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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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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著名大导演那个,那里面的女人,我的亲娘呀,穿的就算现在的人都不敢穿吧,我就说,古人咋就这么开放呢,一句话,就是暴乳,小叶,你低头干什么,你别这么羞答答的装作处男,现在不流行这个的.”

叶枫只好抬起头来,“邓莎,照这么说,别人给你了明珠,你就算嫁人了,也会考虑改嫁是吧?”

“差不多吧.”邓莎竟然认真的点点头.

叶枫笑笑,“其实这句话的原本的意思不是这样,这是唐代的一个诗人,叫做张籍的,素来淡泊名利,当时一个割据一方的藩镇李司徒看他有才,约请他过来做官帮手,张籍以诗明志婉拒,只不过后来却被后人引申到爱情.”

“有官不做?”邓莎来了兴趣,用力的一拍叶枫的肩头,”世上还有这种二百五?他不知道有权就意味着有钱吗?”

叶枫苦笑,这位倒好,三句话不离一个钱字。

“不过,小叶,你真的是个才子呀,这点也知道.”邓莎倒有些真心的说道。

她坐的姿势有种居高临下的味道,所以比较澎湃的双胸,正好能够够到叶枫的肩头,叶枫下意识的向旁边让让,邓莎却没有再次主动出击.

“说起了诗词,我就想起了一个人,当初有一个酸不拉唧的诗人,听说很有名的,”邓莎感慨的说道:“还在省级市级的刊物里面,出版了很多大作,自己还出了本书,想泡我,只不过我和他谈话,那个别扭,他对我说什么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晴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啊?”叶枫听着觉得有点耳熟.

邓莎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这是别人送给我的第一首诗,我记忆力虽然不好,但是还记得清清楚楚.”

“这好像泰戈尔说的,而不是你的那个诗人男朋友创作的,”叶枫笑道,“他应该是引用的吧?”

“啊?这你也知道,蒙不了你?”邓莎有些目瞪口呆,“这个鸟人,原来是抄袭别人的,唉,不过这年头,不抄袭的那叫诗人吗?”

叶枫只能点头说道:“你说的极是。”

邓莎忍不住的仔细看了叶枫一眼,“叶枫,你这些是从哪里说的,不是也是为了泡妞准备的吧.”

叶枫犹豫了一下,不太肯定的说道:“我还没有用到过吧?”

“装,你就装吧,肯定是大学的时候,给别的女孩子写过情诗,要死要活的,还在我眼前装初恋,装纯情呢,叶枫,老实交待,泡过几个,看看你,不要以为我看不透,你要是没有写过,怎么会记得这些!”

四十三节 有才和有财

如果革命导师见到了邓莎,多半也会说一声,迷死邓,你真是太有才了。

当然有才和有财如果选一种,邓莎肯定会觉得选后一种更好一些。

邓莎和革命导师一样,一眼就能看穿资本主义的本质,不过却没有进一步揭穿叶枫的虚伪的面具,反倒兴致勃勃的进一步说起自己的往事。

因为在她的念头中,人,其实就是个虚伪的动物,不虚伪的大圣人,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呢,孔夫子圣人吧,虚伪不虚伪她不知道,不过她没有看过。

“那个狗屁才子当时给了我一本他出版的书,书面上竟然印着我的大名,我的亲娘呀,我这辈子,名字除了在求职书上打印过,还从来没有被这样隆重的登记过.”

邓莎一句话把所有的才子加了个臭名,这也怨不得很多才子自古就说,头发长,见识短的。

“上面写着什么?”叶枫忍不住问道.

叶枫多少有点知道,这种赠送其实就是和解放前国统区还政于民的口号差不多,基本属于魔术师手中的飞刀,扔了出去,其实很多还在握在手中,藏在袖口或者衣袋的。

所以那本书上,就算其中有了邓莎的名字,而且那个诗人一不小心的失恋了,还可以用这个名字编织一段凄美的爱情,进而打动另外一些天真无知的少女。

“他说这本诗集就是为我出版的,上面写着,谨以此书献给我一生的情人.”邓莎脸上露出了微笑,多少有些看透世情的味道。

叶枫忍不住问道:”你的名字在哪里?”

“我就是他的那个一生的情人呀.”邓莎认真的解释道:”喂,叶枫,你怎么了?”

“没什么,”叶枫恢复了常态,只能叹气,”你看起来是个成熟的不能再成熟的女人,怎么也会被这种花枪迷惑.”

