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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局,其职有六人。当代都之时,史臣每上奉王言,下询国俗,兼取工于翻译者,来直或讹“置”。史曹。及洛京之末,孝文迁洛。朝议又以为国史当专任代人,
谓部人。不宜归之汉士。于是以谷纂、郭本注以纂俊易之。山伟更主文籍。凡经二十余年,其事阙而不载。斯盖犹秉夷礼,有互乡之风者焉。
高齐及周,迄于隋氏,其史官以大臣统领者,谓之监修。国史自领,则近循魏代,远效江南,参杂其间,变通而已。唯周建六官,改著作之正郎为上士、佐
郎为下士,名谥当作“号”。虽易,而班秩不殊。如魏收之擅名河朔,高齐。柳虬之独步关右,字文周。王劭、魏澹展效于开皇之朝,诸葛颖、刘炫宣功于大业
之世,亦各一时也。
暨皇家之建国也,乃别置史馆,通籍禁门。西京则与鸾渚为邻,东部则与凤池相接。而一无“而”字。馆宇华丽,酒馔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
至咸亨年,以职司多滥,高宗喟然而称曰:“朕甚懵焉。”乃命所司曲加推择,如有居其职而阙其才者,皆不得预于修撰。原注:诏曰:“修撰国史,义存典实,
自非操履忠正,识量该通,才学有闻,难堪斯任。如闻近日以来,但居此职,即知修撰,非唯编辑讹舛,亦恐泄漏史事。自今宜遣史司,精简堪修史人,灼然为
众所推者,录名进内。自余虽居史职,不得辄闻见所修史籍及未行用国史等之事。”由是史臣拜职,多取外司,著作一曹,殆一作“始”。成虚设。此四句,即
制诏中“虽居史职不得辄闻见所修”等句之意。凡有笔削,毕归于余馆。语意不甚清豁,恐有讹字。始自武德,迄乎长寿,其间若李仁实以直辞见惮,敬播以叙
事椎工,许敬宗之矫妄,牛凤及之狂惑,此其善恶尤著者也。
又案《晋令》,韦名。著作郎掌起居集注,汇集而注记之。撰录诸言行勋伐旧载史籍者。元魏置起居令史,每行幸宴会,则在御左右,记一作“纪”。
录帝言及宾客酬对。后别置修起居注二人,多以余官兼掌。至隋,以吏部散宫及校书、正字闲于述注者修之,纳言监领其事。炀帝以为古有内史、外史,今
既有著作,是外史。宜立起居。是内史。遂置起居舍人二员,职隶中书省。
如庾自直、崔浚祖、虞世南、蔡允恭等,咸居其职,时谓得人。皇家因之,又加置起居郎二员,职与舍人同。此之舍人,亦曰起居舍人。每天子临轩,侍立
于玉阶之下,郎居其左,舍人居其右。人主有命,则逼阶延首而听之,退而编录,以为起居注。龙朔中,改名左史、右史。今上即位,仍从国初之号焉。高祖、
太宗时,有令狐德棻、吕才、萧钧、褚遂良、上官仪;高宗、则天时,有李安期、顾胤、高智周、张太素、凌季友。斯并当时得名,朝廷所属者一无“者”字。
也。夫起居注者,编次甲子之书,至于策命、章奏、封拜、薨免,莫不随事记录,言惟二字恐当作“载言”。详审。凡欲撰帝纪者,皆称恐是“藉”字之讹。王
本作“因”。之以成功。即依义门订本。一无“即”字。一误作“命”字。今为载笔之别曹,立言之贰职。故略述其事,附于斯篇。
又按《诗。邶风。静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夫彤管者,女史记事规海之所执也。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内之与外,其任皆同。故
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第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楚昭王宴游,蔡姬对以其愿,王顾谓史:“书之,此十二字旧木无之,必是脱文。无此十二字不成语矣。
蔡姬许从孤死矣。”夫宴私而有书事之册,盖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
凡斯著述,似出宫中,求其职司,未闻位号。隋世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之班,具录内仪,付于外省。《周礼》宫人、女史之职,掌于天官。
此疏犹存此意。文帝不许,遂不施行。
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废置如此。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疑脱谷梁赤。作传。汉、魏之陆贾、鱼豢,晋、宋之张А⒎蛾剩渖矸鞘分埃阶椤�
若斯人者,有异于是,故不复详而录之。
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
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本音上声。
观夫周、秦已往,史官之取人,其详不可得而闻也。至于汉、魏已降,则可得而言。然多窃虚号,有声无实。案刘、《后汉》。曹《魏志》。二史,皆当代
所撰,能成其事者,盖唯刘珍、蔡邕、王沈、鱼豢之徒耳。而旧史载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预其列。一讹作“例”。且叔师研寻章句,儒生之腐者
也;嗣宗沉湎曲蘖,酒徒之狂者也。斯岂能错综一作“措置”。
时事,裁成国典乎?
而近代趋竞之士,尤喜居于史职,至于措辞下笔者,十无一二焉。既而书成缮写,则署名同献;爵赏既行,则攘袂争受。遂使是非无准,真伪相杂。
是非真伪,指列名言。生则厚诬当时,死则致惑来代。而书之谱传,借一作“以”。为美谈;载之碑碣,增其壮观。旧本:既而自历行事,称其所长,则云
“某代著某书,某年成某史。加封若干户,获赐若干段,”诸如此说,往往而有。遂使读者皆以为名实相符,功尝相副。昔魏帝有言:一脱“言”
字。“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此其旧作“则”。效欤!
