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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牙,你这是何苦呢?”雾云霜挥出最后一道剑劲,跃至空中,侧过长剑,在月下,剑刃如霜。那一袭灰袍的身影竟然也变得飘逸起来,恍如遗世独立的天外散仙。
难道这是……霜神诀最后一式,潇潇暮雪!被数道剑气缠住脱身不得的雾术牙猛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危险。
突然雾云霜落在地上,剑劲顿时消散。“你没用用鬼泣剑法,刚才只是你们暗黑术中的阴魂咒。”剑神收住剑,“我差点让你骗了。”
雾术牙此时单膝跪倒雪地上喘息着说,“本来想吓走你的……咳咳……”纵使雾云霜手下留情,雾术牙也禁不住咳了几口血,显然已经受了内伤。“谁知道你他妈的来真的……咳咳,要我拿十年的命跟你玩,我还不乐意呢。”
云封天推回剑桥之中,雾云霜缓缓地说:“术牙,如果你手上还有惊骸剑,我不会是你的对手……”
房间里的明枫枕着那一卷《大会规则》睡得正酣,油灯没有熄灭,灯火不时地晃动着。明枫侧了个身,又睡熟了。
他哪里会知道,屋外的两位宗师级别的人物已经在后院为他生命的归属进行了一场激战。
幻星宫前一道黑影迅速地穿了进去。雾术牙出现在自己房间的门口,他定了定神走了进去。他打开一只匣子,从中取出一张一模一样的人皮面具覆盖在脸上,转瞬之间又从雄姿英发的却剑门剑客变成了那个老态龙钟,相貌猥琐的国师崖述。
今日居然无功而返,明天必然免不了桦池熵的一顿责问。今夜的一切该怎么样才能自圆其说呢?崖述对着面前的铜镜,扶着自己花白的长发,借着微微的烛光,整理了一下皱着的人皮面具。
自己真的老了吗?
四十六年前,他为了寻找更强的力量,不惜铤而走险入咒术公会学习。吸引他背离师门的正是与传说中咒术创始人,暗黑天使嘉百亚的初次会面。
高原之巅,风雪渐止。在他对面的山崖上端坐着一名清丽脱俗的女子,没有粉饰,不染凡尘,却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她一身纯黑的羽衣贴在身上,黛色的长发柔顺地垂下,风雪根本无法侵袭到她,更不能遮掩她的美丽。
在她的面前,放着一架古琴,那琴音与她的容貌一般自然天成,给人清雅脱俗之感。那琴音随着她的纤纤十指渗透在风里,沁人心脾,却又仿佛有某种摄人心魄的魔力。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面前的女子是暗黑天使嘉百亚,他一定会以为这是一位守护九越山的琴女,一个除了琴音之外别无所求的女子。
可是恰恰相反,她要的何止是琴音,她要的是整个高原,甚至是一个三界!
作品相关:
人皮面具:有的是用动物皮,有些是胶质或合成材料的,材料不同,但真正人皮的没有。(来源,百度)
第四十二节:嘉百莉
雾术牙走到悬崖边,探身向她行了一个最标准的剑客礼。
嘉百莉停止了抚琴,余音静静地在山谷间环绕着。
“你就是雾术牙吗?”嘉百莉的声音穿过云雾传来。
“正是。”剑客不卑不亢地回答。
嘉百莉的手离开了琴弦,说道:“据我所知,却剑门的剑客一向心高气傲,眼高于顶,视名利如粪土。”她停顿了一下说,“你又怎么会投到我门下呢?”
“嘉百莉大人是不相信在下的忠诚吗?”
她低下头,拨弄了一下琴弦,仿佛是默认了雾术牙的猜测。
“我为了衣卒尔的剑诀来的。”雾术牙的肩头已经落满了积雪,“我追寻的信仰的只有力量!”
“很好!”嘉百莉的手指弹出一个颤音,“你这样的人,往往最可怕,但是也最忠诚!”她看着雾术牙,仿佛是在读他的心,久久她说:“如果我现在就将你觊觎的一切都给你,你会怎么样?”她的声音穿透风雪从对面传来。
“我所求的一切?”雾术牙自言自语,未等他多想,从两人中间那数十丈阔的裂谷之中凭空飞出一柄长剑。
那剑如同被一只无形的手托住一般悬浮在空中。
剑身湛然如墨,上面刻着一些铭文,剑柄末端是一颗玉雕的骷髅。
“衣卒尔的惊骸剑!”传说惊骇剑上的铭文就是鬼泣剑法的法门。
那剑就悬浮在雾术牙面前,那样地接近,甚至可以看到剑身上的铭文反射出来的紫色字符。仿佛那是一个魔鬼,只要他作出承诺,它就会飞向他的剑鞘……
是什么承诺?将自己的魂魄出卖给面前这个女人吗?
