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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清单-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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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不看。”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他现在在看我吗?”我说。
珍叹了一口气,说:“我身上又没有装雷达监测系统,你不让我看,我怎么知道啊?”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吧,那你就别看了。”
“你确定吗?”
“是的……就这样吧。”
珍抓着我的手,带着我往吧台方向走去时说:“如果我们整晚都要假装没看那个男生,那我们可不可以先去喝杯东西?”

 

“你想去跟他打个招呼吗?”当我们喝酒的时候,珍问我。
“不知道。”我回答她,“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你喜欢他,对不对?”
“他好帅!”
“那就去啊!”
“不能这么快的,我不是一个会采取主动的人。我想我需要一个行动计划。”
“这类情况下,一般都是假装喝醉酒,然后跟他搭讪,就这样啦!”
接下来,珍把她平时惯用的方法传授给我了:
第一步,走过去。
第二步,跟他借个火。
第三步,顺便再借根烟。
我相信珍的计划是完美的。只是……要厚着脸皮,只是……还显得有点轻浮,而且……还需要借助点酒精的力量。
“这个计划有一个小缺点。”珍说。
“什么缺点?”
“你是不会抽烟的,对吧?”
我耸了耸肩,说:“没关系啊,抽烟可以从现在开始。”我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祝我好运吧!”我说着,看了看我的目标。
“不需要我祝你好运啦!”珍说,“你喜欢他,完全是他的运气!”
在珍的支持下,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往酒吧的另一头走去。
可是,当我走到一半时,一个冒失鬼突然挡在我的面前。他穿着一双酒红色的鞋子、菱形花纹的长筒袜、及膝的短裤,白衬衫、一件灰色的背心,系着绿领带,我从来就没见过服饰搭配得这么糟糕的人。
“嗨!”冒失鬼伸出他的手,“我是吉姆。”
我来不及做出失礼的举动,也伸出了手,说:“呃……嗨……我是艾丽森。”
“这里很棒,对不对?”他有一口很重的北方口音。
“还不错啦!”
我不想接着往下说话。
“你是哪里人?”
“诺威琪。”我草率地回答他。
“我是从欧得汉姆来的。”他接着我的话说,“靠近曼彻斯特。”
“你们欧得汉姆人都是这么穿衣服的吗?”我再一次打量着他。
“不是。”他骄傲地说着,“这是我的独创……你是什么系的?”
“英文系。”我说,然后用眼睛去寻找房间另一头我原本应该已经开始跟他聊天的那个帅哥。他嘴里还叼着烟,看上去还是那么帅!
“真棒!”吉姆说,“你以后要当英文老师吗?”
“我想当个小说家。”我说,这一点倒是没错,我想写一本自己的小说。
“听起来妙极了!”吉姆说,“我是念商务经济的。但是我以后并不想从事商务工作。”
“那你为什么学这个专业?”
“总得有个备案,以防万一呗!”
“那你想做什么?”
“组一个团,我当主唱。”
“团名叫什么?”
“还没想好。”
“哦,这样啊。那你有合适的人选了吗?”
“目前还只有我一个人。”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说:“这也叫一个团啊?”
“我打算要找其他的团员。你不会玩乐器吧,对不对?”
“不会,我什么乐器都不会。我完全是个音盲。”
“太可惜了,但你看起来像会玩吉他。”
我笑了,没回他的话。我希望利用这个尴尬的沉默让我赶快脱身,可是他好像还没完没了,并没有想走的意思。
“你还是要认真对待。”几分钟后,我开口了,因为站着不说话,让我觉得更尴尬。
“我应该认真对待什么?”
“你的备案啊。”
“为什么?”
“因为你有了备案,或许有一天你会用到它。”我对他很客气地笑了笑,打算结束对话,“很高兴遇见你。”
“我也很高兴遇见你。”他倾身过来,好像打算亲吻我的脸颊。虽然我感觉有点奇怪,但还是让他亲了一下,希望能早一点摆脱他,不要再跟我啰嗦了。可是,他突然把脸转了过来面对我,然后直接亲在我的嘴唇上。
“你想干什么?”我有点恼羞成?的感觉。
“我以为你喜欢我。”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因为你跟我讲话。”
“你以为我跟你讲话,就是喜欢你吗?”
“不是。”
“那你为什么吻我?”
“因为刚才的气氛不错啊!”
“拜托!”我不敢相信我的耳朵,说,“你会错意了,我真不敢相信你会这么做。”
“好吧。”说完他转身朝舞池走去。
“快滚吧。”说完,我赶紧调转身朝房间另一端那个帅哥的方向奔去。但是,太迟了,他走了。
“结束了。”我回来对珍说道。
“或许以后你还会见到他。”
“但愿吧。”我叹了一口气,“现在我真的需要一根烟。”




