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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逐鹿记-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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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轻易违反规矩了,慢慢地,形成了习惯。

然而,到了邓有军中之后,就像又回到了长河营还没有成军之前,养成了良好习惯的狗子对此反到不习惯了,虽然自由了许多,但是,睡在臭气烘烘的军营中,狗子感觉到非常不舒服。

这些都算不了什么!真正让狗子觉得长河营好,自家的统领大人好的原因只有一点,那就是军中的伙食,两支军队相差得实在是太大了。

在邓有军中,一日两餐,基本上都是陈年的粟米饭加上发霉的菜帮子,这个粟米饭还不是实打实的,而是参了不少水进去,分量不足,只能勉强果腹,走起路来,肚子晃荡晃荡的,就像没有装满水的水壶。

在这样半饥半饱的情况下,军中的训练自然就是空话了,在邓有军中,真正能吃饱的只有他的嫡系部队,那一千人全是腰圆膀粗的精壮汉子,这次随邓有前往白水桥赴会的五百人就是他的亲信。

在长河营中,不仅能吃上不发霉的粟米饭,还能吃上胡饼,每五天全营将士还能喝到一次鲜浓的肉汤,据说,统领大人从北地的胡人那里买来了大批的牛羊,就是为了让大家吃上肉,最近,辎重营的弟兄在开始养猪了,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能让大家吃饱饭,吃好饭。

两相比较,跟随哪一位将军更有前途自然不言而喻。

狗子在邓有军中见到了一个同乡,那个同乡是和他一起被张金称的部队裹挟为盗的,张金称被杨义臣击败之后,那个同乡被俘虏了,摇身一变,变成了官兵,由于作战勇猛,当上了小队长,他当上官兵之后一直跟随着邓有,故而,身在邓有的嫡系部队里,狗子就是得到了他的关照,才得以进入这支随行队伍。

“妈的,天气真冷!”

一个士兵搂着长枪,佝偻着腰,一边吸着鼻涕,一边抱怨着老天爷,他的声音在漆黑的树林里显得格外响亮。

有几只宿鸟被他的声音惊醒,扑哧扑哧地扇动着翅膀从林子里飞起,吓了这支行进中的小队一跳。

这个巡逻小队的队长拿着火把走在最前面,他回头瞪了那个士兵一眼。

“妈的,声音小点!”

狗子走在队伍的最后头,如果,这时有亮光的话,人们会发现他的脸色非常难看,他紧握着腰刀的手心全是汗水,呼吸急促,神情紧张。

这是一个小树林,树木比较稀疏,灌木丛也不多,路并不难走,只是落叶比较多,脚走在上面发出的簌簌的声响传得非常远。

林子的某处传来了三声鸟鸣,那只鸟距离这一队士兵非常之近,叫声就在不远处的林子深处响起。

是时候了!

狗子深吸了一口气,他嘴里发出了一声唿哨,拿着火把的小队队长闻声回过头来,正要喝骂,这个时候,那个先前叫冷的士卒猛地挺直腰杆,他双手紧握长枪,摆出了一个标准的突刺动作,待那个队长回头之时,他挺枪刺了出去,整个人随着那把长枪向前直扑过去。

枪尖穿透了小队长的皮甲,深深地扎进了他的胸膛,然后,透背而出,由于用力过猛,持枪那人几乎扑到了被刺那人的身上,两人叠在一起,向前冲去,撞在了一株树上。

树木摇晃了几下,树叶簌簌落下。

那人喉咙发出咯咯的声响,手慢慢抬起来,想要抓住面前这个人,然而,手在半空中无力地垂了下来,脑袋往旁一歪,眼看不活了。

掉在地上的火把点燃了落叶,火苗子猛地窜了起来,狗子从后面冲了过去,拾起火把,扑灭了火堆,他对站立在一旁的另外那两个人低声骂道。

“小心点!想死吗?”

狗子这个小队,除了那个领头的人之外,都是一个山坳里的弟兄,狗子与他们朝夕相处,暗地里向他们吹嘘长河营的待遇,经过一番小心翼翼的试探后,他把他们都拉拢了过来,发展为自己人了。

邓有这次前往白水桥和宇文醒会面的消息,高畅很快就知道了,为此,他制定了一个计划,由于,狗子是为数不多陪同邓有去白水桥的无间之一,又身处在外围的巡逻队里,因此,高畅非常需要他的配合。

当那个持枪的同伴将小队长刺死之后,不!应该说,当那三声人为的鸟鸣响起之后,高畅的计划就算正式展开了。

“妈的,溅了老子一身的血!”

