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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的那些女人-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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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手从篱笆的缝隙里伸进去摸黄瓜与西红柿吃(因为菜园子门闩太高,我够不着),久而久之,靠近篱笆的西红柿与黄瓜树变的软绵绵的,没有一丝精力,活像大烟抽多了的富家子弟,果实更是结不出多少了。菜园子右后方是一个猪圈,只是很少看到猪,因为父亲常年在外工作,母亲不会养,所以就一直空着。猪圈后面就是厕所了,不过对于那个厕所,我非常的讨厌,不单单是因为它露天,下雨或下雪时浑身不舒服,更可恶的是那个缝隙太大,我去那简直是在蹲马步,每次完事后就有种刚跑过马拉松的感觉。显然父亲与母亲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每次需要时就让我去接近猪圈的那个无人角落,完事后则自己将它们铲倒茅坑。正因为如此,那块土地总是很肥沃,只是由于我不人道的折磨,从来不长草,远远看去,新旧泥土混杂在一起,坑坑洼洼的,像雨后流浪的斑点狗。有一次,我在那块地方拉屎时忘了带手纸,就向母亲求助,刚好她母亲带着她来我家做客,我母亲见状就让沁菱给我送手纸。我在一边急不可耐的等待着,她却走一步退两步,侧着身子,一手掩面,一手像夹着什么肮脏无比的东西似的将纸伸到了我面前,我看着她踮起脚尖,努力将侧着的身子前屈,心里非常不爽,但还是伸手去接。我右手指尖刚刚触及手纸,还没来的及握,她就松开了手,头也不回的向室内跑去。我看着她犹如见鬼似地疯狂迈动着的双腿,又看了看慢悠悠的飘落到地上的手纸,忽然觉的她很讨厌,一点也不招人喜欢。
3
我真正开始认识沁菱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也就是在那段时间,她的容貌,品性,格调深深地烙印在了我脑子里,即使在今天,我依然能够很清晰的记起她。
我的性子很怪,自卑,自信,开朗,抑郁,烦躁等等情绪都可以在我身上很明显的找到,它们像是积木一般堆砌了我人格上的空白,这也造就了我今天异常感性的性子,是的,感性,我没说错,这个词用在一个大男人身上或多或少有些怪异,但它在我身上是真真切切的存在的。譬如我看到一头驴时,会莫名其妙的想很多东西,它明明只是一只低着头气定神闲啃着枯草的驴,可我却能从它乌黑油亮的毛发上看到被奴役的悲伤,感到生活的不易,并会由此慨叹生命的伟大或无聊。又譬如我会在某个时刻因为朋友的一个小小的举动而感动的一塌糊涂,下一刻却会因为她毫无意义的一句话而很悲伤。每当这些情绪如漫天白雪纷纷扬扬的洒向我时,我总是会想起沁菱。
沁菱并不是很漂亮,身材也不是很好,与她母亲一样,属于偏瘦的那种。她薄薄的脸颊上可隐约看到羞涩的颧骨,两团浅浅的红晕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她很懂事,勤劳,温柔而且内敛,举手投足间会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她在很小时就可以帮她母亲刷锅洗碗,而同时刻的我,连点火都需要半个小时,那还得碰运气。所以对于她,我从小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敬仰。
在上小学四年级时,我们换了一个和蔼可亲的班主任,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班的人数锐减到了九个,但他还是很认真的教导我们,尤其是对我们班仅有的三个男生,更是严厉。也就在那个时刻,我开始崛起,成绩一路上升,最终走在了所有人前面。与此同时,我也有一名无名小卒升级为班长,但我并不认为这个位置适合我,因为我身上所有的坏脾气在“班长”这个光环的笼罩下发挥的淋漓尽致,仗着老师对我的宠爱,我可以对那些在课堂上胡乱说话的人大声吼叫,虽不至于辱骂,但“你们这群混蛋”之类的话语是经常脱口而出的,现在想起来,当初他们对我一定恨之入骨吧,有着这么一个脾气古怪的奇葩班长。但对于沁菱,我却从没有发过脾气,不为其它,只是她在上课时很安静,要么写作业,要么看书,从不发出声音,即使想要与人说话也只是将要说的话写在纸上送给对方。她这种人就是如此,即使在闹市中也可以安静的成为一只杯子或一棵树。我觉的她特别,觉的她很忧郁,每次烦闷时也总找她说话。