雾术牙虽然知道惊骸剑并非上上之选,可那时,帝萨尔的殉天剑还不知所踪,龙息剑还静静地躺在龙神渊等待着主人,越火剑的下落至今无考,而七音魔铃和戾更是无从谈起。
也就是说,拥有了惊骸的剑客,就拥有了足以睥睨高原的实力。这正是雾术牙梦寐以求的东西。嘉百莉仿佛洞穿了雾术牙的心思,所以才拿出了惊骸剑。
雾术牙当时也处在迷茫之中,哥哥雾云霜一直是他最敬爱的兄长,也是他最强的对手。也许雾云霜并没有这样想,他只将雾术牙看做是一心呵护的弟弟,可是雾术牙却是如此想的。
雾术牙的天赋其实远比雾云霜要好,所以才被空吟风掌门慧眼识中,但是雾云霜对于剑术的近乎痴迷的执着却不是雾术牙可以比的。
但如果雾术牙有了惊骸……可是……打败了雾云霜又怎么样呢?
嘉百莉的笑容如同一朵徐徐绽放的冥花,“那你就是高原第一!”
“那又怎么样?”
“他的一切所有都会属于你。”嘉百莉敛住笑容,“我需要你的力量,就像你需要惊骸剑的力量一样。”
雾术牙冷笑道,“在我看来剑只是剑客的工具,我也只是你的工具对吗?”
嘉百莉没有否认,“我不懂剑术,衣卒尔的剑对我并没有什么用处,倘若我要让惊骸剑的力量变成我的力量就必须要通过你。你会成为我最得力的助手,雾术牙!”
“可是这意味着我也许不得不去伤害甚至杀死那些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嘉百莉突然嗤笑了起来,她伸出如玉的酥手,接住一片纯白的雪花,说道:“剑客的心不是应该比这高原之巅的雪花还要冷上三分吗?”
雾术牙眼中的迷茫终于散尽了,他单膝跪地宣誓道:“属下雾术牙,从接受惊骸剑起,甘愿惟嘉百莉大人之命是从,万死不辞,直到惊骸剑碎。”
后来他就被任命为咒术公会的会长,凭着惊骸杀戮高原。让剑邪雾术牙的名字与惊骸剑一齐刻在了所有人的记忆之中。
雾术牙知道惊骸的秘密,剑下的亡魂越多,剑的杀气越强,但是惊骸剑客死后会被亡灵所噬,魂魄灰飞湮灭。每一种力量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是天地之间的铁则。
六年中,他斩杀徒有虚名的高原第一剑客村野雪;将雅比斯王国的正义之辉骑士团打得溃不成军,英雄一世的兰诺。雅比斯也险些性命不保;三场决定性的战役中重创人数多于咒术军数倍,但却一盘散沙的高原联军。雾云霜也不是雾术牙的对手,却剑门绝技“风雷四剑诀”在惊骸绝强的咒术力量下成为笑柄。这雾云霜与雾术牙不为人知的第一战,结果竟然是剑神带伤逃跑。
直到龙庭之战,雾云霜自创的霜神诀终于让他感到了威胁。那一夜天降大雨,霜神诀威力暴涨,仅四式,惊骇脱手而出。
雾术牙端详着右手臂上的一道至今尚未愈合的伤痕,它离动脉不到一寸,正是云封天所伤。
而那一战,功败垂成……惊骸下落不明,雾术牙却要恪守惊骸剑碎的誓言。
“我是不是该恨他?雾云霜……”雾术牙映在铜镜里的脸带着一丝抑郁。也许雾云霜转身离去时他偷袭的那一剑,正是这种心理使然吧。
他推开窗户,看着天空,低声说:“赤棱与天权会于北宫玄武,也许,我该动手了。”
同一夜的月光也照彻在阙星宫前的平台上。两个人影,勾肩搭背地坐在石桌上,桌下是十数坛垒起来的空酒坛。
石桌上,杯盘狼藉,酒杯倾倒着,最后几滴酒液顺着桌檐砸落在地上。只见两人一人是黑衣黑发,一人手中套着钢丝手套,正是杀手影让,而另一人却并不是紫泽,而是一个穿着夜行衣的青发剑客。
身为杀手,必须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够清醒地考虑问题。所以影让喝酒不会过三分,毋宁是美酒,即使琼浆玉液,他怕也只会浅尝辄止、
因为杀手在烂醉如泥的时候,谁都可以像掐死一只鸡那样夺取他的生命去换赏金。只有遇到完全可以信任的喷油,他们才会嘴,而且不醉不休,来释放压抑已久的醉意。
影让醉醺醺地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嘀咕说:“你,你小子……呃……我终于……呃,找到你了……你居然……呃……跑这里来参加什么鸟的大会来了。”
那青发人也醉得不轻,竟然答非所问地说:“现在什么时辰了?”
