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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梨涡右边酒窝-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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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素素今天的打扮,跟昨天在飞机场的秀丽清雅简直判若两人。这样的孤注一掷。小葱不由在心里叹息了一声。

英素素见到俞小葱的惊讶丝毫不亚于小葱见到她。小葱走出的那个房间,她知道是晏重华的。她倒还不至于认为这俩人昨天住在同一间房子里,但他的卧室从来没睡过外人,因为他有小小的洁癖!

“早啊!”晏重华一身浅灰色的休闲装,一双好看的手扶在二楼栏杆上,含笑向二人打招呼。他的背后是正在破晓的天。有那么一瞬,俞小葱忽然觉得,其实那些对他外貌的诸般描述和传说都不如这两个字来得准确——干净。
干净的五官,干净的眼神。你有没有见过雪后的井?你有没有见过雨后的天?俞小葱看得微微失了神。

一只细腻的手掌在她眼前晃了晃。“小妹妹,要我继续回避吗?”
英素素固执地不肯叫她的名字,一定要提醒她小青杏与大红枣的距离,以及小青杏昨天对大红枣的请求。但俞小葱不生气,她甚欢愉。
一夜之间,不自信的人就从自己换成了她。英素素忽然凑得很近,“啊呀,你是不是水土不服啊,怎么睡了一夜脸上就长出粉刺来了呢?”

小葱深吸一口气,“呵呵,我也不知道。”她已经沦落到一定程度了,这样的话也讲得出来。
“一颗,两颗,天哪有三颗呢。我知道一种很好用的乳液,一定推荐给你。你别担心。”小翠不知什么时候也过来凑热闹,站在英素素肩上叫:“天哪!”怪声怪气的把晏重华都逗乐了。
小葱暗暗咬牙,孙悟空是怎么说观世音的?
“一世无夫!”
哼。

可现在用不到孙悟空出场。晏重华笑完了正色道,“到底是小姑娘的皮肤娇嫩,过来让我看看。”
这句话的前半部分成功地让英素素勃然作色,后半部分成功地让俞小葱大惊失色。
我不要你看!

可山不去就人,还不兴人来就山吗?。
晏重华两步过来,扳了她的肩头,对着光看了又看。完了下结论,“不碍的,很快就会下去。好了下楼吃饭,今天我们去山上转转。”
吃饭的时候小葱就在想,所谓食不甘味,应该不外两个原因。一是美得,二是气得。





、记得当时

这世上有一种美是放在一起比单个儿看好看,比如油菜花;有一种美是单个儿比放一起好看,比如兰花。而竹子是第三种,单个儿看跟放在一起看都好看。
这不是潭空山上那小小的竹林,这是铺天盖地的翠色。

清寒直入人肌骨,一点尘埃住得无?

小葱看着看着,忽然扯了扯重华的衣角,小声说了句,“谢谢!”
谢谢你带我来这儿。
晏重华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英素素在一旁忽然开口:“我给你们唱首歌听吧。”
晏重华和小葱一起说好啊,唱个什么呢。
英素素微笑:“本事!”

小葱疑惑:本事?有一首歌叫‘本事’?
晏重华很快地说:“我不喜欢这个歌。唱个别的吧。”
小葱觉得奇怪,一般情况下,有人主动说给大家唱个歌,那不管人家要唱什么,都不会被否决,晏重华为什么要这么说。

果然,英素素微微变了脸色,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笑了笑,说:“算了,那不唱了。”
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尴尬,英素素摘下一朵攀在青竹竿上的小喇叭花,慢慢向一边走去。“扑棱棱”一阵拍打翅膀的声音,方才一直停在英素素肩上的小翠飞出竹林去了。

一阵轻飘飘的音乐声乍然响起,几个小小的起伏之后俞小葱听出那是洞箫的声音。
是英素素在吹箫。从这个角度,穿过婆娑竹影,俞小葱看到一个婀娜曼妙的身形和一管亭亭玉立的箫——紫竹箫——润泽高贵的荸荠紫,箫身有流转的光芒。

即使是很久很久以后,即使是坐在国家大剧院的贵宾席上见识过了堪称国内一流箫手的吹奏,小葱仍然觉得在竹海听到的那一曲《凤凰台上忆吹箫》的感觉是很好很好的。当然,在这样的环境里吹箫,肯定是占了便宜的,但小葱认为那只是一部分原因。

音乐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当一支高雅的音乐响起,大家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做点高雅的事情,不论是倾听的人,还是演奏的人。
一曲终了。小葱看见英素素向自己招手。
“吹得真好!”

