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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传-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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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婆婆不好也罢,可是逐渐发现丈夫也不好,在外边嫖妓女,赌博,不务正业,回到家里也没个好脸色。这样,夫妻之间的感情产生了裂痕。婆婆的虐待,丈夫的欺侮,使她每次回到娘家,总是抱着继母号啕大哭:即使对着弟弟家宝,也不禁伤心落泪。家宝看见姐姐的悲苦,心中也有说不出的滋味。有时,他难以抑制心中的愤懑,但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每次看到姐姐哭得像个泪人,他就觉得姐姐的命运真是太惨了。做一个女人太难了。家瑛还曾生下一个男孩,家宝很喜欢这个小外甥,每次姐姐回家,他都亲着抱着。人的内心痛苦太多了,是会郁闷而死的。柴家的生活像罐头一样禁锢着家瑛,在吞噬着家瑛的生命。痛苦在心底埋着、积累着、熬煎着她,一日一日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经受不住煎熬而含恨死去。姐姐的死,给曹禺带来深沉的悲痛,那么一个心地美好的姐姐,硬是被折磨被摧残得死去。那青春的生命,美妙的年华像花一样在风雨中凋零了。他感到这世界的不公,这人世的不平,为什么他爱的人,母亲、姐姐,都这么早地离开了这人间?!这凭空又增加了他的苦闷,在那苦闷的积层上又增加了新的厚度。

曹禺不是那种哀叹人生如白驹过隙的人,他伤感,他苦闷,既是情愫的凝聚,同时更是对人生苦苦的探寻。由于父亲的死,似乎一夜之间,他觉得自己长大成人了,他不再只是为父亲母亲所疼爱的孩子了,他更清醒地意识到自我的客观存在,更深沉地去思考自己的未来,去思索人生了。曹禺这样回顾他当时的思想状况:当时我有一种感觉,好像是东撞西撞,在寻找着生活的道路。人究竟该怎么活着?总不应该白白活着吧,应该活出一点道理来吧!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我是想过的。我曾经找过民主,也就是资产阶级民主,譬如林肯,我就佩服过。甚至对基督教、天主教,我都想在里边找出一条路来。但是,我终于知道这些全部都是假的。①父亲死后,不知怎么,他突然对宗教发生兴趣了。还记得父亲在世时,他第一次中风之后,大病不死,就念起《金刚经》来了,虽不是佛教徒,但却是虔诚的。把他一颗无处寄托的心都放在对佛的膜拜上了。也记起小的时候,继母还教他背枉生咒:“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阿弥利都娑……”他背得滚瓜烂熟,大概继母不是让他学绕口令,也是有她的人生寄托吧!难道人生就是这样的痛苦,自己也是这样的苦闷,这又是为什么呢?人又该怎样活着呢?他对宗教的兴趣,倒不是寻找解脱,好像宗教能给一些人生思索的启迪。

从小就熟悉法国教堂里的钟声,对他曾产生一种神秘的诱惑力。从远处望去,那三个高高的圆形屋顶,耸立在天空的十字架,如今却吸引着他。他徘徊在教堂前面,眼看着穿黑色长袍的修女走进那神秘不可测的教堂里去,更感到其中似乎隐藏着什么诡秘似的。

当他第一次跨进法国教堂时,他被吸引住了。大厅里静谧幽玄,高高的拱形的屋顶,像天穹似的张开,但又像要沉重地压下来。是抑压阴森的感觉,是说不出的肃穆。这里的一切都安排得十分严整,从四周的圆柱,到每个窗子的设置都是按照严密的结构组织起来的。当风琴奏起弥撒曲时,使人进入一个忘我的境界,他也被消融在这质朴而虔诚的音乐旋律之中。似乎这音乐同教堂都熔铸在一个永恒的时空之中。由此,他迷上了教堂音乐,特别是巴赫谱写的那些献给天主教徒的风琴曲。

巴赫的宗教乐曲具有一种虔诚而庄严的风格,它那和谐的旋律,在组成乐曲时显示出高度的整体性的力量。曹禺对巴赫的《b小调弥撒曲》更是听来入神,好像它的音乐结构同这教堂一样,浑然一体,肃穆庄严。他对音乐的敏感是直觉的,他从不愿意去掌握它,但却愿意欣赏,让心灵儿随着音乐荡漾,沉迷在那音乐境界之中。

