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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狱法则-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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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大师,战士守护神的宠儿,十级以上的战士在掌握至少十种军用武器和两种以上的异种武器并能熟练使用后,便有资格向战士守护神祷求武器大师的力量,一旦成功转变为武器大师,则在接触到任意一种近战武器时掌握其技巧,甚至能将某些杂物当作武器使用。武器大师的真谛就是将武器变成身体的一部份,没有什么生物会不懂得如果使用自己的天生武器的。”兰德斯答道,“书上似乎是这么说的。”

“那么,身为我的弟子,还用得着担心什么呢?”

从这天起,兰德斯便在维加里的监督下,开始学习另一种武器。让维加里哭笑不得的是,兰德斯似乎对正常武器没有爱,所选的第二种武器,竟又是和狼牙棒一样少有人问津的类型。

三叉匕首,或者叫分水蛾眉刺,既可以像棱刺一样刺杀,也能以三叉形的形状卡死或是卸除对手的刀剑。想到这个少年的另一种武器,维加里便觉得好笑,这少年,难道偏好特别极端的武器吗?

从沉重到轻灵,似乎,他完全看不上中规中矩的长剑和大剑呢……

时间总在不经意间流过,当兰德斯再一次从训练中停下来时,他才发现,时间已然又过了三天。

三天,安静的三天。这些日子,拜索因和迷德洛两国的军队似乎是约好了一般,除了偶尔有双方的侦察兵游骑兵遭遇之外,就再没有一点战事了。

没有,连超过百人的小规模战斗都没有。

到了第四天,午后,迷德洛突然派出了一支由四百名近卫军轻骑兵组成的部队径直穿插向拜索因军营地的后方。紧接着,包括魔狼在内的数十支贵族私兵的步兵团开出营地,在平原上集结,列阵,作出一副大举进攻的态势。

“兰德斯,你居然不会骑马?”维加里驾着一匹神骏的黑马,笑谑的看着身后狼狈的兰德斯,大笑道。

“能骑上去就是我的极限了,想让它听话……”兰德斯挠挠头,他身下的战马虽然高大,但其实年岁还小,这匹骄傲的小公马根本就不听话,跑得慢吞吞的还时不时的颠簸几下。

见骑兵们越跑越远,兰德斯终于发火了。

3ACT3 疾风凶杀…1

3ACT3 疾风凶杀

“是你逼我的,小混蛋……”兰德斯俯下身,凑在战马 耳边缓缓说道。他伸出左手,凝望着手背上的符号。

暴虐的恶魔气息从兰德斯左手手背上疯狂涌出,罩着年轻的战马,那些战死者的灵魂尖利的呼啸声就在战马的耳边环绕着。它何曾见过这种状况,出于生物本能,战马长嘶着人立而起,惊惶的向前猛的一蹿。

战马开始奔跑,兰德斯便停止了惊吓,一旦小马慢下来,兰德斯便故伎重施。这种小把戏,对于拥有八阶恶魔使魔和长期使用造魔的法则的某人来说,其实就像抛弄硬币一般简单。

说穿了,兰德斯只是重复着唤醒造魔法则,造魔开始前又取消,如此,那些纹身中储存的亡魂便像马戏团里的狗一般团团乱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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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兰德斯追上,维加里笑道:“唔,这么快就调教好了?”

“我想我找到了简单一点的窍门。”兰德斯答道,他一磕小马的腹部,受惊的小马便立刻听话的加快了速度。

“我早说过,乖乖的,会轻松一点的哦……”恶魔不管马驹听不听得懂,便自小声在它耳边说道。战马没来由的打了个寒战,不自觉的向前蹿了出去。

兰德斯打马在前领路,他时不时的停下来,站在马背上眺望四方,不时的修正路线,不多时,这支百人的轻骑小队便已然绕过拜索因的营地,远远的绕到对方的后方。

一支百人的轻骑兵队,拜索因人当然不会视而不见,只是,当他们的骆驼骑兵准备出发时,那一支小部队已然逃远了。

正当拜索因人考虑要派出多少部队去吃掉那一百个轻骑兵时,要塞的正面,步兵们已然开始前进。

迷德洛帝国的兵种情况要比拜索因复杂得多,重步兵方阵是迷德洛军进攻最重要的基地,几乎所有战术,都是以重步兵为中心发起的。这些手持大盾,身披铠甲的战士不仅要起到顶住对方进攻的作用,同时也要掩护自己身后的队友,为他们开辟一条进攻的通路。

