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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倾城-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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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格格终于将所有客户资料整理好,看了眼腕表,已经十点多了。“可以出去吃饭了吗?”程铮见格格收拾包,问了一句。格格没答话,心想这人莫非是属牛皮糖的,怎么这样纠缠不休。
  两人一起离开公司,格格出了写字楼就往前跑,好像生怕程铮在后面追她似的。“你跑什么呀,我又不会吃了你。”程铮笑谑一句。他走过去开车,却见她往路口走,像是要拦出租车。
  还来真的了!程铮心里有点来气,等了一晚上已经够郁闷,她还得寸进尺的想开溜。他啪的关上车门,沉着脸向她走过去。
  正好这时有辆出租车快要开过来,格格紧着往前跑了两步,却不小心踩到下水道井盖,高跟鞋的细跟卡在井盖的凹槽里,她忍住脚腕的剧痛用力一抬脚,结果把鞋跟给拉断了,差一点摔倒。程铮看到她跳脚的样子,忍不住嘿嘿一笑。
  格格尴尬的脸上直发烧,拾起鞋跟一瘸一拐的走着上前招手拦出租车,出租车刚开过来,格格还没来得及上车,就被程铮一把抱起来。该出手时就出出手,程铮深谙此道。

  每个女人都应该有双好鞋

  “唉,你干嘛,快放我下去……我的鞋!”格格看着一只鞋掉在地上,忍不住挥动胳膊。程铮笑了一声:“鞋跟都断了,不如扔进垃圾箱。”他抱着她大步流星的往前走。格格拍了他一下:“讨厌,这是双新鞋,两百多块呢。”
  程铮更加失笑:“二百多块就算好鞋啊,你穿过好鞋吗?”格格眉头一紧,绷着脸道:“你这话什么意思啊,我穿什么鞋关你什么事,就算不值钱也是我拿第一个月的工资买的。要不是你,鞋跟怎么会断了。”“我赔你一双好了。”程铮笑道。“我才不稀罕呢。”格格没好气的说。
  她真轻,轻飘飘的,身体却绷紧了,可见她心里忐忑不安。他有意低头靠近她的脸,她紧张的脸都红了,不知所措的在他怀里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和他有更多的身体接触。
  他把她放到车里,关好车门,转身上车,开车带她去买鞋。到了商场门外停下,程铮独自下车。“等我一会儿,我很快回来。”他想了想,随手按下车门锁。格格拍了半天车门,他也只当没听到。格格知道他是怕她趁着他不在,偷偷溜了,心里又好气又好笑。
  程铮再次回到车上,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鞋盒。“穿上试试。”他打开鞋盒,把鞋取出来。格格刚要接过去,程铮手往后一扬,坏笑道:“把脚伸过来,我替你穿。”格格不依,从鞋盒里拿了另一只鞋往脚上套。程铮见她倔得很,低头看她的脚,两人的头无意中碰到一起,咕咚一声。
  格格下意识的摸摸头,程铮已经抬起她的脚。她的脚很秀气,又白净,和很多年轻女孩儿一样,脚趾甲上涂了玫瑰红色的指甲油。程铮赞道:“脚长的挺好看。刚才扭了一下,疼不疼?我替你揉揉。”“不用了。”格格忙道。
  程铮在手上使了点力,格格疼的一激灵。看格格排斥的把腿往里缩了缩,程铮故意把她的脚放到他膝上。
  “脚有什么好看的?”格格忍不住抗议。“那你想让我看哪里?”程铮的脑子转的倒快,随时随地在语言上占她便宜。格格听他调侃自己,哼了一声。
  她的腿修长而光滑,非常匀称、毫无瑕疵。程铮克制住冲动,不去碰她的腿,缓缓地替她穿好另一只鞋。格格见他慢悠悠的,有些奇怪,想把腿缩回来,他却不肯放,只得转移话题:“这鞋多少钱,我给你钱。”
  “二百五,你给我二百就行。你不是喜欢穿二百多的鞋吗?”程铮抬起头莞尔一笑。格格翻白眼:“德行样儿,你才二百五呢。”她打开包包取出二百块钱递给他,他也没客气,随手把钱放进口袋里。
