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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贞整个身子猛弹而起,怒不可遏:“他勾引他!”
她气得颤抖,就在山石之间,刷地划过来划过去,不顾得损伤。眼睛狠狠地突出来,几乎没变成远射轰炸的武器。手指抽动,六神无主。
“他勾引他!”
屈辱、憎恨和愤怒。
我撇撇嘴:“嘿,这许仙真天赋异禀,怎的男人女人都来勾引他?”
——话一出口,我蓦地省察,蓦地脸红。咦?我不也曾使出浑身解数来勾引他吗?我输了,故意地看不起猎物。
素贞赢过,她比我跌宕,她看不起猎人。
“他凭什么带他走?”
我没说出来:就凭他是人。
“你说,对不对?但凡是人,就会被勾引,被色、念、痴、欲勾引。就是那法海,也是被报复的欲念勾引了,所以千方百计要带走许仙,让白素贞气死。”我从后方俯身抱住房晓忠,一张嘴一直在他的耳边说个不停。
末了,用力一摇他的肩膀:“对不对嘛?”
坐在椅子上的房晓忠转头看我一眼,不太高兴:“你打搅我看书了。”他手里的书,是一本佛经,我的天,他怎么还在看这东西?
我转而绕到他的身前,拉扯他:“我来找你玩,你怎么就不搭理我?”自从他还俗后,我就常来找他。
他任由我拉着他的手臂:“那是因为你来的时候正赶上我在看书的时间。”
什么话?还是我打搅他了?我就是打搅了又怎样?我瞪他:“你就陪我一会又怎样?”
他不看我,低头又去看他的佛经,我干脆抢了他的手,后退一步,嚣张地看着他。
他站起来,伸出手:“你要玩什么自己玩,就是把我这里弄得天翻地覆都没关系——书还我。”
“不还。”我把书放到身后——我才不怕他。
房晓忠上前一步:“还我。”
“说不还就不还。”我也后退一步。他不再废话,凑过来,我躲着他。绕着椅子,绕着沙发,绕着茶几,就是不让他碰。
房晓忠的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焦急:“别把我的书弄坏了!”
“弄坏?”我看看书,做出要撕的样子,“是不是这样弄坏?”
“傅兰兰!”房晓忠暴躁了。
我哈哈大笑,这才是他嘛!他追来了,我将拖鞋一蹬,跳上床,他跟上来。我跳下床,他也跟过来。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玩够了,将书扔回给他,自己往床上一躺,休息。
也不管房晓忠现在是否还在生气,我若无其事地和他说话:“晓忠,你说,这个世界的男人们是不是都和法海一样缺爱?明明想要,有时候却要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抛弃女人,甚至恐吓女人。”
房晓忠整理了他的书,看我一眼:“你想说什么?”他又恢复了平静。
我爬起来看他:“我是说啊,现在的社会男人埋怨女人势力,可当女人真的肯放弃一切跟随他,他又缺少了爱的勇气,瞻前顾后怕这怕那,说什么给不了女人幸福,还是算了。”
房晓忠将他的书放回书柜,很小心,头也不回:“你是想说,你的傅云翔也是这样的吧?”
我的心一下子沉了——是的,傅云翔就是这样,他爱我,他宠我,可他就是不敢和我真正相爱。其实也是为难他了,以我们的身份,怎么可能像正常人一样相爱?可既然注定了不能,为什么一开始又要勾引——他勾引我,我也勾引他。我们俩真是天生一对。
房晓忠,他揭穿了我,他总是这么刻薄。
我下了床,到沙发上拿了我的包,不高兴:“我回去了。”讨厌的房晓忠,他怎么可以这样?
身后传来他的声音:“哦,开车的时候注意点。”
“嗯。”我没好气地应了一声,这个冷心的人,都不挽留我,哪怕是一下下也好。
气冲冲地下楼,感觉委屈至极,高跟鞋踏在地上,用力得像是要将地板踏穿。猛然停住了脚步,我抬起头,看楼上,噌噌噌又往上走。到了他的房门口,哒哒哒走进去。
“你怎么——”房晓忠有点诧异,“你不是走了?”他正在床头柜那里摆弄什么东西,看到我,站了起来。
我走过去,抱住他,又掐又捶又咬,嘴里喋喋不休:“房晓忠,房晓忠!你就是个魔鬼!”一个总要把别人看穿揭穿的魔鬼!