“迷惑个大头鬼,”邓莎大笑了起来,”你以为老娘是白给的?老娘早就看穿了他的花把戏,只不过当时我想到的只是,现在能出一本书的,一定能赚不少钱吧,喂,叶枫,你又怎么了?我跟你说话呢,别总是翻白眼呀。”

室内有些幽暗,二人谁都没有记起来开灯,邓莎是根本不觉得暗,她是个性感的女人,也很感性,觉得这种交流更加能够接近心灵,叶枫是懒惰的人,也是基本属于油瓶子倒了都懒得扶的那种,也是觉得说话用耳朵就行,不需要眼睛的,开灯干什么,费电。

从几个特性来看,其实二人也是蛮般配的,所以谈起话来相当的投机默契.

叶枫看着邓莎,虽然不是那么清晰,却并没有什么反感,他其实更喜欢邓莎的这种直性子,她最少想什么说什么,认定了一个事情,就会执著的为之奋斗,而不像那种表面叫着好兄弟,背后下着刀子的那种类型.

“只不过你除了钱,难道不能想点别的?”叶枫笑了起来,他对钱的态度和邓莎截然不同,可是他却不能否认邓莎是错的,人活着,总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难道不是吗?

他想到这句话的时候,突然觉得心中有些异样,只不过他很快的甩甩头,觉得这样就能抛却一些他不愿想起的念头。

“当然有别的。”

“那是什么?”

“比如说珠宝呀,首饰呀,项链,钻石什么,就算他的这本书,我都会换算成,到底都能赚到多少钱呢,嗯,是税后,叶枫,你又怎么了?”

叶枫目瞪口呆的望着邓莎,只好问道:“后来呢?”

“后来老娘才发现,”邓莎竟然叹息一声,“原来这个狗屁诗人,这本书竟然是自费出版的,而且合同上还签着,还要自己卖两千本,他这个狗屁好面子,家里的这种书堆积成山,却又撕不下面子去卖,到现在还欠着借的人家一万多块钱。”

“啊?”叶枫有些瞋目结舌,“这种人也有?”

“一抓大把,老娘算是看穿了,世人熙熙,皆为名利,”邓莎脸上不屑,却脱口而出了一句名言。

“他为了一个虚名,竟然花钱去买,实在蠢的不能再蠢,什么狗屁文学,如果当年他给老娘的不是一本书,而是和那本书一样体积的金条,还用费尽装作什么深沉的说,成熟的爱情,敬意、忠心并不轻易表现出来,它的声音是低的,它是谦逊的、退让的、潜伏的,等待了又等待,他等待个屁,他有时间等,老娘的青春可就这几年,小叶,这句话是谁说的,也是他抄袭的吧?”

“他等待个屁?”叶枫喃喃自语道:“这个好像没有听说哪个名人说过。”

邓莎一愣,转瞬笑的前仰后合,“小叶,你这个人真有趣,你明明知道我问的是上一句,你肯定知道的,我知道你是个才子.”

“那是狄更斯说的,人家才是个才子,”叶枫笑了起来,”我算不上的.”

“其实才子有什么用,”邓莎好像才对才子来了兴趣,转瞬又对才子这个称呼嗤之以鼻,态度好像一些男人对待已经到手的女人一样,”你别以为我是大老粗,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少,海明威才子吧?自杀了,屈原才子吧?跳江了,王维才子吧?很短命,掉在水里淹死的.”

叶枫其实很想纠正,那个淹死的好像是王勃,而不是王维,人家王维可是活了六十多岁,你这么早让人家淹死,那还不从棺材里面爬出来和你打官司。

只不过转念一想,还是不纠正的好,如果自己一纠正,那么自己也和才子扯上关系,那责任可就大了,如果不学习古人一样跳楼跳江明志炫耀一下的,那可真的辜负了才子的这个美名。

四十四节 牛郎

“老娘当下就飞了他,可是现在还是有些怀念。”

邓莎说的眉飞色舞,好像说老娘今天吃的是海鲜一样的畅快,只不过却又莫名的叹了口气,“其实,叶枫,那人也长的不错,难得还是个才子,也有你这样两道浓浓的眉毛。”

看着叶枫脸色有些发青,邓莎笑了前仰后合,“小叶,你放心,我不会追你的,你符合五年前我的标准,可惜现在,唉,晚了。”

邓莎说晚了的时候,仿佛医生面对无药可救的病人一样的口吻,叶枫却是感觉到一阵要解脱的轻松,但只能虚伪的说道:“看来钱真的是好东西,最少有钱不愁找不到老婆。”

认真的想了一下,补充了一句,“最少不愁找到邓莎你这样的老婆。”

邓莎却是丝毫不以为意,晃动着手上叶枫的眼镜,突然问了一句,“你这么有才,怎么不去写个诗词什么?”