持枪那人用力拔出自己的长枪,嘴里小声地嘀咕着,被他刺死的那人的尸体顺着树干无声地滑下。

另外那两个人被狗子拉拢的时间稍微有些短,因此,根本不知道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瞧见这一幕后,彻底呆住了,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上下嘴皮开始打架了。

狗子没有理会他们,从他的嘴里也发出了三声鸟鸣,不远处,传来了西西索索的声音,那是有人在树丛中穿行。

“要想活下去的话,就闭嘴!”

狗子把火把举在自己面前,恶狠狠地对那两个士兵说道,火光中,他的脸看上去分外狰狞,那个动手杀人的士兵则拿着长枪冷冷地注视着另外两个人。

前方的树梢枝叶动了一动,一个人影幽灵一般出现在一株树下,距离狗子他们不过四五步,狗子瞧见这人,身形巨震。

他突然跪倒在地。

“小人恭迎统领大人!”

第一百零六章 获平原(四)

!”

前方黑暗处,突然传来了一声断喝。

“肉羹!”

狗子马上接上了口令,这个口令是巡逻小队出外巡逻时,由副将邓平口授下来的,没有这个口令,靠近村子之人杀无赦。

狗子知道,在那片黑暗之中,最起码有两把弩弓在对准自己这队人,他的手心又出汗了,或许是做贼心虚的缘故吧。

高畅默默地站在距离狗子五六步开外的地方,这样,狗子手中的火把就无法映照出他的面容,他身上穿着的是官兵的制式皮甲,在来此地的途中就已穿戴在身。

狗子所属的五人小队,离村,回村都是五个人,然而,人员悄无声息地发生了改变,除了狗子和狠心杀死小队长的那位以外,其余的三个已经换成了别的人。

高畅,高怀义和一个叫樊无病的好手乔装打扮混进了这个五人小队中。

前面的黑暗中,亮起了火光,一个声音随之响起。

“你们是哪一路兄弟?”

“丁字组第五小队,回来换防!”

狗子朗声答道,看见火光起来之后,他的心稳了下来,他之所以如此紧张,并不是担心自己的安全,只是害怕由于自己的错漏,让统领大人的生命遭受威胁。

“进来吧!”

狗子强作镇定,装出很疲倦的样子拖着步子向村内走去,高畅他们紧跟而入,这条通往村内的小路由一道简易的木棚栏隔断,如今,一个手拿火把的士兵站在打开的木棚栏旁,另一个士兵手持长枪站在一旁。

这两人是明哨,狗子瞧了四周的黑暗一眼,他知道,在黑暗中还埋伏着不少的暗哨,因为不放心宇文家的人,害怕有人来袭,这个村子的戒备非常森严。

五人从那两人身边鱼贯而入,高畅走在最后,他低着头不疾不徐地从那两人身边走过,神态自若,就像在沉思什么似的。

“等一等!”

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呼叫,狗子心一惊,手一抖,险些将手中的火把扔掉,另一只手条件反射地放在了刀柄上。

高畅很自然地转过了身,面朝那两位,在他脸上,一点也看不到慌乱的表情,他表现出适当的诧异,向那两人问道。

“什么事?”

他的语调是标准的平原腔,这五人小队里全都是平原人,临行前,他学了不少平原话,以他转生多次的经验,以他对语言的了解,短短的一段时间,他就将平原话说得字正腔圆,一听就知道是个地道的平原人,原以为派不上用场,只是以防万一,没有想到终于还是用上了。

这句话必须由他来说,因为他走在最后,走在最前面的狗子因为吃了一惊,没有来得及转过身来,再加上这种场合,由距离那两人最远的狗子来答话,无论如何都显得有些怪异,机警一点的人,第一时间就会察觉到不对。

听见高畅的声音,狗子也镇定了下来,外出的巡逻小队和在村内警备的士兵并不属于一个营,双方的人都不是很熟悉,因此,不容易露出破绽,他必须镇定下来,不能自己吓自己。

“你刚才说你们是丁字组的吧?”

那个手拿火把的士兵懒洋洋地问道,在他旁边,那个手持长枪的士兵正使劲把木棚栏合上。

“没错!”

