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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 作者:膏药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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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著手就要往裤子里钻,沈世终於吸尽了最後一丝尸毒,眉心朱砂豔如血,煞至极,伸手一个手刀,便将儿子劈晕过去。
  “孽畜!”最後他离去前,只怒气冲天留下这二字。
  小翠第二天清早过来时,长华已经醒了,也不知道老爷用的什麽法子,他的烧已经退了,面色渐渐泛起了红润。
  他静静地躺在床上,望著朱纱帐发著呆。小翠走过去问:“少爷感觉可好了点?”
  长华微微颔首,语气仍有些虚弱:“好多了。”
  小翠高兴的说:“老爷还真有法子。”
  “嗯?”长华侧过脸,“父亲来过了?”
  “是呀!昨夜你病的凶的很,老爷就过来了。”小翠顿了顿,道,“少爷你可知道,你不是普通的发烧,而是中了尸毒。”
  “尸毒?”
  “嗯,老爷说,外头那些鸟常年吃死人,染了尸气,所以你昨晚才病的醒不来。以後出门儿可得小心了。”
  长华微微一笑:“以後会注意。小翠。你可知道父亲是怎麽治好我的?”
  小翠摇摇头:“他昨晚来了就让我下去了,我也好奇老爷是怎麽做到的。按道理说,老爷不会医理啊~奇怪了。”
  小翠的声音越来越远,长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过了很久,他慢慢闭上了双眼。
  这场病来势汹汹,病後也仍虚弱,需要调理。恰好父亲也下了禁门令,不许他这几天出门,长华便整日呆在家中,看看书下下棋,也不觉得闷。父亲从没出现过,表亲家的几个孩子倒是来过
  几次,每次来都热热闹闹玩上一下午,其中以沈中书跑的最勤。
  这孩子,言语不多,天生腼腆,说不上两句话便脸红,像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长华颇喜欢他,便时不时送些从外头带进来的小玩意儿给他,譬如船模,太阳能MP3。
  中书最喜欢的,还是那只MP3。戴上耳机就能听见好听的音乐,实在太神奇。他第一次拿到手时,眼睛都兴奋的红了,在长华的指导下笨拙地戴上耳机,听著里头演奏的贝多芬的《命运》。
  他问:“长华哥,人的命运是自己掌握的吗?”
  长华说:“当然是。”
  “可是,这世上也存在著宿命这种东西。”他暗淡的垂下眼,睫毛扑闪扑闪的,“我不想一辈子都老死在这落後的镇子里。不想。”
  “既然那麽想出去,怎麽不行动?这里并非完全封闭,我既能进来,你便出的去。”
  “你不懂。”沈中书的眼里透露著一股绝望,“长华哥,你不懂。”
  沈中书的父亲与寄流自明他们一样,早些年就死去了,沈家长一辈的,只有沈世还活著。因此沈家大小事务,都由他做主。但长华并不认为是父亲不允他们离开。
  那到底是何原因,让他们离不开这镇子?
  长华没有细想。晚间,父亲过来西厢看他。
  这是他病愈後初次见父亲,中间已隔七天。
  几日不见,父亲似乎更清瘦了,穿著素净的长衫,眉心的朱砂妖冶红豔。他问:“好点了吗?”
  长华恭敬地回:“好多了。”
  父亲道:“嗯,明日你便收拾行李,离开吧。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外头,到时候送你去美国读书。”


第五章

  第五章:
  父亲轻轻的叹息:“这荒镇野乡,并不适合你生活。”
  长华看著他的脸,只见他眉心的朱砂痣似又红豔了一些,仿佛由血凝固而成的血珠子,豔煞之极。
  长华道:“我不走。”
  父亲说:“外面更适合你。”
  长华说:“外面没什麽好,这里清静,不吵,我很喜欢。父亲,让我留在这里。”
  父亲没再说话,交叠著双手坐在桌前沈思。烛火下那双修长的手,白的像温润玉石,隐隐泛光。他思索了片刻,抬眼见儿子一脸倔强的模样,便说:“那你就再呆一阵子吧。什麽时候改主意了,再来告诉我。”
  青年嗯了一声,起身送他离开。
  父亲咳嗽了几声。
  长华说:“父亲近日又瘦了些。听小翠说你最近胃口不好。”
  父亲道:“家里的厨子告假回家了,换了个新厨子,做的菜不太合胃口。”
  长华想了想,道:“您注意身体。”
  父亲离去後,房间里还留著他的气味,淡淡的檀香与冷香,就像他的人,一种端庄禁欲又妩媚诱人。
  次日,沈世醒来,来到主厅用餐,没见到儿子身影,只有小翠在擦舒几长台。餐桌上摆著几碟小菜,说不上名字,却都做的相当精致,尝一口,可口的很。沈世放下筷箸,问小翠:“王叔回来了?”