她说话的声音很温柔,很好听,字也写的漂亮,整洁。或许是由于年幼的原因吧,她总给人一种很柔弱的感觉,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所以很容易接近,别人也喜欢与她在一起。每次我与她说话,两句不到,她就开始称赞我的学习是多么多么的好,她是多么多么的笨以及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伤感话题,本来是我找她诉苦的,现在倒好,我反而成了安慰她的人,但对于这一点,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厌烦
我是一个自私,狭隘,又斤斤计较的人,虽然这些令人恶心与厌倦的性格在多年后的今天已经被我消磨殆尽了,但在当初他们却有着盛气凌人的火焰,几乎灼伤了我身边所有人。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东西,也不喜欢别人管我的闲事,如果有什么东西一定要与人分享,我也会表现出非常不情愿的样子。一段时间,班里举办“学习园地”这个栏目以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成绩与学习兴趣,上面一些精美的小插画免不了要涂上一些颜色。我虽是班长,但由于这是学习委员沁菱的事,我自然不会太操心。有一次,我与同学外出玩耍归来,掏取书本做功课时忽然发现自己的彩色铅笔被人动过,我大怒之下就开始质问他们,是谁动的,为什么要动我的东西,刚开始他们不说话,在我大吼几声之后,沁菱似乎终于不耐烦了,皱着眉头淡淡的说“是我用的,你想怎样?”我看着她不愠不火的表情,一种羞愧从心中涌起,什么都没有说,悻悻的坐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开始厌恶自己,这种厌恶直至今天依然隐隐残存。
自从换班主任后,我们班仅有的九个人在他的带领下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们没有城市孩子那么多的破旧规矩,也没有继承自父母的乱七八糟的小心思。我们可以在每天晚上放学后或黏在一起疯玩,或在一起写作业而不会担心有什么闲言碎语在耳边流传,彼时的我们单纯的就像一张白纸。有段日子,班主任为了更好地促进我们之间的关系,无意中提到了生日聚会。他虽没有别的意思,但我们却当真了,私下里交谈了彼此的看法,觉得很不错,决定以后无论谁过生日,都一起为他去祝福。我们这边商量的兴高采烈,可却苦了家里的父母,他们既要买菜又要做饭。虽是乡下 ,但也不能在别家孩子面前太寒曽吧,为此,他们伤透了脑筋。但这是他们的事,与我们无关,我们依旧没心没肺的一起大吃,一起疯玩。沁菱的生日在农历四月左右,那时已是盛夏,杏树也开始长出各种大大小的果实,吃起来虽然酸涩,但却很和我们的胃口。一次在为沁菱过生日后,我们几个躺在她家凉凉的窑洞里,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就有人提议去地里摘杏子吃,我们觉的此建议甚好,就开始行动。午后的天气异常燥热干闷,无精打采的知了在一边声嘶力竭的嚎叫着,我们一边咒骂老天,一边打闹,倒也不觉的怎么辛苦。后来不知道因为一个什么赌约,我居然输了,按照约定,输的人是要牵寿星(也就是沁菱)的手走十分钟的。我在他们一旁的大喊声中尴尬地看着沁菱,她脸红红的,眼睛里像是蓄满了水,扭过头去对我伸出了左手食指,我看着她食指指甲上依稀可见的红色指甲油,心一横,握了上去。她的手指很滑,柔柔的,像是握着一团水,但除此之外,我便没有什么奇异的感觉了。我当时很纳闷,对电视里那些被女生允许牵手后像吃了兴奋剂般蹦跳不停的男生很不理解。
时间的车轮缓缓地走过,无论烙印在它斑驳辐条上的日子是多么的不舍或多么的入目不堪,它总是那么机械,那么无情地将它们从我们身边抽走,只剩一些浅薄的回忆在脑海里渐行渐远。转眼间,已经小学毕业了,这意味着我们不会再时时刻刻黏在一起,意味着别离,意味着各自新的环境与要交往的人。我们彼此见面的机会也越来越少,只是在各种假期时偶尔遇到对方,诉说着各自在新学校的感受,然后便开始沉默,然后回家,开始各自未完成的事情。成长就是如此,它会让曾经最熟悉的人忽然变成陌生人,便的再也不认识。
4
