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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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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Puma是看我都不在家,知道我生病了喔,所以它才跟著生病。唉,你们不在家的时候,我都马跟它说话……」妈说,似乎有点堪慰Puma的心有灵犀。 
妈正在发烧与温烫中徘徊,左手注射抗霉菌的药,右手输著血浆。而长得很好玩的十二包血小板,刚刚才注射完毕。 
「一定是这样啊,所以妈,你把眼睛闭起来。」我说。 
妈听话,把眼睛闭起。 
「妈,你现在开始从彰基回家,然後去看一下Puma。」我说。 
妈点点头,半皱起眉头。 
我可以感觉到妈脑中的影像正如电影胶卷抽放著。 
「我现在走到彰基楼下了,我要骑脚踏车回去了喔。」妈说,眼睛依旧闭著。 
「好啊。」我欣然。 
「我看到Puma了,唉,我要跟它说什么?」妈睁开眼睛,问我。 
「就说Puma你赶快好起来啦,要努力吃东西。」我说。 
妈又闭上眼睛,嘴巴喃喃有词一番。 
「说完了,我要回彰基了。」妈说,像是松了一口气。 
「嗯,快回来。」我同意。 
「好累,骑这么久,好喘。」许久,妈又睁开眼睛。 
「嗯,Puma一定会好起来。」我点点头,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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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妈继续睡,我则一边抄写心经一边监视血浆的注射进度。 
好不容易血浆打完,妈醒了,烧也退了。 
护士注射的止咳的药水也生效,妈不再那么大力地咳嗽。 
妈坐起来,在床上写一些身体状况的记录。真容易就认真起来。 
我很困,精神非常涣散的我什么小说都没办法进行。我决定好好睡一个小时。 
铺好了床,设定好手机的闹铃,我为即将入睡休息感到很雀跃。 
「妈,我回去找Puma一下。」我说,翻过身子,抱著棉被。 
「好啊,你可以骑我放在彰基楼下的脚踏车。」妈说,推推眼镜。 
我心头一震。 
妈啊,你简直是小说对白之神啊。如果大家都可以好起来,该有多好…… 
《二哥哥很想你 51 只要还记得这一点就够了》
毛跟我之间,始终处於分分合合的状态。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晓得毛到底还爱不爱我。 
照顾妈妈是最重要的事,毛跟我已变成两个礼拜见一次面的可怜情侣。 
但某天晚上轮到大哥或三三照顾妈,我冲去台北见毛。 
我们约在台北车站前新光三越底下见面,只是那晚,从我看见毛毛狗第一眼开始,我就感觉到两人之间有道不好亲近的墙。 
那隔阂毛也感受到了,但两人就是无法将它打破,只好持续令人窒息的气氛。 
草草吃了顿糟糕透顶的晚餐后,毛看起来还是不快乐,我也很闷。 
两人坐在百货公司裡的楼梯转角,长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讨论妈的病情,以及我们为什麼都变得不快乐。 
「公,闭上眼睛。」毛说,有个礼物要送我。 
我依言,然后张开。 
在掌心上的,是个李小龙橡皮钥匙圈。 
突然难以自己,我哭了。 
眼泪从那时候开始的二十几个小时,便一直无法收止。 
很高兴,毛到了这个时候,都还记得我喜欢的东西。 
「毛,可以了。」我止住哭泣,凝视毛的脸。 
是的,可以了。 
我们之间的爱,已经可以了。 
「为什麼会变成这个样子?」毛哭了,却也没有反对。 
在没有说明白前,我们之间已有了悲伤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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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没看见吗?我们之间的红线断了。」 
我流泪,开始说著,我们已经不能在一起的、很现实的理由。 
毛很爱我,非常非常爱我。但是毛很自私。 
我很爱毛,非常非常爱毛。但是我很自私。 
毛该是,轻轻鬆鬆谈一场近距离恋爱的时候了。七年来,我们不断奔波往返的日子就要结束。毛在期间的辛苦远大於我,这些日子毛都以不可思议的行动力在实践她恋爱的理念。而我,竟还没当兵,爱的时空距离始终无法缩短。 
我该是专心照顾妈的时候了。 
在更远的未来,我跟这个家的距离还得更加靠近。这个距离很自私,很撕扯。就在我最爱毛的时候,出现两人「爱」的转化问题。没有谁对谁错。 
「我们结的是善缘,谁也不欠谁,下辈子,就让我们彼此报恩吧。」我闭上眼。 
握拳,轻放在心口。 
然后挪放在毛的心口。 
「下辈子,换你很努力跟我在一起了。」毛哭。 
毛一直希望我送一隻大熊给她抱。 
现在我终於送了,她选的另一个他。够大隻了。 
我们约定以后还是要当好朋友,要一起看电影,因为这是难得的共同兴趣;要一起讨论我的新故事,免得毛变笨;如果毛跟他生出来的小孩头髮有一撮黄毛,|乳名还是得叫「Puma」。 
百货公司底下,我们再无法压抑,紧紧相拥在一起。 
附近的卖车活动,大声放著〈Let it be〉的英文老歌。很贴切的背景音乐,如同每部爱情电影最后一个,最浪漫、最催泪的画面。 
「我真的很爱妳,真的很爱妳…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就是妳跟我妈妈…」我泣不成声。 
「公,如果你妈好起来了,一定要试著努力把我追回去。」毛大哭,全身剧颤。这是我今晚听到最不中听的话,但我又能怎样? 
