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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宙-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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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回家。”她说。

家,元之随即想到,什么家?

她并没有家。

来曼勒之前,她是一个病人,做病人之前,她在孤儿院长大,一切还待从头开始。

“你的朋友已为你准备好一个完善的家。”

元之微笑,“你的意思是,一间应有尽有的公寓?”

原医生无奈,“是。”

元之站起来,“谢谢你,原先生。”

“我们永远欢迎你。”原氏由衷地说。

元之与他紧紧握手,五年过去了,原医生一点不见苍老,他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散发成熟男性魅力,元之自觉已与原医生非常熟稔,因熟不拘礼地问:“那位来自英仙座的女士好吗?”

原医生脸上露出非常复杂的神情,过一刻,他轻轻说:“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哦,元之想,这一段感情大抵没有善终。

“七号,送元之出去。”

七号握住元之的手,笑嘻嘻地问:“这一觉睡得可好?”

元之答:“以后我都不再有渴睡的藉口了。”

“吕一光与梁云来接你。”

这一对在五年前已举行了婚礼。

他们在门口等她,一见面,梁云就奔过来拥抱元之。

“元之,元之,这才是我的老朋友关元之。”

梁云胖了,喜孜孜地,可见婚姻生活十分适合她。

阔别五年,恍若隔世,元之只会得说:“远道而来,飞行万多公里,只为着接我?”

梁云笑,“现在交通十分方便。”

“吕一光呢?”

梁云转过头去,“一光,一光。”

吕一光自车中探身出来,使元之惊喜交集的是,他左右手臂上各骑着一个幼儿。

看仔细了,一般大小,一男一女,分明是对孪生儿,已有两岁左右,雪白的脸,乌黑的头发与眼珠,可爱到极点。

这触动了元之的心事。

呵她也有一对子女,不不不,那是孔兆珍的子女,但,也是关元之的孩子。

五年过去了,元之对他们并没有淡忘。

梁云见元之怔怔的,搂着她肩膀说:“先回家再说。”

“我的家在何处?”

“在我们的家楼上,大家好照顾。”

一定是原医生的主意。

元之沉默地接受安排。

“伊安麦克阿瑟把你的财产智慧地做各项投资,你此刻真正富甲一方了。”

元之脱口而出:“那真得多多捐助有需要的人。”

“这一点阿麦自然会照顾到。”

五年后,飞机航程已缩短一半。

元之不关心这些,她只怕沧海桑田,庄允文一家已不在当地居住。

庄家是关元之惟一的亲人了。

心不由主地要回去寻找他们。

元之心神恍惚,坐立不安。

梁云一直握住她的手。

安顿下来之后,她陪她找到庄家旧址去。

  第7章

一位陌生女子前来开门。

元之最怕出现这种场面,一切如噩梦中的情节一样。

倒是梁云,细细询问庄家去向。

那位少妇很爽朗,有话直说:“自从庄太太去世之后,他们一家十分伤心,为免睹物思人,把房子租给我们,已住了好几年了。”

“庄家搬到什么地方?”

“他们已经移民,我们的租金统共交到律师处。”

梁云给元之一个眼色,“交给阿麦办。”

元之点点头。

在车子里,梁云同老友说:“放心,一定找得到。”

元之看着窗外,一脸茫然。

“你怕物是人非?”

元之答:“五年过去了,他们若不是忘了我,就是已经习惯没有我。”

梁云过一会儿才说;“你最好有心理准备,此刻你是不扣不折的关元之,庄家上下老幼诸人未必认得你。”

元之固执地说:“珠儿会记得我。”

梁云警告她:“太不切实际了,那幼儿此刻已经六岁,早已入学,怎么还会记得你。”

元之一想,梁云说得很对,不禁颓然。

“元之,别再企图攀附过去的人与事,一切从头开始岂非更理想的。”

说得极是,但说时容易做时难。

“我们会介绍新朋友给你。”

她们到阿麦事务所歇脚。

一头红发的他此刻留了一脸胡髭,元之想起此汉明明是个女儿身,不禁嗤一声笑出来。

阿麦瞪元之一眼,“咄,就会揶揄人。”那神情,仍然活脱脱是江香贞。

元之叹口气,轻轻坐下来。

阿麦安慰她:“的确需要一段适应期。”

元之摊摊手,“江香贞有勇气,林慕容有美貌,孔兆珍有个好家庭,关元之有什么?一无所有。”

“胡说,”阿麦伸手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关元之得天独厚,什么都有。”

在旁人看来,这一男一女姿态真正暧昧,当事人自然不觉得。

“寻访庄允文易如反掌,问题是你找他们干什么。”

真的,人家已经开始新生活了。

“想想清楚再行动,免得再伤害人。”

元之低下头。

“喂,镇亚重工的董事长,缘何满脸愁苦容?”

