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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儿八经谈恋爱-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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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你管!放开我!”欣欣再度推开我,单腿站立起来,一蹦一蹦朝门口跳去。我从后面一把横抱起她,坐到沙发上,紧紧抱着她一动不动。她在我怀里挣扎着,像一只小麻雀,随后她哭开了,哭得那么委屈和心酸,边哭边说:“放我走,我想回家……我要回家……我想我爸爸……我想回去……”
这番哭泣让我越发觉得自己不像个人,或者说不是个人。娇生惯养的欣欣恐怕这辈子都没有受过如此的委屈和辱骂。而生平第一次所受的欺负竟然是来自一个比她大了十六岁、她心目中崇拜和爱着的这个男人。我的眼眶有些湿,为欣欣悲,也为自己悲。我不知道在这个情感的十字路口我又该何去何从。欣欣显然感到了我眼角的潮湿,她止住了哭声,瞪大眼睛看着我。我承认我很少哭,母亲去世的时候我流了很多眼泪。再有,就是小雨的离去,只是那些眼泪都流进了心里。而今天的这滴眼泪或许是流给欣欣,但更多的也许是流给无奈,一种抗争后的无奈。
“敬轩哥哥,你哭了吗?”欣欣的小手拭过了我的眼角,让我的视线瞬间清晰起来。“我哭了。”我看着她,“我不该欺负你,欣欣,你答应原谅我吗?”
欣欣怔怔地看着我,随后一头扎在我怀里,抱着我的腰:“敬轩哥哥,你怎么可以这么欺负我,你怎么可以……”我抱着她,轻抚着她的头发,试图安慰她。等她安静下来,我问她:“你原谅我了?”
欣欣点了点头:“只是为了你那滴眼泪,如果你以后再欺负我,我一定不原谅你!”我笑笑拍了拍她的脸:“我保证不再欺负你,但你也要保证一定要听话。”女人总是管不合自己心意的事情称为被欺负。欣欣啊,到底年纪太小,真正的欺负是骗了你的身,再骗了你的心,然后给你留一身伤害啊。我郭敬轩要这么做真的就成了猪狗不如的禽兽了。
我放开她,去水池把毛巾打湿递给她擦脸,再顺手从冰箱拿出一袋冰,包上一块手帕,放到她略微红肿的脚上,由于凉的刺激她一怔,但还是乖乖地让我摆弄。时间不早了,我问她,送她回家还是回学校。她想了想,告诉我还是回学校好了,脚伤也不算太厉害,休息一天,应该没有问题。我背着她上了车,驱车抵到她的学校,通过了楼口一个恶婆婆挑衅般的盘查,又把她背到了宿舍楼的四层,她的宿舍同学还在上晚自习,空空荡荡没有人。我把她靠在床上,给她倒了杯热水,让她早点儿休息就准备离开。她却突然叫住我:
“敬轩哥哥,给我个期限……”
“什么?”我没太明白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
“可以成为你最亲近的人的期限。”
我笑着坐到她床边:“现在不就是吗?你不是我妹妹吗?”
“你真傻还是假傻?你真的打算一直躲避吗?”欣欣再次激动地冲我叫了起来。
我叹了口气,整了整她的衣领:“明年,过了你的生日,怎么样?”
“真的?拉钩上吊。”欣欣顽皮地伸出小手指头。
“当然真的,不过在这之前,你必须听话。”我笑着勾住了她的指头。
“睡吧,我会再给你电话。”我起身想离开,突然想起来什么,问她,“你……换了香水?”
“啊,是啊,前段日子,过生日,爸爸送的,一直没用,自己那瓶用完了,才翻出来用的。怎么?你不喜欢吗?”