大概是我下手太用力,他向后摔去,我吓了一跳,想拉回他,却反被他拉住,结果——他压着床,我压着他。我陷入他怀抱的一刻,有种刺骨的疼——被他的冷弄得刺骨,却又感觉到了两个人的相似。究竟上辈子我们有怎样的纠葛?才能造就今生这样的古怪的关系?
房晓忠坐起来,手支撑在床上,连同将我抱起,我惊异地看着他的表情——这久违了的魔性。他这神态,一如十年前,那微微翘起的嘴角,那眼底的猖獗。他说:“阿兰,你早知道我是怎样的人——你,和我又有多大的分别?”
我愣愣地看着他,想起了十年前,在警察将他带走之前,他狠狠咬我的唇——这是我和他的秘密。
他拿了枪,伤了人,没死,但是废了。房明忠千方百计保晓忠,这是他唯一的儿子。最后,还去拜佛,将他送入了寺庙,说是虔心向佛,其实不过是想让他淡出知情者的视线,让一个叫做净心的僧人取代了那个暴虐的房晓忠。
房明忠一直认为,是我的出现引发了这一切,是我将晓忠害了。可是他又不得不对我客气,因为他的儿子房晓忠——非要跟我理不清。
你和房晓忠是什么关系?
更新时间:201248 1:09:42 本章字数:1878
房明忠一直认为,是我的出现引发了这一切,是我将晓忠害了。可是他又不得不对我客气,因为他的儿子房晓忠——非要跟我理不清。
十一月了,北京该有些冷了吧?我从衣柜里抽出两件外套,看了一会,扔在床上,又接着翻衣柜——穿什么去呢?裙子?裤子?还是裤子吧,带一双靴子、两双?或者到了那里再买?去燕莎?或者去西单淘?算了,那里的人多死,我也懒得淘。
我洗过澡了,穿着睡裙,一边整理衣服,一边朝正在书桌前做作业的想念说道:“想念,你要我给你带什么礼物吗?你想要什么?衣服还是裤子?鞋子?”他不去,我总不能一点东西都不带回来吧?也太没良心了。
他应道:“不用。”
“那要带北京的小吃吗?”我继续收拾,想了想,跑进浴室,把我的护肤用品拿出来。
他还是那句话:“不用。”他关了台灯,合上他的电脑,走过来帮我收拾东西。
他的手比我巧,很快就将我的一摞东西都收进去了,合上箱子。我坐在床上看着,用脚趾头去勾他的衣角:“想念,真的不要和我一起去吗?”装模作样地再怂恿一下他,别搞得好像我真是去偷情的。和房晓忠偷情?怎么可能?房晓忠那个妖魔,谁知道他对女人有没有兴趣?
我和他,再纯洁不过了。
他抓住我的脚踝,阻止我这样玩,没什么表情:“不去——反正你有人陪,我去干什么?”
这口气,有点怪怪的,我撅嘴:“我和晓忠又不是什么男女关系。”房晓忠那个奇怪的人,他和我,没更多的关系。
崇想念松手,往浴室走去:“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你和他——我洗澡去了。”
哟哟,这奇怪的口气,是在玩吃醋吗?吃醋,吃什么醋,我和他的感情还没深到某种程度吧?充其量,也不过是我们俩一时情动,做了一些亲密的行为罢了。我倒不是在乎他怎么想,而是不喜欢他那样的口气,怪里怪气的,像是我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傅兰兰,唯一见不得人的事,也就是和傅云翔。对于我来说,是好是坏、是高雅是放荡,我都不需要掩饰。
该是怎样的人,就是怎样的人。
可是——想念,他真的生气了吗?我叹气,女人心还真是善变,前一秒钟我还在想着不在乎他怎样怎样,下一秒钟我已经开始担心他是不是真的生气了。其实,我真的不太懂想念对我有怎样的感情,有时候我觉得他不过是因为我有接近他的机会,所以他才会接受我。和我接吻、上床,从一开始,就是我在主动,虽然上床那事不是我先提出的,但也算是我先勾引了他。
所以,我总觉得其实他对我的喜欢也不过是五六分吧?想念这个人,有时候你真的看不透他。
叹气,我关了房间里的灯,先上床睡觉了。大概真是困了,躺了一会就已经开始迷糊。也不知过了多久,身边有人躺了下来,我翻了个身,背对着他继续睡。
睡裙被撩起了,手指不安分了。我睡得正好,不想动:“别……困。”
我被重重地压住了,趴在床上动弹不得,几乎要窒息。我一下子清醒了七八分,侧过头想要抗议:“干嘛?好重……”
我咬住唇——想念这么突然,这么用力,我完全没有做好准备。
他在咬我的肩膀,声音沙哑:“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房晓忠?”
