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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疼,一路爱-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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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在要挟你的哥哥?”
  从小时候起,每当要唐一路做不愿意做的事,他就会特意提出并加重“哥哥”这个称谓,在讲究长幼之分的中国家庭,这是句很有分量的话。不过唐一路毕竟不再是那个任人摆布的小孩子,他已经清楚明白自己想要什么。
  谈话被意外地打断,秦清不知何时站在他们身后,被刚好别过脸的唐一路看到。
  她支支吾吾地说:“我把一个许愿瓶忘在这了,看你们好像正在谈很重要的事,就……”
  “没关系。”唐一霆难得表示出友善,四下找了找,在对面的椅子上发现了一个装满星星的瓶子。
  “是这个?”他拿起来问。
  秦清点头,伸手想接过。唐一霆没有递给她,而是握在自己的手中,对唐一路说:“你的故事很精彩。今天就先聊到这。”
  “请你告诉我,你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唐一路不甘心地又问了一句。
  “还是我原来的答案。”他说。
  这是不多的几次可以和唐一霆并肩而行,秦清扭过头偷看了他一眼,他正若有所思看着别的地方,她胆子大起来,不停地看他。
  “这个是叫许愿瓶?”唐一霆出声道。
  “是的。”秦清赶紧把头摆正,目不斜视,“那里面的星星叫许愿星,收集够一千个就可以许一个心愿。”
  “许了愿就能实现吗?你这么大的人,想法还这么单纯。”唐一霆嗤笑着把瓶子还给她。
  “这只是为有个美好的期待,有个盼头,“秦清一扫先前的拘谨,礼貌地反驳,“也许在你看来微不足道,但生活的美好不就是由这些细微的地方构成的吗?”
  “那你许的什么愿望?”
  “呃,这个、这个不能说。”秦清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问,又变成了在偶像面前嘴笨的孩子。
  “好了,”唐一霆轻笑,“快回去吧,没课的时候再来。”
  秦清往外走了两步,又折了回来,掰开许愿瓶的盖子掏出一把星星塞到唐一霆的手里。
  “唐老板,事业很重要,但也要享受生活啊。祝你愿望成真。”
  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积极面对人生挑战的同时,心里还保留着一块干净的角落。唐一霆看她小跑着跳上车,轻快的样子和那个叫白可的女人有几分相像。
  他的愿望是什么?是有成功的地位,有珍贵的手足之情,不管哪一样都不是许个愿就能轻易实现的。
  许愿、发誓,怎么会有人相信这些。那个傻女人,她八成也是信的吧。
  对着天空叹了一口气,他甩甩头,把她的脸从脑中挥走。

  纸飞机(三)

  田里的小麦又快到收割的季节,从她开始留意这些单纯的植物,它们已经由青到黄变换了整整五次。
  这五年来,她每天都在为生活奔忙,赶在下一次毒瘾发作前把钱赚够。托白可的福,这几天居然是她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什么都不必担心,只要骗着这个傻瓜,带着她兜圈子。
  她从不认为自己是坏人,在世态炎凉中挣扎生存的人们,没有谁比谁更高贵,没有谁比谁更清白。
  隔壁房间的门被推开,披了一件单衣的白可扶着门框静静站着。
  贝莉瞥她一眼,不说话。她猜白可还在生她的气,因为她不顾她的阻止就把她带回了内州。
  最先开口的是白可,她走到她身边,跟她同坐在走廊的围栏上面,前后不停摆动着双腿说:“我昨天梦见他了。”
  “哪个他?”贝莉有气无力地问。她知道那个他是谁,也知道白可肯定是认错了。爱成那样的人也会认错,该说她是太傻还是太渴望。
  “唐一路啊,我丈夫,”白可无比甜蜜地说,“我梦到和他……”
  她没有说出来的话,贝莉一清二楚。因此她丝毫无法分享她的喜悦。她不清楚的是到底白可哪里得罪了那位唐一路的孪生兄弟,要让他这么整她,还让自己成了帮凶。
  白可絮絮说着梦里的见闻,她说她以为唐一路肯定会介意她和别人上床了,可是梦里的他不仅没说一句责备的话,抱她时比任何一次都来得温柔,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有什么好高兴的,只是场梦而已。”贝莉说。
  “就是高兴呀。”白可的两条腿都晃了起来。
  “切。”贝莉不以为意。
  “我说波普小姐,你是不是没经历过恋爱啊。”白可俏皮地问。她大病初愈,心情舒爽,展现出了难得的活泼。
  “谁说的,我谈恋爱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贝莉老气横秋地说。
  “你很老了吗?阿姨?”白可打趣道。
  “我已经二十九岁了。”贝莉连说带比划,曾经让她火大的年纪此时却成了炫耀的资本。
  “哦?”白可起疑。看贝莉平时花枝招展的穿着,她以为她只是长相成熟,年龄应该大不到哪里去。
  “我给你看我的证件。”
  贝莉跑进房间拿出随身带的皮包,掏出几乎占了皮包大半空间的钱夹。
  “看。”她从钱夹里抽出驾照递给白可。
  对照驾照上的出生日期,白可掐了掐手指,好一会儿说:“真的,你真的二十九岁了。比一路还大三岁。”
  “哈哈。”贝莉得意地扇动着敞开的钱夹。
  “咦,那张照片上的是你儿子吗?”