高畅点了点头,要想装扮成某一类人,首先,你自己就要相信自己就是那一类人,对此,高畅深有体会,也的确是这样去做的,现在的他,和一个小卒子没有什么不同。

“是这样的,丁典校尉大人留了个口信,让我告诉你们,叫你们回来之后,不用先回宿营地,伙房弄了点肉羹犒劳弟兄们,你们先去伙房吃完了之后,再回去睡觉吧!”

同样的话说了许多遍后,不管是谁,难免都有点心烦,那个手拿火把的士兵脸上的表情明显很不耐烦。

“多谢这位兄弟了,我们知道了!”

高畅笑着向那个士兵拱手行了个礼,那人不耐烦地挥挥手,高畅转过身之后,笑容瞬间消失不见,他对狗子使了个眼色,狗子心领神会,带着他们朝伙房的方向走去。

“大人,现在怎么办?”

进入村子算是实现了第一步,但是要实现斩首行动,进入到邓有居住的地方去斩杀他,还有很多道关卡,一队外围的小兵要进到核心地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高畅原来的打算是混进来之后,自己带着高怀义和樊无病潜进去,他相信,以自己这些人的身手,一定能办到。不过,当听了守卫村落的士兵的话后,他有了别的想法。

关于邓有这

资料他一直在搜集,有关他的性格,爱好,习惯,资很烦杂,有的有用,有的没有用,不管有用没有用,他都没有放过,没有用的东西在某些时刻也是有用的,高畅明白这个道理。

邓有是一个非常贪吃的人,就算是在行军途中,只要有条件,他都要伙房弄点美食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别人都是一日两餐,他则是一日多餐,一般情况下,他是在子时一刻按时睡觉,在这之前,必定要吃点东西才能睡着。

按常理,这个情报是没有用的,然而,在这个时候就变得有用了!

现在是亥时三刻,邓有进食的时间快要到了,高畅之所以改变计划,就是突然想到了这一点。

“进去吗?”

“不!我们就在这里!”

一刻钟之后,他们五人来到了临时被当作伙房的一处宅院外,里面***辉煌,隐隐传来了欢笑之声,在高畅的命令下,他们隐藏在了伙房对面的一处破屋里,这屋子太破了,濒临倒塌,所以没有士兵留宿在此。

“邓有的夜宵一向都是由亲兵到伙房来拿,是吧?”

狗子想了想,这个事他无法确定,不过,还是有一些印象,似乎是如此,他迟疑了一下,答道。

“大人,我不能确定,只是有印象似乎是这样!”

同样作为统兵将领,高畅能够理解邓有,如果自己处在他那个位置上,也只会让亲兵来做这样的事情,从某种程度来说,这样做要安全许多。

“大人,我知道,邓有的夜宵都是由他的亲兵亲自到伙房来拿,很少有例外!”

狗子的同乡在旁边插嘴说道,他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做点什么,能够得到眼前这几位大人的赏识,眼见出现了机会,他当然要把握了。

“你认识邓有的亲兵吧?”

这个问题他能回答,他马上说道。

“认识一些,认不全,不过,邓有的亲兵的盔甲和我们这些士卒并不一样,很华丽,所以,很容易分辨出来。”

高畅点点头,然后对他说道。

“你仔细观察伙房门口,看有没有邓有的亲兵出现,如果,在他手里端着食具的话,马上告诉我!”

“是!”

那人激动地点点头,睁大眼睛,死死地盯着伙房门口,生怕眨眼之间,就错过了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

听到高畅的问话,那人并没有回头,依旧死死地盯着前方,他强忍着内心的激动,故作镇定地说道。

“我叫金球得!”

瞧见那个叫金球得的人没有因为自己的问话而回头,高畅暗暗点点头,这是一个能做大事情的人,他分得清事情的轻重,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受情绪的影响。

韩端嘴里念念有词地从伙房走出来,一手里端着食盒,一手拿着火把,他心情有些不舒服,因为伙房的原因,这份宵夜做得有些晚了,要是不能在指定的时间送到大帅那里,免不了要受一顿臭骂,他很想狠狠地骂那些伙房的家伙,不过,为了不耽搁时间,他还是忍下了。

他疾步向前走去,转入一条巷子,穿过巷子就是大帅的居所,不过,这条巷子很长,比较弯曲,地面也起伏不平,他低着头,仔细瞧着地面,担心踩在积雪之上被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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