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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火女郎-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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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绯完全不给他罗嗦的机会,捂住两边耳朵,不准任何声音传送进来,她拒绝沈野唠叨的说教。

沈野无可奈何,又得宠溺地说道:“好啦,好啦,你先去洗澡,等会儿出来就有饭吃了。”

她已经欺压他成习惯,他的话向来都只有被当成耳边风的分。

“沈野,我爱你!”她脸上的笑咧得老大。

一盘炒饭换一句“我爱你”,这算什么?沈野没有露出向来潇洒的笑容,甚至忽略她喊的不是“小乌龟”,而是他的名字,一张脸愁苦似海。

“哥,她又气得你脑震荡了,对不对?”沈潜神山鬼没地出现在他面前。

“闭嘴!”他低吼。

沈潜完全没有弃械投降的意思,卯足劲,兀自火上加油:“你再搞不定这件事,就麻烦了。”

难得一见的,此时神情脆弱在他脸上一闪而过。“这种为一个女人提心吊胆的日子,我到底还要过多久?”

“不会太久了。”沈潜若有所指。

对于大哥和丁绯这段长达十多年的公案,他只能寄予无限同情。这边一厢坚持慢工出细活、爱情长跑,另一边则是反应迟钝,视沈野的存在为理所当然,这种柏拉图式的纯情之爱在长时间处于“老牛拖破车”的劣势下,能开花结果才有鬼咧!

不过,长路总有尽头,这场柏拉图之恋终将被迫终结。

“不要在外人面前说这些风凉话。”沈野意识到外人的存在,打算结束这段令他不快的谈话。

“哪来的外人,这整座客厅就只剩咱们俩了。”他这大哥实在有够后知后觉。

“龙……”

“龙先生识相得很,一见丁绯回来就回房去了,咦,这其中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我不知道的事?”他的脑筋飞快地转了转,企图抓住一些蛛丝马迹。

反正有钱人做事向来没啥规则可循。龙骧舍弃五星级饭店不住,反而落脚在这幢破公寓,这种怪异的行径以他大哥专属,现在竟又多了个大富豪起而效之……

算了!这不是重点。迫在眉睫,他还有更要紧的事呢!

“既然大家都累了,你也回饭店好好休息,明天我们再一块去看拾叶。”他也实在是累坏了。

真是鸡飞狗跳的一天。“你以为拾叶是闲着没事跑来找你玩才出的事?”沈潜自说自语。“她是念在兄妹情深,特地来给你通风报信的。”

“通风报信?”怎么听起来像是坏消息似的?

“你没忘记和老爹之间的协议吧?”

他的心一沉。“时间还没到。”

“老爹打算要缩短‘放牛吃草’的时间,准备连下十二道金牌把你调回去。”沈潜的语气中,难掩看好戏的兴味。

“我不会回去的,我还有半年的时间。”

当年他念完美国西北大学回来并没有直接进入沈氏科技工作,反倒一头栽进学非所用的人民保姆行列,别无他因,说来说去,为的就是丁绯。

他和沈父之间的协议是沈家众所皆知的秘密:他必须在三十岁之前把丁绯追到手,然后回家继承家业。

结果,在他三十岁生日前夕,丁绯竟被医学研究院所派成为国外短期交换学生,'奇+书+网'令他措手不及,过了一个终生难忘的三十岁生日,这等不光荣败北纪录,于沈家从来没有过,沈父遂再给他三年时间雪耻,不料,接下来又是一串怄人的阴错阳差令沈野苦熬至今,但这回,他的父亲大人再也等不及,决定壮士断腕把这只远放的展翅风筝收回。

“如今咱们家的先锋为你撞断了脚在医院里,你不会想弄得爸妈为此火速前来终结你人民保姆的工作,亲自押解你回台北吧!”如果真要这样做,他绝对和沈父站在同一条线上。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反正重点是把你弄回家。”他这个大哥被“纵容”在外流浪“不务正业”多年,苦只苦了他这个身为老二的人,此时不赶紧加把劲“挽回”这位名正言顺的沈氏科技继承人,更待何时?

“我跟你有仇?”沈野没好气地说道。

“老哥,你至少也要替身为你弟弟的我设身处地想一想,我已经虚掷大把青春年华替你撑住公司多年,还不够义气吗?如今我不过是想尘归尘、土归土,将属于你的公司交还给你,这算过分吗?”他唱作俱佳,差点没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而且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沈潜睇着蹙紧双眉的沈野,甚无君子风度地乘胜追击:“人家指名相亲的人又不是我。”

“相亲?”沈野一惊,神情宛如被毒蝎狠咬一口。

沈潜笑得更加得意了。搞不好他这“第一道金牌”就能把他大哥“拐骗”回家,简直太帅了!看来他脱离苦海的日子指日可待喽!