“对了,阿麦,”’元之想起来,“你仍然未婚?”

“哈,我为什么要结婚?”

元之笑了,求仁得仁,是谓幸福。

“让我带你出去走走,关元之,你便会知道,其实你的阅历甚浅,根本没有生活经验,外头自有许多有趣的人。”

是,他说得对,关元之有奇遇,但是无经验。

阿麦与吕氏伉俪带着关元之到处走,她文静娟秀,绝对不讨人嫌,元之喜欢坐在一角观察众生相。

哪位小姐打扮一如孔雀,哪位先生最爱尾随富家小姐,谁讲话酸溜溜,谁没有大脑,谁心怀叵测,谁目中无人……元之都一清二楚。

元之非常讶异,因为经过观察,她此刻拥有的朋友,可能是她仅有的朋友了,外头的人竟那么怪!

这个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她的朋友全是真正的朋友。

阿麦带来消息:“庄氏一家并没有移民,他们在北美度过一个长假,返回本市,应允文转了一份职业,已经升到主管,环境不错。”

元之问:“他可有再婚?”

阿麦取笑她,“元之你对他人的婚姻状况最感兴趣。”

元之啼笑皆非。

阿麦连忙答:“他独身。”

“家人可好?”

“每个人都好,连庄母都老当益壮。”

“可有孩子们的照片?”

“幸不辱命。”

阿麦取出一叠照片。

元之细看,呵,珠儿长大了,脸盘子仍然圆圆,双眼晶亮,永远像在审视什么人,这可爱的孩子一直叫元之牵挂。

元之落下泪来。

阿麦怪同情,“一朝是母,终身是母。”

明儿长高许多,俨然少年人模样,原来五年时间会在孩子身上发生这么大的作用。

还有应允文,他大大的出息了,一脸温文,打扮时道,看上去非常舒服。

惟一没有变的是庄老太,她力抗时间大神,成绩斐然,嘴角依然倔强。

元之早已把庄氏一家当作她的亲人。

阿麦说:“我知道你最关怀这小女孩。”

另有近照。

阿麦加一句:“奇怪,元之,她长得像现在的你,你发觉没有?”

“她聪敏得多了。”

“你打算如何重新接触他们?敲门,说‘我回来了,我变了个样子,不过我仍是我’,还是怎地?”

“可以吗?”

阿麦摇摇头,“你从头到尾不是孔兆珍,此刻又何必上门去说你是孔兆珍?”

“我大可告诉他,我是关元之。”

“关元之又是谁?庄家根本不认识关元之。”

元之呆住。

“从头另开始吧,元之,以你真面目去接触庄允文。”

元之悲哀,“我不懂得如何开始。”

阿麦叹息,“学呀,你总不能一直扮演孔兆珍。”

元之抱怨,“曼勒研究所真爱开玩笑。”

“不要怪社会,关元之。”

“帮帮忙,我怎样去结识庄允文。”

“机会,我可以替你安排,但之后,一切靠你自己。”

元之大吃一惊。

麦克阿瑟笑笑,“我了解你,元之,记得吗,我俩的小宇宙曾经共用一个身躯,你不懂得安排生活,至目前为止,曼勒为你布置一切,但此刻是你成长的时候了。”

阿麦说得对。

“站起来,元之。”

“是。”元之即刻立正,敬礼。

关元之再次见庄允文,是在镇亚一个会议上,她列席旁听。

会议由她安排,指明邀请对头公司电脑部门主管应允文参予,当然做得十分含蓄,由镇亚总经理去接触那间公司的总经理。

庄允文仍然是庄允文。

诚恳、谦逊,不卑不亢。

但是他成熟了,自信、世故,而且比从前聪敏。

他小心翼翼地回避着眼前那年轻陌生女子的目光。

谁?他内心嘀咕,这样盯着他来看。

幸亏庄允文行为端庄,问心无愧,否则真会被那双眼睛看得发毛。

会议中间有小憩时刻,元之生硬地上前搭讪。

“庄先生从前为镇亚服务过吧?”