11∶05 p。m。

我决不能输给那个从诺威琪来的女孩!我一转念,把目光转移到了别的女生身上。但是,我伟大的浪漫构想被几个当面拒绝我的女生摧毁了:从哈德斯费尔德来的丽兹·葛雷(在我的评分表中,她得到两个A和一个B+),从科奇斯特来的曼吉特·库尔(她的朋友都叫她“曼妮”,她迷上了新的陆军模型),还有从坝斯来的克丽斯汀娜·伍德(她很高兴她没有去剑桥读书,也避免了跟她最好的朋友凯蒂念同一个学校)。
直到我跟琳达·布莱斯威特搭讪时,我终于成功了。琳达是从中东地区来的,具有百分之五十哥德人的血统——那边的人还穿着传统哥特式的服装、留着哥特式的发型,而琳达总是化着白白的妆、擦上黑色的指甲油,看着无聊的恐怖片,相信她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活死人之一。尽管如此,当我们在学生会酒吧的角落里接吻时,我觉得我还是赚了。


1989年9月28日 星期三
8∶30 a。m。

第二天早上,我走在去学校的路上,准备去上入大学后的第一堂课,这可是我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为了表现出我是个标准的学生,我穿了一条格纹长裤、自己涂鸦的T恤(我在市场的小摊子上买的,用黑色的马克笔随意写上“裁减核武”的字样)、在义卖商店买的西装外套,足登马汀博士靴,再戴上一顶圆帽,我觉得自己太与众不同了!装束完毕后,我又在脖子上挂上了我的随身听,里面正播放着比利·布莱格的专辑,它为我营造了最完美的音乐背景。所有这一切,让我觉得自己拥有一切左翼理想主义家的气质。
“早啊,吉姆小弟!”我背后的一个声音说着。我刚好在听《善良的送奶工》。
我回头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神情忧郁的男生。我记得他是前天晚上我跟一群人谈论我的A级女友标准时其中的一位听众。我的表情告诉他:我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
“我是尼克。”他似乎发现我的窘态,重复说道,“尼克·康士坦丁尼斯。”
“哦,尼克,哦,对,我当然记得你。”我撒了个谎,“你好吗,老兄?”
“再好不过了。”他回答我,然后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你准备去参加奇装异服舞会吗?”
我笑了,因为我觉得我只能以这个表情继续维持我酷毙了的外表。况且,我知道他并没什么恶意。普通人是想不到这么穿着的,这可是最具有创意的穿法。我解释道:“我平常就这么穿衣服。” 

“哦。”他说,明显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很不好意思地又打了个圆场,“我喜欢你的鞋子,在哪里买的?”
“在曼彻斯特的阿弗莱克斯宫。”
他点了点头,说:“看起来很酷。”
“谢谢!我也这么认为。”
“昨天晚上开心吗?”他问,“我看你和一个美女在聊天。”
“是那个像哥特人的女生吗?”
“不是。那个穿史密斯T恤的女孩。”
“哦……那个啊。”我耸了耸肩,说,“不喜欢,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长得太普通了。”
他点了点头,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我们边走边讨论着下一场由校方举办的迎新舞会。当走到艺术学院的时候,我们停下了。
“电机系是这边。”他指着山丘上面。
“经济学院是这边。”我指着钟塔的方向。
他向我挥了挥手,说:“那再见吧!”
“好!”我说,“再见。”
他走了不远后,我对他大喊:“你会不会玩乐器啊?”
“我会弹贝斯。”他说,“我以前参加过一个团,不过现在已经解散了。”
“太棒了!”我说,“想过再组一个团吗?”
他想了想,说:“当然!”



