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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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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怀疑他不会。

爸爸举办宴会的座右铭是:如果没请来全世界的人,就不算是个宴会。我记得生日之前一个星期,我看着那份邀请名单,发现在近四百人中,至少有四分之三我并不认识——包括那些将要送我生日礼物以祝贺我活过十三个年头的叔伯姑姨。然后我意识到他们并非真的因我而来。那天是我的生日,但我知道谁才是宴会上的天皇巨星。

一连数天,屋子里挤满了爸爸请来的帮手。有个叫萨拉胡丁的屠夫拖来一头小牛和两只绵羊,拒绝收下哪怕一分钱。他亲自在院子里的白杨树下宰了那些畜生。“用血浇灌对树有好处。”我记得鲜血染红树下的青草时,他这么说。有些我不认识的男人爬上橡树,挂上成串的灯泡和长长的电线。其他人在院子里摆出几十张桌子,逐一披上桌布。盛宴开始之前一夜,爸爸的朋友德尔-穆罕默德带来几袋香料,他在沙里诺区开了一间烧烤店。跟屠夫一样,德尔-穆罕默德——爸爸管他叫“德罗”——也拒绝收钱。他说爸爸已经帮了他家里太多忙了。德罗在腌肉的时候,拉辛汗低声告诉我,德罗开餐厅的钱是爸爸借给他的,并且没有要他还钱。直到有一天,德罗开着奔驰轿车,来到我家门口,说要是爸爸不收钱他就不走,爸爸这才收下。

第八章(5)

我想从各个方面来说,或者至少从评价宴会的标准来说,我的生日盛宴称得上极为成功。我从来没有见到屋子里有那么多人。来宾或是手拿酒杯,在门廊聊天,或是在台阶上吸烟,或是倚着门口。他们找到空位就坐下,厨房的柜台上,门廊里面,甚至楼梯下面都坐满了人。院子里,蓝色的、红色的、绿色的灯泡在树上闪闪发光,人们在聚集在下面,四处点燃的煤油灯照亮他们的脸庞。爸爸把舞台设在俯览花园的阳台上,但扬声器布满整个院子。艾哈迈德·查希尔弹着手风琴,唱着歌,人们在舞台下面跳舞。

我不得不逐一跟来宾打招呼——爸爸这么要求,他可不希望翌日有人乱嚼舌头,说他养了个不懂礼貌的儿子。我亲了几百个脸颊,和所有的陌生人拥抱,感谢他们的礼物。我的脸因为僵硬的微笑而发痛。

我跟爸爸站在院子里的酒吧前面,这当头有人说:“生日快乐,阿米尔。”是阿塞夫,还有他的父母。阿塞夫的父亲马赫穆德是矮个子,又矮又瘦,皮肤黝黑,脸部狭小。他的妈妈谭雅是个小妇人,神经兮兮,脸带微笑,不停眨眼。如今阿塞夫就站在他们两个之间,咧嘴笑着,居高临下,双手搂着他们的肩膀。他带着他们走过来,好像拎着他们过来一样,似乎他才是父亲,他们是孩子。我感到一阵眩晕。爸爸对他们的莅临表示感谢。

“我亲自给你挑选了礼物。”阿塞夫说。谭雅的脸抽动,眼光从阿塞夫身上移到我身上。她微笑着,显得有些勉强,眨着眼。我怀疑爸爸有没有看到。

“还玩足球吗,亲爱的阿塞夫?”爸爸说,他一直希望我跟阿塞夫交朋友。

阿塞夫微笑,他甜蜜的笑容显得纯真无瑕,真叫人不寒而栗。“当然,亲爱的叔叔。”

“我记得你踢右路?”

“是的,我今年改踢中场了。”阿塞夫说,“那样我就可以多进一些球了。我们下个星期跟梅寇拉扬队比赛。那会很精彩,他们有几个球员很棒。”

爸爸点点头:“你知道,我年轻的时候也踢中场。”

“我敢打赌,现在你要是愿意,也能踢。”阿塞夫说,他一脸天真地眨眨眼,拍爸爸的马屁。

爸爸也朝他眨眼:“我看你老爸已经把他举世闻名的拍马屁技术传给你了。”他用手肘碰碰阿塞夫的父亲,差点把那个小家伙撞倒。马赫穆德的笑声就像谭雅的微笑那样虚伪。突然之间,我在想,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害怕自己的儿子。我试图装出一个笑容,但我所能做到的,只是勉强让嘴角往上翘了翘——看到爸爸和阿塞夫这么投机,我的胃翻动着。

阿塞夫把眼光移向我。“瓦里和卡莫也来了,他们怎么也不会错过你的生日。”他皮笑肉不笑地说。我默默点头。

“我们打算明天在我家玩排球,”阿塞夫说,“也许你可以来一起玩,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带上哈桑。”

“听起来很有趣。”爸爸说,双眼放光。“你觉得呢,阿米尔?”

