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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黑白两道通吃、为非作歹,私下里不晓得干了多少肮脏事的家伙竟然有爱国心?真是奇谈。
「你有什么计划?」妻舅把档案放下来,决定先听听他的说法。
霍德皱了皱眉,陷入沉思里。
「她太机警了,而且,追了她三年之后,我不会再小看她消失在人海中的能力。」霍德边思索边开口:「我们现在占了一个优势,她刚来到费森的老家!东漠的老部落,有暂时落脚的意思。目前她一个人住在附近的流动部落,偶尔到老部落里打零工赚点现金,大部分时候都是独来独往。」
流动部落是一个让沙漠旅人歇脚的地方,东漠的一些城镇附近都会出现这样的流动部落,打零工的人来住一住,没工作了就离开到下一个城镇,也有一些流莺之类的住在那里。这种部落是治安的死角,一般来说很难管理。不过费森老家附近的那个流动部落,管理还算良好。由于老部落里固定有临时工提供给这些人,所以流动性并不像其它地方那么高。
「她对陌生人警觉心一定很高吧?」
「非常高。」霍德点头道:「而且一个陌生人也不可能在短期之内取得她的信任。我不能给她任何机会起疑,然后再度消失。」
「也不能就随便将她逮捕,关了起来。」妻舅沉思道。
他们只知道她拥有那颗弹头,并不确定她就真的随身带着它。她有可能把弹头藏在某个只有她知道的地方。最重要的是,这颗弹头是可以遥控引爆的,如果那个女人一觉得不对,惊慌起来,启动了遥控装置,没有人承担得起这个后果。
一颗核子弹,就在勒里西斯的东漠!
妻舅的心沉了一沉。「老部落的人口很固定,如果临时派一个人过去,可能会引起她的警觉。」
「是的,所以我们必须派一个就算出现在费森老家也不奇怪的人。」霍德说:「这人可以是她知道的人也无所谓。甚至,就因为是她知道的人,所以心理上她会感觉自己站在有利的一点。」
「例如,我?」他的妻舅轻嘲讽道。
「你是阿比塞尔的儿子,全勒里西斯的人都认识你们父子,也知道你们和费森家的渊源。你们三个人又长得这么像,走到哪里那张脸就是个活标志。而且,那里算是你们朋友的老家,部族里面的每个人都认识你,你趁着放假期间回那里走一走、看一看是天经地义的事,根本不会有人怀疑。」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我另一个兄弟?」妻舅对这点倒是有点好奇。
「因为我自己分析过了,诺兰和思克两个人,哪一个比较适合呢?」霍德愉快地微笑。「那女人很寂寞,很孤独,却又不敢真正的交朋友。除了不信任对方之外,她可能也怕和人深交之后,她的敌人会抓住这个人来胁迫她,这样等于害了人家。所以去接近她的人必须本身有一定的背景和能力,让她相信,即使真的有什么意外发生,这个人也能充分地保护自己。
「任何人都知道你们兄弟的背景,在勒里西斯,有人敢动阿比塞尔家的人等于找死。「然后,这个人本身也要有一点身手,将来出了状况才有能力自保。关于这一点,诺兰是侍卫队的分队长,能力是无庸置疑的;思克呢,从小在爸爸哥哥叔叔伯伯的熏陶下,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要像诺兰一样赤手空拳入敌营全身而退或许没办法,但是自保能力还是有的。
「所以,诺兰和思克、思克和诺兰,哪一个好呢?」
霍德左右两手摇晃秤了一下,好像在选猪肉。
他的妻舅给了他一个很不爽的眼神。
「最后我发现,我以前和你们作对时的担忧,恰好也就是她的忧虑。」霍德耸了下宽阔的肩膀。「表面上看起来诺兰是比较合适的,他是专业的水平,可是糟也糟在这里。就因为诺兰是侍卫队的,他的官方身分会让我们这些做贼的人感到害怕。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过哪个强盗愿意和官兵打交道的。
「思克就不一样了。诺兰有的条件他差不多都有,而且他比诺兰随和好相处,更容易和陌生人打交道。如果将来出了什么事情,思克的背景可以罩着他,那个女人不必担心思克会受伤,而她也可以安心地在一堆官兵赶来之前赶快跑掉。这样比起来,思克显然是适合多了。」
他的妻舅眼神微玻В飧呱畹囟⒆潘�
霍德笑得很愉快,慢慢靠回椅背上。
「所以,亲爱的思克,你愿意帮这个忙吗?」
第三章
米亚翻开帐篷垂门,一时被强烈的日光射花了眼。东漠的正午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现在才四月而已,等到七月,那个温度更能吃人了。
抓紧待洗的衣物,她一如以往低调地踏入阳光下。
她的身高有一六五,在女人里面不算矮的,只是她身体极为清瘦,略微弯腰驼背就能融入女人堆里。
米亚平时都是穿着传统女袍,袖长及腕,裙襬长及小腿,颜色只有灰和咖啡两色,衣服上没有任何花纹,力求平凡无奇。她的头巾也都是同色系,平时她戴上头巾穿着灰扑扑的女袍时,可以完全和这片荒漠融成一体。
这里的妇人平时都不戴面纱,只有风沙特别大的日子才会用。为了和别人相同,她平时也就只是把面纱围在脖颈处。幸好,她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美女,戴不戴面纱的差别并不大。
「日安。」路过的妇人等她走开了几步才注意到她,但仍回头打招呼。
「嗨。」她含混地点头回礼。
「要去洗衣服了?」
「是。」
「过完正午再去吧,现在太热了。」
「好。」她笑了笑,无声地走开。
老部落,是这个部族的名称。它当然是有个正式的称呼,叫做「埃莫维及」部族。可是长久以来大家都习惯称呼它为「老部落」,半是因为埃莫维及真的是一个古老的部族,另一方面则是许多革命英雄的祖上都和这个部族有些渊源,国防部长多亚更曾经是部族之首;为了对这个古老部族表示敬意,久而久之,在东漠里凡是称「老部落」的,大家就知道一定是指这里。
米亚来到老部落已经三个月了,算算时间,是差不多该离开的时候了。可是,每天早上踏出自己的帐篷外,望着莽莽空漠和灿烂的阳光,一切是如此的清静平和,她总是告诉自己,再待一天,明天就走。明天。然后又是一个明天,再一个明天。
如果她够聪明的话,现在就应该把这堆脏床单丢掉,飞奔回自己的营帐里,把所有的东西迅速丢进包包里,然后一如以往地消失无踪。
但是,她真的太累太累了。
连续四年的提心吊胆,日日夜夜的恐惧,她真的已经油尽灯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疲惫,让她突然丧失了再挣扎下去的意志。
但是她不能。
倘若她被抓了,无论是哪一方人马,后果都不堪设想。
待在老部落是很安全的!长久的孤独和疲累让她开始说服自己。
老部落的男人原本就骁勇善战,长久的承平时期并没有让他们松懈下来。此外,因着多亚那些前革命名将的关系,部落看起来虽然都是平常人出没,其实米亚知道基顿将军的人经常来这里巡视,所以此地治安良好,没有一个浪人敢在这附近闹事。部落里孤寡的妇孺老少也都受到极好的照料,这里其实是一个安宁的世外桃源。
其实,她自己心里也明白,无论如何自我说服,只要她手中还握有那个东西,她就不可能安全到哪里去,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她仍然必须四处移动,差别只是在被对方逼近的脚步而弄得不得不逃走,或是自己休息够了,累积足够的动力再往下一步进发。
「米亚!」
这声呼唤让米亚的心下意识一紧,然后勉强自己松了气息,转身对呼唤她的人微微一笑!
「三姨。」
米亚是她的真名。
三个月前她逃到老部落来,是因为两天前她差点被抓住,当时她第一个遇到的人就是三姨。三姨问她叫什么名字,心神未复的她直觉就吐露出真名,等她省悟已经来不及了,临时改口说自己讲错名字又太奇怪了,只好暂时用回「米亚」这个名字。幸好,这个名字并不是太罕见,在勒里西斯,很多女人也叫做米亚。
「妳吃过饭了吗?还没吃的话,先来我这里吃过再去洗吧。」三姨亲切地招呼。
三姨是一位年逾六十的老妇人,米亚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非常惊讶,因为三姨很明显是个亚洲人。
勒里西斯并不是没有亚洲人。自从菲雨夫人之后,有越来越多的亚裔人口在这个欧亚非三块大陆交界的异邦生存。只是,这些亚裔人士大部分停留在比较文明的地方,很少有人会跑到这种东漠的原始部落来。
初见时,三姨似乎看出了她眼底的疑惑,主动自我介绍!