   
1989年10月18日 星期三
2∶00 p。m。

我站在“革命唱片行”里,这是市中心的一家专卖二手碟的唱片行。这时,我的眼睛惊奇地“捕获”到了那个在迎新舞会上令我一见钟情的男孩。他正蹲在一个装满旧唱片的箱子边翻找着他想要的唱片。我来这里是为了陪珍买一张某个乐团演唱会的入场券,我从来都没听说过那个团。不过,现在看来我今天收获实在大极了!
“他在看我吗?”我问珍。
“又来了,别问我好吗?你不能总这样怯懦。”她很坚定地说,“你直接去问他不就行了?”
“你的话没错。”我对珍说,“这次我一定要鼓起勇气和他讲话。”我停了一下,继续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打扮古怪的男生,一定让他离我远一点,别再被他搅和了。”
我朝那个男孩走去,他穿着跟上次一样的皮夹克、牛仔裤,还是那么帅。我假装也要挑唱片的样子,从他的肩膀偷偷看过去。他正在·那些老唱片,正当他挑出波尼·M的那张以畅销曲《拳击场的棕色皮肤女孩》为主打曲目的唱片时,我立刻就找到话题了。
“别买那张。”我指着那张唱片说,“很难听的。”
他拿着唱片,抬起头看着我。然后,站起身来说道:“我在迎新舞会上见过你。” 
天啊,他居然记得我! 我开心地说:“我叫艾丽森·史密斯,英文系。” 
“我叫戴蒙。”他说,“戴蒙·盖斯特,生命科学系。”
“什么是生命科学?”
“我也不知道,我是交换生。”他停了一下,说,“艾丽森·史密斯,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不应该买这张唱片吗?”
“因为很难听,何况波尼·M这个团真的很糟。”
“可它才二十五便士啊?”
“可事实上它连二十五便士都不值。”我说。


1989年10月20日 星期五
5∶47 p。m。

“你跟那个戴蒙的约会怎么样啊?”珍问我。我们正一起坐在她的床边,看着下午重播的电视剧《邻居》。
“棒,棒呆了!”我说,“我们一起去过佤斯特喝酒了。”
“是布瑞斯特尔路上的那家吗?”
“没错。他整个晚上都在喝可乐,他说他不喜欢酒精的味道。”
珍笑了,说:“他怎么像个女人啊!”
“我也这么认为,但你知道吗?”
“什么事?”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点却让我更喜欢他了。”
珍边摇头边叹了口气,说:“噢,天!那你们聊了些什么?”
“聊的大部分话题都是音乐。他很有热情,我也是——我是指对音乐啦!哈哈……他很会玩吉他的哦。他在家乡曾组过一个团,不过现在已经解散了。”
“那你早就应该介绍他跟那个试图吻你的奇装异服男认识了啊!” 珍大笑着说。
“别提那件事了。”我心有余悸地说着,“我无法想象那个奇装异服男组的团会是个什么样子。”
我微笑着,满脑子都是戴蒙的身影,“我喜欢他谈音乐的样子。对音乐有热情的男人看上去很性感的哦!幸亏我在第一电台曾听说过他提到的一些乐团,否则真害怕不能跟他对话呢!后来我们又聊了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他说将来想从事音乐方面的工作,我告诉他我想当小说家。”
“你们两个听起来像一对痴情男女哦!”珍大笑着说。
“我知道,我整个晚上都在想像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样子。我在房间里写作,他在客厅里整理堆积如山的唱片。”
“所以你们只有聊天而已?”
“当然不只是聊天啦。他送我回来,然后我们接吻了……”
“他的吻怎么样?”
“嗯……美极了。”




1991

1991年1月11日 星期五
10∶45 p。m。

大约一个小时前,我实现了我的梦想:我,主唱;艾德(生物系二年级),鼓手;露丝(数学系一年级),吉他手;尼克,贝斯手——我们成立了一个团,并有了一个正式的团名:磁铁船长。
我们在莫斯莉酒吧楼上的小房间里,对着十个观众举办了创团的第一次公演。真够爽的,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棒!
表演结束后,艾德和露丝就走了,剩下我跟尼克坐在楼下的酒吧里。我们一直讨论着刚才的表演内容,兴奋地讲了很久,该讲的话基本都讲完了,我考虑换个话题,谈一些比较内心的话。
“当主唱的感觉真好。”我用很大的声音说道,这种音量比平常在吵闹的酒吧里最大的声音还要大,“我很需要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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