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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拳霸世-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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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这是我的错,让我给拿错了,本来拿来的就是十枚金币一瓶的‘神仙醉’,瞧我笨手笨脚的,怎么把我喝的酒给拿过来了。”凌霄云断然挤过来承认错误道。这丫很有做小弟的觉悟,看到需要替老大背黑锅的时候绝无二话。
王叔醉眼迷离地瞟着吴天,嗯哼了半天,皱着眉头努力想了想,方道:“哦。是你啊,一次领了十多个高分任务的小子,嘿嘿,不知道天高地厚,是不是完不成任务来注销任务啊?哼,我家小倩倩指点你选些低分易完成的任务,你还不识好人心,现在后悔了吧?听我家小倩倩的肯定没错。”
他又扭头对杨如倩道:“你看看人家,酒好酒坏还在其次,关键是这心意。人家小子第二次来,就记得给我拿瓶酒,这冲这份细心,这瓶酒我也收下了。酒轻情意重嘛!唔,稻香村,这酒好多年没喝过了,想当年你王叔落魄的时候,可是天天靠着稻香村一醉解千愁啊!正好重温一下当年的感觉……”
说着,王叔打了个酒嗝,醉眼迷离地拔开了瓶塞,下意识地把头向后仰了一下,暗道这酒冲的厉害,不知道还能不能喝进去,不过小伙子一片心意,怎么也要喝上两口,伤了这清秀的小伙子的心就不好了。
谁曾想,瓶塞刚刚拔开,顿时一股浓郁醇厚的香气喷薄而出,迅速弥漫了整个房间。
杨如倩抽抽琼鼻,疑惑道:“咦,还有花儿的香气,很好闻呢,这稻香村……这么好闻?真是物美价廉啊!”
“屁的稻香村!一屋子稻香村都换不来这一瓶!”王叔陡然精神起来,本来迷离的醉眼瞬间瞪的溜圆,那架势,仿佛发情的公牛撞见了母牛群,拉肚子的倒霉蛋看到了远处的厕所,顿时精神起来了。
王叔小心翼翼地倾倒酒瓶,一滴粘稠的仿佛蜂蜜一般的酒液缓缓流了出来,悬在瓶口,这滴酒液呈现半透明的火红色,光华流转,似是一滴融化的琥珀。
“这,这,这颜色,这稠度,这香气……我见过这种酒,肯定见过的,唔,天哪,居然是‘火绒蜂酒’,你小子居然完成了那个三十积分的任务!”
王叔陡然大叫道,洪亮的声浪差点把房顶都给掀翻,他见鬼似的跳起来,围着吴天打了个转,疑惑道:“奇怪,居然没被那群该死的酒蜂给蜇伤,你小子怎么做到的?想当年老子可是……”
王叔骤然收口不言,老脸微微一红,似乎不经意说出了当年的糗事。

第二十章 白银会员

杨如倩眼波一转,好奇地摇晃着王叔的肩膀,撒娇道:“王叔,您当年怎样了?说说您的光辉事迹给这两个呆头呆脑的傻小子听听,学习学习嘛!”
“咳!往事已矣,说来无用。我说你这小丫头片子总喜欢问东问西的干什么,真是讨厌!”王叔大义凛然地教训了杨如倩一顿,方才扭头对吴天道,“小伙子,我还是那句话,你的心意我收到了,不过这酒实在贵重,你还是自己留下吧!前年拍卖会上,曾经有一瓶‘火绒蜂酒’拍卖,可是排出了一千枚元气丹的天价!”
元气丹是比补气丹更高级的丹药,可以用来修炼或者恢复玄气。一枚补气丹价值一枚金币。一枚元气丹相当于十枚补气丹。一千枚元气丹就是一万枚补气丹,一万金币!这可是太大一笔钱了!
吴天毫不在意地将酒瓶推了回去,笑道:“英雄配神剑,美女饰靓装,好酒自然要赠给酒中仙。我不喜欢喝酒,拿回去也就是当水喝了,没滋没味,岂不可惜了酒蜂辛苦的酿造?再说了,酒就是用来喝的,谈钱就俗了。”
王叔定定看了吴天半天,陡然一拍桌子,大喝道:“好小子,好气魄!小倩倩,你眼光不错!”
杨如倩如玉娇颜上掠过一抹淡淡粉红,怒嗔道:“王叔,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
旁边的凌霄云风轻云淡,毫无惊讶之色,对于他来说,老大早就是太无敌太无解的存在了,别说掏出一瓶火绒蜂酒,就是掏出一对地狱恶魔的翅膀打算烤着吃,他也不觉得奇怪,只会乐颠颠地准备好烤架和调料。
不过他此时灵光突现,凑趣地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皮袋子,涎着脸对杨如倩道:“大美女,莫生气,莫生气,生气长皱纹,就不好看了。我老大从来不说虚话,既然说了‘英雄配神剑,美女饰靓装’,那就早有准备了。喏,您看,斒斓蜥蜴的表皮!老大早就吩咐我,要请最好的衣匠,给美丽的杨小姐量身定做一件斒斓蜥蜴皮衣呢!”