「我妹妹嫁到勒里西斯,所以我每年都会来这里住一阵子,省得天天关在家里跟我那死老头眼对着眼,只会吵架。」
当时她有如一只惊弓之鸟,几乎是二十四小时地躲在临时租来的帐篷里,一步都不敢踏出去。如果不是三姨几次经过,发现这个帐篷一点动静都没有,门外却挂着已经租出去的牌子,米亚真的有可能就这样闷死― 或吓死― 在里面。
三姨是老部落里第一个对她伸出友善之手的人。不,不只是老部落,在她逃亡多年的生命里,三姨也是少数的那几个。
欺骗这个善良的老妇人让米亚很有罪恶感,不过她还是含含糊糊的,顺势让三姨以为她是在躲避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丈夫。
最后三姨带她回自己的营帐,喂饱了她,然后为她介绍一些洗衣打扫的工作,于是她就这样待了下来。
米亚不想跟任何人深交,不想让任何人碰触到她。但是她孤独了太久,当一双温暖的手向她伸出来时,她实在无力再推开……
没关系,她再待一会儿就走了,那些人不会发现三姨对她很照顾,所以他们无法伤害她。米亚在心里说服自己。
「三姨、三姨,妳看我刚刚抓到一只蝗虫!」
随着三姨回营帐的路上,几个活泼健旺的毛孩子跑过来蹦蹦跳跳。整个部落不管男女老少、辈分大小,一律叫老妇人「三姨」相比之下,旁边捧着一篮衣物,清瘦沉默的米亚就显得疏离而孤寂。这是米亚一直以来的形象,即使有人主动找她说话,也总是以最简单的句子回答。
太阳越来越烈了。
老部落的地理位置相当不错,虽然是位于广阔的东漠腹地,它的北端有一个大丘陵,形成天然屏障,山脚下的部落较为凉爽,若有人从北方过来,远远就能从丘陵顶端看见,其它三面则是一望无际的广地。
部落里有公交车,一天两班连结东漠的几个部落和小镇,不过老部落的人还是习惯自己开吉普车或骑马。
「让妳久等了,来吧。」三姨打发了几个黏上来的小鬼头后,回头对她笑笑。
三姨住的帐篷原本是国防部长的儿子!费森的帐篷,不过费森平时大都待在矿场或首都的住所,米亚还没有见过他。
她希望自己永远不会有机会见到这个男人。
费森曾经是侍卫队的分队长,这个职务目前由阿比塞尔的长子诺兰接任。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呢?米亚想了想,好像是三年前了。注意时事是有必要的,可以帮助她趋吉避凶,所以她尽可能掌握各种可以接触到时事的管道。
侍卫队,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组织。
她不是没有想过把自己手中的大麻烦丢给侍卫队处理。
如果有人能对抗目前在搜索她的几股势力,米亚毫不怀疑只有勒里西斯的侍卫队有这个能力。
地方警察那些都太小case 了,军方在承平时期又不能插手治安内政,只有身经百战,受过各种严苛训练,同时是军人与警察身分的侍卫队,才有可能接得下她这个烂摊子。
但是她无法肯定,他们会不会将她以共犯逮捕。他们必然会有许多疑问,而她有答案的却不多,如果他们将她关进监狱,她的小命可能连一天都保不住。
最重要的是,她的父亲是绑架阿比塞尔家的小公主的主谋,如果她自己送上门去,那位诺兰分队长应该会很乐意亲手将她的每块骨头拆开。不行,她不能冒险。在她还没有想好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以前,继续躲藏是唯一且最好的方式。「来,这种干笋是妳最喜欢吃的,不要客气,等吃完之后我会让人再帮我带些笋罐头回来。」三姨将菜布好,接着她坐在矮矮的饭桌前。
米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