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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势,成为一个开明绅士。
这些当然都是后话。现在是辛亥革命的前夕,满清王朝的气数已尽,中国千年的封建社会已经像一个烂熟的桃子。中国的各种社会力量都将要在这个摧垮帝制的舞台上一试身手,包括郑慕周。在幼年的朝熙身边,正酝酿着一场大的社会变动。
他出生后四年,慈禧、光绪“驾崩”了。1909年,清政府允许各省设谘议局。1910年谘议局代表汇集北京请将立宪预备期九年加以缩短。1911年6月,四川爆发保路运动。“天下未乱蜀先乱”,谁也没想到,几个月后,发生武昌起义。而在安县,袍哥界的何鼎臣等卷入了辛亥革命,郑慕周发迹的时刻也即将来到,这一切对杨朝熙的少年生活,将投下巨大的光影。
许多作家称社会是“我的大学”。我看你从读私塾起,就在翻乡镇社会这本大书了。
结束基础教育我太晚,进入社会我太早,我是个没有纯真少年时代的早熟儿。
沙汀传……第二章 乡之子
第二章 乡之子
读不完的家塾
杨朝熙七岁发蒙读私塾。正逢辛亥之变,时读时辍,这种“土”的教育一直维持到他的青年时代。
(像你这样年纪的人,会在家塾混了整整十年,在三十年代成名的作家群里,大概很难找到第二个)
这个时候,安县不是没有新学。1901年清政府迫于大势,下诏废科举,兴学堂。当时的安县知事余慎便奉命集资开办了县高等小学堂。地址在北门外,即今安县中学的前身。朝熙出生那年,县里又设了培英女子小学堂。但是川西北私塾的势力始终足以与“洋”学堂相抗衡。直到1950年秋天,在安县的南丰、桑枣、清泉、花荄等乡仍有私塾存在,其生命力和那个报时的钟一样古老、长久。母亲既然一心要让杨氏兄弟续的香火,在她看来,读私塾才是“正途”,便不顾家庭财力已经不继,也学本地士绅、富商延聘塾师到家教书的通例,设了家塾。这比鲁迅幼年到三味书屋读“散馆”(塾师在自己家或租屋设馆),要“阔气”一些了。家塾先是为哥哥设的。塾师姓王,乐兴乡人,年近花甲,无功名,但很诚朴。家里担负他的膳宿和“修金”,也有本家和外族子弟前来附馆随读的。这位王先生懂得外科医术,教书之余也义务为人治病。朝熙这时没有上学,他经常站在塾房外面,听里面传来嗡嗡的读书声,觑个缝隙好把大孩子引出来玩耍,或者扔个石子进去跟塾师捣乱。
1911年春季的一日,家里请来孙永宜先生为杨朝熙发蒙。这天母亲领着穿了新衣的他来到馆房,屋子里焚燃着香烛,显得烟气迷镑。按照大人的指点胡乱给“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神位”行三跪九叩礼,然后向老师行跪拜礼。孙先生收下母亲红封的“贽敬”,把朝熙带着的《三字经》翻到后页,把最后的八句“幼儿学,壮子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用朱笔圈出,教他读了三遍。然后让他入座,把着他的手,填写了“幼学壮行”四个红模大字。读书生活便这样开始了。
(给我发蒙的是孙永宜老师。他在县里的小学教书,带便教哥哥与我。他是桑枣人,后因家里人手不够,回家教书,受到学历高的或社会关系多的教师的排挤,一气之下,改行种了庄稼。我曾经在街上看到他在卖菜。他的志气给我很深的印象。他的所作所为已不像一般的读书人。——沙汀1986年11月21日讲)
孙永宜给他最早上了人世不平的一课之后,母亲又聘了蒋品珊先生来坐馆。这时候,辛亥革命已经发生。蒋教的时间较长,他也是桑枣人,前清秀才,字写得很好。学生在下边读书,他便一人正襟危坐地在那里写字,每个字都写得有核桃那么大。一天下来要在草纸上写许多的核桃字。蒋先生算得是一位书法家,安县公园原先有个“天星楼”,三个大字的匾就是他写的。朝熙后来喜爱练字,与他的启发也有关。