卷十二古今正史第二
《易》曰:“上古结绳以理,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儒疑当作“传”,盖指注经者。者云: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主焉。”
又曰:“优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吴、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春秋传》载楚左史疑当有“倚相”二
字。能读三坟、五典。《礼记》曰:“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由斯而言,则坟、典文义,三、五史一作“典”。策,至于春秋之时,犹大行于世。爱及后古,
一作“世”。其书不传。惟唐、虞已降,可得言者。
然自尧而往,圣贤犹述,求其一二,仿佛存焉。而后来诸子,广造奇说,造唐、虞已上之说。其语不经,其书非圣。故马迁有言:“神农已前,吾不知矣。”
班固亦曰:“颛顼之事,未可明也。”斯则坟、典所记,无得而称者焉。
案一无“案”字。尧、舜相承,已见坟、典;周监二代,各有书籍。至孔子讨论其义,删为《尚书》。始自唐尧,下终秦穆,其言百篇,而各为之序。属秦
为不道,坑儒禁学,孔子之未孙曰一多“孔”字。惠,壁藏其书。
汉室龙兴,旁求儒雅,闻故奏博士伏胜能传其业,诏太常使掌故一本作“固”,据《汉书》作“故”。晁错受焉。时伏生年且百岁,言不可晓。口授其书,
才二十九篇。自是传其学者,有欧阳氏、大小夏侯。宣帝时,复有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与伏生所诵合三十篇,行之于世。其篇所载年月,不与序相
符会,又与《左传》、《国语》、《孟子》所引《泰誓》不同,故汉、魏诸儒原注:谓马融、郑玄、王肃也。咸疑其缪。
《古文尚书》者,即孔惠之所藏,科斗之文字也。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始得之于壁中。博士孔安国以校伏生所诵,增多二十五篇。更以隶古字写之,编为四
十六卷。司马迁“迁”字旧讹在“故”字下。屡访一作“采”。其事,故多有古说。安国又受诏为之训传。值武帝末,巫蛊事起,经籍道息,不获奏上,藏诸私
家。刘向取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脱误甚众。至于后汉,孔氏之本遂绝。其有见于经典者,诸儒皆谓之逸书。原注:谓马融、郑玄、杜预也。王肃亦注《
今文尚书》,而大与《古文》孔《传》相类,或肃私见其本而独秘之平?
晋元帝时,豫章一多“王”字。内史梅赜始以孔《传》奏上,而缺《舜典》一篇,乃取肃之《尧典》,从“慎徽”以下,分为《舜典》以续之。自是欧阳、
大小夏侯家等学,马融、郑玄、王肃诸注废,而《古文》孔《传》独行,列于学官,或作“宫”,非。永为世范。
齐建武中,吴兴人姚方兴孔颖达作“方兴”。《隋书》“方”字在下。
采马、王之义以造孔《传。舜典》,云于大航《隋书》作“杭”。购得,诣阙以献。举朝集议,咸以为非。原注:梁武帝时,博士议曰:孔叙称伏生误合五
篇,盖文句相连,所以成合。《舜典》必有“曰若稽古”,伏生虽云昏耄,何容□□。由是遂不见用也。及江陵板荡,其文入北,中原学者,得而异之。隋学当
作“博”。士刘炫遂取此一篇,列诸本第。故今人所习《尚书。舜典》,元出于姚氏者焉。
当周室微弱,诸侯力争。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于太史氏,因鲁史记而一误作“所”。作《春秋》。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
法,自隐及哀一有“尽”字。十二公行事。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当世君臣,
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矣。
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
邹氏无师,夹氏有录无书,故不显于世。汉兴,董仲舒、公孙弘并治《公羊》,其传习者有严、颜二家之学。宣帝即位,闻卫太子私好《谷梁》,乃召名儒
蔡千秋、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因置博士。
平帝初,立《左氏》。逮于后汉,儒者数廷毁之。会博士李封卒,遂不复补。一作“用”。逮一无“逮”字。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请重立于学官。
至魏、晋,其书渐行,而二传亦废。今所用《左氏》本,即杜预所注者。
又当春秋之世,诸侯国自有史。故孔子求众家史记,而得百二十国书。
如楚之书,郑之志,鲁之春秋,魏之纪年,此其可得言者。左丘明既配经立传,又撰诸异同,号曰《外一讹“小”。传国语》,二十一篇。斯盖采书志等文,
非唯鲁之史记而已。楚、汉之际,有好事者,录自古帝王、公侯、卿大夫之世,终乎秦末,号曰《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后,七雄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
策》三十三篇。汉兴,太中大夫陆贾纪录时功,一作“政”。
作《楚汉春秋》九篇。
孝武之世,太史公司马谈欲错综古今,勒成一史,其意未就而卒。子迁乃述父遗志,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旧本
脱“国”字,今照班彪《略论》补。时事,上自黄帝,下讫麟止,一误作“趾”。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
》。厥协一本二字例置。《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言,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至宣帝时,迁外孙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而十篇未成,有录
而已。原注:张晏《汉书。注》云:十篇,迁殁后亡失。此说非也。元、成之间,一多“会稽”二字。褚先生更补其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
》、《日者》等传,古本脱“等”字,今本于“等传”下有“其龟策日者”五字。辞多鄙陋,非迁本意也。晋散骑常侍巴西谯周,以迁书周、秦已上或采家人诸
子,不专据正经,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一作“砻”。其缪。今则与《史记》并行于代焉。
《史记》所书,年止汉武。太初已《班彪传》作“以”。后,阙而不录。
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班固集》作“段肃”,固本传作“殷肃”。金丹、冯衍、韦融、
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至建武中,司徒掾班彪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褒美伪新,一作“伪褒新室”,又一本
“新室”作“新莽”。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其子固以父所撰未尽一家,乃起元高皇,终乎王莽,十
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上下通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