“子,子时,不,不是丑时了……”杀手的脸上泛着酒后的潮红,“鸡,鸡都快叫了……”
那黑衣人站起身,“我,我得走了。”可看他那走路的姿势,一步三摇,左歪右斜,双脚在地上划着天书,不禁让人怀疑,这人走下阙星宫四层平台前会不会一脚踏空,摔个半死。
“你,呃,你小心点……”
影让的话未说完,只听见“扑通”一声,一个什么东西滚下去了……
第四十三节:乞丐也要有文化(二更)
离剑客大会只剩下两天的时间。
第二天鸡刚打鸣就有剑客迫不及待地来到后院那片雪地上练剑。可是所有的剑客都惊呆了。原本平整的雪地上却是横七竖八地交叉着数十道剑痕,最深的几道甚至透过数尺厚的积雪在地上留下了深深的划痕。围观的剑客越来越多。
“很显然,有人在这里练过剑。”一名年长的剑客弯下腰细细观察了几道剑痕后得出了一个高深的结论。
“不是练过剑,是激战!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一个剑客同样蹲了下来,指点着地上的剑痕说:“这些剑气是被劈开的。”
众人一起点头。“那这两个人的实力不弱啊。”一个八级剑客负手说道。“岂止是不弱,这两人是强,绝强!”一个七级剑客几乎是愣愣地望着那一道数尺深的剑痕,不禁吞着口水说。这样的功力,要是给老子……
“等等,你怎么知道是两人?”一名八级剑客责难道。
“那你说是几个?”
“我说是三个?”
“为什么?”
那名八级风行剑客顿时被问住了,只得为自己找台阶下,便说道:“七级的垃圾剑客,毛还没长全,哪有你说话的份!”这一句话可以说是一竹竿打翻了一船人,所有在场的七级剑客一起咆哮了起来。显然,那个家伙捅了马蜂窝。
“你不是从七级上来的吗?”那年轻的七级剑客初生牛犊不怕虎,小眼一斜,面带着阴险的笑容说:“原来这位大哥是今年直接从一级升到八级的吗,好快啊,小弟佩服……请受小弟一拜。”那剑客作势就要鞠躬,这笑里藏刀的赞美其实最是气人,那八级剑客扬起一拳就打在对方的眼眶上,“你小子,找死啊!”
“你敢打老子!我……我跟你拼了!”七级剑客也不管什么越级不越级了,拔剑就朝八级剑客冲去。
由于北野剑派,龙庭游侠的弟子都住在酒楼里,这里没有高手压阵,于是你不服我,我不服你,我是王八,你也是乌龟……所以几天内已经发生了好几起诸如此类的斗殴事件。
看着周围叫好的人群,那个银发的少年,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惺忪着睡眼先行去大厅用早餐去了。
当傍晚的夕阳坠入深色的山岚之中,明枫用力揉着太阳穴,他因为背书而感到头昏脑胀,深深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来。“终于背完了……”
他夹起那卷书,推开房门,瞅瞅四周无人,纵身一跳就跃下了楼。这云凤翔心法本来就是辅助凌云剑法的,驾驭风为剑诀增强威力。所以明枫学习了云凤翔心法之后,敏捷不仅提高了不少,随着对心法的深入学习,甚至可以飞檐走壁,但是操纵不好,还是会栽跟头……
“他娘的……”从明枫落脚的地方传来一声骂娘声,用的是极标准的索利斯土语。
“对不起,对不起……”明枫没想到楼下还躺着一个乞丐,心想,这一踩还了得?急忙连赔不是。
那乞丐一身灰衣,右手缠着一圈脏兮兮的绷带,青色长发沾上了许多泥巴。面前是一只空酒坛,里面投着几枚铜币。明枫总觉得这家伙眼熟。
对方的酒好像还没醒,嘀嘀咕咕地说:“你奶奶的,道歉有用,还,还要官差做什么?”
明枫愣住了。
那乞丐又说:“平时那大嘴叉子一张不挺能白活的吗?麻利儿着呀,怎么变没嘴儿葫芦儿了?”这是索利斯土语,把明枫唬得半懂不懂的。
对方显然也知道明枫是外地人听不懂土话,最后缓缓地伸出脏兮兮的右手说道,“拿来……”这个手势可是通行天下的,含义也是相当明显。
明枫看看天色已晚,自己还有事,只得将手摸进口袋里,心想,要不是我赶时间,你个臭乞丐……
想是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