对于沁菱,我始终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种情愫超越友谊,但又不同于爱情(其实那时我根本不懂爱情,它给我的震撼力与莫名其妙不亚于黑洞对霍金的影响)。如果一定要在这二者之间确定一个位置的话,那应该就是知己吧。她待人很好,很温柔,只要面对她,即使你有再大的怒火与不满都不忍发泄。她就像一个静静的倾听者,在你诉说自己的委屈时总会在最恰当的时候给予自己的看法,让你觉的很舒服,让你不自觉的就想和她亲近。
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我在与沁菱等人聊天时,偶尔说到了学习方面的事情,她告诉我学习很困难,尤其是数学,那各种复杂的公式与没有丝毫规律的数字就像天上时隐时现的繁星,让她摸不着边际。我笑着问了她一些具体的问题,在经过一番内心的挣扎后,我对她说我可以帮助她。她听到我的话后很惊讶,嘴巴张的大大的,一双大眼睛直直的看着我。过了很久,她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红着脸接受了我的建议。至此,她有时间就来我家看书,遇到不懂的问题,我就为她分析指导。这种情况刚开始挺不错的,看她那么努力,我也不好意思继续自己黑白颠倒脑袋如浆糊一般粘稠的生活,开始规划自己的生活,认真读书。但几天之后,这种情况就开始改变,到了后来几乎完全违背了当初的初衷。每天她来我家看书没多长时间,我们就开始聊天,谈论各种天南海北的事情。我从没有想过,原来她的话也能这么多,见识居然也那么广。我津津有味地听着她所遇到的各种奇闻异事,时不时发表些许自己的看法,同时,也将我的见闻将给她听。她的能说的东西有很多,话题一也很广。每次与她说话时,她总是坐在我家土炕的一角,也不脱鞋,只是将左腿放在右腿膝盖上不住的晃啊晃。她低着头,一手托着硬邦邦的土炕,一手执笔不断地在纸上涂抹,像是在参与什么重要研讨会的领导。没过多久,那张纸便被她涂写的面目全非,但有一些内容还是可以辨认的,是《小王子》中的人物与语录。她对我说,她喜欢看《小王子》,我不以为然,那本书我看过,没什么感觉。但每次看到她认真略显忧郁的一边与我说话一边在纸上涂写时,我的心就痒痒的,像微风吹过的麦芽。
现在想想,那些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经过如此长时间的沉淀,我们之间的那份情谊不在含有一丝杂质,像尘封多年的老酒,只剩沁人心脾的芬芳在记忆里回荡。每次放假回去,我依然时不时地去她家坐坐,聊聊往事,聊聊最近的生活,这种感觉很好,很温馨。我不知道与她的这份情谊什么会因为忙碌的生活而不再延续,但我相信,它始终会埋藏在我心中最纯洁的那块地方,在我被生活的现实与残酷折磨的毫无知觉时给予我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作者有话要说:


☆、五

大年初二的一个下午,张霞突然在qq上问我,“容英是不是有了男朋友。”我一愣,尽管知道她看不到,但还是露出了一丝诧异,回道:“我不知道啊!她有男朋友了?什么时候。”“是我在问你啊!”她发了一个用锤子砸脑袋的qq表情。虽然隔着手机,可我依然能够想象到她一脸郁闷的样子。
与张霞随便聊了几句后,我因为一些事就匆匆下线了。可她的话却如一片雾气,总想让人去摸索。中午吃过饭后,我着实无法控制心中的好奇,便打开了容英的qq空间。在这一段时间,她确实有很多的动态,觉大部分都是关于感情的。难道这小姑娘真有男朋友了?我嘴里嘀咕着。翻看着那些说说后寥寥无几的评论,却没有发现固定的关注她的人。我将手机丢在一旁,躺在床上,回想着那个无论何时总是微笑的人,心里衍生出一种去看看她的想法。
我是一个很固执的人,脑海里一但有什么好的吸引我的念头,就会马上去做,而且一旦认定了某件事请,就会一直坚持下去。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可一旦在某件事情上经历过太多的失败,却仍然往前走,除了被撞的面目全非,遍体鳞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结果。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够那么容易成功的。有的事情你擅长,成功的可能性就大,有的事情你不擅长,成功的可能性就小。或者说,你即使成功了,也没有想象中的好。所以,在选择一件事情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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