毛接受了我最后的祝福。在〈yesterday〉的音乐下,我们牵手离去。 
中间的那道墙消失了。 
「没有比这样,更幸福的分手了。」 
我说,毛同意。 
我们一起回到板桥的租屋,收拾东西,检视过去的回忆。 
即使分手幸福,但两个人都好伤心,哭到眼睛都肿了起来,直到深夜两点,我在床上帮毛挖最后一次耳朵,毛才哭累睡著。 
六年又十个月的爱与眷恋,都对彼此意义重大,陪伴对方在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成长,共同构画「在一起」这三个字包藏的,人生地图。 
在一起。 
但不能再在一起了。 
好饱满的爱情。与此生永远相繫的亲情。 
对於曾经重要的事物,我深恐忘记。许多朋友都误认我记忆力非凡,对诸多小时候发生的事情如数家珍,甚至能背出当时的对话与情境。 
但错了,错得离谱。 

()
我不是记忆力好,而是我经常回忆,经常在脑子裡再三播放那些我割捨不下的画面。所以要忘记,真的很难。 
但毛很天真烂漫,记忆力并不好。以前如果聊起曾发生的趣事,常常要我在旁补充情境,毛才会一脸恍然大悟。 
「记忆我们之间点点滴滴这件事,就交给我了。我会保存得很好。」我说,没别的办法了。 
一大早,毛搭公车去学校教课,我独自在床上回想妈生病后、围绕在我身边诸事的峰迴路转,其中诸多巧合。 
从国中开始,脚踏车便常经过民生国小附近的咖啡店「醇情时刻」,那间店外表是白色的石砌,很漂亮,在晚上还可见到从玻璃透出的温暖黄光,想必气氛一定很浪漫。当时我许下心愿,一定要跟这辈子最喜欢的女孩子喝下午茶,但总是无法如愿,每个女孩都把我甩得一塌糊涂。好不容易遇见了毛,但毛几次到彰化玩,我竟都忘记这件事,直到毛前两週来彰化探望妈,我才猛然想起,骑车带毛到连我自己也没进去过的「醇情时刻」,圆梦。 
圆了梦,竟到了散场时分。 
想到这些,就很难再睡著。 
二○○四年,太多太多很糟糕跟很美好的事。 
收拾好最后一箱东西,我写了封信放在桌上,留下三样东西。 
毛皮: 
想留下这三样东西给妳,希望妳能偷偷藏起来。 
一直未能游完的泳票。 
不可以忘记是谁教妳换气,叫妳小海龟。 
一根耳杷,掏尽多少温柔陪伴,我会一直记得,妳喜欢挖上面。 
最后,是我在交大的学生证。 
那是好多时光的相互取暖,它买过几十张交大中正堂的电影票, 
进过图书馆与计中上千次,在竹北的电影院也买过好多学生票。 
那是妳我的共同地图,不是我一个人的世界。 
不是我一个人的世界,一直都不是我一个人的世界。 
曾经重要的东西,我一个也不会忘记, 
每当我抱住昨晚的枕头,闭上眼睛, 
妳的味道,妳的胖,妳的可爱欢笑, 
都会在我梦裡出现。 
我很爱妳。 
当妳开始淡忘我们之间的记忆,只要还记得这一点就够了。 
公公 
永远都在新竹客运后用力挥手的穷小子 
《二哥哥很想你 52 只能爱她一次》
日子一天天过,妈妈的病情时好时坏,一直高烧不退的妈妈最后被医院检查出罹患法定传染病肺结核,因此才会在化疗的过程中出现竭尽所能也无法解决的高烧问题。 
我们都震惊,完全说不出话来。 


医生说,杀死癌细胞的药剂得先停掉,暂时专注在与肺结核的作战上。 
在这麼亟需医院照顾的时候,我们即使很干,但还是无奈地将妈从医院最严密的地方,送进医院最危险的地方,与肺结核病人共住的隔离病房。 
当初癌症治疗时住的是正压房,气体只能从房间流出去、却不能从外界流入;现在肺结核住的是负压房,气体只能从外界进去、但不会从裡头流出来,好确实封印著院内传染的可能。 
陪在医院的我们,脸上所戴的口罩昇了一百个等级,从薄薄浅绿色的医护口罩,一跃成了自费的N95口罩,一个七十五块,两天需换一次。再者,还是一样用脚控制一道又一道厚重的玻璃门,但多了一道塑钢门,必须要转开喇叭锁,再配合另一手压转橘色的钮才能进房。 