我定定看了她一会儿,缓缓摇了摇头:“不喜欢,以后别用了。”
“好的,我听话的,你不喜欢,我就不用了。”欣欣缩着脖子,可爱地吐吐舌头。
我捏了捏她的脸:“快睡吧!晚安。”
从她的宿舍出来,我有些说不出的复杂心绪。我给我们暧昧的关系划定了一个期限,还有一年呢。不知道是我对感情没有把握,还是说我根本不相信年轻女孩子的爱情热度,我觉得我们的情感扛不到那个时候,那么这个承诺也自然没有守住的必要了。其实我是希望这种结局。但是,但是,如果这个痴情的小丫头爱我爱到了那个时间,难道我真的要履行这个承诺,让她变成我郭敬轩的另一个女人吗?……
自从东兴上次跟我谈及卖部门的事情后,至今他没再提起。我知道这只是临时按下不表。公司的亏空还摆在那里,像一道持久无法填满的沟壑,对于东兴来讲,他急需可以周转的活资金,卖这个部门实际已经板上钉钉。我也在加紧我的找工进程。经过一段时间的艰难跋涉,有一家叫“安伦”的半导体企业的老总陈飞对我有了相当的兴趣。安伦原先是我们的一个大客户,跟我有过几面之交,彼此印象都还不错。几个回合的考察后,我对他给我的待遇虽不十分满意,但已属不错了。他给我的职位是外销主管加技术VP。作为以前的客户,我对安伦公司的情况以及陈飞的为人还算是比较了解的。陈老板人比较内敛,弥勒佛一样的笑容总挂在嘴边,看似平和实际却很有自己的一套不为外界动摇的坚定和固执,那家企业比东兴也要正式和大气很多,并且他们重视技术开发的企业文化又和我所追求的事业理念彼此相合。面试进入了最后的阶段,我感觉应该没有问题。从陈飞对我不薄的态度上,我已经有了八九成的把握。
在东兴,我依然还在装模作样地瞎忙,实际上已经慢慢停滞了手中产品的改进,这像旧社会一个母亲看着饥荒中一点一点死去的孩子,而我痛苦的也如吃下去两斤钉子,但却无可奈何。我只能等到拿到别家的正式聘书,再卷包袱,然后连威逼带利诱地撕破脸,把自己该得的钱向东兴讨回来。然后,再风风光光给自己的“孩子”办个葬礼,也算对得起自己这段时间了。
一三六
126。为脆弱干杯
一个周末,虽说已经深秋了,却反常的温暖。大顺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非拽着我去郊区的金海湖滑快艇。
“你有病啊,这个时候去滑快艇,滑冰还差不多。再说,那东西有季节性的吧,现在早不开工了。”我很不爽他一大早没个电话,直接上门骚扰我美梦的行为。
“走吧,准确地说是水上摩托,我一哥们儿是那家快艇出租公司的老板,借他俩摩托艇玩儿玩儿也不是难事。今儿天气不挺好吗?别懒,一肚子话要跟你唠呢。”
被他半拖半拽着驱车两个多钟头来到了这个风景美丽的湖边。大顺跟早在那里的哥们儿打了个招呼,便拿了两串钥匙,同时扔给我一件救生衣。我喜欢一切带有刺激性的运动,征服了自然总让我感觉能征服一切,只可惜忘了最难征服的是自己。骑上摩托艇,启动点火开关,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我开始贴近水面飞行,在我的掌控下,小小的艇时而腾立半空,时而落下,击打着水面,掀起白白的浪花,我和大顺互相嬉骂、追逐着,耳边是“呼呼”的风声,心也随之飞舞欢畅,以至于浑身上下湿透都不觉得冷。开了一个钟头左右,我们慢慢返航,把湿衣服换下来,坐在湖边的一家小饭馆的外面,面对着宽阔的湖面。大顺要了一盘花生米、几盘凉菜外带几瓶啤酒。对着凉风,我们开始闲聊。
“告诉你件事儿吧,我想结婚了……”大顺看着我,说得很正经,没有一丝玩笑的痕迹。
“结婚?”我吃了一惊,人生真会开玩笑,我结婚的时候,他们纷纷离婚,而我离婚的时候他们又纷纷结婚。我怎么老冲不到时代的浪尖上呢?只会玩别人玩儿剩的,“跟谁?什么时候?”
“一个内科大夫,准备求婚了。”
“难得啊。你对婚姻没恐惧感了?”我笑着,这家伙一直是婚姻的反对派和一夫多妻、一屋一妻的极力倡导者。
“恐惧感?当然有,但在孤独感面前让路了。”大顺抓了抓头发,“本来没有想,跟她处了有些日子了,只像个亲近的朋友。前段时间,自己闹了场大病,高烧外带泻肚,四天四夜在病房里。她,一个姑娘,怕护士们看护不细,亲自在我身边日夜陪着,甚至把屎把尿,怕天热我受不了,还给我擦身子降温。这辈子,除了我娘,还没有哪个女人对我这么好。”大顺的眼圈有点儿红。停顿了一下,他接着说:“那个时候,我就有了冲动要娶她。你知道男人大都中空,生了场病,才知道再坚强的人到了那个时候也有多虚弱和无助,我想不了什么狗屁哲理,我就想身边有个女人能体贴地陪着我,最简单不过。上帝永远让女人离不开男人,也让男人离不开女人,这才完整。经历了那么多,也许自己对婚姻会更珍惜吧。”
我举起桌上的啤酒瓶子:“来,兄弟,啥也别说了,祝你幸福,为孤独干杯,为男人瞬时的脆弱干杯,正因为有了这些,也就有了婚姻,我们更该为婚姻干杯。”我碰了碰大顺手里的酒瓶,一仰脖咕嘟嘟灌下了半瓶,心下对自己充满了凄凉。
“你呢?郭子?情感该有个依靠了,老在天上飘,不是回事儿。”
“少管我,怎么跟搞推销似的,自己尝了点儿爱情婚姻的甜头,非巴巴地跟所有的人兜售?爱情给了你丫多少回扣?”我没好气的。
“哥们儿,现实点儿。我知道你记挂小雨,但旧情难忘不等于可以破镜重圆,唉,小雨是红玫瑰的命,适合做情人,蓓蓓是白玫瑰,你非得把她们俩儿玩儿反了,当然什么也留不住了。”
“谁想小雨了,少乱说!什么白玫瑰,红玫瑰,结了婚下场就是:一个变饭粒儿,一个变了死蚊子血。”我晃了晃手中的空酒瓶子,笑得有些无奈。
“对了,东兴那里怎么样?”
