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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兀术这是在铁浮屠中推行擂鼓而战鸣金收兵的号令。
被汉人用了数千年的东西,直接拉过来用便是了,何必自己研究。
至少,兀术觉得,要打败汉人,必须要学习汉人的东西。
铁浮屠不停的冲击城墙,一个猛安乏力之后又换另外一个猛安。
放弃任何战法,十架云梯,同时猛攻。
王德看着城下,不由有些踌躇,金兵这架势是要同归于尽的架势,不是要攻城的架势。
十个猛安,虽然在战斗的前两刻种时间就被打杀了五百人,重伤五百人,但是这都是归功于火器的。
若是用滚木礌石,就算城中四千个兵卒手臂全部累断,也不见得砸的死一千个人。
滚木还好,拴着铁链滑下去,能挂到人,雷石便纯粹是用来砸云梯的了,应为雷石碰到东西要弹开,所以只要看到雷石马上贴近云梯,几乎不会被砸倒,而电视剧中那些顺着梯子滚下去的,不是雷石,是泡沫,所以才因为反弹的反作用力不大才弹不开。
若是攻城都能用雷石阻止,那么战争也就不用打了。
雁门关已经很久没有用过床弩了,兵器库箭支倒是多,但是对于铁皮甲收效甚微。
不久之后第一个金人杀上了城头,而滚木,折断了不少,也有一些,挣脱了铆钉,直接落到了城下。
滚木礌石在三个时辰的大战后消耗了很多。
兀术下令撤军,并且集中了十个猛安中所有的弓手,扫视战场,以防止城头宋兵下城收集滚木礌石。
而宋军虽然有四千人,其实有两千七百人都是弓手,这就不同于吕姬皓的五千人,有三千骑兵,虽然城中没法用马,但是城头却可以跑马,而且下了马,骑兵就是步兵。
但是拿上枪,拿上刀,弓兵也变不成步兵。
所以,王德消耗不起。
一天一夜,双方僵持,城中组织了一次老兵卒出城门态滚木,却被金军射死了。
王德连书三封书信,求刘延庆派援兵前来。
而刘延庆本身一共才三万兵马,王德和刘光世就有一万二千人。整个沂州一共才一万八千人,一共三关六县一座州城,几乎刚刚够防备,若是在来援兵,说不得魏国会做些什么。所以刘延庆只得派人向张俊求援。
而张俊,也不过三万人而已。
其中,还有五千人在刚刚的山阴之战中战死了。此时此刻也排不出援兵。
王德无奈的发现,自己没有援兵,只能自己战斗。
一封封告急的军情发往长安,钦宗即刻下令,让河中府岳家军即刻驰援张俊。
张俊,只是名义上的被攻击者,至少太原此时此刻还是安全的。
刘延庆,刘光世都不是直面金军的人,唯有王德,苦苦支撑。
看着雁门关守将司马路,王德不由说出了心声:“若是金军破城,你立刻率领其他人,驰援沂州,沂州绝对不能被破。”
滑天下之大稽,金军叩关,宋军竟然只有四千人能防守?
魏国近年来将宋国的元气消耗了太多,加之魏国和宋国的边境几乎都是无险可守的地方,很大程度上,拖住了宋国绝大多数军队。
西京路,四川,陕西,以及西军总共数十万大军,竟然只够防守。
八十万禁军重建几乎提上了日程。
但是饶是西秦子弟和巴蜀子弟再多,也不坑内刚一直不停的招兵。
十室九空,最后便是国破家亡。
钦宗不敢冒险,从辽国与自己的战争看,这一场战争必定又是旷日持久,持续百年甚至数百年的战争,杀鸡取卵之事做不得。
一切的一切造成了,王德四千人要守住兀术一万人的后果。
一万人,本不是问题,但是这一万人是身体素质好得多的金人,而且,是金军中的精兵。
最重要的一点,他们的将领是完颜宗弼。
阴险狡诈,不足以说明兀术的聪明。悍勇无谓,不足以说明兀术的勇武。
这个敌手,不是王德能对付的。就算王德,是一个一流武将。
司马路却深知,王德比自己重要,不由沉声道:“司马路作为雁门关守将,必定与城门共存亡,王兄作为朔州守将,不必葬送在雁门关,若是能逃出去,定然能帮助刘延庆将军守住沂州。不必多言,到时候你必须走!”
