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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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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日记里最耐人寻味的是他说:“世界大同主义,虽其说未可厚非,然其影响所及,乃至见灭于戎狄,可念也。”有谁能预料这个说出世界大同主义亡国论的胡适,两年后会变成一个绝对的不抵抗主义者呢!胡适写这则日记的时候,已经是康乃尔世界学生会一个活跃的会员了。他在1911年9月6日搬进世界学生会,1912年5月被选为1912学年度的纪录。再过一年,他当选为1913学年度康乃尔“世界学生会”的会长。世界主义的理想已在他的内心中滋长着,可是他的情感仍然在抗拒着。到了1913年4月,胡适在美国留学将近三年了。他还是持两端,试图在国家与世界之间找到一个可以让他安身立命的地方:
吾今年正月曾演说吾之世界观念,以为今日之世界主义,非复如古代Cynics and Stoics'犬儒与禁欲派'哲学家所持之说。彼等不特知有世界而不知有国家,甚至深恶国家之说。其所期望在于为世界之人(a citizen of the world),而不认为某国之人。今人所持之世界主义则大异于是。今日稍有知识之人莫不知爱其国。故吾之世界观念之界说曰:“世界主义者,爱国主义而柔之以人道主义者也。”顷读邓耐生(Tennyson)诗至“Hands All Round”篇有句云:“That man’s the best cosmopolite/Who loves his native country best”(彼爱其祖国最挚者,乃真世界公民也)。深喜其言与吾暗合。故识之。'2'
换句话说,直到1913年4月,胡适仍然认为希腊、罗马的哲学家囿于其希冀作为世界公民的盲点,反而不如现代稍有知识的人都莫不知爱国的道理。所以,他才会最喜欢邓耐生的诗句,说只有真正爱国的人,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世界公民。
胡适刚刚觉得他已找到了爱国与世界大同并行不悖的交会点,但这个信念很快就受到了挑战。这个挑战的起因,是美国出兵干预墨西哥的革命。胡适在1914年5月15日的《留学日记》里说:
自美墨交衅以来,本城之Ithaca Journal'《旖色佳新闻报》'揭一名言:“吾国乎,吾愿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My Country——May it ever be right; but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意言但论国界,不论是非也。此言揭诸报端已逾旬日,亦无人置辩。一日,同居世界学生会之各国学生谈论偶及之,有表同情者,亦有反对者,莫衷一是。余适过之,聆其言论,有所感触,故以所见作一书寄此报主笔。其人不敢登载,社中访事某女士坚请登之,乃载入新闻栏。昨日余往见前校长白博士之夫人,夫人盛称余书,以为正彼所欲言而未能言者。白博士曾两任使德大使,戊戌年海牙平和会,博士为美国代表团长,其功最多。夫妇都主张和平,故深恶此等极端之国家主义也。'3'
墨西哥在1910年革命以后,内战、割据持续了十年之久。美国威尔逊总统上任以后,拒绝承认用兵变上台的卫尔泰(Victoriano Huerta)。威尔逊不但施加压力要卫尔泰下台,而且考虑支持卫尔泰的内战敌手,试图把他拖垮。后来,终于给威尔逊找到机会了。1914年4月9日,美国一些水兵在坦匹口(Tampico)上岸买东西的时候,被墨西哥军队逮捕。虽然墨西哥守卫司令很快就把他们释放并向美方道歉,美国舰队的少将司令认为美国的国旗已经受辱,要求墨西哥以放二十四礼炮向美国国旗致敬的方式致歉。墨西哥守卫司令拒绝。这时,美国又收到情报,说德国一批支援卫尔泰的军火,即将运抵墨西哥的卫勒库鲁司(Veracruz)港。威尔逊于是下令美国海军在4月21日占领卫勒库鲁司港的海关,没收那批德国军火。美国占领了海关以后,墨西哥开始反击。次日,美国的舰队驶入卫勒库鲁司港。经过了两天的激战,美国占领了卫勒库鲁司。这次战役,墨西哥阵亡人数在一百七十人之谱,美方阵亡人数十七。'4'