一次,朝熙把识字的课本用“烂”了,恰好少了几行注释。蒋先生本想找人替他补上,他突然提出要自己动手试试。这很出老师的意外。因为私塾最初的功课是读杂书(与经书相对而言,如《百家姓》、《千字文》、《龙文鞭影》、《增广》)及习字,在塾的时间早、午、晚共计八小时以上,是很苦的。朝熙得到母亲的娇惯——偏偏精明强干的人往往对幼子格外慈软——经常逃学,或者缠住母亲去朝山进香,读的是“耍耍书”。老师也没有办法。现在听了朝熙的话,不大相信,便说:“你能补吗?好,如你能补上,我准放你半天假!”这书的破损程度,如果是别人来补,两三个小时也就完了。他当天没有补完。一个贪玩孩子身上蕴藏的独立的个性,不认输的意志,这时充分显露,他居然耐心地补下来,次日又补了一上午才完毕。蒋先生看他在桌面上整整趴了一天多,着实夸奖了一番,果然放了他半天假。
蒋先生之后,家里又团了一堂私塾,聘来的老师是本城的于瑞五。较年轻些,也是秀才,名士派头,很洒脱。于先生住在小北街冯官府小院(后来是国民党县党部),这个地方对童年的他充满了神奇。因为那里住了一位被人呼为“冯官府”的刽子手,北方汉子,鼓鼓眼,块头极大,站着像座铁塔,透着森森寒气。据说每逢他那把马刀半夜在刀鞘里发出响动,上下地跳,不出两天,准会有人犯人头落地。而且他砍头的本事十分高强,只要人犯的家属送他一笔“背手”(又叫“袖里财”,指暗地赠送),人头便不会与躯干全部分离,能落个“全尸”。但是同样住在冯官府的于瑞五却一点不使人害怕。他性情开朗,不像以前的先生那样严谨。兴致来了的时候,会放下正在教读的书,给学生们讲起《聊斋》里的狐鬼故事。这是朝熙第一次知道这本古典文学名著。于先生还选了《幼学琼林》来教。这本书用骈文写成,却夹杂了许多历史典故。老师一讲起这些典故,学生们就听迷了,老老实实坐着不动。这位老师去世很早。
(但他是你最早的文学启蒙人之一!《聊斋》自然有传奇性,笔记体小说讲究文字简约。对于女性,你学会尊重,可没学会描写她们)
与朝熙同塾读书的伙伴主要是谢氏兄弟与刘氏兄弟。谢家与郑慕周通好,谢的两个儿子谢荣华、谢荣贵与朝熙共读的时间最长。谢荣贵后来在投考“黄埔”的路上病死,谢荣华与他有更长久的交往。刘氏是在城里开“青云堂”药铺的,刘佑炳、刘佑昭两兄弟里,后来佑昭进了“黄埔”。这充满草药的异香味和排列着一格一格药柜的“青云堂”,是朝熙少年时很感神秘的地方。
到1915年为止,朝熙的家塾生活的前期,便平静度过。他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好学生,他只是故乡的儿子。家乡的山水、民情和辛亥后在他舅父周围迅速形成的袍哥社会,比读书更深地吸引了他,更能满尽他的好奇心和乐于观察人事的天性。他是异常早地体验到世俗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这无疑造成他特殊的知识结构与文化性格。1917年春发生的郑慕周刺杀陈红苕的事件,大大改变了他的家庭,使小小的杨朝熙如此深入地卷进故乡近代演进的历史漩涡中去。
念书的哥儿爱“跑滩”
辛亥革命造成四川哥老会的“中兴”。在安县,最早参加保路同志会的就是袍哥何鼎臣。此人当时正年轻剽悍,以赌博为业,讲豪侠义气,爱接济穷文人。他曾送二十两银子给举人蒋雨霖,这钱一部分是赌博赢胡某的。胡某弄了一批打手向何寻衅讨钱,何因而去秀水投靠了袍哥大爷向浑,与秀水烧箕滩的土匪合了伙。一次胡某带十几人到秀水去看夜戏,被何及其兄弟伙强拉出场,用乱刀砍死。自此,何的名声大振。
辛亥年间,他带过一百多人开进县城游行,然后去绵阳,与别的民军会师,赴成都攻打赵尔丰的将军衙门。武昌起事,何已转了一大圈回县,名气更大。在城里“开山”,成立“公口”,成为全县哥老会的头目。在川西一带人称“何天王”。他的队伍主要是由农民与邻场镇的哥老们组成,配备梭标、叉刀、明火枪和火药枪。“光复”后,知道应舍弃满装,改革服饰,又不知如何改法。朝熙小时在街上看到这支身着“勇”字号褂,打起“靠腿”的奇怪队伍,象唱戏的一样,总觉得好玩。