“沈风呢?”他犹抱着一丝希望。

沈风是沈家老幺,容貌和沈野有着异曲同工的相似之处,乍见的人从没有一次能够成功地分辨出谁是谁。

“别提了,那个远古人类不知又顶着他那地质考古学家的头衔流浪到哪个国家去了,你别想指望他了。”简而言之就是“你死了这条心吧!”

他想“混水摸鱼”的希望顿成泡影。

“相亲的烂点子是你想出来的?”

“喂!”沈潜识时务地猛挥手。“大哥,你和未来大嫂的事我可是举双手赞成,怪只怪你追求的技巧实在太逊。爱情长跑了十几年还没有丁点着落,想抱孙子想得发狂的可是老妈,和我百分之一百扯不上关系,硬要扯上我,我也只能算是个跑腿的罢了。”他连忙撇清界限,唯恐遭到池鱼之殃,这未兔也太不划算。

沈潜颇有自知之明,深知惹火他大哥可是太不智的事。

沈野那吊儿郎当,跌宕不羁的外表,老实说他只有在丁绯面前才有可能看见,私底下他所认识的沈家老大,绰厉风发,独我的气质可是卓尔不凡,一旦他决定的事情,就算有八条牛也拉不动。他下定苦心穷追丁绯许多年,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

“大不了再放对方一次鸽子。”沈野无所谓地耸耸肩。

这套相亲吃饭的把戏,他母亲早已玩过不下数十次,每次沈野总能威胁利诱沈风前去冒充,要不,他就干脆来个迟到早退,令对方印象恶劣。就这样一直以来,倒也让他蒙了过去,只是没想到他老妈当真毫不气馁,乐此不疲地又来这招。

“恐怕不行。”他为难地说道。

“什么?”沈野拧起眉。

看见他老大一副准备发疯的样子,沈潜哪敢再卖关于,一口气吐实:“我们以前使的那些把戏恐怕行不通了。这次女方来头不小,对方家长是老爹留学时的同学,据说在印尼是富甲一方的巨子,这一趟来台湾原本是来洽公的,没想到误打误撞……”

“你对内幕倒很清楚。”沈野咄咄逼问。

沈潜无奈地嘿嘿一笑,说客是三百六十行最不被看好的一行,下次就算有人拿把枪指着他的头,也休想再劝得动他半分来趟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浑水。

没错,钟家父女是他接的机,而且招待、跑腿的也全是他。要他不明了其中曲折底细怎么可能?以后再有人声称夹心饼好吃,他沈潜必定头一个送他一记大爆栗。“夹心饼”,哼!根本是猪八戒照镜子——两面不是人!

“总结一句话,老爸要我无论如何都得把你押回台北就对了。”

“不择手段?”

他点头,十分用力。

看来这回他老爸可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打定主意非把他押回自己的旗下不可。

既然如此——

沈野陷入沉思,在一分钟之内脸孔倏闪过多种高深莫测的神情。

“我答应。”

“呃?”沈潜惊愕。

“我答应回家相亲。”沈野笃定明白地说道。

是谁说,真作假来假亦真,假作真来真亦假?

※※※

私立台鼎医院的特等病房。

“咦?你不是那天帮我动手术的医生?”

做完所有例行检查的医生才想收回放在患者身上的听诊器,冷不防好半晌没动静的患者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呃——是的。”他看了眼病房内站岗的四位黑衣彪形大汉,坦白地回答。

“去叫他来,我要见他。”发言的人有些中气不足,很明显的,身体还在康复中。

那斯文秀气的医生有些为难地低语:“这……不在我的职权范围内,必须请示院方才能答复你。”

“哦?”他轻吁一口气,继而依旧操着不轻不重的语调:“闻天,你‘陪’这位大夫走一趟院长室。”

四个西装笔挺的黑衣人中站出一个人。

“要有礼貌,知道吗?”病床上的患者又吩咐。

“是。”闻天必恭必敬地应答之后,旋足转向那位主治大夫,口气清楚地说道:“请!”

