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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玉露-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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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锁呢?

  不知为什么?石中玉脑海里闪现出了夏世雄的身影。

  从竞选低级家丁那天的事来看,那位满面萧索的夏公公在王府中很有地位。不过这些日子来,她也没听过夏公公的消息,说明他是不管事、半隐居的。但这种人一般在裕王面前也有几分面子,如今想来是她唯一能投靠的人。

  只是,人家为什么要保护她呢?

  唉,从重生伊始,她就拼命逃离各种身边的危险,只是想活下去而已。可却总是才解决一个困境,就有另一个更大的困境就摆在她面前。

  想来想去,她面前有三条路可以走。

  上策:巴结到夏公公。

  有他在自己身后,虽不至于过得如意,但小心一点,保住小命还是很有机会的。然后,她得想办法,经常在裕王殿下身边晃晃,让他别忘记府中有她这一号小家丁的存在。

  中策:盯着范通。

  范通在王府这么多年,克扣底下人月例银子是常事,指不定还做了什么贪污腐败的事。只要能抓住他的把柄,甚至除掉他,等于断去魏锁一臂,她好歹就能有所倚仗。

  下策:赚钱跑路。

  这是没办法的办法。虽然她还不熟悉大燕律,但想必对逃奴还是很严苛的。尤其她还要当裕王府的逃奴,只怕一辈子要当黑户,再加上那个姓楚的胡子男还在追杀她,所以这条下策不到万不得已,生死攸关的时候,绝对不能用。

  心里想好对策,她的心倒安定了下来,正好针线房也到了,于是就进去找兰望家的说话。

  “嫂子,刚才我给凡夫人跑腿儿,夫人心情好,赏了我两盒子细点。拿给嫂子一盒,给侄儿侄女们吃也好。”石中玉拉兰望家的到了僻静处,塞过一盒点心。

  兰望家的一愣,笑着又把盒子推了回去,“嫂子承你的情了。不过既是凡夫人赏你的,你吃就是,别乱送人。瞧你瘦成小鸡子似的,可得多吃点好的,补补身子。”

  石中玉打听过,兰望家两个老人都病倒了,一对弟妹还没有成家,所以兰望虽然在庄子上当个小管事,夫妻两个是还不得不分居,兰嫂子还得凭着一手好针线在王府内做事,好帮补家用。再加上底下还有两个儿女,日子过得紧紧巴巴。

  从这方面来看,兰望想必也是个老实人。在外面庄子上当管事,居然还过成这样,八成是没有中饱私囊的主儿。裕王慕容恪是今上亲子,庄子也算皇庄,油水很大的。

  这样的一对夫妻,是值得接近和结交的。虽然帮不上她的大忙,但多个朋友多条路啊。

  “嫂子您跟我客气什么,难不成拿小玉当外人吗?”石中玉二度把盒子推回去,“不瞒嫂子说,我无父无母,又被迫卖身为奴,进了王府两眼一摸黑,都对我呼来喝去的。唯嫂子肯好心待我,我心里是把嫂子当亲人的。如今我给侄儿侄女一点吃食,嫂子还要阻拦吗?”

  她这话,有七分假,可也有三分真,特别是想起远在异时空的父亲,眼圈儿就红了。

  第十五章 送饭使

  兰望家的看她言辞真切,不由得感动,揽了她肩头,柔声道,“你既这么说,从今后你就是我的亲兄弟。”她是个爽快人,当下拿过盒子,“那我就替我家那对儿皮猴谢谢小舅舅了。”

  石中玉看火候刚好,说笑了一阵后又拿出三加一,共四两银子,交到兰望家的手里,连称呼也改了,“既是我的亲姐姐,我也不客气了。这是我的一点存性,姐姐帮我收着。我没个家业,放在身边总不是个事。”

  兰望家的一愣。

  她不过是心软,可怜这个没有亲人的小家丁,倒没想到人家这么信任她,连安身立命的银子都交与她存着。这样一来,倒把她感动了。

  到这时候,她也不推辞,否则倒显得外道,直接接过银子道,“小玉你放心,银子搁在姐姐这儿,断少不了你一丝儿。”

  “干吗不少一丝啊?如果姐姐有用,只管拿去用。我若不信姐姐,怎么会巴巴的跑来依靠哪。”她满不在乎的笑说。

  这句话又说到了兰望家的心尖上,不禁又是心疼的摸了摸她的头,“虽然没有三牲六礼的祭拜天地,但咱们也说话算话,吐个唾沫是个钉。你叫我一声姐姐,我家就是你家,逢年过节的,再不会没有去处了。”