第十章 朔州之战(8)
1126年,二月初六,兀术攻打雁门关第三日,兀术再次抽调五千铁浮屠入山,便是吃准了,刘光世不敢对他的兵卒又任何想法。
此时此刻雁门关岌岌可危,城中兵卒在第二日中损伤惨重,如今已近剩不下两千人了。
关下的雁门山北麓,还建有新旧广武二城,为山外防御据点。东西长约300米,南北长约500米,有三座城门。新城与关城同时建,紧贴雁门关北口,依山修建,周长1。5公里,一半坐落在半山坡,一半修在山前洪积扇上。北门外又筑有北关,此外,关外还筑大石墙三道,小石墙二十五道,隘口十八个,以增强防御力量。
而此时,如此浩大的城墙,却成为了累赘。
关门之中齐聚宋军,广武二城,已然被方齐,说是二城,其实是印证那一句十里雁门关。
雁门关本身并没有十里,但是算上二城,城池的范围便加大了。
其实雁门关不过一里而已。
这一里,在王德眼中,却是人间地狱。
“咚咚咚咚!”
“又上来了!兄弟们抄家伙!”
城中,这么大一个关口,能上城墙的都上去了。
一队金兵顺着云梯爬上了高大的城墙,虽然城墙高有利于宋军,但那是加上守城器械的效果。
没有守城器械,就算是高大的城墙,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特别是敌人是一群不畏生死的人,的时候。
金人上了城头,长刀翻飞。
宋军亦然不畏生死,长枪长矛,交叉而刺。
霎时间,便是血肉翻飞。虽然杀一个人很难,但是数百米的城墙上,却是随时都在死人流血。
一刀剁下,一条臂膀翻飞。
片刻之前,这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长着的手臂。孔武有力,筋肉蟠扎。
但是失去了这臂膀,在战场上,便是一个死字而已。
“轰隆!”
一块巨大的圆石,飞上城头,砸在了城墙的内侧兵道上,便是一瞬间,就让那不止何年月翻修过的城墙再次被砸破。
砖块石块落下,落到城中,也不知上面的血,是染的谁的血,暗黑色的血迹,昭示着这场战争的惨烈。
金兵攻上城墙,而那些圆石大多落到了城里,对宋军造成了很大的伤亡。
城墙上,不可能容下城中所有的人,而伤员,轻伤员正是在城下休整。如此一来,宋军伤亡大增。
金军乘势血杀。
第三天,不过三天。
堂堂雁门关坚持到第三天,竟然就已经不行了。
王德走上城头,手中大刀翻飞,砍倒一个又一个的金兵,一边大喝:“给我把所有的火器全部拿出来!”
城中的火器,用了一半,如今,是用另外一半的时候了。
王德,和他的亲卫自然不是普通的兵卒能比的,一上城头,就破开了胶着的局面,清理了上马道的那一段城墙。
城下,兵卒们抬着火器就上来了。
而城下,兀术却是大为肝火。
一万人,已经损伤了三千人!三个猛安!
就算是打下山阴,一共才伤亡多少人,雁门关果然是雁门关。
望着天空,两山如同一道拱门,据说从对面的山顶往这边看,这座山就如同一只大雁一般。
兀术心中发狠,就算你是大雁,我也是苍鹰,在空中也要把你撕碎!
天那么高,云那么深,映天的火光,染红了洁白的云朵。
无数火器倾泻而下。
而前一刻,兀术亲自下令,子夜之前,拿下雁门关,而兀术本人,则是拿着大刀,准备登城。
一阵火光,火器倾泻。
爆炸声四起,金兵被炸得措手不及。
众多火器爆炸,伤了太多的人。
其中一个,被砸伤了手臂,甚至胡须都被烧了大半,身上布衣破破烂烂的,仓惶逃回了营地。
那人,便是兀术。
手臂皮开肉绽,这伤,没有个一两个月绝对好不了。
加之失血过多,兀术感觉眼前发黑。
到了营地,直直栽倒。
片刻之后,医官到来,清理伤口,敷药包扎一气呵成,就如同与时间竞赛一样。
其实,兀术伤虽然重,却死不了。
不久之后兀术醒来,第一句话就是问:“伤亡多大?”
手下只得老实交代:“刚刚倾泻的火器,让我们损失了四百多人。”
兀术才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是宋人灭亡前的最后抵抗。
看着两边的人,再看了看手臂,又看了看外面依旧明亮的天空,问道:“什么时辰了。”
医官恭敬的说道:“午时。”
兀术当然不可能弱智到以为过了一整天,因为他的肚子还没有饿,很明显时间不超过三个时辰。
那么此时到自己被炸伤,不过两个多时辰。
兀术随即问道:“进攻结束没有?”