我呜咽起来,辩解:“不是,我和他,没有。”我不缺男人,晓忠不想要女人,就这么简单。
“真的没有?真的?”一遍遍地追问,崇想念像变了个人,他成为了野兽。他扣住我的肩膀,要把我揉碎。
“没有……你轻点。”我咬着唇。
他根本不打算听我的,从那一次开始,他已经学会了在造爱的时候占上风,将我一点点掌控。到底谁才是络新妇?到底是谁在蚕食谁?
他将我翻转过来,挥汗如雨,我也渐入佳境。渐渐的,身体变了,我与他十指紧扣,动静越来越大,我的脑中出现了空白——我居然从他那里得到了曾经与傅云翔才拥有的享受。
想念在我耳边诱惑我:“阿兰,我能给你,我都能给你,我们——永远在一起。”
我们同时叫出声,相拥在一起。末了,他趴在我身上休息,又变成了那个可爱的小正太,抱紧我像是害怕我的消失。我亲吻他的脸蛋,低声安慰他:“想念,你相信我,我和晓忠真的只是朋友。”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安慰他,但是——我喜欢他对我这样唯一的感情——应该是唯一的吧?他,没有其他的女人吧?
小佛
更新时间:201248 1:09:44 本章字数:1681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安慰他,但是——我喜欢他对我这样唯一的感情——应该是唯一的吧?他,没有其他的女人吧?
北京是个古老的城市,她有着很深的文化沉淀,同时,在如今又是个时髦的城市。当然,也是个烧钱的城市,这里的吃喝玩乐无一不有,没有你想不到的,只有你玩不起的。在这皇城根脚下,钱未必能让一切都属于你,但权却是绝对的,因权而带来的钱也就——
算了,不提。
我到哪里,最喜欢的就是当地的吃食,总觉得只有在吃上面,才能更集中地体现当地的特色。在北京,京酱肉丝、烤鸭当然是最有名气的,但同时也不缺少各地的美食,虽然说某个地方的美食只有在当地才能得到更好的体味,但要在每一个地方来回奔波也不太现实。所以,在北京也许是比较好的选择,在这里,各地的美食都有,而且做得还算原汁原味——不能指望美食们到了北京就一点改变都没有。
我喜欢吃傣家饭菜,总觉得那味道和广西的相对接近,最起码,酸笋这东西不是大多数人能接受的——这是广西人的美食。为此,我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傣家饭馆吃,这家饭馆叫做宏德金孔雀,如果你稍微去晚了一点点,就要排队,登上老半天。但即便是等上老半天,还是有人愿意等。
接我们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五十出头的样子,让我们叫他李叔。性格倒是很豪爽的。他说:“你们想去哪里,就让我的司机小王送你们去,他熟北京,不会迷路,哈!”确实需要司机,在北京这大城市里晃,没有车很不方便。再者,李叔住的地方也不太好找,没有门牌号,没有地址。这么个地方,没有司机,我们是回不来的。
“我这挺忙,不能陪你们,真是不好意思了。晓忠,学校的书我给你拿来了,你看看,你爸说了,看一看,能跟上就学,不能就等明年吧!”真是够体贴的,这人据说和房明忠关系很密切。当初房明忠还在北京的时候就和他走得很近——不知为什么,房明忠后来跑广州去了。
他笑眯眯的,看起来很和蔼:“我儿子比晓忠小几岁,现在和他妈妈在国外,不然也可以陪你们一起玩。”于是,这偌大的房子里,通常只剩下我和晓忠、还有那个司机小王——哦,我该叫他王哥。
今天,我和晓忠说好了,在金孔雀吃过午饭,我们就往雍和宫去。
“去雍和宫?”李叔有点奇怪,“要许愿?”
我点头,又摇头:“就是 好奇,想去看看,听说那里香火很旺。”在北京呆的四年,我就没去过雍和宫,如今倒想去看看了。
李叔想了想,说道:“刚好明天雍和宫那边的小佛在给人‘祛病’,可能进不去。这样吧,我给安排一下,你们就进去走走看看,然后就出来,没问题的。”
小佛?祛病?我没去关注这个,现在,我的心思都在眼前的酸笋上了。房晓忠倒还行,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