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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湮华-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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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心上人。是赫连翊么,她确实被赫连翊害得不浅,可今次被害,和他赫连翊还真没直接关系,她也自嘲的笑了:“有个身手很厉害的疯女人,她的心上人不爱她,她觉得只要替他心上人杀掉我,她的心上人就会爱上她。”
    籁魄耶:“哦,你跟她的心上人有一腿?”
    一腿?她连荆无畏那个叫小白的心上人是骡子是马都不知道,半根寒毛的关系也扯不上!
    当然,跟荆无畏的心上人套关系不是此刻的重点,眼下最关键的是,煞尊是个什么玩意,籁魄耶又是什么人,她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她老实的回答:“没有,我从未见过她的心上人。”还有话要问,可她的肚皮比她更迫切,咕噜噜的叫嚣出自己的委屈。
    籁魄耶盯着她的肚皮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不跟她打招呼,一晃就没影了,令扶楚不由自主打了个冷战——籁魄耶不开口也能说话,而她口中的尧天,大概就是玄乙真人,可玄乙真人明明已是一百多岁的老人家,怎么会和个二三十岁的女子有关系?除非籁魄耶在这么多年时间里,身形相貌从未改变过,人不可能长生不老,除非,她不是人!
    疑似非人类的籁魄耶果真是去也匆匆,来更匆匆,在扶楚还没找出更多可以佐证自己猜想的凭据时,籁魄耶已经回来,将只尺长的大老鼠丢到她身边,道:“还不到用饭的时间,先拿这个垫垫底。”
    扶楚看着垂死挣扎,血肉模糊的大老鼠,只觉胃中一阵阵翻搅,这东西,怎么吃?好歹也拿去烤烤啊,猛地摇头:“我可以再等等。”
    籁魄耶倒不强她所难,不声不响又闪了,再回来时,那死板的声音竟透出一点点的兴奋:“许多年不曾见这般肥美的好货,煞尊果真是我的福神。”
    扶楚自然受这番话的吸引侧目,却在看清被她拎在手中,所谓的‘好货’时,顿感又惊又喜:“冥王!”
    停在冰玉床前的籁魄耶眯了眼睛:“什么冥王?”
    扶楚挣扎起身去抱冥王扭绞的臃肿身子——自从她当了宋国三公子后,没见佑安和胥追有什么变化,唯独这冥王,原来窈窕的身材,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好像气吹一般,一发不可收拾的鼓胀起来,到底被籁魄耶看成上等佳肴了不是?事实证明,人和动物若不懂得节制欲。望,都不会有好下场。
    终于将熟悉的沁凉拥抱入怀,冥王高高耸着它那始终骄傲的小脑袋,贴上扶楚的脸颊,亲昵的磨蹭,急欲表达它的满腹相思——它终于找到了她!
    籁魄耶表情有点难看:“这是你的宠物?”瞧着这股子亲热劲,改善伙食的愿望怕是要泡汤了。
    扶楚是豁出命去也不能让籁魄耶拿冥王打牙祭的。
    当然,籁魄耶找她找了七十多年,怎么可能要了她的命?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籁魄耶是人,有呼吸,有影子,不吃东西也会饿。但她茹毛饮血,非比寻常。
    根据她自己的说法,她降临人世的第一餐。竟是人血——是她母亲的,这样的人生,岂会寻常?