“我真的不喜欢排球。”我喃喃说,看到爸爸眼里的光芒消失了,接着是一阵令人不适的沉默。

“很抱歉,亲爱的阿塞夫。”爸爸说,耸耸肩。他替我道歉!那刺痛了我。

“不,没关系。”阿塞夫说,“不过大门随时为你开放,亲爱的阿米尔。不管怎样,我听说你喜欢看书,所以我给你带了一本,我最喜欢的。”他将一份包扎好的礼物递给我,“生日快乐。”

他穿着棉布衬衣、蓝色裤子,系着红色领带,脚上是一双闪亮的黑色皮鞋。他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的香味,金黄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向后面。就外表而言,他是每个父母梦想中的儿子:强壮,高大,衣冠楚楚,举止得体,英俊得令人吃惊,还富有才华,更不用说还能机智地跟大人打趣。但在我看来,他的眼睛出卖了他。我看着他的眼睛,看穿他虚有其表,有一种疯狂隐藏在他身内。

“怎么不收下,阿米尔?”爸爸说。

“嗯?”

“你的礼物啊,”他不耐烦地说,“亲爱的阿塞夫给你送礼物呢。”

“哦。”我说,从阿塞夫手里接过那个盒子,放低视线。要是我能独自在房间里,陪着我的书,远离这些人就好了。

“喂?”爸爸说。

“什么?”

爸爸放低了声音,每次我当众给他难堪,他就会这样;“你不谢谢亲爱的阿塞夫吗?他太周到了。”

我希望爸爸别那样叫他,他叫过我几次“亲爱的阿米尔”呢?“谢谢。”我说。阿塞夫的母亲看着我,欲言又止。我意识到阿塞夫的双亲还没说过一句话。为了不再让我自己和爸爸难堪——但主要是因为不想看到阿塞夫和他的笑脸——我走开了。“谢谢你来。”我说。

我从拥挤的宾客中走出来,偷偷溜出那扇锻铁大门。我们家往下两座房子,有一片很大的空地。我听爸爸告诉拉辛汗,有个法官买下了那片地,建筑师正在设计蓝图。现在,那块地皮是荒芜的,只有泥土、石块和野草。

我扯开阿塞夫的礼物外面那层包装纸,借着月光端详书的封面。那是一本希特勒自传。我将它扔在杂草中。

我倚着邻居的墙壁,滑坐在地上,只是在黑暗中坐一会儿,膝盖抵着胸膛,抬眼望着星星,等着夜晚结束。

第八章(6)

“你不用去陪你的客人吗?”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拉辛汗沿着墙壁朝我走来。

“他们不用我陪。爸爸在那边呢,你忘了?”我说。拉辛汗酒杯中的冰块叮咚响,他坐在我身边。“我不知道原来你也喝酒。”

“我喝酒,”他说,高兴地用手肘撞了我一下,“不过只有在重要的场合才喝。”

我微笑:“谢谢。”

他朝我举举杯,喝了一口。他点起一根香烟,没有过滤嘴的巴基斯坦香烟,他和爸爸总是抽这种。“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差点就结婚了?”

“真的吗?”我说,想到拉辛汗也结婚,不由微微笑着。我一直当他是爸爸寡言的知交,我的写作导师,我的朋友,当他是那个每次到国外旅行总不忘给我买点小礼物的人。但是丈夫?父亲?

他点点头:“真的。那年我十八岁。她的名字叫荷麦拉。她是哈扎拉人,我家邻居仆人的女儿。她像仙女一样好看,淡棕色的头发,褐色的大眼睛她总是这样笑我有时还能听到她的笑声。”他晃晃酒杯,“我们经常在我父亲的苹果园里幽会,总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我们在树下聊天,我拉着她的手我让你不好意思了吗,阿米尔?”

“有一点点。”我说。

“那对你无害的,”他说,又喝了一口。“不管怎样,我们有着这样的幻想。我们会有一个盛大的、梦幻般的婚礼,从坎大哈和喀布尔请亲朋好友来参加。我会给我们盖一座大房子,白色的,露台铺着瓷砖,窗户很大。我们会在花园里种果树,还有各种各样的花儿,有一个草坪,我们的孩子在上面玩耍。星期五,在清真寺做过祷告之后,每个人会到我们家里吃午饭,我们在花园用膳,在樱桃树下,从井里打水喝。然后我们喝着茶,吃着糖果,看着我们的孩子跟亲戚的小孩玩”

他喝了一大口烈酒,咳嗽。“可惜你看不到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爸爸时他脸上的表情。我妈妈完全昏厥了,我的姐妹用冷水扑打她的脸,她们对着她扇风,仿佛我用刀子割了她的喉咙。要不是我爸爸及时阻止,我哥哥雅拉尔真的会去抓来他的猎枪。”拉辛汗说,带着痛苦的笑声,“我跟荷麦拉对抗着整个世界。并且我告诉你,亲爱的阿米尔,到了最后,总是这个世界赢得胜利。就这么回事。”

“后来怎样呢?”