轻步兵是战场的主力,他们虽然没有厚重的盔甲,飞驰的战马,但却是数量最多的部队。如何在重步兵的掩护下让轻步兵成功的包围,分割,冲散对手,便是一个指挥官最需要花脑子考虑的问题。

而队伍最后,是迷德洛的骄傲,重骑兵。

重骑兵的数量很少,但一旦重骑兵开始冲刺,这场战事便到了一决胜负的时刻。要么,是重骑兵冲破敌阵,直击对方首脑,打通胜利之路,要么,就是重骑兵们的爆发力耗尽,被敌方优势兵力包围。

失去冲击力的重骑兵就是一块石头,随便对方怎么砸都可以。

冲刺中的重骑兵就是神……这句话,和念完咒的法师就是神一样,是士兵们牢记的一句话。

拜索因军队也开出了营地,在平原上集结。相比之下,拜索因人的阵形很是简单,大量的骆驼骑兵松松散散的布在左右,中间是更加松散的大旗镰刀手和顶在最前方的三叉戟奴隶兵。见迷德洛军团向前推进,那一边的奴隶兵便也开始行进。

在远处,兰德斯一行人并没有时间关心这场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战事,他们遇到了自己的麻烦。

全队散落在几个丘陵的遮掩下,围成一团等待着机会。

“报告,敌后勤队骆驼一百四十匹,大车七十辆,护卫骑兵五十,随车的奴隶兵七十名,镰刀手一百四十人。”兰德斯从丘陵顶上冲下,跳下马背报告道。

“数量比我们想像的要多,恐怕无法在敌方援军赶到前吃掉……”维加里皱眉道。

“但货物却是攻城器械。”兰德斯答道,“虽然不清楚那是什么攻城器,但一定是可以组装起来的大家伙,我看到足足两马车的铆钉。”

“你的眼力真是令人羡慕呢……”维加里笑了笑,他皱着眉,一手轻轻抠着下巴上油光水滑的胡须,沉吟着。

“风险很大,但可以令我们提早结束整个战役。”维加里道。

“那么……”兰德斯微微扬起嘴角,“也许我们用得着这个?”

见兰德斯从口袋中取出数张卷轴,骑士们都不由得张大了嘴。

“我不会用这种东西。”维加里道,“还是你拿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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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魔法装置,包括卷轴,虽然不需要很强的精神力,但却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用得起来的。像索兰热和黑狼这样的五级战士能使用的卷轴,却无法被维加里这样的高手使用,或许世界真是公平的……当然兰德斯并不在这个范围内。

“我们的目标是车辆,我建议全队以五骑为一组,散开扰乱对方的视线,我和维加里老师找机会冲入车队,用卷轴点燃大车和骆驼,趁乱撤退。那么接下来,只要活着回到要塞,我们就可以安心的回帝都等待授勋了。”兰德斯建议道。

“听起来不错。”维加里答道。

三张火球术卷轴,一张加速术卷轴,这是兰德斯为了预想中的袭扰而特意向随军的法师要求的。有提索兰和维加里的推荐信,那几个魔法师倒是没有为难兰德斯,他们还额外给了兰德斯一些魔法研究中的副产品。

现在,正是兰德斯展现魔法威力的时候。

显然对手并不会全无提防,拜索因和迷德洛并不是第一次交锋,虽然护送车队并不是精锐部队,然而他们当中肯定有一两个麻烦的对手,而且,拜索因人并不是对魔法一无所知,他们一定也有想过如何应付魔法的攻击。

3ACT3 疾风凶杀…2

但兰德斯们已经没有太多犹豫的时间了,稍稍商量了一下战术,兰德斯便跳上战马,拍着它的尊臀向着骆驼骑兵们猛冲。

骑兵的生命在于速度与耐久力。一百名骑兵依约散成二十个五骑小组,从两侧如海潮一般向车队两翼涌去。

“敌袭!”拜索因骑兵的大叫声顿时惊动了整个车队,然而,兰德斯选择的地点相当好,从冲出到敌方能发现的距离,不过区区五百米。

对于轻骑兵来说,五百米只是一眨眼的路程而已。

不等骆驼骑兵们来得及举起投枪,兰德斯便抢先下了手,臂力爆发之后即使是普通的铜币也有着相当惊人的杀伤力,一把铜币全无准头的只是朝前呼啸疾射而去,只听得唰唰唰连声响起,|奇+_+书*_*网|便有四五名骆驼骑兵应声栽下马背。