  小翠笑嘻嘻道:“没有。”
  “这菜谁做的?”
  小翠刚想回答,便有一人端著一碟生煎包从厨房出来了。
  却是长华。
  将碟子搁在桌上,他笑道:“刚做好的,父亲尝尝味道如何?”
  沈世并不动筷子。
  长华说:“母亲生前跟我去过一次上海,尤其喜欢那边的生煎,她生病後不能走路,在病床上十分思念生煎,我便找来菜谱学著做了些。没想到味道还可以。您也尝尝吧。”
  沈世提起筷子,夹了只生煎送进嘴里,味道著实好,外面的面皮煎的香酥双口,里面的肉馅儿嫩滑不腻,十分鲜美,再配上桌上小菜与淡粥,令人食欲大增。
  沈世淡淡称赞:“做的不错。”
  长华便弯起双眸:“父亲喜欢便好。”自己也坐下来盛了一碗,慢慢吃。父子两人话都不多,吃饭的时候几乎没有交谈,只有偶尔长华给他夹菜时才会说上一两句。
  忽地,沈世问:“身上还痛吗?”
  长华道:“早不痛了。”
  沈世点点头:“日後别再到处乱跑。镇子外面那些鸟凶的很,莫要再被咬到。”
  长华道:“记住了,父亲。”他犹豫了一下,忽然道:“父亲。”
  “嗯?”
  “那个,你嘴边沾了颗饭粒。”
  沈世伸手摸了摸,没有摸到。长华道:“不是那边,嗳,我来。”说著,便凑身过去,食指在他唇上轻轻一抹。
  这动作在旁人眼里,无非是父慈子孝,并不会另作他想。可沈世却不知想到了什麽,生生红了脸,直红到耳根脖颈。
  他肤色本就白,常年无血色,这时红了脸,就像抹了绯色胭脂,人面桃花也不足形容那美。尤其那眉心的朱砂痣,豔的简直勾人魂魄。
  长华的手便蹲在了半空中。
  沈世放下筷子,有些不悦道:“你发什麽呆?”
  长华顿了顿,收回手说:“就是突然想到一些事情。”
  “说。”
  “父亲,那晚我病重的时候,是不是有姑娘来过我房间?”
  沈世问:“何故有此疑问?”
  长华露出些许迷茫,“说起来不怕父亲你笑话,那晚我似乎搂了个姑娘,好像还对人家做了些不规矩的事。我在想,也不知是哪家姑娘被我占了便宜。虽谈不上负责,可好歹也想说声抱歉。”
  沈世的脸顿时一冷,也不知从哪里来的怒气,摔了筷子怒道:“小小年纪,这麽不正经是谁教的!”
  长华:“……”
  “滚回房间去闭门思过!今天一天都不许出来吃饭!”
  虽说不许吃饭,但到了中午的时候,小翠还是偷偷端了吃的过来了。长华问她:“老爷吃了没?”
  “没呢。也不知道他生什麽气,把自己关在房里,谁都不理。”小翠一脸的惆怅,“少爷啊,你今儿早到底是怎麽惹到老爷了啊?”
  “没什麽。”长华笑笑,“我去一下厨房,父亲身子弱,不能不吃。我给他做点吃的,你别说是我做的,他生我的气,肯定不吃。”
  “那老爷问起来我该怎麽说?”
  “问起来你就说是你做的。”
  去厨房做了一些饭菜,小翠端著送进东厢房。敲了好几次门,沈世才开门,冷著脸道:“不是说了别来吵我麽!”