“哼,谁稀罕!”杨如倩如天鹅般高傲地扬起了头,不过脸上一闪而过的开心之色是遮掩不了的。
凌霄云大喜道:“那杨小姐就是不要喽!唉,那我就拿它交任务吧,一张表皮两个积分呢!”
“要,为什么不要!不让你们这些富二代出点血,怎么对得起无数在生死间挣扎的冒险者们!”杨如倩狠狠剜了凌霄云一眼,撅着小嘴冷哼道。
王叔突然想起一件大事手忙脚乱将瓶塞拿起来塞好,跑了味儿那可糟糕!珍而重之地将那个普普通通的稻香村酒瓶抱在怀里,仿佛他抱的不是一瓶酒,而是心头的挚爱。
这才抬起头,笑呵呵地道:“那这么说来,老头子倒是猜错了,小伙子不是要来注销任务的,是来交任务的?那除了‘蜂酒’任务,十大任务你还完成了几个?”
“哗啦!”
吴天也不废话,直接把背包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倒了一桌。
王叔一样一样细细观看,边看边道:“山鬼巢穴的项链,这个任务好多年了,居然被你完成了?咦,山鬼独角怎么这么多,真的被你杀光了?好,杀的好,这些吃人的山鬼早就该杀了……再看看,唔,三角犀牛的三支角,双头水獭的‘背刺’……怎么这么多,有几百根吧,双头水獭也被你给杀绝种了吗?”
吴天谦逊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就取了背刺,没有杀害一头双头水獭。”
“呸,谁信啊,我看你是想细水长流吧,不过按照你的实力,怕是很快就去不了五阶秘境了吧。”王叔收了吴天的酒,说话越发不客气了,这显然是关系更近了一层的表现,吴天当然不会有任何怨懑之心。
“咦,火炎鸟的羽毛……怎么这么多,任务里只要最长的那根尾羽啊!哼,小子,你不会又要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你没有杀一头火炎鸟,只取了它一身羽毛吧?”王叔抬起头,哼了一声道。
吴天看这位王叔是个姓子洒脱之人,便随口凑趣道:“王叔明见,正是如此。看到火炎鸟们凉快地扇着翅膀,很是兴奋的样子,我也感到很宽慰。”
杨如倩在一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啐道:“好厚的脸皮!明明自己闹了乌龙!”
她这一笑,顿时如冬去春来,百花盛开,娇艳不可方物。
旁边的凌霄云顿时看呆了眼,但想到这位可能是未来的大嫂,顿时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多看一眼。占未来大嫂的便宜,那就是占老大的便宜!他凌霄云虽然皮糙肉厚,但能赶得上山鬼吗?山鬼还不是被老大一拳一个全放翻了!
王叔清点完毕,抬头道:“这些你都要交任务?总的积分算起来,有五百多积分,升级白银会员绰绰有余,不过升级黄金会员还不够。黄金会员需要一千积分。”
吴天道:“那就交价值一百积分的任务,升了白银会员再说。再给我这位凌霄云兄弟交一百积分的任务,他也要升级白银会员。”
凌霄云大喜道:“老大,你太够意思了!我可不客气了!”他语气自然,虽然当仁不让地占了吴天一个大便宜,却丝毫不让人反感,不能不说这是天生的本事。
“客气什么,你还有没有挚交亲朋什么的,需要升级的,剩下的任务物品尽可以拿去用。”吴天摆摆手,大气道。他父亲和三位师兄早就是白银会员以上,不需要他操心。
凌霄云微微迟疑,吴天皱眉道:“有需要就说,犹犹豫豫,像个娘们!”
凌霄云被他一激,顿时大叫道:“我还有三个最好的兄弟,正想给大哥引荐,如果大哥同意,我想把他们三个也升级成白银会员。”
“那好,东西你收着,到时候你带他们来办好了。”吴天随手送出三百积分,毫无心疼之色,让人觉得豪爽大方,却又没有嚣张跋扈的恶感。
交接完毕,吴天和凌霄云各自换得一枚精致的白银徽章。
吴天又道:“王叔,我想发布一个任务,匿名悬赏‘补天丹’的丹方,以及并蒂红莲的根茎以及莲子的功用,你觉得这两个任务多少金币比较合适?”