“你这么说我真高兴。小葱,我今天,是不是很失态?”英素素的嘴角先是上扬,然后一点点收紧,抿出了一个诚恳的弧度。

小葱愣住了。呆呆地看着她把箫收进箫袋,重新放进精致的坤包。
“如果我说我自从懂事起,就从来没这么失态过,你信吗?”

“你……”小葱迟疑,不知这个话茬要怎么接!
“嫉妒真是魔鬼。会让你说出最贬低身份的话,成为你最瞧不起的那种人!”

失态,小葱觉得英素素是有一点的,但也就是那么一点啊。英素素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平静地开口:“你知道‘本事’这首歌吗?”

“不知道。”
“我相信它的歌词你一定听过。‘记得当时年纪小’。”
小葱一下子抬起了头,惊讶地看着英素素。

记得当时年纪小,我爱谈天你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这是才子卢前的一首小诗,就是张恨水说“文似东坡,人似东坡肉”的那个胖卢前。这首诗流传甚广,但很少有人知道它曾被人谱了曲,歌名叫“本事”。

小葱忽然觉得好像竹林中的每竿竹子上头都爬满了喇叭花,姹紫嫣红地让人看着想哭。
“我其实不喜欢这首歌,我只是想在你面前唱;他其实不是不喜欢这首歌,他只是不喜欢我在你面前唱。”英素素把话说完了,毫无余韵,直说到家。

小葱眼巴巴地看着她,不知该说点什么。

“不过,在婚礼进行曲响起之前,嗯,甚至之后,高兴都有点太早。这只是第一个回合哦,小姑娘!”英素素忽然笑起来,还冲小葱眨了眨眼睛。
节奏转换太快,小葱猝不及防,“你,你这是……”

“我要跟你打持久战。”
小葱来不及反应,只顺着话茬问。 

“多久?”
“打赢为止。”英素素回答得顺理成章。
“什么叫赢?”
“他反悔来爱我,或者我反悔不再爱他。”干脆利落的回答。
俞小葱的脑海里跳出一堆警句:攻城易守城难、我在明敌在暗、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咦,不对……打住!

话说,她俩这儿你来我往的,说的好像姓晏的已经是她俞小葱的囊中之物。可“物”同意了吗?也不过就是有了点点苗头给了点点想头,最后到底咋回事可还不一定呢!
她扭头扫一眼,姓晏的远远地坐在干净的山坡上,还是方才那副倚竹听箫的架势。看起来对这暂时的独处挺享受,并不在意这边厢两个女孩子在鼓捣什么。

“呃,他……”小葱略有迟疑,然后果断地决定把坦率进行到底。她扬起脸问英素素,“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如果他有,那咱们不就是朋友了,嘻嘻!”

这一点都不好笑,可是小葱的脸上还是露出了一点笑意。她很想说,就算他没有,咱俩也能是朋友。但这种话这会儿说实在有些得了便宜卖乖的味道,所以还是咽了吧。

“那,他有没有过女朋友!”
“没有。” 
“那,你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俞小葱不可遏制地兴致勃□来。
她从来没有机会和勇气跟任何人这么讨论晏重华,跟田怡虽然常常八卦,但总是在隐瞒了心意的前提下,怎么说都不够畅快。现在终于能坐在青天白日下光明正大地跟谁说一说,那感觉真是,就像从步步玄机小心翼翼的办公室文化“嗖”地一下子穿到了水泊梁山的聚义厅,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论秤分金银。怎一个“爽”字了得啊。
况且,英素素知道的,那肯定不是一星半点,而且还都是活生生的一手资料。

“你说这群雄逐鹿,你已经都冲在我前面了,还打算从我这儿要情报,这不好吧。”英素素失笑。
“我真不是要情报,虽然这的确属于高级情报了,可我真的就是,有点好奇!”小葱眼巴巴地看着英素素的眼睛。
我好奇他的一切,只是这个问题恰好首当其冲。而且这可以理解,很好理解啊。

“我不知道这个算不算,听他妈妈讲,他说过他喜欢婴宁,就是《聊斋》里那个。也不知道是随口一说还是认了真的。”
“啊?”小葱始料未及,想了想又问,“什么情况下说的呢?”
“很正常的情况。他这里过尽千帆皆不是,他妈妈,怎么说,也不是着急,大概也是好奇。就问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