  小翠瑟缩了一下。
  她从小在沈宅长大,不是没见过老爷发怒的样子,可这几年,老爷的脾气是越来越好了,几乎没怎麽对下人生过气。可一旦生气起来,那威慑力还是相当恐怖的。小翠小声道:“老爷,小翠给你做了点吃的,您身体不好,别气坏了身子,还是吃点吧。”
  沈世知道他若不答应,这小丫头一会儿肯定还会再来烦自己,只好让她把饭菜端进屋里。饭菜味很香,掀开食盒,里头都是一些江南的菜,做得非常精致。尝了几口,味道十分可口,沈世心中便即刻明了,这手艺如此精湛,绝对不可能是小翠那丫头做出来的。
  沈世对著食盒发了会儿呆,最终只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真的不怪儿子。那天是他自己甘愿为他吸尸毒的,而那吸毒的手段,他也不是不明了,本来,沈长华来自他的骨血,就算再亲昵的动作,也没什麽不妥,更何况为了救命。可怒就怒在,他竟从这之中产生了不该有的遐想。
  沈世想道,自己当真是许久未动怒了,今日竟因这小事大发雷霆,实在不可思议。
  他吃下了儿子送来的赔礼饭,便算原谅。
  之後,父子二人又和好如初。
  好其实是谈不上的,但终归是父子,血浓於水,两人相处了些时间後,感情便慢慢产生,不再生疏。
  转眼,长华来到这里已有半年。
  这半年来,他的表现越来越得沈世喜爱。沈世身体不好,平日里闭门不出,也没什活动,每日在家只念念佛,看书作画,偶尔天气好,也会亲自来园子里照顾那些檀花。
  檀花一年四季都会绽放,花的香味接近檀香,香气浓烈,盛开时整个宅子都被笼罩在大红色里,繁华昌盛,欣欣向荣。
  沈世却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些花,长华曾有此亲眼目睹他轻轻揉碎了花丛里开的最好的那朵。花汁鲜红,浸染著他雪白的手,好像满手血腥。
  长华跟著管家学了些日子,很快摸清了家里的情况,他聪明,性格又好,不到半年便家里打理的妥妥帖帖。
  沈家曾经是大家族,到了近年虽已没落,却仍旧家底殷实。家里经营著好几所绸缎庄以及古董行,这些东西在这封闭的小镇子里自然不会卖出去,沈家会有专门的人与外界沟通,合作,买卖。赚来的钱颇丰厚。到了长华手里,生意更是兴旺。
  店铺里没事的时候,长华便跟著父亲练习毛笔字。
  父亲写了一手好银钩,长华跟著临摹,却怎麽也学不出精髓,到最後只得无奈笑道:“怕是我不适合练字。”
  父亲却道:“你心不静,心不静,如何能写出想要的字?”
  长华弯起了月牙双眸。
  这半年来,他已与父亲非常熟悉,变得亲昵,更像父子,什麽事都与父亲说。他说:“但是我会做饭啊。爸爸。”
  他的称呼也从父亲变成了爸爸。
  沈世无奈的摇摇头:“堂堂男子汉,总窝在厨房里像什麽样子!你以後别去了,家里有厨子,交给他们不就好?”
  长华道:“可是,我做的饭爸你比较喜欢啊。”
  这倒是事实。这半年来,饭菜都是由长华做,沈世都被他养胖了一圈,脸色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沈世无话可说,总不能批判儿子的一片孝心。
  长华刚要去厨房做晚饭,前门里便跑来一人,是大伯家的孩子沈自明。
  沈自明这群年轻人,也早与长华混的烂熟。他跟沈世打了个招呼,便对长华说:“有空麽?”
  “没有。怎麽了?”
  “你又要给你爸做晚饭啊?”沈自明瞅瞅旁边低头练字的沈世,小声道,“我说你个大男人,天天蹲厨房像什麽样子啊!”
  长华笑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沈自明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今晚别做了,跟我们出去玩吧。今儿是鲤鱼节,外头可热闹著呢。你来这里也半年了,可一定得参加一回。”
  鲤鱼节,鲤鱼镇上最热闹的节日。小翠前几日就在念叨,说这节日就跟除夕一样重要,节日那天极其热闹,一定得参加。
  长华不是不想去看看,可比起看热闹,还是父亲的晚餐比较重要。
  可一旁的沈世却突然开口道:“去吧。”
  “爸。”
  “早点回来就行,别闹太晚。”沈世对侄子道,“自明好好看著他,不要让他乱跑。”
  “知道了!大伯!”
  两人离去後,沈世又练了会儿字。
  夕阳已落山。世界通红一片。
  宅子外头越来越热闹,鞭炮声铜锣声戏曲声交杂一片。
  沈世慢慢卷起宣纸,揉成一团丢在地上,回到房里。
  他坐在床边,静静的,一动不动。
  屋子里的檀香静静的燃烧著。
  桌边摆了一卷佛经。
  他死死盯著那卷佛经,尔後,拿起来,对著蜡烛点著。
  梵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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