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葵花无量-第3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面前时,我就有点明白此生怕也见不到比他更英俊的男子。

当然,他说他是个木匠,我也知道水分很大。虽然他帮我修过织布机,又送了我一把他自己做的辟邪桃木梳,每一样功夫都好过我所见过的所有木匠,但他身上透着的贵气和书卷气都在说明他来头不小。

这多少让我觉得该谨慎地跟他保持距离。即便他有着吸引女人的一切资质,也并不能让我有多少波澜。

这件事从他送我梳子那天开始。梳子是我们认识后一个月他特地做的。看得出他费了不少心思。

那个时候我正在灶台前炒刚摘的春笋。锅里放了点油菜籽榨出的油,和着春笋一起噼里啪啦炒着响,油烟着实有些呛人。

轩忆远远闻到,说好香。我笑了笑,留下他吃饭。实际上他第一次来农舍就帮我修好了潮得有点发霉的织布机。我合该请他吃顿饭。

他吃得很香。我在蒸的米饭里加了山上采的切成碎丁的松菇,他尤其喜欢这个,直吃了三碗。

然后他就给了我那把他自己做的梳子。虽然我是乌良人,但还是知道送桃木梳一类的小物件是件敏感的事。本不想收下,但那梳子打磨到如镜面般的精致让我不忍拂了他的心意。

至此之后,我就开始变得冷淡。无论他再想帮我什么送我什么,我一律婉言回绝。我真是受不起。

我们彬彬有礼,谨慎相处,刻意保持距离。也许是我清高了些,但很多事还是能避则避为好。

轩忆比我想象得富有,这很多地方都看得出来。而我不过是小地方来京城做小本生意的。我算得上穷,而且很节俭,甚至有了阿愚这个心上人。阿愚对我的好,我用感情作为回报。轩忆则远远不能放进这个范畴内讨论。他是有未婚妻子的。纵然她失踪多年,可仍旧让轩忆念念不忘。也许他在我身上看到了旧日故影,一时想不通也是有的。

我的冷淡渐渐让轩忆知难而退。我有些时候没见到他了。京城里的铺子我时而要回去管管。师傅从宫里回来休假,我也是要陪伴在身边的。我搬回去住了没几天,一回来就发生了件大事。

蚕室里的春蚕竟突然间死了大半。全是叫白蚁吃了去。连带农舍都快被蛀得没法住人。

白蚁这小东西闹起来不得了,方圆几里都可能被殃及。周围的街坊听说了这事,齐齐来质问我们。我根本没见过这种阵仗,也没被人指着鼻子骂过。

城郊的农户霸道蛮横的不在少数,想借着占便宜的也很多。我红着脸不停地道歉,我的小姐妹早被骂得泣不成声。这个时候我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赔钱。

我耐心做了承诺以后,该散的人终于是散了。可我头疼。不光是为了这棘手的案子,我发现我的月事提前来了。每到这个时期,我的胸脯总会胀得难受,身上像挂了千斤重的担子。除了躺着,我连坐起来的气力也没有。

小姐妹给我熬了红糖饮,然后出门找她的情郎想办法。我捂着肚子昏昏沉沉地呻吟,不知过了多久,就见到轩忆坐在床边。他用牛皮做的囊灌满热汤让我捂着,然后说:“什么也不必管,好好休息一阵子。其他的有我。”

于是,月事过了以后,白蚁之灾突然就消声灭迹了。蚕室里新装了棉纸、白纸、蚕筷、鹅毛,农舍被蛀过的地方也都修补如新。我还商量着怎么跟街坊们赔礼道歉,可没人肯收我的钱。

我大概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于是很快就提着我做的点心和甜酒酿又去了桃林。桃林里有一方水榭,那是轩忆偶尔会住的地方。我向小姐妹打听过,他近日都住在那儿。

到的时候我就看见一架巨大的水车在水榭旁转着。那是个很古怪的水车,我见所未见,甚至还吓了一跳。

轩忆从屋里出来看见我说:“你怎么来了?”