“准头真差……”维加里笑道。

兰德斯又掷了几把铜币,方才答道:“一百个铜币换十名骆驼骑兵,我觉得很划算。”

兰德斯的准头的确很一般,尤其是在抓了大把的铜币之后,在对方解下投枪时,骑兵队便已然冲到不足两百米远,而当对方举起投枪时,这个距离便已然缩短到一百米。

一百米,对于臂力爆发的兰德斯来说,并不算远,而对方相对密集的队型让这准头普通的铜币也能轻易击中。

几把铜币下去。便有十多骆驼骑兵坠地。在敌方骑兵的投枪中,维加里一声轻笑,拨出随身长剑随意划了几下,那射来的投枪便轻易的被削断弹飞,竟连维加里和兰德斯的马鬃都没碰上一根。

“他们选错了目标……”兰德斯冷笑道,他突然大声吼道:“砍伤骆驼和车夫,不要恋战!”

骑兵们倒也没有犹豫,虽然他们并不懂兰德斯的命令有什么意义,但作为皇家的近卫军,服从上级命令便是首要的。

木制长枪在冲击时的力量是惊人的,随着战马的猛冲,枪头重重撞在敌方骑士的身上,随着木杆的断裂狠狠将那股力量顺着人体传到座骑身上,只一击便连人带骆驼一同撞倒。

精锐的近卫骑兵可是和贵族们的私军骑兵队不同,即使骆驼骑兵们知道可以用马刀斩断枪杆,即使骆驼骑兵们知道对方的冲刺变向不易……但眼看着那微蓝的枪头向自己撞来时,不知为何骆驼骑兵们竟有一种无法动弹的错觉。

镰刀手在步兵大军团混战中作用明显,但是面对近卫骑兵,这些由农夫组成的单位甚至很难制造出一条有效的伤口。

“以近卫军的荣誉!”

眨眼间,五骑一组的近卫骑兵队便将诺大的车队冲击得乱七八糟,在击杀骆驼,赶走车夫之后,整个车队四周便布满了无法移动的残破大车。

“很好,这样对方就无法散开避火了吧……”兰德斯大声笑了起来,“全队,撤退!”

随着这一声撤退,一团灼热的火焰从兰德斯手中的卷轴间腾起,顺着施术者手指的方向,准确的落在车队的中央。

轰然巨响,大车登时发生猛烈的爆炸,兰德斯目瞪口呆的愣了足有五秒钟,这才狂喜道:“中奖了,是猛火油抛石机!”

拜索因王国盛产的猛火油,大约是和石油类似是古代生物的沉积物或是石油产生某种化学变化后的产物,然而它与石油的区别在于,这种油料低沸点易燃易爆难以扑灭,猛火油之名因此而来。拜索因王国崇信火神,这熊熊燃烧的矿物自然成为他们主要使用的战争机器了。

兰德斯的运气果然很好,居然第一次突袭便碰上了运输猛火油和抛石机的车队,眼看着那些瓦罐在爆炸中四散破裂,将更多的油料引燃起来,兰德斯连忙将手中的另外几张火球术卷轴收起,大声呼喝着召集队伍后退。

嘿, 红红火火,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吗?

望着身后的火焰,兰德斯不由得微笑起来,突然眼角的余光一转,他猛然跳起站立于马背上,凝望向远处。

造魔?千里镜!

“援军,数量一百,清一色骆驼骑兵,十分钟后接近。”兰德斯大声提醒道。

“以近卫军的荣誉!”

这种情况,速战速决才是正道,比耐力轻骑兵不是骆驼骑兵的对手,而且近卫骑兵之前还刚刚完成了一次突击。

若不能击溃这支拦截部队逃回要塞,则下场就只有等马力耗尽后被追上屠杀了。与其如此,不如利用轻骑兵的速度和冲击力优势能对方一个突然袭击。

“分两队,一队养马力,一队冲击,冲击胶着后另一队从左翼强行插入搅乱敌阵。”兰德斯大声建议道。

“照他说的,一中队下马休息,二中队准备迎敌。”维加里缓缓从身后解下背囊,从中取出四五件武器,扎在马鞍上。

“要上了,小伙子,嘿嘿,记得要听话哦。”兰德斯俯身对着战马小声说道。

咴……年轻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扬起,显得相当兴奋的样子,在这匹年轻的小马带领下,数十匹战马小跑起来,向着迎面而来的骆驼骑兵迎了上去。

“加速!”经验丰富的骑兵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加速,在近卫军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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