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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第2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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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说朝廷在对付关中叛乱者时靠自己站住了脚,它在河北这时发生的决定性的、并对整个一系列叛乱的后果证明是决定性的行动中,则只起了次要的作用。的确,朝廷提出了完全不咎既往和承认政治现状的条件,给那些只怀有有限目标的叛乱领袖一个选择。但更重要的是,叛乱领袖们认识到,他们固然担心皇帝对他们行使完全的主权,但也几乎同样担心他们的盟友会发展得过于强大。因此,当朱滔在784年初大举进攻以期穿过洛阳和河南西部与其弟朱泚在京师的军队会合时,他发现其以前的盟友不愿合作,不久,他们之间就发生了冲突。最后,在784年阴历五月,长期和变化无常的东北叛乱以反叛的成德军和忠于王朝的昭义节度使的军队联合在贝州大败朱滔而告终,迫使朱退据其北方的根据地,从而结束了这一区域的战斗。王武俊、田绪(杀害田悦的刺客、魏博的新节度使)和李纳此时已与朝廷和解,不出几个月,朱滔也采取同样的行动。所有投诚的叛乱者都获准在他们的藩镇掌握兵权,并且取得了崇高的封号。不久,朱泚战败和被杀,这样朝廷得以在784年阴历七月返回京师;李怀光依然叛乱,不过他在785年阴历八月遇刺前在河中没有活动。
政府的日子此时好过得多了,虽然困难仍在以后持续了一段时期。李希烈仍旧叛乱,此时已自称为新的“大楚”朝的开国之君。他在784年继续控制河南中部和占有极为重要的汴渠边上的一个要冲,然而在这一年夏天,韩滉带领的一支英勇的部队成功地使一支运送紧缺物资的大船队通过该地。只是到了784年后期,局势才开始变得不利于他,因为北方冲突的解决使政府能够把更多的人员物资转到南方战线。不过在785年全年,李希烈仍继续顽强作战,丝毫不顾朝廷提出愿意对他宽恕的表示。直到786年阴历四月他遇刺时,他的淮西的部将才向朝廷投降。于是这一阵藩镇之乱的浪潮终于平息了。
叛乱的后果
朝廷企图重新树立中央控制的最后结果到底怎样?德宗显然完全没有完成他的主要目标。他不但没有使搞自治的藩镇重新置于坚强的中央控制之下,而且还不得不同意正式批准它们自治来解决问题。不过也有些收获:襄阳作为一个自治地区已不复存在;河北因新设了两个新划分的藩镇,其政治地理已大有变化。它们是义武(由易州和定州组成)和横海(大而富饶的沧州),二者实际上与其他藩镇一样享有自治权,但由于幅员属于中等,所以不得不与朝廷保持密切的关系,而朝廷也能在这一区域把它们用于有用的战术目的。东北的几个大藩镇依然咄咄逼人,虽然特别是成德发生了相当大的地理变化(见地图15)。尽管李希烈已死,淮西仍不受中央管制,它的领袖人物的独立性不亚于以前的李希烈。
用武力推行中央控制的失败对全国受朝廷控制的其他藩镇的影响是很大的。中央政府国库空虚,威信扫地,不得不回头实行保守政策,即与关键的地方势力和地方利益集团尽量减少摩擦。德宗的政府就这样接受了一些重大的妥协,如让节度使们在一个职位上保持很长的任期(有时是为了避免某节度使在死前发生接任者人选的冲突),授予形形色色的篡权者和兵变者正式的职位,甚至试探地方的驻军能否接受地方职务的可能人选。控制地方的问题(特别是对有强大军队的藩镇的控制问题)不但继续存在,而且由于朝廷无力或不愿采取有力的纠正行动的迹象日趋明显,这些问题更是层出不穷。①国家的财政也遭受不利的影响。两税法仍在实行,但弊端百出。这部分地是由于从叛乱结束之后开始的长期通货紧缺。但德宗本人鼓励地方送上直接入他私囊的法定以外的贡礼(这无疑有损于应归国库的正规的税收份额),从而助长了地方官员日益严重的财政自治和不法行为。况且,两税法的基本弱点暴露出来了,政府简直不能推行改革制度的一切规定,例如,不能禁止开征特殊的或“附加的”捐税。正如807年极有价值的《元和国计簿》所证实的那样,中央只能保持对长江流域八个藩镇的有效的财政控制(虽然其他地方肯定也以某种形式上缴岁入),而且从德宗统治的第一年起,在册的总的纳税户数至少减少了三成。