  她说得真挚,石中玉也感动了,又觉得自已眼光好,能识人,一下就找到了帮衬。虽然不知道靠山的情况如何,她现在也不算完全没有自已人了,有几个兄弟,又有了个干姐姐,不由得高兴,和兰望家的又说了会儿闲话,这才离开。

  这一耽误,回到东厨房就有点晚了。范嫂子大约是知道了范通所受的处罚,本来就心情不好,见石中玉迟到,更没好脸色,很是骂了几句,还踹了一脚。不过,这比以前她被范通折磨的程度轻多了,加上心中有定计,并且实施得还算顺利,她乐颠颠地跑去干活,没有半点阳奉阴违的意思。不仅范嫂子觉得古怪,她自已也觉得自己很贱。

  不过算了,人至贱,则无敌。她肯定达不到至贱的程度,但脸皮厚点,容易生活。其实从高雅的角度讲,她这叫隐忍。

  不过东厨房中其他人对她的态度也有点变化,想是看到赵氏赏了她点心的缘故。她这一盒子细点是留给屈忽昀他们吃的,自然不会拿出来孝敬厨房诸人。就那么点东西,她犯不着为了巴结人而亏待了自已的兄弟。

  而东厨房和其他地方一样,人多且杂,人品也自分出高下。人品好的,自然也不贪图她一个小孩子的东西,该对她什么样,还对她什么样?人品差的,气人有,笑人无,你没有时尚可平静对待,你有了,就当场犯酸,说话夹枪带棒,再不像上午那般热情,里里外外就是说她不识抬举的意思。

  笑话了。她虽然忍耐着生活,可也不至于没有骨头,谁都让着。她要被抬举,也不是几个厨房婆子能抬举得了的。

  忙忙碌碌地干了一下午活儿,石中玉不卑不亢,倒闹得那些个婆子媳妇没脸,没多大劲头儿折腾了。不过临到晚饭的时候,她们又都蹦哒起来。

  起因,还是那位裕王殿下。

  他调戏皇家贵妇,没有被砍掉手,或者脑袋,或者传说中的第五肢,而是被皇上打发回家来,奉旨清修。所谓清修,照石中玉的理解,就是要清苦修行才对。可他老大人才好,并不修佛,偏要修道,而且居然在家里的那汪湖水边修了一个道场。

  她没去过,听说很华美,仅用料就花了好些钱。

  然后,在百日之内,他还要吃斋菜。

  这斋菜,不是僧侣才吃的吗?原谅她孤陋寡闻,道士吃的素,原来也叫斋菜吗?

  她感觉,亲爱的裕王同学,那个妖孽,根本就是胡闹。而皇上看起来非常宠爱他,什么都由着他的性子来。虽说父亲也有特别偏爱某个儿子的,但这种情况还是有些古怪。

  不过他是这府里的最大BOSS,他要吃什么,自然得给他做。没想到范嫂子看着五大三粗的,但手艺却精致,一道道斋菜做出来,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奇怪的是,没人愿意给裕王殿下送去。照说,这可是得赏钱的好机会哪。

  “我的天,咱们那位殿下可是好侍候的吗?”赵婆子低声说,“我记得去年天气正热的时候,厨房给殿下做了冰糖莲子羹。那可不是普通的羹汤,是从宫里传出来的秘方,闻着就让人感觉清凉气爽,老钱家的想争这个先,抢着送去。结果怎么样,赏没落上,满口牙全被殿下敲下来了,说她那龅牙看着反胃。”

  “可不是怎么着。”孙嫂子接口道,“上回李妈妈被派去送饭,差点连手都被砍了。说她手脏,不恭敬。李妈妈是手脏吗?皮肤天生的黑好不好?要不是凡夫人拦着……就这么,还挨了二十板子,命去了半条呢。”

  “还有殿下身边那四大美婢,哪个是好相与的。那几个小浪蹄子……”

  “嘘,你小声点,找死啊。”

  石中玉卖力刷碗,也卖力听着八卦。越听,对慕容恪就越讨厌。他这算什么,简直就是荒淫无度啊。还好他不是皇储,听说太子虽然已经死了,但皇太孙很受当今圣上的看重。如果这天下将来归了他,说不定又是一个秦始皇、周幽王、杨广……

  她自动脑补着历史上的昏君形象,却没料到突然有人提到她的名字。

  “我瞧小玉白白净净,人又是个伶俐的,进内院跑个腿儿,都得了凡夫人的赏。”周婆子大声道,“不如让小玉去给殿下送饭,说不定得了殿下的欢心,咱们东厨房脸上都有光。”

  娘的,老贱人!

