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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须执手问年华-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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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好人在一起也不一定幸福?那么幸福究竟是什么?怎么样才能幸福?从小到大顺风顺水,读书工作都没怎么操心的夏芒这一刻忽然对未来有些害怕,毫无安全感。
  一根冰棍出现在夏芒眼前,夏芒顺着拿着冰棍的手往上看,其实甫一看到那只手,夏芒已经知道是谁了。
  夏芒松手接过冰棍,往长木椅右边挪了挪屁股,左手轻拍了拍椅子,示意萧凌晖坐到她身边。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话刚问完,夏芒就笑着摆了摆手,开始拆冰棍的外包装。这一带是她夏芒有事没事闲晃的地方,也是萧凌晖经常走走坐坐的地方,不管是他特意来找她,还是偏巧碰上,都不是稀奇事。
  冰棍是夏芒最爱的麻酱棒冰,从小到大,近二十年不变。
  “特意来安慰我?”无缘无故买冰棍,肯定发现了什么。
  “好吃么?”风马牛不相及的对话。
  “哎,天寒地冻,风雪交加,衣衫单薄,可是邪恶的皇后娘娘还要逼着白雪公主吃冰淇淋,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啊。”夏芒小心地咬着冰棍说得一脸的哀怨。
  夏芒有个爱好,越是冬天,越爱哆哆嗦嗦的啃棒冰。这座城市的冬天已经很难看到下雪了,但在夏芒小时候,鹅毛般的大雪那是常有的事,老屋屋檐下过雪后就会结起冰棱,长长的透明的呈尖锥状。每每这种时候,夏芒就缠着萧凌晖给她摘冰棱,然后戴着滑雪手套,捧着冰棱,将冰棱咬得咯蹦响,吃完拉肚子的时候,她倒是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状似痛苦的哼唧哼唧有人侍候,可怜的萧凌晖总会因为他摘冰棱给芒芒吃而被萧爸爸痛捧一顿。
  “不好吃那就还给我吧。”萧凌晖看着一脸贪婪又冷得倒吸气的夏芒摇头。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后妈让我死,我不得不死。”夏芒说得慷慨激昂,借此将啃冰棍带来的寒气击得粉碎。
  “呆会拉肚子我不负责。”萧凌晖话虽如此,手却已经脱了外套,披在夏芒身上。多少年了,夏芒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拿冰棍哄她,一看到冰棍,夏芒的心情就会自动变好。当然,这仅限于夏芒的心情虽不好,但也不至于太糟。如昨晚那一幕,将全天下的麻酱棒冰都堆在夏芒跟前,她也不会开心。
  外套上有属于萧凌晖的气息,让夏芒安心。
  “你被萧爸爸修理我也不负责。”夏芒说得心安理得。
  “哎,从小到大都这么凉薄。”萧凌晖作摇头叹息状。
  “人不凉薄,天诛地灭!”夏芒随口瞎掰。
  “要是真能这么凉薄,就好了。”萧凌晖看着兀自小口小口啃着冰棍的夏芒,看着她一边呲牙哆嗦着,一边满足的叹息,脸上的贪婪有种小女人的娇憨。
  萧凌晖的声音很轻,似喃喃自语,夏芒恍若未闻,只是咬冰棍的动作不由缓了缓。
  
作者有话要说:零儿,教我如何不爱你啊....谢谢乃的两个长评,感动....
木有人表扬俺首页鼠标的美丽动人,木有人表扬俺图片链接的风情万种,蹲地画圈圈...
额今天更了两千七百多字,大字型躺地上等表扬...