①于是,总的来说,781至786年的一次次叛乱更加深了安禄山之乱造成的后果。唐皇室在这样一个国家保持皇位:它在许多方面实际上维持着统一,从各方面看又只是在形式上维持统一,它的不受挑战的政治中心依然在西北的长安。第二,由于大部分藩镇的岁入基本上或全部由地方当局自行处理,中央政府唯一可靠的财源是长江诸镇。因此,运河体系的突出的重要性和保护它的必要性得到了确认。这一时期在运河两侧已建立的河阳、忠武和武宁(见地图15)从此被有意识地保存下来保卫运河,在以后的年代里它们都起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帝国的东北角依然不受中央政府的有效控制;各镇抱成一团,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实际上的独立地位日益被接受。但是,据此看来,恰恰在与以往形势的延续性方面,这一世纪第二个25年的大叛乱与第三个25年的大叛乱是不同的。安禄山之乱引起了朝一个新时期发展的全面变化,而781至786年的几次叛乱虽然与前者相比都是军事事件,但引起的是程度的变化而不是性质的变化。至少部分原因在于:到781年,虽然皇室权力历经沧桑被弄得十分衰竭,但成为帝国特点的一种松散结构却使它能够经受得住战争和暴乱的猛烈冲击而不致产生根本的变化。这种松散结构的基本特征是,诸镇的大部分主要受益者无意于争夺皇位,而是满足于控制各自的地盘。这样的选择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这一次次叛乱进一步削弱了中央的控制和巩固了地方的权力,其后果是严重的,但不是不可挽回的(虽然当时许多人有充分理由认为已经不可逆转了)。事实上,它们的主要意义在于使中央企图重新控制诸藩镇的努力倒退了约30年。
德宗之治的晚年
德宗又统治了20年,但一直没有从最初的失败中真正恢复过来。他对藩镇的苟安政策的名声在传统历史学家的心目中是很不好的,他们假定他应有其他的选择,因而谴责他的政策为“姑息之政”。不管他是否过于谨慎,从这时起藩镇和军队造成的一次次动乱的确突出地显示了中央政府处于持续不断的虚弱之中。他在位的25年中,朝廷在恢复对高级地方官职的任命的控制和让更多的官僚代替职业军人担任这些职务等方面,仍取得了稳步的进展。到804年,有一半节度使是官僚而不是军人。①此外,即使说785年德宗对藩镇的政策显得软弱,他也不是一个软弱的胆怯的君主;因为从786年起,德宗采用了另一种行使君权的观念,即把注意力集中在由皇帝直接控制的国家权力和资源的部分。这样,他的主要目的是加强与君权有最直接关系的基础——它的心腹要地、保卫要地的军队和朝廷财政——以及加强他的个人控制。由于首都的安全直接取决于西北边境的安危,所以他花费了大量经费和力量去扩大和维持那里的军队,这是帝国中由中央供养的唯一的对外军队。西北防线的这种改进与神策军的强化有关,德宗把这支军队视为防止他再遭783年所受创伤的最可靠的手段。当这些军队扩大时,其中有几支被派驻在边境(这意味着朝廷的权力达到了直接负责对外防务的程度)。还难以确定驻扎在京师周围的神策军的规模。到德宗朝末年,在边境和在京师附近的神策军总数似乎已达到20万人。①部分地由于这些措施,这一关键的边境地区一直安全无事,到他统治之末,皇帝已能立刻调遣一支强大的和训练有素的军队。
德宗在寻求财政收入方面似乎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就。有些对他有点苛求的史料把他描绘成一个爱财贪婪的统治者。他显然决心永远再不让自己陷于经费拮据的困境。所以决不计较取得经费的方式。但他这方面的成就却有损于财政机构长期和正常的运转。前面已经提到,他鼓励向他进“贡”,这本质上是地方节度使们向皇帝纳贿的一种手段。他对正在实行的两税法的缺点和弊病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纠正的意向,而陆贽对这些问题在794年的六点奏议中已作了有力的揭露。②其中最严重的弊病是在通货严重紧缺的情况下继续以旧税率缴纳现金——这一情况使中央或地方征税当局大受其益,而纳税者则深受其害。