胡适在1914年7月14日的《留学日记》里说:“墨西哥久为世界患,美政府持不干涉主义。至辱及国徽,忍无可忍,始令水兵在Veracruz'卫勒库鲁司'登岸,据其城,以绝卫尔泰(今总统)军械来路。是役美兵死者数人。”'5'表面上看来,胡适7月4日的这则日记,似乎与他5月15日那则批判“只论国界,不论是非”的日记立场歧异,其实不然。胡适人在美国,读惯了美国媒体对墨西哥的不屑与讥诋,以及终日喋喋于美国超然、虽为墨西哥的乱局扼腕、但雅不愿干涉云云等论调,不可能不受其影响。事实上,美国出兵干预墨西哥,只是导引胡适写5月15日那则日记的促因。他所关切的不是墨西哥,更不是美国出兵的问题,而是国界与是非的问题。
就像胡适说的,由于他的投书触及了太敏感的问题,害怕造成众怒,《旖色佳新闻报》不敢登,而用新闻报道的方式摘述了胡适的论点:
“世界学生会”的会长胡适觉得他找到了问题的核心。他的看法如下:
“我觉得‘不管对错,总是我的国家’这句话的谬误,就在于它犯了道德上的双重标准。没有人会否认是非正义是有标准的——至少文明人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我的国家’违宪向我征税,不法地没收我的财产,或者不经审判就把我拘禁,即使所有这一切都是以‘我的国家’的法律为名,我一定会抗议。然而,当同样的问题出现在国际事务上的时候,我们立刻就把是非正义的标准抛诸脑后,而且还骄矜自喜地说:‘不管对错,总是我的国家。’我应该没有说错吧?这就是双重标准:一个用在自己的同胞身上;另一个则用在外国人或‘外夷’(outlandish people)身上。我认为除非我们用同一个是非正义的标准,不管对内或对外,我们就不可能有一个共同的讨论基础。”'6'
值得注意的是,胡适所关心的双重标准的问题,完全是一个抽象的原则问题。墨西哥的革命为何、如何?美国出兵干预如何?都不是他感兴趣的问题。他会用“墨西哥久为世界患,美政府持不干涉主义。至辱及国徽,忍无可忍”这样站在美国的立场、已经下了价值判断的字句来描述这个事件,就在在地表示他认定美国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出师膺惩墨西哥的。美国的做法既然堂堂正正,他所关切的,只是美国人是否在舆论上也堂堂正正,而不是因为“国徽受辱”、群情激动,就可以说出“不管对错,总是我的国家”这种越了国界就不问是非的话。
由于胡适所提出的质疑不在于美国出兵干预墨西哥的革命对错与否,而是在于“不管对错,总是我的国家”这句话是否反映了双重的标准,争执点自然就环绕在这一句话的真谛,胡适也就难免于被批评他误解了这句话的真谛。7月22日,“世界学生会”有活动,来宾四百人。胡适是会长,作了“大同主义”的演说。有一位夫人在会后告诉胡适,说她对那句话的诠释跟胡适的不同。她说她自己不认为那句话是指“吾国所行即有非理,吾亦以为是”,而毋宁说是“无论吾国为是耶非耶,吾终不忍不爱之耳”。康乃尔大学英语系散蒲生(M。W。Sampson)教授当晚也在场。他说那句话其实可以作不同的诠释,不应该只取一义。他认为其本义是:“父母之邦,虽有不义,不忍终弃。”他打了一个比方。有一对兄弟出门,弟弟因为喝醉了酒而得罪了一个路人,对方拔剑而起。做哥哥的是该维护喝醉了的弟弟,还是置之不顾,抑或是帮助受辱者来打自己的弟弟呢?哥哥明知弟弟不对,但他总不能弃骨肉之义于不顾吧?散蒲生教授最后又以十八世纪欧洲人移民来美国作为例子,来说明作判断的不易。他说:“其去国之原因,大率以专制政府压制为多,然其悻悻然去之者,未必皆是也。”胡适觉得散蒲生教授说得有理,就在日记里检讨说:“此言是也。吾但攻其狭义而没其广义。幸师友匡正之耳。”'7'
胡适扪心自问,发现自己也不可能免于骨肉、家国之义的羁绊。他在7月26日的日记里反省说:
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仁人之言也。故孔子去鲁,迟迟其行,曰:“去父母之国之道也。”其作《春秋》,多为鲁讳,则失之私矣。然其心可谅也。吾未尝无私,吾所谓“执笔报国之说”,何尝不时时为宗国讳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然是非之心能胜爱国之心否,则另是一问题。吾国与外国开衅以来,大小若干战矣,吾每读史至鸦片之役,英法之役之类,恒谓中国直也;至庚子之役,则吾终不谓拳匪直也。'8'