“送谢礼,大恩人。”

他竟有些腼腆,把我请进家门的时候手脚有点慌乱。我打量他的居所,几乎被这满地的宣纸和凌乱摆放的木头模型给绊住。他不修边幅就是这么来的,我不得不摇摇头。

我给他收拾了屋子,又下了碗面条,上面淋了麻油和葱花。他吃得很急,仿佛真饿得慌了。可我知道,他平日是有伺候的人的,而且还不止一个。替他把庖厨收拾得干干净净,把食材分门别类的,肯定是个女人。

我当然不会跟他说这些只有女人才会发现的事。我们把那壶甜酒酿分了,拿了两只小酒盅一起喝酒。他吃我做的炸花生米,聊兴很浓。

我们互相说了些童年趣事,说到很晚。他被我的甜酒酿给灌醉了。我想回去的时候他硬不放我走。那模样不是他平日斯斯文文的样子,跟地痞流氓有的一拼。他说:“你别走,我不让你走。你走了,我就死,我快死了……”

他的口气是撕心裂肺的那种。我想他在叫的是他的未婚妻子。可他酒品如此之差,我怎么劝他都不听。到后来,他竟大力一扯,把我的衣袖都撕了下来。

我知道他是无心的,只是不想让我走罢了。可彼时,我无论如何都是觉得他是要干坏事,于是一不小心就使出小擒拿把他手肘给弄脱臼了。

只听那骨头咯嘣一声,他摔在地上,痛得呻吟。我自己也懵了,怎么就下了这样的重手把我的大恩人给废了呢?

发现是脱臼以后,我凭着一点小本事,二话不说又咯嘣一声将骨头拧了回去。他痛得惨了,脸色开始发白,估计酒早就醒了。

这祸是闯了。我也没法一走了之,就这么慌乱地照顾了他一夜。第二天早上他一醒来就埋怨我说:“手成这样了,我以后当不了木匠了!”

我特想说,你得了吧,还跟我装木匠。但我理亏地很,低头着头听他发落。然后他就说:“必须留我这儿,照顾我,给我做饭吃。”

“你就没别的人照顾你吗?”

“没有!”

“我农舍那边离不开。”

“白天可以去,晚上必须回来。”他顿了顿,问我:“你是不是怕我又对你无礼?我可以保证规规矩矩。”

我哪里怕他不规矩?我一只手就能把他废了。可留下终究是很不妥当的法子,在各个方面都很不妥。轩忆喝醉以后会耍无赖,其实醒着也无赖得很。我最后被他软磨硬泡竟还是答应了。






62

62、闲聊 。。。 
 
 
62
轩忆跟我使的小伎俩我其实不是第一次见识。阿愚他也这么干过,干得更加露骨且毫无顾忌。彼时他只当我是他猎艳消遣中的一个新挑战。

一国太子何用费心去追求女人呢?他的未来、前途以及婚姻在他还没想好的时候都已经定下了。于是,这年轻又涌动着不安的少年经常用猎奇来打发他枯燥、繁重且无聊的生活。

我欠他一个情分,在交往之初表现得很顺从。无论他要请我去吃那些见所未见的山珍海味,还是去听最红的戏班子演的戏,或是招摇地在京城大街上驰骋而过,我都没有推辞,但没有如他所愿地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那样怀抱感激和崇拜。

阿愚在感觉到我的冷淡时,我已经很疏远他了。我当时想,我们就到这儿了。

师傅旬假回来跟我说,皇帝有意给阿愚这个当今太子指一门婚事,对方是余家的女儿,当今赫赫有名的燕国公的小侄女。余家是名门中的名门,甚至这大余朝的国号都是因为余家的缘故。

这是门好亲事。我真的是这么觉得的。

阿愚这小子一点也不懂我成全他的心思。就在上元节的晚上,在我拒绝和他同游灯海之后,他从宫内的皇家团圆宴上溜了出来,醉醺醺闯进那小小的甚至有点破败的四合院里,指着我鼻子骂:“你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确实觉得自己的良心不够。不止一个人说过,我的冷淡是一把锋利的寒刀。

我说:“你给我的恩,我会想办法还你的。”

我说得是多么真诚。真诚得他都难以置信。他红着眼睛,凶狠地扑过来说:“那用你自己还!”

他这就叫飞蛾扑火。我就那么轻轻推了他一把。他摔在门槛上,左腿顿时就折了。骨头裂开的声音清晰无比。

那会儿,他为了这事,鬼哭狼嚎。我很惭愧,更加理亏,不得不放下生意住到他无比华丽的东宫,伺候他生活起居。

民女当然是进不来东宫的。我非得乔装一番。阿愚这个时候就表现出他的恶趣味,非要我穿一套宫里阿监的藏青色衣袍。

没人看不出我是个女的。但东宫里称我为公公的人比比皆是。

天大的笑话。

阿愚躺在他那壮观的床上,看着我无奈的表情,说:“怎么着了你?乌良国皇宫里不都是一群女宦官吗?”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现在谁这么干,还不被笑话死。”