俺改了林然的外貌,= = 
                  思量?将就
  周日一大早,夏芒就在萧凌晖家楼下徘徊。今天萧凌晖要去医院值班,第一医院,正是许文灏住的医院。
  “芒芒?”萧凌晖偏爱蓝色,今天的外套浅蓝色系,灰色休闲裤,这一身休闲的装扮和外科医生的形象还真有距离。
  不知道穿上白大褂,会不会像《医家兄弟》里的张东健那么迷人潇洒?夏芒不是制服控,她只是偶尔犯花痴。犯花痴的夏芒,是不会记得萧凌晖有双“刽子手”的,况且人家萧医生确实长得帅,虽然看久了大多时候都没这意识,但一年之中犯一两次小花痴也是情有可原的。
  “你今天值班?辛苦辛苦。”夏芒作首长慰问状。
  “有事?”萧凌晖可不觉得夏芒巴巴地等在楼下,就为了慰问他值班。他下楼的时候,看到夏芒在防盗门外单脚跳圈圈就知道她等的时间不短,不预先打个电话,肯定有事,而且是不寻常的事,是让她不好意思开口或者说是有点犹豫的事。
  “好吧,直说吧,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去值班,许文灏前天晚上出了车祸,就住在你们医院里,你抽空去看看他好不好,他妈妈昨天打电话给我,说让我去看看,但我拒绝了。”夏芒站在原地,规规矩矩的站着,仿佛一个站在老师面前乖乖回答的小学生,一气说完,才蓦地松了口气。
  在阿晖面前,有什么说什么,不用不好意思。夏芒这样告诉自己。
  “好。”萧凌晖笑答。如果之前只是决定放下这段感情,那么现在的夏芒,是真的有一点点放下许文灏了。由他确定许文灏好与不好,夏芒这样并不算过分,相反,萧凌晖觉得这样的夏芒又理智又成熟,分手了又不是仇人,夏芒求得不过是个心安而已。
  “谢啦!”夏芒展颜,凑近踮起脚尖伸手拍了拍萧医生的肩,一副兄弟大义的模样,外加点了点头表示赞许,然后转身像兔子一样向前蹦。
  “芒芒……”萧大医生在后边无奈叹息。
  “咋了?”夏芒止步,侧过身冲着萧凌晖眨巴了几下眼睛,一脸的困惑不解。
  “请人办事,总得有所表示吧?请我吃早餐不算高要求吧。”萧凌晖的声音里有丝不满,神情忽而嘻嘻哈哈,显是逗夏芒开心。
  夏芒伸手往身上找钱,很幸运地在牛仔裤袋袋里发现二十元面值人民币一张,外加硬币两枚。
  “走吧走吧,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小区门口的爱心早餐点,随挑!”请客早餐,那真是太太太便宜了!
  
  程默先斩后奏又打算到人家楼下来接人,车子行经小区门口的早餐摊时,看到了一大早便与萧凌晖一道早餐且吃得其乐融融的夏芒。夏芒笑得很开心,点了生煎和豆腐脑,一边听萧凌晖说着什么,一边将生煎沾醋沾辣送进嘴里。小白芒是个迷糊蛋蛋,但程大灰狼可是人精,严格说起来,他跟萧凌晖只碰过两次面,外加通过一次电话,但程默从看到萧凌晖的第一眼起,那个拿着手机穿过丽江古街,将手机拿给夏芒,又转手拎过夏芒手中的礼物袋,唠叨着夏芒又不带手机,迟迟未归惹他担心的男人,当时的神情与动作,那样自然,自然得连包含在其中的爱意他这个陌生人只第一眼便清晰感觉到。
  程默不难猜到夏芒和萧凌晖已经熟到了什么地步,可是那又如何?有时候两个人之间的熟悉超过了一定的程度,是很难再有感情上质的突破的,套句简单的话来说,夏芒和萧凌晖二十多年都没发展成为恋人,那么即便萧凌晖对夏芒的感情再深,若他想与夏芒有进一步的关系,有时候还不如一个陌生人直接的追求来得有优势。再则,若用一个词来形容夏芒的性格与为人,唯“娇憨”二字最为合适,娇而微憨,注定夏芒骨子里有传统因子。
  大灰狼自不是楞头青,所以不会做出破坏人家美好早餐时光的事,他将他的黑色奔驰车停在小区门口一侧,恰好有绝佳的视线看着夏芒与萧凌晖,然后坐在车子里看着他们若有所思。
  夏芒浑然不觉,吃完早餐并目送萧凌晖去上班后,折回身慢吞吞往家走。没走几步,便听到身后有汽车缓行的声音,夏芒没有转头,只是习惯地退至路的最右侧,继续蜗牛走。很奇怪,夏芒觉得自己已经让到最边上了,再让的话就得飞檐走壁扮超人了,可是身后的车子并没有往前超,低沉的汽车发动机声在夏芒身后闷闷地响着。
  又蜗牛走了近十米后,夏芒终于忍不住回头,“XX00777”的车牌,黑色奔驰,坐在黑色奔驰里的程大叔。
  “这么早?有何贵干?”见夏芒终于发现了自己,程黑将车子驶到夏芒身边停下。夏芒因为交待了萧凌晖替她去看看许文灏,一桩心事终于放下,心情霎时轻松了许多,加上刚才和萧凌晖一起早餐的其乐融融,所以破天荒地冲着程默主动说话,并且没摆脸色。
  有钱人骨子里肯定是有点犯贱,或者说思想上有点不同常人的小变态的,当他身边的莺莺燕燕陪着笑容围着他转的时候,若有一人不待见他,甚至将他当成蛇虫鼠蚁牛头马面,唯恐避之不及,这个人就会引起他十足的好奇与好感,比如夏芒。某一天,这个不待见他的人看到他突然笑脸相迎温声问候,他心里难免就有些小激动小喜悦,比如现在的程默。