    可再是特别的女人。一旦遭遇爱情,也将变得普通平凡。扶楚没想到,生啖血肉,不苟言笑的籁魄耶亦曾为了个男人,为难自己。
    她尝试改变自己的饮食习惯,强迫自己向正常女子靠拢,那近乎自虐的方式,让她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可并没有换来那个男人的怜惜,只让那个男人更拿她当妖女看待。
    她十八岁遇上他,到二十八岁被他关进地宫,整整十年时间,为了他,她背弃了自己的信仰和责任,她甚至想过要为他散尽毕生功力,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她可以不要自我。
    爱得疯狂,结果,伤得彻底。
    那个男人就是尧天。
    籁魄耶已记不得到底多少年没见过阳光,可她始终没有忘记初见尧天的情景。
    她是天选的护煞圣使。自出生后,就一直在为迎接煞神而做准备,既是圣使就不能有人的情感,所以她的生日便是她母亲的祭日,她也是在禁锢中长大,和扶楚不同的是,她被禁锢在杀戮的环境中,如果不杀对方,就要被对方杀死。
    十八岁,她杀死所有的对手,成功升天。
    大祭司将煞神的信物之一交由她带往中原,说推算出煞神会在中原转世,但具体方位不明,不过可以确信,煞神不会生于平头百姓家。
    八十多年前,诸侯尚且各司其责,即便有野心,也不敌天子的威仪,不得不屈服,远来是客的籁魄耶分不清百家诸侯,她只知道中原跟平头百姓半点干系都没有的就是天子,是以直奔天子而来。
    他们相遇的那年,尧天二十四岁,正当好年纪,姿容不凡,才华横溢,且是继任储君,真是兼具一切可以令女人痴迷的条件,籁魄耶也没能例外的爱上了他。
    那一日春光大好,籁魄耶独坐船尾看沿途风景,恰好尧天带了家眷出来游湖,两船在湖中错过,她不经意抬头,他不经意回眸,四目相对,如遭电击,这便是他们的缘起。
    两天后,在来人来往的大街上,好巧不巧的再次相遇。
    没怎么见过世面的籁魄耶,看什么都新鲜,借着寻觅线索的由头,到大街上晃荡,被一个领着七八个狗腿子,出来欺男霸女的浪荡公子盯上,只听那身材臃肿,面相猥琐的公子一声令下,狗腿子们呼啦一下聚拢过来,就将她团团围住了。
    他们只看见她生的好看,却不知她本事有多大,见她一脸新奇的盯着他们瞧,只当她不谙世事,不但软弱,还好欺!
    当然,途经此地的尧天也不知这个看似天真的小姑娘,实则是个心狠手辣的女魔头,且身手更是他所远不及的,他自是古道热肠,挺身而出,且不报姓名,以一敌众,将那群人渣打得落花流水,四下逃窜。
    她没有出手,呆呆的看他颀长的身影翩若游龙的周旋在酒囊饭袋间,拳势收发自如,英俊的面容配上始终如一的戏谑笑容,是她从未见过的赏心悦目,冷硬的心,几不可查的动了动。
    救命之恩是谈不上的,可却让她从此再也忘不掉他,那时,他们的交流还有语言上的障碍,她比比划划许久,却始终没能表达明白自己欲与他相交的意思。
    在中原人的眼中,籁魄耶是妖魔鬼怪,可在她们本土,她是备受尊崇的圣使,出行的排场甚至高于王室,获悉她的来到,天子举国宴迎接,那是他们第三次见面,她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尧天。
    尧天并不重色,可他身为储君,自是不能乱了规矩,十六岁时便迎娶了正室夫人,成亲整三年,正室夫人的肚皮始终没有消息,未来的天子岂能绝后?拖拉推延了将近一年,二十岁那年,由太后做主,为他纳了两房如夫人,仍未果。此后四年,又有各路开罪不起的人物,陆陆续续塞给他七个如夫人。待到他们相遇的那年,府中已有十个有名有份的夫人。
    听说他有妻室,籁魄耶心里头不怎么舒服。可那个时候她还不懂尧天有妻子怎么会影响到她。
    籁魄耶在国都住了两个月,她有她的任务。尧天有尧天的责任,这期间,他们统共见了四五次面,之后籁魄耶确定煞神并不在此,那一次她走的恣意洒然,只是偶尔静下来时,才感觉心头有一处现出一点空落。
    再次相见。已是五年半以后,尧天代天子出席诸侯王的登基大典,籁魄耶恰好途经此地,他们之间谈话再没半点阻隔,她玩笑似的同他说:“我很想你。”
    没想到他竟神情自若的接口:“我也是。”
    事后他们结伴而行,籁魄耶本没有固定的路线要走,而尧天则需顺道去访几个诸侯王,那段日子,是籁魄耶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可也仅有半年而已。