发布任务悬赏,这正是成为白银会员后新增的一项权限,不过任务奖励不能是积分,只能是补气丹或者金币等等。
“补天丹?并蒂红莲?你先不忙着发布任务,等我查查拓荒协会的资料库,如果能找到就让小倩倩告诉你,没有的话再说。”王叔一摆手,大包大揽道。
吴天对拓荒协会的架构并不了解,因此不觉得这是什么事,只是点头称谢。
旁边的凌霄云却吓了一跳。拓荒协会的资料库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查的,在晚霞城拓荒协会,没几个人有这个权限。他本来对这个醉醺醺没什么正经的中年人王叔略有不屑,却想不到人家居然是个深藏不露的大人物。
他不由心中感叹:老大实在是太无敌太无解了,你看他这幅淡定的模样,显然是对人家的身份早就知晓啊。这样的大人物,就是和他家老爷子平辈相交,他家老爷子都算高攀,老大连一丁点儿激动的神色都没有啊。老大不愧是老大,跟着老大,有肉吃啊!
凌霄云本来对送出那瓶火绒蜂酒觉得有些肉痛,现在却觉得,送的太对了,火绒蜂酒不送这样的大人物,那该送谁?
从拓荒协会出来,杨如倩却没和他们一起。她像一只优雅的蝴蝶般翩然而去,远远传来清脆的笑声:“这顿饭先欠着,等我的斒斓皮衣拿到手再来邀请我吧!我上班去了!”
凌霄云当然不会觉得这小妮子贪财,人家和那位王叔显然熟到不能再熟了,王叔来头那么大,杨如倩这小妮子来头能小吗?只是搞不懂这么有来头的美女怎么喜欢去做前台。要是早知道,他拼了散尽家财也要把她拿下。不过现在她可能是未来的大嫂了,这个念头现在当然被他丢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吴天站在拓荒协会门口,问道:“你刚才不是说要给我介绍几位兄弟,他们现在有空吗?正好到饭点了,一起找个地方坐坐聊聊。”
凌霄云笑嘻嘻道:“临出门我已经派人去联系他们了,现在他们怕是已经到了‘天福苑’等着了吧,要不,我们这就过去?”
吴天当然没有意见。两人来到晚霞城鼎鼎大名的酒楼,天福苑。
走进早就预定的包间,凌霄云的三位兄弟已经在那儿等着了,见两人进来,三人纷纷站起来相迎。
走廊里,一个脸色苍白的服务生抱着一个巨大的酒坛,眼中尽是绝望,口中喃喃:“不送酒,立即没命;送了酒,毒死了人,还是要没命。算了,能多活一会儿就多活一会儿吧。”
他费力地抱着酒坛,慢腾腾地向吴天等人的包间走去。

第二十一章 晚霞四废

五人落座后,凌霄云先向吴天介绍了他的三位兄弟。
紧靠吴天的青年叫做孟狂战,是晚霞城五大顶级门派之一的天怒门门主的幼子,今年二十三,五阶破体巅峰。他人如其名,身高两米开外,肌肉虬结,撑的武士服鼓鼓囊囊,国字脸,黑脸庞,浓眉大耳,狮鼻阔目,背后背着一把开山巨斧,非常威猛。
再旁边一位名叫王中堂,是晚霞城五大顶级门派之一烽火门的掌门之子,今年二十,五阶中期。他瘦骨嶙峋,脸色苍白,看起来仿佛大病初愈,目光不定,瞳孔经常没有焦距,似乎总是神游天外,在想着什么事情。
最后一位叫做南宫飘雪,是晚霞城五大顶级门派之一冰霜万里门的掌门的侄子,今年十六岁,五阶初期。这小子简直是一切帅哥的天敌,身着一身白袍,剑眉星目,脸白如玉,鼻梁高挺,嘴角总是若有若无带着一抹玩味的微笑,刚才就是那么淡淡瞟了送茶的小姑娘一眼,小姑娘两眼发直,当啷一声茶盘就摔了,“嘤”地一声,满脸通红地娇羞离去,导致五个人现在还没喝上热茶……
凌霄云最后才隆重介绍吴天:“吴天,今年十五岁,五阶初期,霆雨门掌门之子,对我有救命之恩,是我新认的,也是永远的老大。”
按照一般礼仪,都是先介绍地位低的,后介绍地位高的。
孟狂战等三人见凌霄云先介绍他们,后介绍吴天,还以为是从哪里来的大人物,却想不到是个二流门派霆雨门的掌门之子。掌门之子听起来很厉害,但来头比他们却应该差一些。这让他们有些不解。
不过听到吴天对凌霄云有救命之恩,三人的表情立马热情起来。
孟狂战瓮声瓮气道:“我们四兄弟生死与共,吴兄弟既然救了小云的命,那就是救了我们四兄弟所有人的命!既然云小弟认了吴兄弟当老大,那吴兄弟就是我们的亲兄弟了!从此福祸与共,生死相依,绝无二话!今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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