  “以我专业设计师的眼光看,这双鞋线条流畅、设计感很好,你穿着去见客户倍儿有面子。五分跟刚刚好,符合人体力学的要求,按照你的体重,就算站久了也不会对你的健康造成很大影响。”程铮端详着格格脚上的鞋,格格有点不好意思,很快把脚从他膝上挪开。
  “你是设计师?”格格疑惑的问了一句。她还以为他和很多富家子一样整天游手好闲,就知道吃喝玩乐,原来有工作。
  “嗯,我大学毕业后去法国学过两年设计课程。”程铮如实道。“设计什么的?难道是鞋?”格格看了程铮一眼。程铮摇头:“设计玩具。”
  格格望天一眼,怎么也不能把眼前这个人和玩具设计师联系起来。他家境优越,自然是为了兴趣而工作,不像她,是为了过上更好的日子而工作。
  “每个女人都应该有一双好鞋,这双好鞋能带你去最美的地方,遇到你最爱的人。”程铮看着格格脚上的鞋,说了一句。格格瞅着他,不信的反问:“呦,这是你说的,还挺有哲理。”她心里想说这话很装B,可又不好意思说出口。
  程铮侧目看了格格一眼,挑着嘴角笑:“这不是我说的,是《流星花园》里藤堂静说的。”格格失笑,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你也看过《流星花园》,静学姐的语录背的倒挺溜,看来你是她的粉丝。”
  “你以为我想看吗,我上大学那会儿学校食堂里整天放这个剧,不看都不行。”程铮一脸无奈。格格嫣然一笑:“原来你也在学校食堂吃过饭,我以为你从不和人民大众为伍。”
  “你这不是损我吗,我难道不是人民大众中的一员?我又不是神仙,饿了也得吃饭。怎么样,现在去吃饭吧,我肚子都饿了。”程铮发动汽车。
  格格摇头:“我不去了,你自己去吃吧。天很晚了,我要回家去,否则十二点之前就到不了家了。”程铮不信的看了她一眼:“怕过了午夜十二点现回灰姑娘的原形?可你脚上这也不是水晶鞋啊。”
  车开上路,格格解释道:“我从不在十二点以后回家。”“挺乖,你父母一定对你特别放心,这么听话。”程铮开车往格格家方向去。
  这一晚,车里一直飘荡着一种奇怪的味道,格格又有了那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像是似有若无的香味,又不像,她吸了一口气,努力想摆脱这种困扰。
  车开到胡同口,格格下车前,程铮道:“明天晚上可以跟我一起吃饭了吧。”格格瞥了他一眼:“明天我还加班。”她说完就推门下车去了。程铮耸耸肩,借着车灯的光看她的脚,确信她的脚没事才开车离开。
  格格刚走进胡同,就看到罗大妈和俩老太太打着手电筒巡逻。“罗大妈,这么晚还没睡哪?”格格和罗大妈打招呼。罗大妈早已看到程铮的跑车开走,笑着问格格:“连着两晚看到那车送你回来,是不是有男朋友了?”
  “不是不是,是同事。我今晚加班,坐人家的顺风车。”格格唯恐罗大妈瞎猜,撒了个谎。罗大妈人挺好,是个热心肠,就是喜欢打听东家长西家短,没有她不爱管的事,要是不和她解释清楚了,没准她能告诉格格父母,她看到格格有个开跑车的男朋友。
  第二天,格格把整理好的客户资料交给晓晓,晓晓乐颠颠的接过去,连连称谢。格格道:“也不知这次副总裁来要查些什么。”“这不是到年中了吗,各分区要向亚太区CFO上报半年报,根据业绩调整下半年行销策略。”晓晓端着咖啡杯,向格格解释。格格进公司时间短,还没有见过分区总裁级人物。
  两人正说话,芭芭拉无意中看到格格脚上的鞋,忍不住尖叫一声:“这鞋……Fendi今年夏天的最新款,在商场里看到过N回,惦记好久一直没狠下心买。”
  格格见她盯着自己的鞋两眼放光,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鞋确实很好看,可也没这么夸张吧。她不像芭芭拉她们,整天研究各种名牌,她对所谓的名牌,也就知道兰蔻、LV、爱马仕等等那么几个。
  “昨天还没看你穿,你在哪儿卖的?不会是在秀水街买的A货吧。”芭芭拉怀疑的看了格格一眼。她脑子转的极快,由羡慕到嫉妒到冷嘲热讽,几秒钟之内迅速搞定。
  格格还没来得及说话,晓晓替她抱不平:“当然不是啦,是人家男朋友送的。”芭芭拉这才收敛,轻飘飘的说了一句:“我去年在巴黎买过一双这个牌子的鞋,九百多呢……”看格格有点愣,她笑着又加了一句:“美元。”
  “我还以为是欧元呢,原来是九百刀啊。”格格不客气的回敬一句。晓晓忍俊不禁,芭芭拉讨了个没趣,扭着水蛇腰的走开了。