  白可指着钱夹里一张半身照。没想到这一句话引得贝莉勃然变色。
  “什么我儿子,我有那么老吗?我会有这么大的儿子?儿子!”
  “诶,你别生气,我胡乱说的。”白可解释道。
  贝莉翻了个白眼,不搭理她,直勾勾地盯着钱包上照片,嘴里念念有词:“儿子、儿子……”
  白可脸上讪讪,偷偷凑过去仔细看了眼照片上的人。
  那是个白皮肤的男孩子,年龄不会超过十六岁,如果这次她没猜错的话。这个年纪的欧洲男孩一般都长得极为清秀,甚至可以用漂亮来形容,显而易见,这个男孩子完全可以归为漂亮那一类。特别是他的眼睛。她也不知道如何形容,和很多欧洲人一样,他的眉骨突出眼睛深邃,深褐色的瞳仁像沉在浅浅的溪流中晒着阳光的石头。但就是有某个地方很独特。
  “他有一颗痣!”白可惊讶地按住贝莉晃个不停的肩膀。
  “你也注意到了,很迷人吧!”贝莉情绪转得非常快,比她还兴奋地说,“这是世界上最美的一颗痣。”
  钱包几乎要被她贴到白可脸上,白可睁大眼睛看着男孩眼角处的黑痣。如果这是一副人物肖像,那这颗痣简直就是点睛之笔。
  “这是一颗眼泪痣呢。”白可说。
  “什么眼泪痣。”贝莉从未听过这样说法。
  “长在下眼睑上的痣的就叫眼泪痣。中国有个古老的传说,上辈子的恋人如果有一方提前死去,另一方的眼泪落在她的眼角下,就会留下一个印记,好让她在这一世能够和缘分未尽的恋人重逢。”
  “怎么每个地方的人都有一些古怪的传说,”贝莉半信半疑。
  “还有啊,长了这颗痣的人会不停地哭,就算和恋人重逢了也注定要一辈子为了他伤心落泪。”白可同情地说。
  “胡说八道,他从来不哭。”
  “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个温和、沉静,待人彬彬有礼的好孩子。”
  “噢……”
  白可暗想,一向口无遮拦的贝莉会用这么文雅的词来形容一个人,想必他一定是好到一定程度了,或者他对她有特殊的意义。
  “难道他是你小时候的初恋?”她问。
  “嗳,我发现你越来越聪明了。”贝莉假笑。她腹诽道:“只除了碰到男人的时候,蠢得像头驴。”
  “他不是我的初恋,不过我和他有过一腿。”
  “有过一腿?”
  “嗯……这个吧,我要不要告诉你呢,要不要呢,要不要呢?”贝莉自言自语,对于那件事她憋在心里五年了,这回被白可勾起来,心里堵得慌。
  “有过一腿的意思是指有我和一路那样的关系吗?你们也像我们这么相爱?”
  “比你们相爱多了!”贝莉被她这种不服气的性格害了小半辈子,却还没觉悟。她开始飞速回想她和照片中的男孩从相识到分离的所有过程,添油加醋地美化了一番后,告诉白可:“他叫米奇。那是五年前,当时我在一所高中当篮球教练,而他是篮球队最差的学生。”
  “学生!”