“就在那天,我爸爸将荷麦拉和她的家人赶上一辆货车,送他们去哈扎拉贾特。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真遗憾。”我说。

“不过这也许是最好的结果了,”拉辛汗说,耸耸肩。“她会受辱的。我的家人将永远不会平等对待她。你不会下令让某人替你擦鞋子,而当天晚些时候管她叫‘姐妹’。”他看着我,“你知道,你可以告诉我任何你想说的事情,亲爱的阿米尔,任何时候。”

“我知道,”我惴惴地说。他久久看着我,似乎在等待;他黑色的眼睛深洞无底,隐藏着我们之间一个没有说出的秘密。那一刻,我差点就告诉他了,差点把什么都对他说,可是到时他会怎么看待我?他会恨我,而且合情合理。

“给你,”他递给我某件东西,“我差点忘记了,生日快乐。”那是个棕色的皮面笔记本。我伸出手指,摸索着它镶着金线的边缘,闻到皮革的味道。“给你写故事用的。”他说。我刚要向他道谢,有些东西爆炸了,在天空中燃起火焰。

“烟花!”

我们匆忙赶回家,发现所有的宾客都站在院子里,望着天空。每次爆裂和呼啸升空的声音,都会引来孩子们大声尖叫。每次火焰嘶嘶作响,爆裂开来,变成花束,都会引起人们欢呼,拍掌称好。每隔几秒钟,后院就会被突然爆发的火光点亮,有红的、绿的、黄的。

在一次短暂的闪光中,我看到永世不会忘记的情景:哈桑端着银盘,服侍阿塞夫和瓦里喝酒。那阵光芒消失了,又是一声嘶嘶,一声爆裂,接着是一道橙色的火光:阿塞夫狞笑着,用一根指节敲打着哈桑的胸膛。

然后,天可怜见,什么都看不到了。



*《追风筝的人》第五部分



爸爸给我的另一件礼物——他甚至不愿意等我打开它——是手表。表面是蓝色的,金色的指针呈闪电状。我甚至都没试着戴一下,就将其扔到角落那堆玩具中去。惟一没有被扔到那堆东西里去的礼物是拉辛汗的皮面笔记本,只有它不像是血腥钱。

第九章(1)

隔日清早,我坐在房间中间,拆开一个又一个礼品盒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费劲,因为我总是兴味索然地看上一眼,就将礼物丢到屋角去。它们在那边积成一堆:宝丽莱相机,变频收音机,精巧的电动列车组合玩具——还有几个装着现金的信封。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花那些钱,不会听那个收音机,而那辆电动列车也不会在我房间中爬上它的轨道。我不想要这些东西——这些全都是血腥钱;而且,若非我赢得风筝大赛,爸爸根本就不会替我举办那么一场宴会。

爸爸给了我两件礼物。一辆崭新的施温·斯丁格雷[1]SchwinnStingray,美国著名高档自行车品牌。[1],自行车之王,毫无疑问会让临近的小孩垂涎三尺,喀布尔拥有新斯丁格雷的孩子寥寥无几,如今我也跻身其中了。它的手把高高升起,握柄由黑色橡胶制成,还有个蜚声久远的香蕉型车座,轮辐是金色的,钢做的车身是红色的,赭红色,像鲜血那样。换成别的孩子,恐怕会立即跳上去,骑着它招摇过市。几个月前的我也许会这么做。

“你喜欢吗?”爸爸斜倚在我房间门口问。我露出温顺的笑容,匆匆说了声“谢谢”。我多希望我能多说几句话。

“我们可以去骑骑。”爸爸说。他在邀请我,不过并非真心实意。

“再说吧,我有点累了。”

“好的。”爸爸说。

“爸爸?”

“怎么?”

“谢谢你的烟花。”我说。我在感谢他,不过并非真心实意。

“好好休息吧。”爸爸说,朝他房间走去。

爸爸给我的另一件礼物——他甚至不愿意等我打开它——是手表。表面是蓝色的,金色的指针呈闪电状。我甚至都没试着戴一下,就将其扔到角落那堆玩具中去。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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