“东兴要卸磨杀驴了。”我轻蔑地撇了撇嘴。
“那孙子干得出来,别轻易便宜了他,要到你该得的利益,这时候了,别顾及什么同学情份了。能找下家赶紧找,别最后太被动。”
“当然,早就没把他当老同学了,有了雇佣关系,就是金钱和利益关系,其他一切都没有了。”
“想过自己做没有?”大顺继续问我。
“想过,还是不太现实,做生意需要关系,我海龟才两年不到,以前关系都是蓓蓓在跑。只能再找一庙先靠着,边做边瞅机会。”
“也不用太害怕,您现在是‘美国人’,帝国主义了,大不了‘夹着尾巴逃跑了’!”
“滚!”我笑着把他一推,“我现在这么落魄你还来奚落我。”
“不过,说起东兴,我还是挺佩服他的胆略。上次你托我打探东兴的事情,我发现他去俄罗斯那段时间,正好也是于正浩走马上任进出口主管、被外派俄罗斯的时间。那时候我知道东兴在那里倒腾钢材,好像跟黑道有了过节,不知道怎么摆平的,反正是最后顺利地进了几车皮回来的,由此发家。现在看来,是那段时间跟于有了交情。那些黑道上的事情也是于替他摆平了。”大顺继续说。
“听上去合情合理。于匿名信的事怎么样了?最近看他又频繁上镜,好像风头过去了。”我突然想起来问他。
“呵……”大顺冷笑了两声,“中国你还不知道,想扳倒一个官哪儿有这么容易,各地方信访办的匿名信跟人才市场收的简历似的都成堆了。只是一封匿名信,太难。我听说那封检举信写得太逼真详实了,于的任何一笔贪污、洗黑都描述得清清楚楚,不由人不相信啊,所以引起部里的高度重视。不过,于的无间道玩儿得也不错。很快,谁都不提了。”
“是这样……”我皱了皱眉,想起小雨,不知道是喜还是悲。国内这种蛀虫实在太多,用着国家的钱干着自己非法的勾当,甚至有的会贪污捐款震灾的救命钱。从道义上,从良心上,我鄙视这些人,我和广大善良的,甚至是不明真相的大众一样,希望他们被惩治和枪毙。但是,小雨……作为一个情妇,她是否扮演着贪官腐化的催化剂和消化者的角色?难道有一天,我会看到小雨跟于正浩一起出现在人民的法庭上,随后被一颗灭杀罪恶的子弹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或者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消磨那本并不长的青春岁月?想到这里,我的心很疼。
跟大顺分手,已经不早了,我自己又绕道去了一家商场,买了两个精制的酒杯套装。下周六是蓓蓓的婚礼,我欠她的礼物一直没有买,刚才被大顺提及才恍然想起。曾经听人说起,酒杯和酒的关系就像男人和女人。好的女人就如好酒,是需要好酒杯才能品出味道。希望蓓蓓能找到属于她自己的好酒杯。我把这句话写进了给她的婚庆卡上,并祝福他们白头偕老。随后,我去邮局把它寄了出去。但是我知道后面还有一句话我并没有写上去,那就是:“酒离不开杯,但杯却还可以装水……”
大顺借故有事情推辞了出席蓓蓓的婚礼,我知道他是怕我难堪。我自然是不会去的,当然也没有打电话告知她。但是在周六到来的前夜,我突然有了强烈的想去看看的念头,哪怕就是远远地张望呢。我真的很想知道她过得是不是很安好,那样,我会释然,也会给自己一个交代。于是我决定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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