  程默对自己有这种反应很有些意外,一把年纪又是看惯风月的人,诚然他对夏芒从初见的好奇到后来的好感到现在的喜欢,感情随着接触的次数与时间的推移在慢慢加深,但亦没想到夏芒居然这么轻易的就能影响他的心绪。
  可是大叔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成熟,自恋的大叔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坚定。能轻易影响他心绪的夏芒,程默愈发坚定自己心中的想法了。
  “为了便于以后的沟通与交流,芒芒不觉得应该花点时间招呼POLO和SANDY,略尽地主之谊么?”程大灰狼坚定了心中的想法,停车下车,站在车子左侧,与站在车子右侧的夏芒正面而对,两两相望。
  “你一早就安排好,还顺便替我决定了吧?”没笑十秒钟,听到程默的话,夏芒脸上的笑容就有些挂不住了,说完还顺势轻哼了声,以表示她的不满她的不屑。
  “我是诚意来邀请芒芒的。”程默笑得很坦然,仿佛事情就是他说的那样,在说到“邀请”两字时,还特意加重了语气。
  “诚意?”夏芒在心里不耻,上回出差让他知道了她家住址真是最大的败笔,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他动不动就到她家楼下来找她,让她心生强迫的不快。不过他既说邀请,那么她自然可以拒绝了,夏芒挑了挑细眉,客客气气道,“谢谢程董的诚意邀请,可惜我今天没有心情,恕不能答应了。”
  夏芒说到“诚意”两字的时候,也加重了语气。
  “那我等芒芒心情好些了再邀请一次。”程默悠哉哉斜靠在他的黑奔上,也挑了挑他的眉毛,不怒反笑得自在。
  夏芒只觉得一阵刺眼,他以为他是劳勃狄尼洛啊,汗!本想气人家结果反被人气到的夏芒郁闷的转身不理人直往前走,走出十几米远又满脸黑线的折回身——程默停车的地方,不正是她家楼下嘛!
  
  程默倒真的挺有耐性,由着夏芒关门跑上楼。当然耐性是一方面,料到心底善良的夏芒肯定会从窗口偷偷看他等在楼下,然后慢慢消气,再到于心不忍,最后佯装生气的跑下来告诉他别将他碍眼的高档车停在她家楼下挡住同楼道邻里的路,最后终于同意随他前往,这是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
  基本上前半截确如程默推测,夏芒上楼,神差鬼使的隔个几分钟探着身小心的从窗口往外看,看到某人斜靠在汽车旁恰好抬头往她家窗口方向看,又慌忙远离窗户,几番下来,夏妈妈便发现了异样:“芒芒,你一直看窗口干嘛?”
  “呃……没事没事。”夏芒慌忙摇摇头,在客厅看了会儿电视,又跑回房里闷了会儿,最后终是无奈下楼。夏芒怕程默久等不下,就主动上来敲门,老爸老妈都在,到时候就不好交待了。
  “怎么样才肯离开?”夏芒垂死挣扎。
  “我来是为了邀请芒芒。”等了半个多小时,程默脸上是一点不耐烦都没有,也不知是程大灰狼天生好耐性,还是掩饰得好。
  “那走吧。”夏芒像赌气似的说完,率先开了车门上车。夏芒其实和程默并不熟,但她就是知道,如程默这样的人,既然都等了半小时依然坦然得紧,摆明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与他干耗下去,结果很可能是临近中午,他上她家蹭饭。
  程默显是没料到夏芒居然这么快就“投降”了,或者说这么平静的“投降”,一时心里竟有些虚,对夏芒此举心里略有些没底:“想听听我们接下来的行程安排么?”
  “不用。”夏芒侧着头看窗外,答得意兴阑珊。
  程默刚才的想法更加得到验证了,这么没性子好象随他使唤的夏芒于程默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夏芒的这种顺从,不是发自内心,甚至不算是一种妥协,更像是一种倦极的无奈,没有任何积极的成分。
  “芒芒去过高尔夫球场么?”程默边开车边试着挑起话题。
  “没有。”夏芒说的有气无力,本想再加一句“有钱人的运动,咱玩不起”,后来想想作罢,反抗程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尽可能的沉默。啊,说起来,程默的名字听起来和“沉默”一样啊,他小时候读书因为名字的事应该没少被同学笑话吧。夏芒记得小时候那些小萝卜头们特别幼稚,老爱拿人家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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