胡适这段话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他虽然承认人不可能完全没有私心,但仍然坚持归根究底,是非的标准还是存在的。因此,他虽然是中国人,但他不会说中国的“拳匪”是对的,八国联军是错的。“吾国乎,吾愿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说这句话的,是美国十九世纪初的海军将领笛凯特(Stephen Decatur,17791820)。胡适在1914年11月25日的日记里记下了它的出处。此外,他还引了其它意味相同的两句话:“不管英国会变得如何,不管她的缺点有多少,她依然是我的国家”;“英国啊,英国!即使妳有缺点,我还是爱妳,我的国家。”'9'
从1914年5月,第一次读到“不管对错,总是我的国家”这句话开始,胡适显然一直在思索“国界”与“是非”的问题。尽管他说师友的匡正,让他理解到那句话可以有狭义和广义的诠释。学哲学的他,终究还是没有办法接受模棱两可的说法。是非正义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一致”。就像他在10月26日跟韦莲司所谈的:“女士问:‘人间伦理繁复难尽,有一言以蔽之者乎?’余答曰:‘此不易言。无已,其惟‘一致’(consistency)乎?’”换句话说,他所讲求的是:必也一致乎!双重标准的谬误,就在于其失于一致。他在跟韦莲司说一致之道的同一则日记里,也记下了他与美国“世界学生联合会”的会长讷司密斯(Gee Nasmyth)的谈话:
今日与讷博士谈。博士问:“天然科学以归纳理论为术。今治伦理,小之至于个人,大之至于国际,亦有一以贯之之术乎?”余答曰:“其唯一致乎?一致者,不独个人之言行一致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不欲施诸吾同国同种之人者,亦勿施诸异国异种之人也。此孔子所谓‘恕’也,耶氏所谓‘金律’也,康德所谓‘无条件之命令’也……斯宾塞所谓‘公道'justice'之律’也,弥尔'穆勒'所谓‘自由以勿侵他人之自由为界’也。皆吾所谓一致也。一致之义大矣哉!”'10'
“其唯一致乎?”、“一致之义大矣哉!”这个《论语》子曰式的对白,说得多么肯定,多么充满自信。从表面上看来,胡适似乎找到了一个普世皆准的标准,可以不因国家与人种的畛域,而用来判定是非正义。其实,他不知道这是他以爱国为基础的世界主义的最后阶段。他仍然在挣扎着,挣扎着要试图去找出一个解决之道,让爱国与世界主义并行不悖,让他可以既爱国又不失为一个世界公民。这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对“一战”的观察与了解,终于粉碎了他的这个梦想。胡适一度成为一个试图超越国家的世界主义者。而这正是他绝对的不抵抗主义产生的背景。
胡适从一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过渡到成为一个以爱国为基础的世界主义者,这个心路历程里还有一个有趣的注脚,那就是在美国1912年总统大选的时候,他支持的是希欧多尔·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即老罗斯福——而不是他后来所景仰的威尔逊。他当时为什么会支持老罗斯福呢?很可惜,胡适从来就没有在《留学日记》里说明他支持老罗斯福的原因。虽然没有足够的资料来证明,但我们可以推测他当时为什么会支持老罗斯福,而且对于一个没有投票权的人来说,支持到佩戴着进步党公鹿的徽章在校园走动的狂热的地步。其理由无它,那就是1912年的胡适仍然处在民族主义的笼罩之下。
1912年10月30日,康乃尔的学生报《康乃尔太阳日报》在校园里举行了一个“模拟投票”(mock election)。这不是今天所说的“非正式投票”(straw polls),而是真正在校园里设了一个投票所,让大家去投票。'11'胡适当天不但去投了票,他灵机一动,也在他所住的“世界学生会”里举行了一个“模拟投票”——胡适在日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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