  格格低头看着脚上的鞋,问晓晓:“这鞋真这么贵吗,我没觉得特别在哪里。”晓晓扑哧一笑:“如果是Fendi正品,至少得五千以上。你在哪儿买的?”格格想了想,记得程铮带她去的是国贸,于是道:“国贸吧。”
  “国贸!呵,你发财了。那里有Fendi专卖店。”晓晓见格格还在打量鞋,坏笑道:“这鞋不是你自己买的吧,不然你会不知道价格?”格格耸耸肩,没说话。晓晓心里有数,没有点破。
  格格外出去拜访客户,心里还在想,程铮怎么没告诉她,鞋子这么贵呢,还说是二百多,这人花花肠子真多。可是他买了这么贵的鞋给她,她却连声谢谢也没跟他说,这份人情得尽快还他。
  她犹豫着想打个电话给他,可是手机里没存他的号码,每次接他的电话时也都没留意来电显示,在手机里翻来覆去找了半天,却不知道哪个陌生来电是他。凭着印象打了一个还算眼熟的号码,接电话的却不是他,只得放弃。
  快下班的时候,程铮打电话给格格,约她去吃饭。格格答应了。“我去接你啊。”程铮问。他大概在开车,车内音响放着音乐。格格犹豫:“不用了,你告诉我在哪里见面。”“那地方不好找,还是我去接你吧。”程铮就是不说。
  “不嘛!”格格也很固执,低声说了一句。程铮听她好像撒娇似的嘟囔,心中动容,没有再坚持,把地址告诉她。
  路上堵车堵得厉害,程铮足足比格格晚到了半个钟头。“等急了吧。”程铮看到格格站在大厦楼下,走到她身边。格格好奇的打量周围:“这附近都是写字楼,有餐厅吗?”程铮指了指大厦电梯口:“跟我走。”
  电梯在十六层停下,出了电梯门,穿过华丽的走廊,果然看到走廊尽头有一家餐厅。

  兰花小馆七点见

  这是一家私房菜馆,中式风格的装修大气而古朴,正中有个水池,种着各色睡莲。雕梁画栋,家具全是红木的,包间的窗户也都是雕花的,看起来十分精致。
  “兰花小馆……名字很清雅嘛。”格格抬头看了一眼悬挂在餐厅一侧墙上的草书匾额,心中暗想。
  进包间后,服务员很快送上菜单,程铮把菜单递给格格,格格接过去,见菜单上只有菜名却没有菜价,有些奇怪,又把菜单还给程铮。“看样子你是这里的常客,一定知道点什么菜最好吃。这顿饭我请,就当是答谢你替我买鞋。”
  程铮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合上菜单跟服务员说了几句,服务员记下菜名后走了。“你请的话,我就不客气喽。”程铮调侃道。格格心知这里的菜价必定不菲,好在她带着信用卡,再贵也不会贵过Fendi的那双鞋吧。
  “你怎么不告诉我,昨天那双凉鞋那么贵。”格格主动提起这个话题。程铮无所谓的一笑:“没什么,你喜欢就好。”
  他想了想,又补充:“无论穿多贵的衣服和鞋,你都不用太把它们当回事,从心里敬畏它们,总提醒自己这些东西价值不菲,反而穿不出真正的价值。衣服和鞋再贵,也只是增添你气质的点缀,你不能让它们掩盖你自身的光彩。比如这双鞋,未必要搭配高档的套裙,牛仔裤、棉布裙子混搭,都可以冲淡它们本身的奢华感,让它们跟随你的气质而变。”
  格格听得发愣,她极少研究这些,没想到程铮竟能拿鞋子作文章,给她上一课,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他是在卖弄。
  “总之谢谢你了。”格格咽下原本想说的话,向他道谢。“不客气。”程铮似乎察觉到格格的疏远,语气也冷淡下来。
  菜上来之后,两人没有再交谈什么,低头只顾吃喝。格格指着红薯羹,道:“这碗羹一点红薯味也没有,就跟贾府吃茄子一样,吃的不是茄子,而是工夫。”“不好吃吗?”程铮反问一句。“好吃啊。”
  “好吃你就多吃点,吃不完还可以打包。”程铮笑谑一句。他又来了,总是会挖苦人。格格觉得他在她面前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是见过大世面的高干子弟,而她是平民家庭没什么见识的胡同妞。
  “行啊,你别吃了,我把这些菜都打包了,回家喂狗。”格格针锋相对的说。程铮知道是刚才的话让她不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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