傍边的亲兵上前一步跪地道:“大王,还在继续,虽然折损四百多人,但是大王你晕倒之前没有下令撤军,所以一直在猛攻。目前,正关门已经被我们牢牢占据了,但是依旧打不下去。”
占据了上城墙,却打不下去。
王德坐镇城中,十分疑惑,直径找到司马路说道:“你有没有发现金军的攻势很奇怪,毫无章法,不像是完颜宗弼的风格?”
司马路点了点头:“的确,我也发现了,有没有可能是完颜宗弼转而攻打朔州去了?”
王德摇头:“此事断然不可能,就算他现在只有六千兵马,也已近不是我们能阻挡的了,雁门关即将被他攻下来的时候他断然不会在做其他什么,节外生枝。”
听到王德的话,司马路不由陷入了沉思:“若是如此说,那么完颜宗弼哪儿去了?”
王德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我估计,在今天早晨的那一拨反攻中,兀术很有可能被火器炸死或者炸伤了,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司马路眼前一亮:“这样我们岂不是很有可能胜利?”
王德叹了一口气:“兀术的军队,军纪严明,这些人进攻虽然散乱,但是却一刻不停,很明显,兀术死前或者受伤之前没有下令停止攻击,他们就一定会打下城池,到时候,为了给他报仇,这些金人恐怕会屠城。”
屠城,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毕竟,山阴县就被屠城了。
司马路眼前一黑,虽然知道金人破城回是怎样,但是如今,金人真的要破城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王德突然起身:“不管如何,我们也不能把雁门关拱手相让。”
片刻之后,整个关中,凡是木质的东西,都被收集了过来,包括木门,窗户,甚至木桶,木瓢都被收集了过来。在马道下围成一圈儿。
虽然金人占据了城头,但是想要打下去却不是那么简单的。
马道(城中上城头的道路,可以跑马,所以叫做马道)只有三匹马并肩宽,同一时间容不下多少金人冲下来。
而马道下面的城中,却站着大片的宋军,凡是冲下来,想要强行冲进人群中的人,都被长枪刺穿,刺死在地上。
四十多具尸体,在地上累积了一座小山丘,留着鲜血的小山丘。
而马道与城池之间,就被小山丘堵了起来。
若是这些铁浮屠有马儿在城池之上,纵马而下,挥舞长刀,很快就能冲散防御。但是马匹都在三里之外的大营,若是没有打开关门,便不可能动用马匹。
而王德手中,最后的屏障,就是着道门。
就算你上了城墙,只要用人堵住马道,你也休想冲下来。
金兵一直不停的进攻,虽然只有这么一点儿宽,不可能死太多的人,但是双方都有人被跺的皮开肉绽,却丝毫不让。
正是印证了哪一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真理。
一堆一堆的木头被送到了马道口上,堆了起来。
王德毫不犹豫的泼了一桶油上去,然后数跟火把一起点燃了这堆木柴。
如此一来,马道,就真的和城池分开了。
春天,风向东南,火势一起,浓烟便顺着马道反上,最初还只是浓烟,还比较好受,等到后边,让人恶心的吐出胆水的恶臭开始散发。
经历过战争的人都知道,一般死人都会直接掩埋,虽然一把火烧了比掩埋省事的多,但是不管是对于敌军还是对于自己兵卒的尸体一般都会掩埋。
不是出于尊敬,也不是出于对死者的惋惜。那些所谓的大慈大悲的话语都不过是借口而已。
真正的原因是,天下间最臭的味道就是焚烧尸体的味道。
尸体腐烂,会散发腐臭,是一个脱水转化成有机物的过程,而焚烧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达到脱水的,效果,并且还会产生碳化。那种气味散发,足以让一个人被熏得头晕目眩。哪怕是再淡定的人,也会有呕吐的冲动。
所以点天灯才会是一件恶心的事情。
而如今,王德便燃起了一把大火,想要拖延金军前进的脚步。
金军落在城下的尸体,边成为了柴火。
这样的柴火,实在不怎么环保,浓烈的味道实在太臭了,加之风向一直是东南,所以气味没有在城中弥漫,反而冲上了马道。
就算是没有得到命令,就算是不畏生死,也不得不往后退。实在太臭了。
很多人不怕死,那是因为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比生命更重要,但这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