袍哥、兵、匪会成一体,形成军队割据,进而发展为1919年以后四川的防区制。一切由枪杆子说了算,是一个“原始”的实力社会。何鼎臣以后追随川军第五师师长吕超,成为二十团团长,驻防三台、什邡一带。郑慕周成军后投奔的便是何鼎臣。
时代大潮冲刷一切,即便荒僻如安县,知识界里接受近代知识的人也多起来。城里的李复之、张著成、文练三,或毕业于官班法政学校,或出洋留过学,都是新派。辛亥年,李复之从成都剪发回县,十分轰动。他在十字口吃茶,围起很多人看,朝熙也混在其中。他的头发剪得最好,是当时少见的偏分头,即“拿破仑式”。这班人就在县里提倡男子剪发,女子放脚。市民中有的剪了,有的将辫子盘到头顶扎成髻,戴个道士帽子。农民多半不愿剪发。于是逢赶场天,声门就站起团丁、警察,手操成衣匠用的大剪刀,抓住一个拖辫子农民咔嚓便剪。剪下的辫子要用箩篼来装。
那时男人的装束用黑绫子、黑纱帕包头,说是给崇祯帝戴孝。一个叫“萧大汉儿”的巡防军士兵,打赵尔丰时趁火打劫,弄了些钱财,带了一支五子快枪回安县。路上,枪就被袍哥大爷们打起“吃”了。他的打扮就象川戏里的武松,鬓边拖起水发,背口宝剑,成天在茶馆里吹嘘在成都的见闻,朝熙也是他的热心听众。半年光景,被赌棍要手脚把他“烫了毛子”,银子搞光,只好提个篮子在街上卖凉拌猪头肉了。
文人在辛亥以后加入袍哥一时成为风气,入伙时往往穿员外或小生的戏装,认为是恢复汉制。这种读书人,通过郑慕周与杨家沾亲带故,对朝熙关照的人也不少。张著成住在朝熙家对门,留日学理工,相信学校不相信科举,这在当时的思想还算是比较新的。张的家境虽已衰败,靠着在李翰林家的票号“蔚生桓”当管帐先生的丈人的帮助,自己在高等小学堂代点课,收入不多,也混得过去。张喜欢川戏,爱摆围鼓,他常在夜间去茶馆凑一台。他唱胡子生,当鼓师。朝熙喜川剧即受他的影响,常借他的戏本看,学黑头也在这个时候。张也喜欢写字,朝熙因祖父是个书法家,一接触书法便天然动心,最先学黄庭坚(黄山谷)字,便是跟他借《松风阁》临帖。张告诉朝熙要学悬腕字,必须在沙盘上苦练。于是朝熙央母亲求人制了沙盘,找铁匠打了杆铁笔,十五岁时,清早一起来便在沙盘上写二、三十个悬笔字。他的完全不用功的年代已经结束。
这时候,四川社会动荡不定。袁世凯当总统,安县除了大剪辫子,便是南门外桥头上吊起几个盛头颅的木笼子。据说都是伏法的“土匪”人头。延续到民国三年、四年(1914——1915),安县知事林崇道(靖),性嗜杀人,仍然大挂木笼,老百姓背地叫他“林贼娃子”。当时枪案多如牛毛,大都是“浑水袍哥”所为。但因袍哥与当地政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被捕遭大辟的多半是铤而走险的贫苦农民。二十几年后,他在故乡翻过县里的档案,看后大惊。因为有些人仅仅是为了一床烂棉絮,或一口破锅,就丢了性命。档案里没有记载有一个真正杀人越货的土匪头子被捕杀的。
(四川山民铤而走险的强悍,恰与军阀、官吏的肆无忌惮成正比)
但是,真正的土匪骚扰,在川西北日甚一日。民国二年(1913)阴历二月,绵竹有名的袍哥侯国志带领一千多人的队伍,明火执仗地来攻打安县。这一千人有土匪、游民,也有顺势而来的农民。攻城是在清晨。这天有雾,侯命人把晒席裹成筒子,涂黑挂红,伪装成大炮吓人。其实最好的武器只有火药枪。其时,驻安县的是冯玉祥军的一连人马,南门守兵急忙关上刚开的城门,去报告连长。连长开始不理睬,后见攻城甚急,才命令回击。一边是北洋军,人少枪新,训练有素;一边是人多势众,喊声震天的土队伍。两边相持不下。
全城人此时大都没有起床。朝熙跟着大人被枪声召到街上去观望,他只觉得新奇。郑慕周怕侯国志队伍进城会乱抢乱杀,这天的深夜从西门城上用绳子套着箩篼,把朝熙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