他不但到天主教堂去,也到基督教堂去,他读《圣经》,其中的故事、箴言对他也有一种吸引力,从中也有所感悟。他去看大弥撒的仪式,也非常想知道复活节是怎么度过的。他说:就接触《圣经》是比较早的,小时候常到教堂去。究竟是个什么道理,我自己也莫名其妙。人究竟该怎么活着?为什么活着?应该走怎样的人生道路?那时候去教堂,也是在探索这些问题吧?当时我是有闲工夫的。我觉得宗教挺有意思,但对佛教不感兴趣,大约它太出世了。我曾经跟父亲念过一段佛经,念不进去。对于宗教,我有些好奇心。①他的确有些东撞西撞。十八九岁,正是人的思想最活跃的阶段;可能突然对某种事物发生兴趣,可能又突然而消失,看来似乎杂乱无章,飘忽不定,但不是不可捉摸。在起伏周折之中,在徘徊进退的过程中,总可以找到它的轨迹。对于曹禺来说,他的思索早已同现实人生紧扣在一起。他的苦闷,他的遭际,他的写诗,他的演戏,都和那个时代,那个令人懊恼、令人愤慨的时代联系一起。他的思想跃动的光点,尽管显得斑斓多彩,但却是循着一个方向,同那光怪陆离的社会相逆而行。

他还在高中二年级的时候,由于同学沈敏基介绍,参加了在英租界耀华里举办的一个短期讲习班。在这班上,他曾听过王芸生(后来任《大公报》主笔)讲工人运动史。正是在蒋介石叛变革命之后,他在课堂大骂蒋介石,激昂慷慨。曹禺说:“这是我第一次接触革命理论,当时不甚了了,但思想上是受了影响的。”②

在高中时代,他虽然还不懂得革命是怎么回事,也不懂得共产党是怎么回事;但是,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斗争正在进行,共产党人英勇奋斗,献身牺牲的事迹,也曾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是很崇敬李大钊的,李大钊的英勇牺牲,使他悲愤不已。

他是北京《晨报》的忠实读者,1927年4月8日,他从《晨报》上得知李大钊被捕的消息。这之前,敌人已经多次进行法庭审判,妄图从精神上压倒李大钊同志,使他屈服。《晨报》是这样报道的:“李大钊受审时……态度从容,毫不惊慌”,“着灰布棉袍,青布马褂,俨然一共产党领袖之气概”,“自谓平素信仰共产主义,侃侃而谈,不愧为革命志士本色”。①李大钊英勇不屈的表现,使曹禺更加尊敬这位夙享盛名的学者。但是,他没料想到军阀会杀害这位教授。1927年4月29日,他一打开《晨报》,就为李大钊被害的消息惊得目瞪口呆了。4月28日上午10时,军阀的所谓特别法庭,突然宣布开庭判决,对李大钊,还有范鸿劫、谭祖尧、杨景山等革命者立即处以绞刑。当天下午李大钊被押解到西交民巷看守所秘密杀害时,“马路断绝交通,警戒极严”,如临大敌。后来曹禺回顾说:“在学生时代,有几件事对我以后的写作有些关系。一是李大钊的死。我记得清清楚楚,我是在《晨报》上看到这个消息的。第一页上印着特大的黑字标题,下面详细描写李大钊和他的同伴们从容就义的情景。那段新闻文章充满了崇高、哀痛的感情,使人感到一种不可抑制的悲愤。这件事给我的印象深刻极了。”②再就是郭中鉴同学给他的影响了。

郭中鉴和曹禺是同班同学,他长得个子不高,瘦瘦的,黑黑的。他的功课,他的品行在全班都是佼佼音,大家都一致推举他当班长,是很有威信的。他平时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在那里埋头读书,待人诚恳,为人正直。突然,有一天,他在校外被特务抓了起来。这时,曹禺才听同学说,郭中鉴是个共产党。平时,他对郭中鉴就很佩服,他的被捕又不禁使他愕然了,心中激荡着不平。后来,他听说中鉴在军阀监狱,受到残酷拷打,但始终不屈服。在敌人的法庭上,他愤怒地把手铐朝着法官击去,他是在北伐革命的高潮中,被军阀杀害的。曹禺说:“他使我永远难忘,到现在还忘不了他那沉默中的英气”①。

