但巴实却一双小眼溜溜地望着古玄。似乎在看他地金子放在哪里。

巴老汉抬头望了一眼太阳,说道:“我们等了三天,看来不会有人再来了。”

“大伯,那就我们四人回去么?”巴实问道。

“四人足够了。”巴老汉道,“多一个人、少一个人无妨的。公子,我不知道你武艺如何,但这一路上,你最好还是能听我的,否则会遇到危险。”

古玄道:“当然,在下听说巴老来回穿梭横断山脉五次,经验丰富,这才打算跟随。”

巴老汉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笑道:“这没什么,只是运气好罢了。现在已是下午,最好准备一下,今天晚上就要出发。”

在沙漠中行走,最好要避开正午的太阳和冰冷的黑夜,因为这两个时间段非常危险。

沙漠干热无比,在正午行走,会流更多地汗,很容易中暑而不自知。强烈的阳光,还能使人的眼睛疼痛,不能视物。

晚上虽然凉爽,甚至寒冷,但毒蛇、蝎子之类的毒物都会在这时出来活动,让人防不胜防。

古玄虽然疑惑,为什么巴老汉要在夜晚离开,但还是没有发问。“或许,他是艺高胆大吧。”他心中想道。

古玄没有什么要收拾地,只做了一个简易的水囊,背在背上。

沙漠中非常静谧,在这里呆久了,搞不好会得抑郁症,也不知道这些淘金者这些年是怎么熬过来地。

古玄无处可去,便静坐在巴老汉的茅草屋中。后者提了一些烤肉、并拿出一碗清水,给古玄享用。

清水甘冽,喝起来很可口。不过烤肉就没那么美味了,肉质很老,不知道是什么肉。

巴老汉叹了一口气,说道:“在沙漠中,有一口吃的就不错了。平时我们外出淘金,逮着什么吃什么,蛇、蝎子、甲虫,什么都吃过。不吃,只有死路一条。”

在说话的同时,巴老汉经常往外面看,似乎在等什么人。

村落位处一片绿洲范围内,地下水源源不断,因此这些并不缺水。

这样的绿洲,在沙漠中非常难得,但并不少见。

就算那些大家族的人,也不敢将这些水据为己有,毕竟自发前来地淘金者,比大家族组织的人要多得多。

也有人联合起来,一人放牧,其他人去淘金。这样一来,收获反而多得多。

巴老汉三人也是如此,平时巴实在附近找吃地,巴老汉和巴义则一早外出淘金,晚上才回来。

三人已经呆在沙漠中快一年了,收获不错,每人能得二十斤黄金!这个数字,远远高于其他淘金者。

从另一个方面也能看出,这片沙漠中含金量之丰富。

当然,比佛祖星当然是远远不如了。

巴老汉已经将剩下的食物卖出,只留了可供

天食用地肉食。因为没有很好的防腐措施,这些肉不了太长地时间。

而且负重太多,也会影响行进的速度。

巴老汉给了古玄大约十斤熏肉,让他自己背上。食物和水每人都会分担一些,这样就算丢失了某一个人,也不至于让所有人受渴挨饿。

就在二人闲聊之际,突然,一阵“沙沙”的声响传来。

古玄神识一探,发现一个身穿黑衣的女子,飞速的往这里掠过。看她的速度和脚下的痕迹,很显然学过一些轻功,只是功力还比较弱。

在飞奔的同时,一滴滴殷红地鲜血滴落在黄沙上,发出“嘀嘀”地声响。

这个女子向巴老汉的房屋飞奔,目的非常明确。

古玄在想:“难道这女子与巴老汉认识?”

黑衣女子已经相当接近茅草屋了,巴老汉虽然没学过武功,但听力却非常厉害,这时也听到声响,忙提了一根长棍,出去查探。

“咦?”巴老汉发出一丝问,随即将棍子放下。两个年轻人各提了武器前来,他们的反应稍弱,听到巴老汉发出声响后,这才赶了出来。

巴老汉等三人都没有说话,显然果真与黑衣女子相熟。

黑衣女子将衣袖撕开,露出了一条约二十厘米的伤口,还在往外冒血。不过,伤口不算深,并没有大碍。

巴老汉见女子无恙,连忙拖了一把大扫帚出去,将血迹和足印掩盖。一刻钟后,他才急速的跑了回来。

黑衣女子腰间挂着一柄短剑,看她这副打扮,似乎刚刚当了一回刺客。

“得手了?”巴老汉沉声问道。

“嗯。”黑衣女子点头应是。

“我们得连夜离开!”巴老汉连道,“小义,去赶骆驼,小实,将东西收拾一番。”巴义二话不说,按巴老汉的吩咐,前去牵骆驼。而巴实则嘀嘀咕咕,显然对这个女子没有好感。

古玄见他们急冲冲的样子,并没有开口相问。

黑衣女子见到古玄,非常惊讶,想巴老汉问道:“这位是?”她的声音非常轻柔,让人不由自主的忽略她身上地夜行衣和短剑,以为是一位身穿罗衫的千金。

古玄不等巴老汉解释,立即说道:“在下古玄,与巴老一同回去。我有灵药,能让你的伤口立即愈合。”言罢,古玄拿出一小团粘糊糊的黑色物质,递给女子。

黑衣女子丝毫不疑,立即涂在伤口上,只感到一股凉意,伤口果然愈合了!

“谢谢。”黑衣女子道。

这边伤口刚处理好,巴义便赶了两只骆驼前来,骆驼身上背了几十斤干肉和水囊。巴实则背着大包袱,将火石、刀斧包住。

至于他们地金子,都随身装着,不会离身的。毕竟,他们冒着生命危险过来,就是为了这些金子,一定要放在贴身处才安心。

“走吧,在路上再说。”巴老汉道。言罢,一行五人、两匹骆驼连夜向东走去。

这个方向,并不能抵达草原。古玄猜想,巴老汉是想避开有可能存在地追杀者。

原来,这个黑衣女子名叫罗英,远赴重洋,就是为了杀人报仇。

豪门恩怨仿佛在人类世界中,从来就不会消失,罗英的家也是如此。

具体的东西,罗英和巴老汉都不愿意详谈,古玄也不便多问。

不过,罗英在把仇人都设计干掉后,只剩下一位,来到了这个蛮荒的沙漠,管理整个村落。

于是乎,她远赴重洋,乘坐大船来到这里,并意外的遇到了罗老汉。

说起来,他们也算认识,因为罗老汉在三十岁之前,是罗英家的佃户。因为罗家破败,他也跟着失业了,辗转数年,遇到了这股淘金热潮,便从事其中。

这一干就是十年。当然,十年中,罗老汉并不都是在沙漠中。每来一次,他都要在家乡休整很久。

在异域他乡能遇到熟人,当然是一件很开心地事情。之后,罗英便隐匿了起来,等待几乎刺杀。只待一得手,便立即远遁。

这也是巴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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