“谁敢笑话你呢?你是我的人。”他笑眯眯地唤我道,“小昧子,去把吐蕃进贡的美人指拿来喂我。”

他说的是西域一种极珍贵的提子,形如女人的小指,尖尖上是一片嫣红,仿佛涂了豆蔻。我像伺候祖宗似的喂他,他有时候吃提子,有时候吃手指。

阿愚那时候开始把我从他猎艳的名单中删去。他说他开始幻想跟我一起过日子,天亮时一起梳洗一起吃早饭,一天忙完了回到家里能挨在床上聊聊天,说说私房话。

我说这是好事,阿愚,你要长成男人了。你以后找个好老婆,就是这么跟她过日子的。

我很明白,他没有真的爱上我。他只是新鲜世上有我这种女人。我这个人对什么事情都很淡,对苦日子也是,对好日子也是。说好听了是逆来顺受,说难听了是随波逐流。

就像轩忆把我留在他身边一样。我并不反感,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欣喜。我每天很早起来做饭,给他换药,然后回去农舍。他晚上多晚都要等我。我给他做冷了也可以吃的面饼,他不会在我没回来前吃。我以为他只爱吃热腾腾的东西,回回把面饼热了又热。

轩忆比阿愚更爱闲聊,或者说更爱探究我过去的生活。我们甚至彻夜长谈,点一盏贵得要命的长明灯,再泡壶浓茶。

我乏善可陈的短短十九年生活,有一大半是模糊不清的。师傅说我摔坏过脑子。所以,我通常满足不了轩忆对我浓重的好奇心。

“你有过心上人吗?”他对这个问题相当谨慎,不惜饶了很久才这样单刀直入。

我说,我有。我指的不是阿愚,因为轩忆问话里有个“过”字。我在阿愚之前,还有过一段。

这个男人叫做余慈崖,年岁足可以做我的父亲。他是中原来的,身份、年纪不详,名字也可能有假。我究竟是怎么招惹了这样的男人,实在有点无厘头。

因为十八岁那年摔坏了脑子,师傅说我比以前傻气了许多。我自己也活得昏昏沉沉,对师傅以外的人和事并没有特别的反应。

但我已经这么大了,必须要过活,不能由着师傅拿老本养我。我找了份工,是隔壁元大婶介绍的。她说中原来乌良国的游人骚客多了,乌良河一带的吊脚楼都给人买了去,或是当客栈做生意,或是有人落户,所以需要些人手。我就是去了余慈崖买的吊脚楼里,给他做些洒扫收拾的活,类似个丫环,就是不住那儿。

我在做这份工的头一个月,没有一次机会见到余慈崖。我对于这个男人的认识全来自于他满屋的书卷、竹简、笔墨和熏香。我像所有无知少女一般,对于年长的,神秘的,充满智慧的男人有了某种朦胧的情愫。特别是,在我见到余慈崖本人,他略带沧桑的好看面孔和彬彬有礼的修养,让我有了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师傅后来说我是没有爹养大的缘故,所以对父亲一类的男人特别容易产生好感。不管是不是如此,我封闭的,单调的,纯粹的生活里,因为余慈崖这个富有的,智慧的,好看的,有情趣的男人而有了些色彩。

我反复地回想这段回忆,想第一次见到余慈崖在吊脚楼的竹椅上握着一本《花间集》,回头看见我拿着扫帚走上来的时候脸上露出的表情,又或是他教我读书识字,夸奖我轻轻摸我的头发时的神态。余慈崖给我的东西很多,知识和见识这两样尤其可贵。以至于阿愚拿着派头拿着大款热烈追求我的时候,我没有一丝动心。因为我已经过了那个阶段了。

师傅说,对一个年纪能做自己女儿的姑娘伸出魔爪的老男人绝不是什么好果子。而我没等到余慈崖向我伸出魔爪,我就先离开了他。

此事源于他的儿子千里迢迢从中原过来找他,询问他为何迟迟滞留在乌良,不肯回去。我见过他的儿子,那人只比我大一岁,却已经是有了个快满周岁的儿子了。他说,他的儿子,余慈崖的孙子,满周岁要按传统举行抓周,祖父不去主持不是个事。

余慈崖是个鳏夫,我是知道的。但我不知道他已经做了爷爷。我渺茫地想象我的未来,最后还是决定跟师傅去中原淘金。

我向轩忆讲述我用了一年时间从无知少女变成了现在的老太婆,并非是因为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