这些可怖的人事,使曹禺冥眩不安,死命地突击着他,灼热他的情绪,增强他的不平之感。他苦苦地思索,但却不能得出答案。

以他当时的思想和处境,都不可能使他奔向革命,但是,正义之感却总是充溢胸怀。

可是,如今他又对林肯热衷起来了。

在大学的生活中,他的思想更加活跃了,他的视野更加开阔了。他在探求新的知识,在追求新的道路。他读《林肯传》,使他对林肯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拜。也许是林肯的生平就带有传奇的色彩,他那荒野童年的艰苦岁月,他那从小就刻苦奋发的志气,都对曹禺有所吸引。但更重要的是,林肯以一个平民身份而投入政界,致力于解放黑奴的伟大事业,不屈不挠,英勇献身,直到他被敌人暗杀。像林肯这样一个伟大的民主自由的斗士,在青年曹禺的胸怀里燃烧起争取自由的火焰。

黑沉沉的社会,哪里有一丝儿民主,哪儿有一毫的自由!即使在自己的家里,也是坟墓般的空气。他十分敏感,处处感到窒息,闷得要死了。他不懂得政治,但是他却为林肯的自由民主思想,以及为这种目标而奋斗的精神所感动了。他崇拜着林肯,他更崇拜林肯于1863年11月19日在美国葛底斯堡发表的一篇演说。他把这篇英文稿几乎一字不落地背了下来。

葛底斯堡举行国家烈士公墓落成典礼,这是为纪念在葛底斯堡战役中为自由而捐躯的战士。这次战役被称为近代战争史上流血最多的一次战役。在这次战役中联邦军死伤和失踪2.3万人,同盟军2.8万人。自由和民主正是在血和火中争取来的。林肯正是在这样一次伟大的战役之后,发表他的讲演的:

87年以前,我们的先辈们在这个大陆上创立了一个新国家,它孕育于自由之中,奉行一切人生来就平等的原则。现在我们正从事一场伟大的内战,以考验这个国家,或者说以考验任何一个孕育于自由和奉行上述原则的国家,是否能够长久存在下去。

我们在这场战争中的一个伟大战场上集会。烈士们为使这个国家能够生存下去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在此集会是为了把这个战场的一部分奉献给他们作为最后安息之所。我们这样做是完全应该而且非常恰当的。

但是,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这块土地我们不能够奉献,我们不能够圣化,我们不能够神化。曾在这里战斗过的勇士们,活着的和去世的,已经把这块土地神圣化了,这远不是我们微薄的力量所能增减的。

全世界将很少注意到,也不会长期地记起我们今天在这里所说的话,但全世界永远不会忘记勇士们在这里所做过的事。毋宁说,倒是我们这些还活着的人,应该在这里把自己奉献于勇士们已经如此崇高地向前推进但尚未完成的事业。倒是我们应该在这里把自己奉献于仍然留在我们面前的伟大任务,以便使我们从这些光荣的死者身上汲取更多的献身精神,来完成那种他们已经完全彻底为之献身的事业:以便使我们在这里下定最大的决心,不让这些死者白白牺牲;以便使国家在上帝福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并且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这篇演说为当时的《芝加哥论坛报》赞为“永垂青史”的“献辞”,《斯普林菲尔德共和党人报》称它是“无价之宝”。卡尔·桑德堡的《林肯传》指出:这篇演说,是因为他用最朴素最精炼的语言,说出“民主值得人们用战斗争取,自由值得人们用生命去换取”。“自从就任总统以来,这是他第一次在引人注目的场合下喊出了当初成为革命战争口号的杰佛逊的名言:‘一切人生来平等’——而且毫无疑问,林肯认为黑人奴隶也是人。”曹禺好像第一次在《林肯传》中感到自由,民主这个字眼的内涵,领略到它的神圣而伟大的价值,特别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目标,成为他的一个理想。他热爱这篇演说,直到晚年,他仍然可以用英文把它朗读出来。可见,当年林肯的确像耀眼的光芒照亮了他的心扉,林肯的自由民主的思想曾鼓动着他理想的风帆。当然,他不是要像林肯那样去做一个政治家,而是激起他对自由的渴望,对民主的希冀,对一切人都是平等的追求。这一切,对于一个还没有明确政治意识的青年来说,在那时,又是何等地宝贵呵!

他是在东撞西撞,但是他的方向是没有错的。






曹禺传第十章 转学清华






第十章 转学清华

1930年的暑假,曹禺决心离开南开大学,他的目标是清华大学的西洋文学系。当然,南开是不愿放走他的,因为南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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