那些日子的险恶处境,即使我再如何拒绝回忆,至今依旧歷歷在目。 
没有毛毛狗,我很寂寞。我远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麼豁达,却又不想庆幸妈妈的重病状态让我尽可能地去忽视我的爱情完全崩落的事实。实际上我根本就是活在双重毁灭的心情裡。 
寂寞是比伤心更难忍受的东西。 
伤心是爆发的、瞬间毁灭性的,寂寞则是长时间的灵魂消耗。 
当我握起手机,良久却不晓得要打给谁时,这种虚无的引擎空转感又会浮上心头,空转,空转,然后淤积沉淀的油渍堆满整个胸口。 
为了避免崩溃,我开始幻想在病房裡,还有一个叫「小球」的女孩陪著我。 
「所以,就是这麼一回事。」我说,看著坐在一旁的小球。 
「寂寞啊,要适可而止喔。」小球提醒。 
是啊,应该适可而止。 
小球是个绑著马尾的女生,脸上有点淡淡雀斑,鼻子小小的,眼睛细细的,穿著白上衣,深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小球笑起来,很像我準备开始喜欢的女孩…该有的样子。 
从现在开始,小球与我形影不离。 
「好不好?」我期待。 
「当然没有问题溜。」小球笑笑。 
如果她高兴,句子的结尾会有的可爱的溜字。 
小球几岁,我还没有决定,不过她很懂事地看著我帮妈按摩,跟我妈一起看韩剧《天国的阶梯》。所以大概是…十七岁? 
「你这种想法真是要不得溜。」小球忍住笑,摇摇头。 
我只好放弃。 
妈看著电视,我打开电脑、尝试写小说《猎命师传奇》,而小球原本专心在电视的俗烂剧情上,也忍不住关心我在做什麼。 
「我在写小说。」我比了个胜利手势,说起我的职业跟梦想。 
小球专心听著,即使她听过一百万遍,但还是装作很有兴趣的样子。 
好可爱啊,实在是。 
「别太累了,要记得起来走一走,免得屁股又痛了。」小球说,就这麼拉起我。 
我只好甜蜜又无奈地,象徵性走了几圈,毕竟病房很小很小。 
小球手掌小小的,手指细细的,跟我的手握起来,刚刚好嵌成最温暖的组合。 
看著小球,突然有点想哭。 
「别再想了,这次已经不可能了。」小球善解人意地安慰:「就跟她说的一样,你每次不快乐,就躲进小说裡。那你就躲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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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难过,再度打开电脑,试图让三百年前在日本京都裡跑来跑去的吸血鬼占据我脑袋裡所有的快取记忆体,以免又有多餘的系统资源开始想毛。 
妈一直咳嗽,盗汗,我只能无能为力地停止敲键盘,除了说几句打气的话,什麼忙也帮不上。 
好不容易,妈停止难受的咳嗽,用奇怪的姿势睡著。小球跟我总算鬆了口气。 
我想起了佳仪。 
关於佳仪的一切,可以写足一个既纯情又悲伤的青春故事,被我们一群人所共同拥有,饱满,又充满缺憾。 
我喜欢佳仪,从很青涩的国二开始,到还是有些青涩的大三,很努力喜欢佳仪八年。但换个喜欢的定义,到现在我还是非常喜欢佳仪,整整十五年,从来没有间断过;但喜欢的那个佳仪始终停留在以前的那个佳仪,无法转化成现在的时空。 
我明白,我是对自己的感情忠诚,而不是对「人」忠诚。 
「嗯,当喜欢的女孩变了,你其实无法将情感延续下去,但你却习惯将那份喜欢持续保留著,就像刻在坟上的墓誌铭。」小球说。 
「喜欢的感觉不会变,但喜欢的对象,就是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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