  石中玉心里暗骂,但面上半点不显,只表现出愕然和胆怯。周婆子就是人品极不好的那种人,坏话当成好话说,不就是想看她在慕容恪那里落不是,灰头土脸的跑回来吗?

  “小玉,就你去给殿下送饭吧。”范嫂子见真没人能派得出,干脆就坡下驴。她基本上是个没心机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是奥特曼,有大无谓的精神。

  “我?我怕送不好。”石中玉在围裙上擦擦手。

  其实,她并不排斥这件差事。诚然,靠近那种喜怒无常,并且不拿人当人的家伙是危险的事。不过,她一直在危险中行走,不是希望经常在那妖孽面前晃晃,以增加存在感,减少死亡的系数吗?

  只是在这王府里生存,凡事都得加上三分虚劲儿,不然有人看到没害怕了你,反而成全你了,又要出幺蛾子了。

  “送饭有什么送不好的。”周婆子笑得小眼儿闪亮,“这孩子说话真有意思。”

  有意思你妹!

  “行了。”范嫂子一挥手,“就是你送吧,别再多废话,不然饭菜变了味道,唯你是问。快去洗干净头脸,我这儿马上就起锅了。”

  石中玉点头答应,瞄到以周婆子为首的几个恶奴心照不宣的笑。

  她咬咬牙,反复安慰自已没什么好怕的。反正自从重生以来,她不断遇险,又不断逢凶化吉,相信这运气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小心点,别多说话。”也有心眼儿好的婆子,偷偷递过话来。

  这样一闹,她倒是紧张起来了,当饭菜都装了盒,她连吸了几口气,才迈动还细瘦短小的双腿,往内院湖边走去。

  只是等饭菜装好后她才发现,所谓她去送饭,其实……怎么说呢……她是送饭队伍的送饭使,因为她走在最前面,捧着一个放着主菜的食盒,后面还跟着一长串提的人。慕容恪一个人一顿饭,居然有二、三十个菜,真是浪费遭天谴!

  有人跟着,就有人指路,防止她找不到地儿。有人跟着,也让她的胆气稍壮了些。说句实话,听到那些传言,她的肝儿也是颤的,虽然她不是龅牙,皮肤也白嫩,可谁知道那个变态的慕容恪会不会找出其他的毛病来。

  心里有事,就没觉得路远,很快就看到前方有一个小小的道场。神奇的是,那小道场并不是修建在湖边的,而是在湖上!

  裕王府很大,她是知道的,只是她从没来过花园这边,不能够真正的惊叹。现在,她算终于见识到了。如果说东院住人,建筑走的是低调的奢华路线,西院的花园这边,就是走的广阔自然的路线。

  那花园极大,正值夏季,一片片姹紫嫣红就不提了,只那一片碧波荡漾的湖水和湖边的娉婷垂柳就让人的眼睛都移不开了。简单的风格,但大而有物,另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扑面而来,并无空旷感,只觉得怡然。

  真会享受啊。

  她感叹,望着那小道场矗立于两个沿岸水阁中间,远远的,只看有轻纱拂动,亭台优美精致,好像是湖中仙境。

  “走吧。”有人提醒她。

  她深呼一口气,迈上通往道场的曲径栈桥。

  第十六章 这下死定了

  脚步沉重,离得越近,她就越想掉头回去。不过有的路,踏上了就不能回头,于是她也只好硬着头皮,一步步走到湖心小岛,不,清修道场上。

  近些时,她看到这样一幅景致,某个本该打坐悟道的人,懒洋洋仰躺在一张藤椅上,穿着大红绣孔雀纹蚕丝道袍,胸怀半敞着,那薄如蝉翼的衣料贴伏在身上,隐约描绘出衣服下年轻而矫健的身体。

  她绝对绝对无意识地停下脚步,因为潜意识发出了危险的信号。那不是看到什么事实,而是女人天生的直觉。

  这个男人不能太靠近!

  他就像一头优雅的豹子,半眯着眼潜伏在丛林中,艳媚到极致,又强壮到了极致,那屠杀般的力量潜藏在光滑华丽的外表下,不狩猎时是融入天地的美景,倘若他饿了或者无聊了,任何人都不会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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