德宗还全神贯注于日常的朝政,不愿放权,对官僚集团也不信任。他使自己囿于小天地中,决心要当一个无可争辩的君主。他日益转而使用宦官去执行重要的任务,因为他们除了向皇帝请示外没有地位。在他在位时期,宦官取得了京师神策军的指挥权,并越来越得力地被派往地方政府中充当皇帝的代表——监军使。从783年以后,宦官对京师军队的控制几乎成了定制,而且是他们在中央政府作为支配势力崛起的主要因素,关于这个问题在本书其他章节另有论述。相反,这里主要关心的是监军使的制度。①使用宦官在军队指挥机构作为观察者的措施在安禄山之乱以前就开始了,但这类任命在当时纯粹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而且是专门针对边防军的。随着以后事态的发展,这一官职成了叛乱的产物,因为宦官可以为皇帝提供(或似乎可以提供)与军方联系的最可靠的联络员,不但在叛乱时期,而且在随之而来的动乱时期都是如此。在代宗时期,宦官监军使按常例依附于地方的和边防的军事机构。按照代宗对藩镇采取的相对消极的政策,他们似乎不积极地干预地方事务,但主要是给皇帝提供情报,其途径既独立又不同于正式的官僚渠道。即使这样行使职权,他们的存在一定对地方官员的行为也有所约束,因为他们呈上的情报肯定会影响朝廷对各个藩镇的政策,从而影响以后对它们官员的任命。此外,身处君侧的地位本身就是权力的源泉,监军使作用的扩大和他们与供职所在地的节度使的冲突的潜在可能显然都是存在的。
德宗在即位时非常相信这一措施的效用;虽然官僚们不断警告他把如此重大的责任交给宦官会产生有害的后果,但他在统治时期仍授予他们越来越大的权限。鉴于他在正面打击藩镇权力时遭到几乎致命的挫折,这一举动是不足为奇的。他扩大监军使的活动范围而不仅仅让他们充当观察员,他使他们成为皇帝和藩镇之间在一切政务方面、甚至在某些行政活动方面的关键的联络代表。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任命新节度使时所起的作用,因为在考虑了监军使关于地方情况的报告后,以及常常在他们与地方驻军直接协商后,皇帝才能作出人选的决定。这就明显地为营私舞弊创造了条件,监军使受贿和受威吓之事屡见不鲜;但这类事件可能不像史料使我们相信的那样普遍,因为这些史料对宦官怀有强烈的偏见。某一节度使死后,监军使还被指定临时负责这个藩镇;他们还奉命与那些不听命的节度使进行谈判,还在非常时期进行救济工作。在例行的行政工作方面,他们对人事的安排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他们似乎承担了特定的后勤供应的责任。通过皇帝授予或者默认,监军使们虽然拥有如此大权,却仍不厌其烦地承担其他任务,其中甚至包括指挥作战。对于这种干预时有措词激烈的怨言。例如,在798至799年朝廷企图镇压淮西叛乱的那次不幸的行动中,战略的决定一般由几支参战勤王军的监军使在会议上作出,然后才传给名义上的统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此积极地进行干预,如果战败,他们发现自己无一例外地成了替罪羊。
但是,德宗最不愿意听取关于这一制度的任何批评。他不但继续使用大批监军使,而且还指派他们到更小的军事单位,从而增加了他们的人数。795年,他给监军使颁发正式的官印,使这个职位具有正规的地位。尤其是当节度使与监军使发生冲突时,他一有可能就支持后者。800年义成发生的戏剧性对抗就是这类冲突能达到什么程度的一例。随着节度使姚南仲和监军使薛盈珍之间的冲突不断加剧,携带各自报告的对立双方的使者竞相争先向京师策马奔驰,结果薛盈珍的使者被节度使之人所杀,此人随即写了一份抗议奏疏后就自杀了。虽然朝廷敌视薛盈珍,皇帝也只是把他召回朝中给予一个职务,拒绝再采取其他行动。
在与各藩镇和节度使个别打交道时,以及由于这一制度能使他亲自掌握与节度使的关系,德宗无疑喜欢这一制度给他的灵活性。但监军使的效力是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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