那医生如蒙大赦般连忙点头,巴不得立刻逃离这区黑社会流氓的监管地带。

在他们离开后,卧床的病人把头转向其余三人,略带轻喘地命令:“小伍,把这次火拼损失的弟兄名单给我看!”

小伍是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少年,眉清目秀的五官尚有股未带的稚气,丝毫不见黑社会流氓带邪气质。他略微迟疑,有些支吾:“老大,你才动过大手术醒来,帮里的事你先不用担心。”

他轻若翩鸿地颔首。“火头帮如何了?”

“道上的线人弟兄传话回来,火头帮那些罗卒已经风吹树倒,全作鸟兽散。”

“我要斩草除根!”一字一言,铿锵有力地在空气中飞窜,像四进的冷珠子,教人不由得全身寒毛直竖。

尽管小伍不明白老大为何对以贩毒为生的火头帮特别感冒,但和韩追经年累月的相处经验告诉他,韩追做事向来有他一贯的道理,既然他绝口不提,身为手下的他还是三缄其口来得保险。

“老大!”

闻天回来了。

“唔。”

“替你开刀的医师据说不是这家医院的驻院医生。”

“唔?”这次韩追的口气渗进一丝严厉。“敢在我身上动刀,却没种见我?”

“据护士长说,那天替你执刀动手术的是个女医师,医院仅有的两位医师都否认那天有替你开刀。”

“这是什么意思?”韩追低吼。

四个黑衣人面面相觑,也摸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找到她!就算把整座医院给掀了,也要把那个女人给我揪出来!”他生平最讨厌玩捉迷藏游戏,但是这次,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女人撩起他久蛰的好奇心,他决定奉陪到底——

四个黑衣人对他们老大的奇特行径虽不甚理解,但既然是龙门帮老大交代的事,就算赴汤蹈火,他们也会全力以赴。

※※※

真是倒霉透顶,一整天被唠叨得耳朵几乎长茧。其实错不在她,原先她也没料到“稍稍”跷一下班会演变成一发不可收抬的“失踪”事件,更何况她回家后已经被沈野臭骂过一顿,所谓“骂不过三”,阎罗还摆出一副阎王嘴脸审她,简直没道理。

踩在黄昏的街道上,晚风微瑟,霓虹灯手忙脚乱地眨起俏皮的眼,霎时间只见满街灯海淹过来。

其实难讨好的不止阎罗,就连家里的马克吐温也摆出一副对她敬而远之的态度,更可恶的是一见到沈野,竟极尽巴结阿谀,摇首摆尾地连冰啤酒都帮他准备妥当,这摆明了是没把她“正牌”的女主人给放在眼里嘛!为了笼络“狗”心,迫得她还得眼巴巴地跑一趟黄昏市场,买回它最爱吃的东山鸭头,唉!真是世风日下啊!

“小姐!”

丁绯迈着步伐,想得出神之际,没发现一个穿黑色皮夹克的男人硬生生地截住她前进的脚步。

她灵活轻巧地止住趋前步伐,冷眼打量面前这身形高魁,一脸色眯眯的男人。

“小姐,我有适合你用的东西,要不要?”那男人边说,一双不安分的眼睛贼溜溜地在丁绯的身上打转。

说穿了是个推销员。

“不要。”丁绯冷静清楚的声音,完全不留一点遐想空间。她有预感遇到令人厌恶的人了。

那讨厌的男人不知见好即收,却更进一步地从皮夹克里掏出一叠照片。“小姐,你瞧瞧,是好货色,嘿嘿嘿!”

丁绯低头一瞧,这不看也罢,一望清楚,突如其来的怒火排山倒海地从她心底直往上喷。

“你这不、良、中、年、人!”

丁绯这当街一嚷,令那高头大马的男人顿时面孔一黯。“婊子,别给脸不要脸,像你们这种人尽可夫的女人,还故做什么清高!”

他竟把她当成特种营业的风尘应召女郎!

这无知的男人,犯下了美人的最大忌讳。她那张如芍药般艳丽的情妇脸蛋一直是她心中的最痛,这男人哪壶不开提哪壶,简直是自找死路。

丁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揪住那男人的衣领,美丽的双瞳怒火四喷。“跟我到警察局去!”

那色情狂被她大胆的举动吓了一跳,但再瞄她轻翘微煽的眼睫及红滟滟的樱唇后,竟将丁大美人的高涨怒焰当作娇嗔,更加得寸进尺,色胆包天地调戏起来。“警察局太没情调了,我知道有家新开的宾馆,气氛还很好,要不要……”

“不要给脸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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