  “对,高中二年级。”
  “……”
  第一句话就给了白可一个爆炸性的信息,她不得不提高警惕,以免受到更大的惊吓。
  “我可是个非常优秀的篮球教练,以铁腕的教学方式闻名。那些叛逆期的高中男生在我手底下大气都不敢出。就是那时候我遇见了那小子。你知道学校里有一小拨人常常因为具备各种强项而备受瞩目,他的强项是学习。而且他长得讨喜,性格又好,所有人都喜欢他。除了我。
  “或许是小时候吃了太多苦,我很不待见那些被捧在手心长大的家伙,毫无阅历还总对人生有一大堆看法,多长了一颗痣就认为自己有多么的与众不同。事实上我确实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人,所以当我看到他在集训的中途懒洋洋坐在板凳上喝一个长着两根鹭鸶腿的拉拉队员送上的果汁时,我把球扔到了他头上。哈哈哈哈,他当时的表情就像在美女面前被脱掉了裤子。哈,活该,谁让他长了一张虚伪的脸,成天对着别人笑,看了就烦。没想到他从此就缠上我了。我到现在都想不通,他怎么会喜欢一个比他大这么多岁的人。八岁,整整八岁!我……”
  “我丈夫比我大七岁。”白可伸着七根手指说。
  “那不一样。通常都应该是男人比女人大,而……”
  “等等,这么说,那时他才十六岁!”
  “你别老打断我。”贝莉瞪眼。她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说:“我爸给我的感觉就是男人通通靠不住,不过我还是喜欢男人,喜欢他们看我时的眼神。可是他的眼神很怪,好像我身上有什么秘密被他发现了。不巧的是他真的发现了我的秘密。他以此来要挟我和他上床。才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心机那么重,让人讨厌。”
  “那你答应了?”白可忍不住问。
  “答应了。这有什么,上床对我来说和洗手没有区别。如果这样能堵住他的嘴,何乐而不为。”
  说到此,贝莉把手伸进鼓鼓囊囊的皮包里挖了一支打火机出来。烟照样是点上,只不过换了更好的牌子。她深吸一口气说:“起初他非常惊讶,估计是没想到我这么干脆。后来禁不住诱惑脱了衣服,光溜溜站在那里不知道下一步要怎么做。没见过像他这么蠢的,我表弟十二岁就不是处男了。既然他不会,那我就主动啰,完事的时候我在想,这到底是谁奸了谁啊。就在那个时侯,他说他爱我。
  “那个年纪的男孩子对性充满了好奇,最常干的事就是勾引隔壁街的女孩躲在叔叔的车里鬼混。这种时候说出来的爱,谁会信。不过这不妨碍我们享受性的快乐。我们在男子换衣室,在阳台,在教室,几乎把学校的角落做了个遍。渐渐的,那小子技术越来越好,我完全成了被动。有一次,我们在荒废的储物间幽会,我现在还能想起那里面的一股子霉味。当时,我趴在窗口,让他从后面抱我,因为我想在做的时候能够看着外面的麦田。我没有注意到窗台残损得厉害,裸露着粗糙的水泥,还有尖锐的玻璃渣子。
  “那是初夏的季节,麦田像一大块金子,看得我非常兴奋,不停地对他说‘用力用力’,而他的手臂把我和窗台隔开,紧紧环住我,就放在这里……”
  抚上自己丰满的□,她感觉他手臂的温度一直都在。
  “他并不强壮,还比我矮一点,不是因为我也不会加入篮球队。我以为他要是受了伤肯定会哭得像个小妞儿,可是他没有。他只在血肉模糊的手臂上舔了舔,笑着告诉我那味道不太好。那是我第一次发觉他的眼睛很漂亮,特别是眼角那颗痣。我知道我爱上他了。
  “我们的关系就像冲破皮肤的血液,从伤口里流出来,火热、粘稠,但是危险。我一度想和他分手,这个孩子很固执,用了各种方法试图让我回心转意。最终我被他亲手折的一千只纸飞机以及一首诗打败了。他记住了我无意中提到的做飞行员的爸爸,事实上,不管有心的还是无心的,他总会记住我的每一句话。
  “快到他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我们本来说好一起庆祝,但他父母已经提前为他准备好一场聚会。我很生气,非常生气,他们一家和乐融融,有一大堆朋友围在他身边,而我什么都没有。一冲动,我去了酒吧。像我这种从来烂泥里爬出来的人身上永远带着腐烂的味道,一旦再回到那个地方,很容易吸引同类。有个男人缠着我要卖我他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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