“是,所以由我做代表前来开会。”

“庄先生,伯母好吗,孩子们好吗?”元之的声音不由得哽咽起来。

庄允文只觉这名女子怪不可言,突兀非常,只得礼貌地回答:“托赖,他们都很好。”

这时阿麦连忙过来挡在元之面前,“庄,这是我们公司董事长关元之小姐。”

庄允文微微一笑,这位关元之沽来的名衔太过伟大了。

他对这样的人没有兴趣,藉故说:“我老板叫我呢,我且过去一下。”

他一走开,阿麦便说:“元之,你真笨。”

元之气结,“我满腔真诚,怎么算蠢。”

“亏你们一度还是夫妻呢。”

元之恶向胆边生,“你与你的馊主意。”

“元之,成熟的人,从来不怪别人,只会检讨自己。”

“对,你最熟,当心熟得要自树桠权上掉下来。”

那一日的机会泡了汤。

第二天,元之,跑到小学门口去等放学。

梁云陪着她,一边劝她:“元之,切不可上前去相认,小孩不认识你,你会吓坏她。”

元之非常固执,“珠儿会记得我。”

梁云恼怒,“你这人好比高山滚鼓,根本不通,五年已经过去,幼儿哪有记忆?”

元之不语,下巴搁在车子窗框上,看着学校门口。

“从新开始生活岂不是更好?”

元之不响。

梁云终于叹口气,“你爱上了庄允文,是不是?”

元之吓一跳,转过头来,看牢老友。

“连你自己都不明所以然吧,可怜的元之,这还真是你的初恋,原先以为是盲婚,没想到共患难之后产生了真感情。”

元之真正的发起呆来。

梁云轻轻推她一下,“出来了。”

元之抬起头,只见庄老太太拖着一个小女孩的手自|奇…_…书^_^网|校门出来。

小女孩的书包几乎比她个子还大,走过冰淇淋摊子,在祖母耳边细语,似磨老人家买甜点。

元之凝视她,喜悦满心,身不由主,推开了车门。

“喂,元之,小心处理。”

元之听若不闻,轻轻下车,慢慢走近冰淇淋摊子。

小珠儿不算胖,小圆脸一直讨好,她的浓发乌黑,双目炯炯有神。

忽然之间,握着冰淇淋在舔的小女孩发觉有人注视她,抬起小脸,看向元之。

元之充满怜爱,只是口难开。

连庄母也发觉这位穿戴得体的年轻小姐了,她向元之笑笑,同孙女说:“叫姐姐。”

梁云连忙加一句:“可爱哪,不过叫阿姨才对。”

元之忍不住泪盈于睫。

那小女孩似有所觉,置冰淇淋不顾,任由它在手上融化,只是看着元之。

元之趋向前。

庄母对陌生人自有警惕,一手拉起孩子,匆匆走开。

小珠儿犹自回过头来看元之。

元之说:“看到没有,她认得我。”

梁云没好气,“小姐,她觉得你怪才真。”

元之很安慰,“你可有发觉庄母衣着整齐美观?比从前好多了。”

梁云说:“可见此刻庄允文收入不错。”

“他站起来了。”

“你给他帮忙至大。”

“不,我可没有一直扶着他。”

“他自己也争气。”梁云承认。

元之略觉安慰,“来,我们走吧。”

梁云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不能陪元之一直聊下去,故此向她告辞。

元之开始明白为何没有工作的人爱睡到日上三竿,等别人下班来陪他们玩呀,白天是他们最无聊的一段时间。

元之眷恋在庄家的生活,天天如劳动改造,两个女人在屋中双手不停,偶尔坐下来喝杯清茶都是难得的,幼儿一哭,立刻要抛下手里一切去察看……

对元之来说,那是前几天前的事,对庄家来说,五年已经过去。

第二天,元之独自到庄宅去视察。

那是一层背山面海的住宅公寓,簇新,环境不错,天气热,元之淌着汗,神情恍惚,直想按铃,说:“我回来了。”

站半天,她打算住到这一头来。

冰淇淋车子亮着乐声又姗姗地驾到,停在游乐广场附近,孩子们一窝蜂拥上去。

元之留神分辨,希望有珠儿在内,但是没有。

刚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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