    重回国都。尧天自然没多少时间再来陪她,落单的籁魄耶没头苍蝇似的又在街上乱逛,冤家路窄,竟又遇上当年的浪荡公子。且将她堵在一条死巷里,这次尧天没能在第一时间从天而降来替她解围,她只好自食其力。
    不过惹她动手的后果,基本没人能承担,就在她将刚从那浪荡公子胸膛里掏出来的,还在怦怦乱跳的心脏举高,热饮人血时,尧天出现在巷子口,他被自己眼前的情景彻底惊呆,而醒过神来,做出的反应竟是拔腿就跑。
    籁魄耶瞪圆了眼睛,丢开还在颤动的心脏,胡乱的抹掉嘴角血迹,窜上房顶,两三个转弯便堵住了他,拉着他的手慌乱的解释:“我没有故意要害他们,这都是他们自找的。”那是她的本能,不反抗便被杀掉,所以她不曾手下留情,却是他所不能接受的残酷无情。
    他猛地甩开她的手,痛心疾首道:“先前我还好奇,怎么从不见你吃东西,原来你压根就不是个人,你这妖女离我远点。”
    她试图挽回,可他却匆匆走远,只留给她一个决绝的背影。她到他府外等了整整半个月,终于得见他的面,却是浓情蜜意的陪他新纳的十一夫人去进香。
    她一脸落寞堵住他的马车,小声嗫嚅:“尧天,你听我解释……”
    被他一脸嫌恶的打断:“妖女,本公子念在相识一场的份上,放过你一次,若再来纠缠不休,立刻传人过来收了你,还不快滚。”
    倚在他怀中的十一夫人咯咯的笑,两条胳膊如蛇一样攀爬上他的脖颈,贴着他耳畔腻着嗓子说:“能嫁给公子,妾身真是荣幸,妾身未嫁之时便听过公子是如何吸引人,而今看来,连妖精也逃不过公子的魅力。”
    他揽住她纤细的腰身,低头亲了亲她,笑道:“你果真最会讨本公子欢心。”再转过头,却是吩咐车夫直接过去,若籁魄耶不躲开,就从她身上碾过去。
    她努力睁着湛蓝的眼睛,试图将他看清,可泪水却渐渐模糊了她的视线,在这不久之前,他也曾这样拥抱过她,也曾与她唇齿相接,呼吸急促的贴着她呢喃:“这样的感觉,大概就是爱吧,我觉得我离不开你了,你可愿意嫁给我?”
    他说没给她名分,就不能破她的身,只能极力忍耐。
    她觉得他这样为她设想,一定是爱了,所以,她抛弃了肩负的责任,决心回报他的爱,哪曾想,也就在她刚刚想通之时,竟出现了这样的变故,就因为她要自保而杀了那些要害她的人?难道她该任由那些人迫害就对了?
    站在原地,展开双臂,睁着清澈的眼,等着马车过来,嘴上仍在坚持:“我没有错,我只是在自保。”
    头马在她眼前三寸远的地方停下,他到底没有看上去的那般无情,却再也不肯与她面对面,隔着一席帘子,冷言冷语:“籁魄耶,先前是本公子孤陋寡闻,竟不知这世间还有如你这等生饮人血的妖女,正邪不两立,我泱泱大国,岂容邪魔外道招摇横行,闹的人心惶惶,本公子再给你半个月的时间,限你在半个月之内带着你的部众彻底消失,半个月之后,若再给本公子瞧见你的身影,格杀勿论。”绕过她,渐行渐远。
    她很天真,以为他只是在意她的饮食习惯,怕他说到做到,花言巧语的支走了自己的部众,躲在暗无天日的地窖里,尝试改变自己。
    两个月,她瘦成真正的皮包骨,显得那双湛蓝的眼睛格外的大,她想再这么饿下去,她就要死了,如果就这样死了,一切都没意义了,所以她趁夜跑出去偷鸡,结果被人家放狗咬,她已经无力上房,跑出了二三里地,倒在乱葬岗外。
    一路跑来,陆续跟上许多见义勇为的家犬和野狗,在她倒下时,一拥而上,她撑开眼皮,看着凑得最近的那条狗,在它就要咬上她的时候,倾尽全力,先下手为强,双手抱住它的头,张口咬上它的颈项,没等吸出血来,情况陡然变化,她仍抱着那狗头,目光却已经直了。
    
    第七十七章 生死相依
    
    霁月皎皎,夜风习习,藕色摆随风曼舞,这翩然若仙的男子,是她的心上人,在她生死一线,如神天降,他果然没有叫她绝望。
    可欢喜之后,却又惶恐起来,她落得这样狼狈,仪容不整,给他看见,会不会嫌她?
    嗷的一声惨叫,仗势欺人的头狗被一颗梅花钉打中,夹着尾巴灰溜溜逃窜,尾随其来的闲杂犬等一哄而散,就连险些被咬断脖子的那条狗也在她弃它捂脸时,夺路而逃。
    脚步声渐行渐近,她也将脸捂得更紧,一如掩耳盗铃,不给他看,他便不知她的难堪。
    一声轻语:“你当真不愿见我?”
    怎么会,日夜思念的全是你,可,女为悦己者容,只是害怕,出现在你眼底的我,像个真正的女鬼。
    没等到她的回答,他只是叹息,脱下大氅,覆盖住她污秽不堪,瘦骨嶙峋的身体,小心翼翼地将她拦腰抱起,仿佛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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