“写诗词干什么?”

“出版赚钱呗。”邓莎三句话不离本行。

“赚钱干什么?”叶枫忍不住问道。

“啊?”邓莎睁大了眼睛,好像头一回认识叶枫,“这种问题你也能问的出来?小叶呀,我发现你实在被所谓的文学就是毒害太深了,钱可是好东西。你有了钱,就可以不用上班,天天享受的。”

“不用上班?”叶枫有些苦笑,”如果不上班,那我一天不是更无聊?”

“你天生就是个奴才命,”邓莎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直接给叶枫下了个结论,“竟然还有人喜欢上班?”

叶枫喃喃自语道:“我不是喜欢上班,我只是觉得,我工作了,就不用胡思乱想。”

邓莎并没有听清楚他说了什么,摆弄着手中的那幅眼睛,突然发现新大陆一样,大叫了起来:“叶枫,你这不是近视眼镜呀。”

“不是,”叶枫回答的很平静,“虽然看起来很像。”

“你有病?”

“我没病。”

“你没病没事戴个这种平光眼镜?”

叶枫考虑了一下,只好解释道:“其实我真的有一点病,我的头脑不是很好,我看到太强烈的阳光,就会分不清东南西北。”

他这话说的一点问题没有,但是和眼镜完全扯不上关系,他就算不看太强烈的阳光,很多时候,也会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而且很多人盯着太强烈的阳光看,也是一样头晕,分不清方向的。

邓莎不知道他玩着什么白马非马的解释,看着叶枫的眼神多少有些同情,“大才子,你这样的帅的脸,被这幅眼镜糟蹋的可惜了。”

叶枫只有苦笑。

“不过我有个建议,不是每个工作都需要白天工作的。”邓莎笑了起来。

“什么工作?”

“比如牛郎,以你的长相,不难出人头地的。”邓莎说起这话来,竟然面不改色。

“那敢情好,只不过这工作需要入门,等到我找到领我入门的再说。”叶枫含笑说道,仿佛在说什么今天的猪肉又涨了一块八一样。

“一言为定,你如果是牛郎的话,我就去包养你几天,可以不用负责,也不用玩什么感情,叶枫,你其实很有牛郎的潜质。”

邓莎又是大笑了起来,几乎趴在叶枫的身上。

“其实你现在也可以包养我的。”叶枫突然发现邓莎一点都不讨厌。

“我没钱呀。”邓莎认真说道:“现在包养你,要付出感情的,而玩感情不是伤心就是伤身的,不像你是牛郎,我只要付出钱就行的。”

叶枫也笑了起来,“原来是这样,那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考虑给你打八折。”

二人笑作一团,邓莎又几乎滚到了沙发里面,蓦然间邓莎止住了笑容,抬头直勾勾的望着门外,“竹筠,你回来了?”

叶枫扭过头去,才发现门口站着一人,可不就是方竹筠。

‘啪’的一声响,不是方竹筠给了屋内二人一个耳光,说什么卑鄙无耻,奸夫淫妇,她只不过打开了屋灯。

屋内转瞬一阵大亮,由极暗转到大亮的时候,多少有些是觉的短暂停留,方竹筠看到的好像是邓莎飞快的离开了叶枫,表情多少有些尴尬。

“做什么呢?”方竹筠问了一句,“灯都不开,你们可都是节能模范呀。”

叶枫还是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他实际上也是真的问心无愧,“竹筠,你回来了,太好了,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方竹筠心中一丝温暖,她不是那么小肚鸡肠的人,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趴在自己心仪的男人肩头的时候,她多少有些不快,上楼的时候,她就听到二人的欢声笑语,这让她多少有些失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和叶枫从来没有这么欢声笑语的时候。

她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叶枫,因为他的真诚和善良,他没有很多男人那种自高自大的臭毛病,他在公司和自己共事的几个月的时间,他最少帮助了同事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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