喜欢婴宁。

俞小葱声色俱厉地提醒自己,你是来好奇的,不是给自己弄个榜样好努力靠拢的。但她还是不由自主地摆出了仰天流泪的姿势。
这个标准已经不是高或低能定义的了,这就是天外飞仙型啊。
聊斋里有多少美女啊,个个青春年少有才有貌,扯块云彩就能做棉被。可是能让蒲老先生在名字前无比怜爱地加个“我”字的也就婴宁这么一个。

关于婴宁,尽管批评家已经把她从头到脚360度无遗漏赞美了个遍,但在俞小葱看来,婴宁的过人之处,其实就一点:会装傻。

试问,当一位美女被人目不转睛地追着看,她会给个啥反应?
初见王子服,婴宁笑容可掬地说了句,“个儿郎,目灼灼似贼”,然后把手里的梅花扔在地上,跟丫鬟有说有笑地走了。
小葱每次看到这里都想大声疾呼:这绝不是什么娇憨烂漫,这奏是□裸地挑逗啊挑逗。
不然她干嘛把花扔地上?
可是挑逗,但是挑逗,就算挑逗,还有谁能做得这么顺其自然,自自然然,自然而然?做得我明明挑了逗了你还以为我很傻很天真?

再见王子服。更可怕了。人家把珍藏的花给她看。她说,“都枯了,还留着作甚?你要真那么喜欢,待会儿我让人送你一捆!”这已经不是明知故问了,这简直就是欺负人嘛。
王子服解释,“我不是爱花,我是爱拈花的人啊。”更进一步说明:我不是因为你是我表妹才爱你,那是男女之爱哦。
婴宁马上问,“有什么区别吗?”
王子服孜孜不倦地教导,“有啊,就是晚上睡一张床的区别啊!”

婴宁认认真真地想了想,有些无奈地说了一句话,“我不惯和生人睡!”
话说,这故事要是发生在今天就好了,就可以用一个现成的句式来描绘这位小哥的心情了。
你说我是吐血呢还是吐血呢还是吐血呢?

你看,最后他都被调戏得吐血了,还得深刻地自我批评,因为勾引纯情少女,因为企图把苹果卖给夏娃。
综上,俞小葱斩钉截铁地下结论。
第一,这样的女子我修炼一千年也赶不上!
第二,读者都被蒲松龄骗了,蒲松龄是被自己骗了。果然,最懂女人的还是女人啊。






、打赌

午饭时英素素跟重华和小葱告别,下午的飞机,她要回香港了。小葱在假意挽留和真心欢送之间犹豫了一下,最后选择了缄默。也对啊,她本来就是重华的跟班,没必要非得说点什么。

机场分别。英素素说完再见,忽然转头问了重华一句,“师兄,你那个貌似挺重要的课题做完了吗?”重华说还没。英素素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说,“有句话提醒你,温柔乡是英雄冢啊!”音量不低,有意让俞小葱听见。
重华一怔,但笑不语。小葱假装没听见,一边赶紧分心去想马里亚纳海沟的深度,好让脸红得不那么厉害。

回程的路上,小葱坐在副驾驶给英素素发短信,“请允许我再好奇一次:等他反悔来爱你的时候,你会说点啥?”
回复来得很快。
我会说,是真名士自风流。

小葱鼓起了腮帮子抽冷气。重华问,“干什么呢,一副要找人拼命的架势。”
小葱不做声,狠狠地按下删除键。
车子弯过一段积水的公路,车轮激水的声音在车里听起来有种莫名的安稳。重华左右晃了晃头,忽然一笑说,“有没有点‘客去主人安’的感觉?”

“你这是暗示我,我走了你会更安?”
“当然不是,你又不是我的客人。”
“难道我是主人?”小葱用了一百分的玩笑口吻。
“那倒也……”他把声音拖得很长。小葱十分笃定地等着那个“不是”,可没想到重华在“不是”前加了个副词——
“还不是!”
那倒也还不是!

小葱做贼心虚地沉默了半天,小脸还是抑制不住地红了起来。
这是求婚的一般将来时态吗?

“速度很快嘛!”重华忽然开口说话。
小葱几乎跳起。半天才发现“小翠”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方向盘上。

“啊,我说忘了点什么嘛,英姐姐忘了托运她的鹦鹉。”
“谁告诉你这是她的鹦鹉?”
“难道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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